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刑法学者的对话——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内容包含了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一届中德刑事法论坛中德双方学者交流的全部译文,拟由中方北京大学出版社与德方出版社联合用中德文字在各自国家同时出版,也是刑法学界学术交流的一种全新的合作方式。 中国刑法学界早期师从苏俄,但近年来特别是在著名刑法学者陈兴良、张明楷的倡导下,中国刑法学研究的风向逐渐偏向德日刑法学体系,特别是大陆法学派刑法学的鼻祖德国刑法理论,对日本、台湾的影响甚大,近年来中国刑法学术活动的主流已经在这个领域展开。以两国专家学者现场对话的方式呈现学术研究活动,方式新颖,针对性强。之前我们出版的两位日本学者的《刑法与民法的对话》一书,在学界颇受好评,5000册半年基本销售完成。相信这本针对中德刑法学研究的专著,能够对中国刑法学研究产生一定的影响,也相信本书在中德两地的同时出版,会给两国刑法学界的学术交流活动特别是"走出去"活动起到推动作用。
评分在某些情况下,通过司法解释对刑法的兜底条款加以明确,其实质是细则化立法,即将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的行为纳入刑罚处罚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这种司法解释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问题。2001年1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对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作了以下一般性规定:
评分陈兴良:
评分 评分五、罪刑法定与其他解释
评分曲新久:
评分扬·约尔登:
评分《中德刑法学者的对话——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为中德刑法学者联合会举办的第一届“中德刑事法论坛”会议论文集。围绕着“罪刑法定的立法解读”、“罪刑法定的司法实践”与“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三大主题,中德一线刑法学者分别从中国与德国的视角进行主旨阐述与交互评论,反映了中德刑法学对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的最新见解。
评分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由此原则派生出成文法主义、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类推、刑法的明确性等多个原则。在这一原则下,如何进行刑法解释、如何在刑法解释与罪刑法定间保持一定的张力,是法学中一件复杂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任务。本书从多个角度分析了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解释的关系,并结合刑法分则对这一关系进行了细致分析。既有理论深度,又对实践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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