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胡塞尔著作集(第3卷)·现象学的构成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2卷》是《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三卷本的第二卷,俗称“观念2”,为作者于《观念1》完成后立即接续完成的另一巨著,但因作者对此复杂主题的过高慎重要求,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才以遗著版问世。在现象学运动内,此书的影响力仅次于《观念1》和《逻辑研究》。全书分为三部分,包括:“物质自然的构成”,“动物自然的构成”,“精神世界的构成”;另有14则附录。
《胡塞尔著作集(第3卷)·现象学的构成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2卷》曾因其手稿对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产生过重大影响而著称。《胡塞尔著作集(第3卷)·现象学的构成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2卷》自出版后,特别是最近三十年以来,在欧美哲学界和人文科学界的影响有进一步扩增之势。《胡塞尔著作集(第3卷)·现象学的构成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2卷》中译本加附了保罗?利科为《胡塞尔著作集(第3卷)·现象学的构成研究: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2卷》撰写的长篇导读。中译本在翻译过程中同时参考了法译本和英译本。
作者简介
胡塞尔(1859—1938),德国犹太裔哲学家,20世纪欧陆影响卓著的哲学思潮“现象学”的奠基人,现当代西方思想界影响最大的哲学家之一。曾先后任教于哈雷、哥廷根、弗莱堡大学。《全集》出版已逾40卷。胡塞尔现象学以数学和逻辑学的理性主义为模型,强调在心理、精神、文化、思想领域内的思维严格理性化实践,以期为主体性范畴奠定坚实的理性基础,故可被视为“西方心学”传统内的第一宗师。
李幼蒸,1936年生,旅美学人,国际符号学学会副会长(2004—2014),主要研究方向:现象学、符号学、解释学、仁学伦理学。著有《结构与意义》、《当代西方电影美学思想》、《理论符号学导论》等十余部专著,另有《野性的思维》、《哲学和自然之镜》、《小说的准备》等十余部译著。
目录
第一部分 物质自然的构成
第一章 一般自然观念
第二章 直观物本身的存在论意义层次
第三章 相对于感觉性躯体的感性知觉〔Aistheta〕
第二部分 动物自然的构成
导论
第一章 纯粹自我
第二章 心灵实在
第三章 心灵实在通过躯体的构成
第四章 在移情作用中的心灵实在的构成
第三部分 精神世界的构成
导论
第一章 自然主义世界和人格主义世界的对比
第二章 作为精神世界基本法则的动机化
第三章 精神世界对自然主义世界的本体论优先性
附录
中译本附录
胡塞尔的《观念2》:分析和问题
德、法、英、中现象学用语对照表
精彩书摘
中译本译者序
虽然《观念2》早于60年前即已出版,而且此书对法国存在主义派现象学的影响非常之大,但西方学界对其关注的程度,近二三十年来才有越来越增强之势。其原因涉及方方面面,英译本和法译本的先后出版固然为具体促进著作国际流通的因素之一,而另一间接因素是,随着卢汶《胡塞尔全集》新编各卷的陆续出版,学界也日益感觉到今日应该加强对胡塞尔思想全面和深入的掌握,特别是作者身后出版的几部重要著作。本书并非属于作者生前未刊稿中的“讲演稿”之一,而是和《观念1》(也可简称《通论》)类似的“专著”。此外,本书还是作者当初曾多次认真打算安排出版的书稿,其重要性显而易见。再者,一个并非不值得注意的所谓“现象学运动”中的“典故”或“佳话”是:所谓法国“首席”现象学家梅洛庞蒂还曾于“占领期间”亲自到卢汶档案馆研读过这部手稿,从而奠定了自己的“知觉现象学”的知识论基础。本书英译本序言即说过,“此书甚至于在其出版前曾经影响了最伟大的现象学家中的两位:海德格尔和梅洛庞蒂”。也就是德、法两国“最大的”存在论“现象学家”都曾远在本书出版之前通过阅读手稿而从中受益。
在三部以“观念”命名的书稿中,此部今日几乎与《观念1》齐名的著作,之所以受到较前更大的关注,原因之一当然也在于其内容不仅相当完整,而且历经多次助手改动后曾为作者所最后审定,其学术性价值在“全集”中的地位自然也较为靠前。那么,为什么胡塞尔没有安排它在20年代末出版呢?研究者的分析多种多样。在中译序中我们首先按照德文版、英文版、法文版的编者和译者的序言内容,对本书成书过程和内容概要简述如下(如果不是因为“版权”问题,中译者本来可以将诸不同文版的译序译出以作为中译本的“附录”的。因为,直接引介原著和西方专家的著作始终是本人在三十多年来促进中国现象学研究事业过程中所特别强调者)。同时,和《观念1》一样,中译者此次也将法国解释学派现象学家保罗•利科有关本书的长篇导读——《胡塞尔的〈观念2〉:分析和问题》——译出,作为中译本的一个附录,以供中文读者读解时的参考。
本书最初德文版编者玛丽比麦尔在其1952年出版的本书编序中,对本书成书过程概述如下。
作者在《逻辑研究》出版后,思想变化迅速,并对自己的思路产生怀疑,因此极少发表新作,直到1907年发现“现象学还原”的所谓“转折点”后,才在当年出版的《现象学观念》小册子中首次披露了此一新现象学思想。“观念写作计划”中最初即包含了三卷,内容为:第一卷有关于方法论和纯粹意识分析;第二卷应该包括分析和科学理论思考;而原始的第三卷应该相关于现象学哲学观念及绝对知识问题。其后计划改变,第二卷原稿被分成了两个部分,其中有关“构成分析”部分后来成为第二卷的内容主体,而原第二卷中的“现象学和科学基础”部分,后来原封不动地成为《观念3》的内容。而原来设想的第三卷“哲学的观念”部分,当时并未写出,其后放弃了。
玛丽比麦尔说,档案表明,第二卷手稿在第一卷完成后不久即写成,与作者原初的设想一致。而原构想第三卷中未曾写出的内容,其后在1922年的“第一哲学”讲稿中有所论述。这部《观念》的第二卷手稿,其后在1912—1928年间经过几次修改,重点集中为对象在意识中构成的问题。编者指出,1913年时作者已经在“自然与精神”标题下处理过“构成问题”,下一年研究班中还曾对此进一步讨论。而构成问题已经不再是作为现象学的“引言”加以编写,而是被看成一个相当独立的课题,论述的范围也随之扩大了。关于此书的情况,作者本人在20年代末曾提到:“我自己多年进行的并在讲演中经常大量引述的具体研究系列,希望能够在最近几年中出版。1912年一部最初已经完成出版准备的著作是《观念》第二卷的手稿,这是与《观念》第一卷相连的著作。经史泰茵(Edith Stein)博士编辑后,许多学生和同事都看到过此手稿。与此同时,〔该手稿中〕有待解决的具体问题〔比预计的〕要困难和广泛得多。”(《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250页注)我们由此看到,胡塞尔一方面对于本书的各项主题十分重视,急欲安排发表以促进现象学研究的提升,而另一方面对其中一些问题的处理方式并不满意,以至于多次将出版延后。结果,本书虽曾在作者的主持下不断修改,却终因问题本身的困难而令作者难以心安。在我们看来,这样的情况,岂止《观念2》一书?他的许多现在纳入《全集》的讲演稿著作,不同程度上都可视为均有待进一步改善之作。这固然源于作者治学严谨,也因为问题本身的重要和复杂。严格来说,西方哲学家们的许多重要著作也都应该这样看待,不可能均视之为“完善经典”。
关于本书其后改写的过程,玛丽比麦尔说,作者于1915年即开始改写本稿,而其助手史泰茵1916年开始协助改写工作,即首先整理完成了294页书稿。同时,作者允许史泰茵自由选用作者的其他相关稿源。(据英译者说,战后1918年时史泰茵曾完成对此稿的第二次编辑工作。)至1924年时,作者曾对本书内第三编增加了评注、修改和补充。1924—1925年新的助手兰德格里伯则将史泰茵整理过的手稿部分地变成打字稿,并对各个部分重新进行了比对整理,但对正文没有多少更动,只是增加了附录部分。这样,兰德格里伯的整理稿就成为目前版本的实际基础,“因为这是最后的和最完全的稿本”。玛丽比麦尔指出,作者对各助手们的编改工作均曾予以检查,而本书的章节划分则基本上以史泰茵稿和兰德格里伯稿为基础。英译本序作者R�盧ojcewicz 和A�盨chuwer指出,此书编改跨越了20年,虽经多人之手,但因作者先后做过3次审阅,“内容无不可溯源至胡塞尔思想”,故具有高度统一性。1923—1925年兰德格里伯接手后,也是按照胡塞尔本人的意思将许多新的资料编入附录的。此后3年作者还曾继续修改,其更改和补充注释的部分后来还曾由卢汶档案馆的Strasser编者继续整理。最后,以往各种编辑、补充后的书稿材料均由玛丽比麦尔着手编入现在的版本。
本书内容分为三大部分:物质自然的构成,动物自然的构成,以及精神世界的构成。作者在本书中的研究抱负十分深远,并首次企图跨越多个异质性领域,对其进行逻辑上的统一处理:物理世界、生物世界、心理世界和精神世界(最初还包括科学世界)等不同的存在界域。但现象学的还原原则试图将一切存在域均最终挂接到主体域。而为了完成此“唯主体论”的统一化工作,他还得首先解决主体自我和他人自我的“逻辑关系”问题,以及在物与心、精神之间的多元逻辑关系的问题,以便为最终完成现象学哲学和科学知识的关系问题进行准备。1982年法译本译者�hliane Escoubas在序言中曾对本书内容概述如下:构成理论根据《观念1》的两个基本概念:还原和意向性。还原并不是先天性认知的基础,而是要“返回事物本身”,此即对象的“自所与性”概念。胡塞尔建立了两个交叉对立关系:真实性与意向性,内在性与超越性。作者在此双对立中确立了本质描述。而且因为意向性只是确定意识作为“认知的门径”或“裂缝”,意识的这个“通道”之确定遂有多种方式:态度,意指,体验,行为。意识的还原则导致了意义的“呈现”和 “构成”。所谓构成,即存在之意义的构成,存在之意义的构成也就是“在如何中之客体”〔Objekt im Wie〕的构成。后者包括两个方面:体验和现象。构成不是由主体决定客体,不是简单的相关关系,而是在先验领域内的展开,即在主体意识区域内所呈现的存在意义。
构成理论,存在意义的结构,产生的“呈现”作用(Darstellung)涉及三个层次:物质自然,动物自然,精神世界;可称之为:自然,躯体,精神。(以及与躯体一道的第四层:心灵。)这一结构研究证明了构成的两个过程,第一个过程是层次或成分的复杂化—含蕴化关系,此即“一致性”的关系,或意识内诸层次的套接关系。与此“一致性”关系相联结的是意识内“缠结式的”意向活动结构。法译者说,此复杂化—含蕴化关系调节着描述规则,成为本质描述的重要特点,它既非笛卡尔方向的也非柏拉图方向的,胡塞尔的存在形象永远是复杂的—含蕴性的,它更接近于亚里士多德方向。第二个过程是不同层次间的“转换”(Umschlage)。物质因果性转向心理—躯体决定性,再转向心灵动机化。作为把握样式,自然统握转向了自我理解。描述性的这两个结构性法则永远基于一个基本层次:躯体。躯体是构成理论的核心和始源。本书开始从物质自然理论转向感性理论,此即知觉世界的溯源学。“自然”作为构成层消失了,它被“显现分析学”所取代,后者联结着科学的视界。显现分析学体现于胡塞尔的“侧显理论”中。显现行为实现于一个双结构内:显示性结构和指示性结构。法译者指出,显示概念假定着世界的逻各斯存在,这是一种相续性和同时性秩序,即客体的展延和时间秩序。此世界秩序和“实在原则”与显现理论不可分,它根基于一个几何世界的前提,而几何世界相符于向心化自我之建立,而此自我又生存于理论态度中。从此唯我论的秩序不难过渡到主体间秩序和自然科学秩序。显现之基础当然仍然是感性物,此即称之为诸侧显的感性物复多体。法译者指出,构成理论在感性理论和呈现理论(意义理论)之间发挥着作用,并进而在现前和反思之间发挥着作用。
关于胡塞尔几经犹豫并在正将付印之际仍然放弃出版并随即转入其他写作计划的真实原因,后人尚无确切了解。人们猜测的一个外因可能与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的出版有关,而毫无疑问的一个内在原因当然缘于本书处理的主题过于复杂,胡塞尔在多方面的思想压力下对之尚无充分自信之故。我们选择了保罗•利科在本书德文版出版的同时根据手稿先行写就发表的一份长篇导读,一方面它可以使读者对本书复杂的结构先获得一个简明的轮廓,有助于对本书全体的进一步读解,另一方面可通过利科的评论了解他所看出的胡塞尔在本书表述的理论的难点之所在。利科此文发表时间甚早,而且是根据《观念2》的手稿完成的。我曾就在本书中译本纳入利科此文作为参读附录一事征询美国现象学家Embree的意见。这位对利科学术相当了解并尊重的学者对此选择是否恰当表示有所迟疑,因怕读者会将利科的意见当作读解本书的“权威性指导”,因为自该文发表后60年以来《全集》卷数大为扩增,研究的水准比起战后时期进展显著。我不禁想起80年代曾经对打算在《观念1》中纳入利科注解和长篇序言事征询该书新版编者舒曼的意见,舒曼也曾对此表示不同意见,怕读者会把利科的评论当成权威性评论。而实际上我两次安排利科研究作为辅助读物的想法都十分简单:对于内容如此复杂艰涩的哲学读物,我们需要一些由西方专家紧扣原著撰写的“引介性”辅助读物,而这样的作品其实非常之少,而利科恰恰提供了这样的作品,其内容足以起到初步导读的作用,其可取性对于中文读者来说是显而易见的。至于解释是否具“权威性”问题,我们本来就并不期待任何专家的研究具有这类唯一的“读解权威性”,其观点自然只是一家之言,仅供参考而已。我后来还曾进一步希望Embree(其实他是利科此文的英译者之一)介绍一种他(作为美国《现象学百科词典》主编)或许了解的有关引介本书的较新作品,但他承认除了利科此文外他并不知道是否还有其他作品可作为本书读解的参照。之后我和法国出版社与该文最初发表的刊物《形上学和道德学评论》(利科后来长期担任该刊主编)联系版权转让问题,经过几次协商,顺利获得了翻译许可,遂将此文即行译出。我也在此对该刊及大学出版社的惠允表示感谢。
趁此机会,有关作为本书中译本附录的利科这篇文章,我也愿意对中文读者表示一点个人意见。在我们读解本书内容的同时当然要关注作者以及评论者对各种相关问题的看法的正当性问题。在我看来,利科此文在读解胡塞尔有关“纯粹自我”、“心灵”、“动机化”等关键性主题方面论述极为清晰,颇有助于我们对原著的理解。但在一些更具哲学性的问题上,如本体论或存在论的问题上,“前解释学时期”的利科当初的观点颇带法国存在主义色彩,其解释带有较明显的倾向性。同时,在此根本性问题上,利科一生仍然像多数法国哲学家一样受限于西方形上学传统,而将胡塞尔特意回避或排除本体论的倾向,做了并非确当的解释。他没有体悟到胡塞尔如此曲折地前进正是为了不落“本体论窠臼”。利科对此的处理反而反映着他本人的思想矛盾方面。但另一方面我们注意到,利科在1950年前后,即法国存在主义刚刚流行时刻,急于对胡塞尔两大“观念”经典进行翻译、注解和提供导读,目的之一正在于与当时影响渐巨的萨特和梅洛庞蒂的所谓现象学思想形成“对比”。他强调的是应该首先正确深入读解胡塞尔“原著”。因为他一定感觉到不仅萨特对胡塞尔本人思想一知半解,即使自称战时短时期间内(大约2周)研读了《观念2》的梅洛庞蒂,也是急于从胡塞尔原著中“抽取”一些对自己创学有用的理论以作为比附之资源,却缓于全面地先行深入研读胡塞尔本人作品。利科一生致力于首先研读各家各派原创性思想本身,结果反而被学界一些人视为欠缺个人独创性,这反映了法国学者一向追求个人独创性表现的民族性偏颇倾向。这样的倾向却可能妨害思想家对重要的其他思想家的成果获得深入理解的机会。与其他法国存在论派现象学家们相比,利科当时对胡塞尔本人的认识论思想细节应该是掌握得最为忠实的一位。这可以首先从他对本书最重要的两大主题——纯粹自我和心灵——的论述中看出。特别是关于介于物质界和精神界中间的“心灵”概念的设定理由方面,利科的分析极具认识论深度。而纯粹自我和主体间性之间的认识论纠结,利科更是视之为既重要又困难的胡塞尔主体性理论中的“死结”。对此,我们在总序中已经指出,我们如视之为一种现象学对客观性问题的认识论“突破”,不如视之为西方认识论应继续深化探讨的出发点。
利科与其他一些法国现象学家们越过德国世纪初精神科学运动而企图直接在存在哲学基础上创立新说相反,他始终关注着德国世纪初新一代哲学朝向理性方向发展的哲学史问题(这是利科后来走向解释学和靠近结构主义的思想根源之一)。他特别指出了胡塞尔的“精神科学”论由于新康德主义时代价值哲学方向的局限而未能真正获得突破的背景。而且利科特别指出了本书最后关于“精神”的这一部分显得与前两部分之间欠缺逻辑连续性的事实。这一观察是完全正确的。不过,这个问题是当代欧陆哲学集体性的问题所在,并不只是胡塞尔的问题。胡塞尔有关现象学和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精神科学关系的诸多讨论,今日看来都只能看作是人们未来有关人文科学认识论继续发展的出发点,而绝不是什么现成可资依据的“逻辑基础”。虽然如此,我们仍然要细心理解胡塞尔极其细密的认识论思维的诸逻辑性推论中的“结点”。他的设问方式本身就是值得我们注意的。就哲学观而言,在本书中我们再一次体会为什么胡塞尔学属于百分之百的现代期,因此与黑格尔哲学没有任何渊源。利科,以及许多当代胡塞尔学者同然,将胡塞尔追求科学性的精神世界理论暗示为与黑格尔的“客观精神”之间具有隐在相通处,从而显露了现代法国现象学派对“存在论方向”之偏执,然而这样的解释却并不恰当。我们再一次看到了现当代西方哲学在两种“本体论”之间发生的混淆:形上学的本体论和科学的本体论;也就是,“玄学”的存在问题和“科学”的存在问题。胡塞尔的本质意义论和其存在性关切都是处于追求各种不同类型之“实在”的结果,而其中并不包括对玄学式的或浪漫主义的“反实在”的兴趣。
本书中译本根据《胡塞尔全集》第4卷由玛丽比麦尔编辑的德文原版译出。翻译过程中参照了�hliane Escoubas的法译本(1982)和Richard Rojcewicz 和André Schuwer的英译本(1989),在此谨对诸位编者和译者表示谢意。保罗•利科已故世多年,如果他知悉他的此篇作品被译成中文纳入他所尊敬的胡塞尔的另一部经典作为附录,一定深感欣慰,并会再一次了解三十多年来中译者的理论趣味与其何等接近了。
李幼蒸
2012年3月于美国旧金山湾区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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