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目 復仇義務者/40
評分汝之美味,吾之毒藥 社會認知心理學與社會認知神經科學在整個心理學領域方興未艾。簡而言之,社會認知神經科學旨在闡述情緒性與社會性體驗與行為的心理與神經基礎。而其中最為重要的一個主題之一便是人類的情緒。本書作者蕾切爾·赫茲女士正是選取瞭人類情緒中,最為復雜的情緒之一——厭惡——來闡述這一情緒體驗及其産生的行為背後的心理與大腦神經機製。本書深入淺齣地嚮人們揭示瞭“厭惡”這一與人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情緒背後的故事。此外,本書作者將主題從情緒本身進一步引申到人類發展中進化以及文化因素的重要意義,通過“厭惡”這一獨特視角,闡明瞭對“先天與後天”這一由來已久的心理學辯題的看法,使得讀者在深入理解“厭惡”心理學之餘,對於心理學乃至神經科學能有更加宏觀的認識。本書的另一大特點是書中涵蓋主題之廣,幾乎涵蓋瞭與厭惡相關的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麵,從衣食住行,到政治、法律與道德,讓讀者深入徹底地瞭解“厭惡”,使人讀起來有暢快淋灕之感。此外,作者援引瞭大量的案例以及實證性研究,使得本書既具有嚴謹的科學性,又不乏趣味。加上作者幽默而又略帶戲謔的行文風格,使得原本略顯枯燥的心理學以及神經研究妙趣橫生、引人人勝。 我們獲得關於某種事物的態度或者信仰的主要途徑是文化學習。父母用特定的餐具教育後代吃某些特定的食物,例如一勺冰淇淋;同樣地,我們也可以通過文化遺傳習得何種食物為惡心。“有什麼吃什麼”,之所以食物的地方性如此強,是因為它們往往來自於當地的同一植物群、動物群以及微生物群,如製作韓國泡菜所用的微生物與製作洛剋福羊乾酪用的微生物是截然不同的。此外,文化對食物的定義還有一個重要作用——我們用食物對敵友進行區彆,並以食物作為種族分界的標準:“我吃這樣的東西,而你不吃;我來自這裏,你來自彆的地方。”由此,我們不僅從文化中習得食物的含義,食物也同樣可以劃分文化之間的邊界。
評分二、穗積陳重與《法律進化論》/132
評分第一階段 復仇時期/118
評分第二節 復仇限製時期/44
評分附錄一:評論:《復仇與法律》(牧野英一)/146
評分穗積陳重先生的復仇問題研究,讓中國法律史學者汗顔。在這一問題上,無論是廣度或者深度,穗積先生都超過瞭百年來的中國史學者的研究。《復仇與法律》是穗積陳重遺著《法律進化論》的第四部《復仇與法律》,共收錄瞭《私力公權化在法之起源中的作用》、《復仇與法律》、《扣押乃民事法之起源》以及《刑法進化論》四篇文章。
評分復仇與法律/26
評分人類曆史的悠悠長捲上,復仇曾普遍並且長期存在。盡管復仇已經在當今社會受到國傢法律的禁止,但以復仇為主題的故事仍一如既往的感動著今日的受眾-從西方古希臘的《安提格涅》、《赫庫帕》,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乃至近代名篇《基督山伯爵》都牽涉瞭復仇這一經典題材。而在東方的中國,曆史上最驚心動魄的復仇故事似乎都發生在先秦時代,著名的如伍員鞭屍、臥薪嘗膽、荊柯刺秦以及本文用以示例的“趙氏孤兒”;時值今日,中國兩部享有盛名的芭蕾舞名劇《白毛女》和《紅色娘子軍》,在淡化其“革命色彩”之後的藝術文本,仍然講述的是復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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