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修·P.芬剋,於1971年到2004年在美國共同基金業行業組織“投資公司協會”(Investment Company Institute)工作,從1991年到2004年擔任該協會主席。芬剋是美同經濟發展委員會理事、美同金融業監管局投資公司委員會委員、Oppenheimer共同基金的董事、馬裏蘭州濛哥馬利市場發展委員會董事。芬剋曾供職於Chad bourne Parke和Hogan&Hartson;律師事務所。他在美國金融機構、律師事務所、法學院等處講授共同基會曆史並大量撰文,是布朗大學和哈佛法學院的榮譽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