發表於2025-02-17
內容簡介
冷戰結束以降,中國往往被西方貶斥為忽視人權的優選典型而飽受批判,相反,美國則被奉為首要的法治齣口國而廣受膜拜。那麼,無法性是如何成為界定中國性的一項自明之理,而非一個需要實證檢驗的事實?同時,美國又是如何擔負起教化眾生的“重任”而成為法律普世價值的優選“傳教士”的?為迴答這些問題,由絡德睦著的《法律東方主義(中國美國與現代法)(精)/雅理譯叢》考察瞭“法律東方主義”――一套界定什麼是法律以及誰擁有法律的優選性敘事――的曆史,並很終揭示齣一項針對中國法的歐洲哲學偏見傳統是如何演變成為一種獨特且影響至今的美利堅帝國意識形態的。中美締結的首份條約授權美國法可在假定無法的中國適用。早在美西戰爭之後美國推行領土殖民主義之前,這種法律帝國主義的做法便已肇端,並在領屬“中國轄區”的美國駐華法院的實際運作中達到很好。不唯如此,法律東方主義仍然存活於19世紀反華移民法對美國憲法造成的持久破壞以及當下中國法自等 (美)絡德睦(Teemu Ruskola) 著;魏磊傑 譯 絡德睦,美國埃默裏大學法學教授,斯坦福大學東亞研究專業學士(1990)、碩士(1999),耶魯大學法律博士(1995)。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法、比較法、靠前法、靠前法史以及法律與性彆等,為當今世界比較法學經典教科書《施萊辛格論比較法》一書的三大主編之一。除本書外,即將問世的著作是《中國在現代靠前法演變及形成過程中的角色》。法律東方主義 下載 mobi pdf epub txt 電子書 格式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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