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认为,一本好的法学著作,不仅要能传授知识,更要能激发思考。而这本《合同法研究(第4卷)》恰恰做到了这一点。王利明教授在书中对合同法诸多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例如,他对于电子合同的法律适用,以及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合同解释的特殊性等问题的分析,都让我耳目一新。他的观点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法律实践的演进,不断地进行反思和修正,这种与时俱进的精神,在学术研究中尤为可贵。在阅读过程中,我常常会因为书中提出的某个新颖的观点而陷入沉思,然后去查阅相关的资料,进一步验证自己的理解。这种互动式的阅读体验,极大地提升了我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本书的出版,无疑是中国合同法研究领域的一项重要成果,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学术资源,更引领我们走向更深层次的法律探索。对于任何对合同法感兴趣的读者而言,这都是一本值得认真研读的书籍,它会带给你意想不到的收获。
评分初次翻阅《合同法研究(第4卷)》,就被其深邃的学术魅力所吸引。王利明教授的笔触,如同外科医生般精准而细腻,剖析着合同法的每一个肌理。书中的内容并非简单的理论罗列,而是充满了作者对法律精神的深刻体悟和对社会现实的敏锐洞察。我特别被书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章节所打动,教授从不同维度对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免责事由、赔偿范围等进行了详尽的阐述,既有理论上的高度,又兼具实践的可操作性。读到此处,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又一个真实的法律案例在眼前展开,而教授的论述,正是为这些纷繁复杂的案例提供了清晰的分析框架和解决思路。这种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的写作方式,使得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学术著作,更是一本极具参考价值的实践指南。它帮助我理解,法律并非冷冰冰的条文,而是解决现实问题的有力工具。对于每一个渴望深入理解合同法精髓的人来说,这本书都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宝藏,它将引领你走进合同法的殿堂,领略其博大精深的魅力。
评分初拿到这本《合同法研究(第4卷)》,我怀揣着学习前沿合同法理论的期待。翻阅过程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其对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系统梳理和深入解读。书中的每一章都像是精心打磨过的宝石,闪耀着智慧的光芒。王利明教授以其深厚的学术功底,对合同法的核心概念,如意思自治、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进行了精细化的阐释。他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更是将这些原则与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纠纷紧密结合,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揭示了这些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和价值。特别是在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和法律后果的章节,教授的论述清晰、条理分明,既有理论高度,又不乏实践指导意义。我常常在阅读时,会不由自主地将书中的观点与自己接触到的实际案例进行对照,这种过程极大地加深了我对合同法规则的理解。这本书的文字流畅,语言精炼,虽然是学术著作,但读起来并不费力,反而有一种引人入胜的感觉。它不仅是一部学术专著,更是一本值得反复品读的法学工具书,对于希望在合同法领域进行深入研究的学者和实务工作者来说,都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评分这本《合同法研究(第4卷)》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在一个繁花似锦的花园里,我被允许走进其中,自由地探索每一处精心栽种的角落。王利明教授作为中国当代法学界的翘楚,他的研究成果自然不必多言。初翻开这卷书,就被其严谨的逻辑和深刻的洞察力所吸引。书中的论述并非枯燥的法条堆砌,而是将抽象的法律概念,通过鲜活的案例和精妙的分析,变得生动而易于理解。尤其是在探讨合同履行中的某些疑难问题时,教授能够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层层剖析,抽丝剥茧,最终指向问题的核心,令人豁然开朗。我个人对其中关于“情势变更”原则的阐释尤为感兴趣,教授结合大量司法实践,深入浅出地解释了这一原则的适用条件、法律后果以及其在现代合同法中的重要意义。这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解读,更是一种法学思想的传承和发展。阅读过程中,我仿佛置身于一场智慧的盛宴,不断被新的观点和思考所启发。即便在某些章节,我可能并非完全认同教授的某些论断,但这恰恰是学术研究的魅力所在——鼓励思考,激发辩论。这本书的出版,无疑为中国合同法研究领域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所有热爱法学、渴望深入理解合同法的读者,提供了一份宝贵的精神食粮。
评分坦白说,在拿到《合同法研究(第4卷)》之前,我对合同法理论的认识相对零散。然而,在阅读了这本书后,我的认知体系仿佛被重新构建,逻辑更加清晰,理论更加系统。王利明教授的写作风格严谨而不失生动,他能够将复杂的合同法问题,以一种非常易于理解的方式呈现出来。书中对合同成立、生效、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环节的论述,都展现了他对这一领域深刻的理解和独到的见解。我尤其欣赏教授在处理一些法律上的争议点时,那种辩证的思维方式,他能够充分考虑各方观点,并在分析后提出自己的倾向性意见,这种学术上的审慎态度令人钦佩。书中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责任的探讨,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它让我认识到,合同的有效运行,远比想象中要复杂得多。这本书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解读,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引导,教我如何从法律的视角去分析和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和从业者来说,这本书无疑是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它能帮助我们夯实合同法基础,提升法律素养。
评分第一章特别法上的有名合同概述
评分第八章 保证合同
评分第六节 商品房预售合同
评分第八节 商品房租赁合同的终止
评分同事指定购买。第一章 特别法上的有名合同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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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第八章 保证合同
评分特别法上的有名合同,是指在《合同法》之外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有名合同。《合同法》第123条规定:“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就是对特别法上的有名合同的法律认可。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由于交易形式日益复杂,社会关系逐渐多样化,无法通过一部合同法或民法典中的债编对各类有名合同作出规范 ① ,因而需要通 过特别法的形式对新型的、特殊的有名合同作出规定,特别法上的有名合同也成了合同法及其研究的重要内容。应当承认,此类合同也属于有名合同的范畴,它们与无名合同的区别 在于,其并非法律完全没有规定的合同,而是已经为法律所调整的合同。这里所说的“法律”应从广义上理解,即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4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 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既然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时的依据,那么它们当然也不能作为认定有名合同的依据。从司法实践看,司法解释在现行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对某些合同(如旅游合同)所作的规定,已经成为重要的裁判依据,可见,司法解释规定的合同也属于特别法上的有名合同。所以,本书以法律、行 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作为判断是否属于特别法上有名合同的依据。特别法上的有名合同是《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有名合同,因此,其不属于合同法分则规定的具体有名合同类型。特别法是相对于普通法而言的,从比较法上看,大陆法系国家通常区分普通法上的有名合同和特别法上的有名合同,例如,在德国法中,特别法上的有名合同是指《德国民法典》没有明文调整但在其他法律中作出规定的合同类型。 ① 特别法上的合同涉及竞争法、知识产权法、保险法与劳动法等领域。 ② 我国目前尚未颁行民法典,但已经颁布了《合同法》,其中规定了15类有名合同,《合同法》性质上属于基本民事法律,在未来 将会成为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合同法》虽然规定了15种有名合同,但“社会生活变化万端,交易生活日益复杂,当事人不能不在法定契约类型之外,另创新型态之契约,以满足不同之需要” ③ 。《合同法》所规定的有名合同并不能涵盖所有有名合同的类型,因此,许多有名合同是在特别法中规定的,这些特别法不仅包括法律、法规,还包括司
评分王老师的书还是值得一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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