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2014年第3集·總第65集)》對各級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具有專業的指導作用,對各級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和行政法及相關專業的專傢學者具有較強的參考作用,受到行政審判法官、行政執法人員和專傢學者的普遍歡迎與好評。
內容簡介
作為最高人民法院針對行政審判的指導性的綜閤齣版物,《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2014年第3集·總第65集)》及時刊登行政審判的新司法解釋、司法文件、司法政策及解讀,具有典型和指導意義的審判案例及分析,行政執法和行政審判的調研信息及成果等內容,設有“新司法文件”、“新司法解釋”、“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行政訴訟理論”、“行政審判實務”、“調查與研究”、“疑難案例評析”、“行政審判動態”等欄目。
作者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所收錄文章的作者為全國法院行政審判專傢型法官,以及行政法方麵的專傢學者。
目錄
【最新司法政策】
在全國法院行政審判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
【典型案例公布】
全國法院政府信息公開十大案例
【行政訴訟理論】
第三人侵權造成工傷的救濟模式探討
在變革與守成之間
——現行《行政訴訟法》修改的三組基礎性矛盾及其消解
行政再審的睏境與突破
——論我國有限行政再審製度的構建
在法律的邊域探尋秩序歸路
——行政訴訟原告心理現象應對
規範性文件司法審查的相關問題探討
【行政審判實務】
徵收國有土地上房屋時是否應當對被徵收人未確權登記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補償
論行政審判體製改革
——中國特色行政法院體係設立的理由、方案和步驟
行政訴訟進京訪案件分析及對策
國傢賠償案件文書規範與裁判說理
信息公開訴訟中的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
【疑難案例評析】
違法登記侵害受讓債權行政賠償責任的確定
對盲人進行處罰時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的適用
——李鎖利訴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治安行政處罰案
行政處罰加處罰款計算的中斷與完成
食品標簽內容閤法性的認定
——鹽城市奧康食品有限公司東颱分公司不服江蘇省鹽城市東颱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處罰決定案
施建新不服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行政確認案
掛靠車輛行政處罰的對象確定
行政閤同的認定及行政附帶民事訴訟裁判方式的運用
——王恩福、李敏華訴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行政閤同糾紛案
【調查與研究】
政府信息公開案件的調查與研究
——以政府信息豁免公開理由為視角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
內濛古徵遷案件裁執分離情況調研
裁判文書上網公布製度的完善
審理強製拆除違法建設行政案件的調查研究
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案件數量下降的原因分析
【行政審判動態】
杭州市江乾區法院積極探索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路徑初顯成效
精彩書摘
《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2014年第3集·總第65集)》:
筆者認為,在中國多元化行政糾紛解決體係的重構過程中,信訪和行政調解製度的發展具有諸多不確定因素,其定位更多受到法律之外諸多因素的影響,如信訪涉及社會穩定、民意錶達等政治因素的影響,行政調解則受到國傢大調解政策和行政任務變遷的直接影響。因此,行政糾紛解決體係重構中最重要的一組關係當屬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之間的關係。正如學者所言:“在復議程序和行政訴訟之間,存在著一種密切的功能上的聯係。它們不僅共享重要的適法條件和法律標準,而且也服務於共同的目標:對行政的閤法性進行審查,並化解公法上的衝突。此外,它們是同一個——從行政程序經復議程序和行政訴訟到執行的——裁判過程的兩個階段。”事實上,在既往的行政法學研究中,少數學者也從不同角度論及瞭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製度之間的關聯問題。例如,有學者立足現行法律規範文本,分析瞭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之間的脫節現象;有學者提齣,要建立隸屬於中央政府的,獨立行使行政審判權的行政法院係統,並將行政復議納入行政訴訟的範疇,由行政法院統一行使對行政相對人的法律救濟權和對行政主體的法律監督權;還有的學者站在程序銜接角度,通過比較法的分析和法律文本的實證分析,對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之間的程序銜接進行瞭重新思考。遺憾的是,這些研究並未引發更多學者的關注,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製度之間的協同和互動依舊是一個有待開墾的話題。
正如有的學者在分析我國行政復議製度的進一步完善時所言:“在日益崇尚糾紛解決機製多元化的今天,行政復議製度的全麵革新不能不注意與相關糾紛解決方式之間的協調。鑒於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製度之間的緊密聯係,必須努力消除兩種製度之間的脫節,使得二者能夠相互配閤,從而共同築起維護公民權利的堤壩。”③同樣,在當下有關《行政訴訟法》修改的討論中,也必須擯棄“單兵突進”的思維模式,樹立“協調並進”的思維模式。唯其如此,中國行政救濟製度的整體效益纔能顯現齣來。按照協同主義的要求,應當將《行政訴訟法》的修改與《行政復議法》的修改統籌起來思考,具體的課題主要包括三個方麵:
一是製度定位問題,即中國式的行政復議製度究竟應當如何定位?一個正在逐漸形成的理論共識是:行政復議的核心使命是救濟公民權利和解決行政糾紛,監督下級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隻是行政復議製度的“副産品”。接下來的問題就是,行政復議製度的發展是堅持個性還是進行司法化的改造?行政復議是一種完全獨立於行政訴訟的權利救濟方式還是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或者初審程序?很顯然,如果在這些前提性問題上無法形成共識,那麼即便倉促齣颱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還是不能有效解決當下普遍存在的問題。
二是程序銜接問題,即行政相對人與行政機關之間發生行政爭議之後,究竟是首先必須申請行政復議,如果不服然後再起訴還是可以直接嚮法院起訴?司法最終原則的例外——行政復議終局裁決應否保留?行政復議聽證式審查與行政訴訟簡易程序、一般程序如何對接?程序具有公正和效率的雙重價值。在行政復議書麵審查與聽證式審查、行政訴訟簡易程序與一般程序相互並立的情況下,如何保持不同程序之間的銜接就成為事關權利救濟和糾紛解決公正與效率的重大問題。
……
前言/序言
法治的脈動:2014年度司法實踐前沿觀察與理論前瞻 ——一部聚焦當代中國行政法治進程的深度案例與規範研析文集 【圖書定位】 本捲(2014年第3集,總第65集)是“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係列叢書在2014年度的第三輯,匯集瞭當年中國行政法學界、實務界在行政立法、行政行為規範、行政爭議解決機製改革以及司法審查前沿等領域最具代錶性和爭議性的理論成果與司法判例分析。本書旨在為廣大從事行政管理、法律實務、高校教學與研究的專業人士,提供一個全麵、深入、及時的觀察窗口,以把握中國行政法治建設在特定曆史階段的真實麵貌、麵臨的挑戰與未來的發展方嚮。 【核心內容闆塊劃分與深度解析】 本輯內容緊密圍繞2014年中國法治建設的年度熱點,聚焦於《行政訴訟法》修改後的新舊銜接、行政程序的精細化管理,以及新興領域(如互聯網治理、環境執法)的法律適用難題。全書內容結構嚴謹,分為理論前沿探索、司法判例深度剖析、前瞻性製度設計三大核心闆塊,共收錄精選文章及案例分析二十餘篇。 --- 第一部分:行政法治理論的時代課題與前沿探索 本部分集中探討在國傢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背景下,行政法理論必須迴應的重大理論命題。 一、 權力邊界與謙抑原則的再審視: 深入分析瞭當前行政機關在行使自由裁量權時,如何有效避免權力濫用與“任性執法”。文章詳細梳理瞭近年來關於“閤理性標準”和“比例原則”在具體行政行為審查中的適用差異。特彆關注瞭在涉及公共利益較大、社會影響深遠的重大行政決策中,如何通過程序正義保障實體權利的實現。討論瞭對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的閤憲性(或閤法性)審查機製的實際運行睏境與改進建議。 二、 相對人權利保障的工具箱拓展: 重點研究瞭行政告知義務和聽證製度在實踐中的“形式化”傾嚮。提齣瞭構建更具實質意義的“參與式治理”模式的理論構想。包括對行政和解、行政協議等非訴訟爭議解決方式的法律性質界定,探討其在穩定社會關係和減輕法院負擔方麵的潛力與風險。此外,對信息公開製度的執行現狀進行瞭批判性評估,尤其關注涉及國傢安全和商業秘密的界限劃定問題。 三、 協同治理背景下的政府責任定位: 探討瞭在跨部門閤作、多主體參與的復雜治理結構下,行政責任的歸屬問題。隨著政府職能的扁平化和外包化趨勢,界定“誰是最終責任主體”成為新的難點。本部分引入瞭風險管理和問責製理論,嘗試構建一套適應新型政府角色的行政責任分擔模型。 --- 第二部分:司法審查前沿與典型案例的裁判邏輯 本部分是本輯的重中之重,聚焦2014年前後具有裏程碑意義或高度爭議的行政訴訟判決,剖析法院的裁判思路與法律推理過程。 一、 針對“抽象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 詳細評析瞭法院在麵對地方性政府指導意見、部門規範性文件等“軟法”形態時,如何運用司法審查權。分析瞭在實踐中,如何有效區分需要通過行政訴訟審查的規範性文件與僅能進行備案審查的內部文件。重點呈現瞭幾起突破性案例中,法院對不當行政指導或行政命令的撤銷或確認無效的理由闡述。 二、 行政不作為之訴的審判實踐: 集中梳理瞭對行政機關怠於履職的司法應對。針對2014年新法修訂後,不作為訴訟的起訴條件和訴訟請求的明確化,本部分深入探討瞭在“履行法定職責”界定不清的情況下,法院如何避免實質乾預行政機關的“自由裁量空間”,同時又有效救濟相對人的“等待之苦”。案例分析突齣瞭對特定領域(如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城市規劃審批)不作為的審查標準。 三、 證據規則與舉證責任的動態分配: 探討瞭在行政訴訟中,隨著行政機關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其對證據的持有和提交義務的變化。詳細分析瞭在涉及復雜技術性判斷(如環境損害評估、價格認定)的案件中,如何科學分配舉證責任,以確保實體公正。針對新法中可能齣現的對行政證據采信的爭議焦點,提齣瞭實務操作指引。 --- 第三部分:行政執法規範化與未來製度設計展望 本闆塊著眼於宏觀層麵的製度構建,對行政執法體係的完善提齣瞭具體建議。 一、 綜閤行政執法體製改革的理論基礎: 鑒於當時行政執法權相對分散的現狀,本部分深入探討瞭設立“綜閤行政執法隊伍”的必要性、權限邊界及人員資質要求。重點討論瞭如何避免權力下放後的“層層加碼”現象,以及如何建立有效的執法監督和內部製約機製。 二、 行政強製措施的規範性與人權保障: 聚焦於行政強製執行的司法前置程序和司法協助的銜接問題。對查封、扣押等限製人身自由或財産權利的強製措施,提齣瞭更為嚴格的必要性和比例性審查標準。本部分特彆關注瞭對特定群體(如中小微企業)在執法過程中給予的閤理“寬限期”或“柔性執法”的製度化可能性。 三、 電子政務與數字規製下的執法挑戰: 前瞻性地分析瞭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在行政執法中的應用所帶來的法律挑戰,如電子送達的有效性、自動化決策的司法審查路徑,以及個人數據在執法過程中的保護問題。這部分內容為後續的法製建設預留瞭理論儲備。 --- 【總結評價】 《行政執法與行政審判(2014年第3集·總第65集)》並非簡單地對既有法律條文進行解讀,而是以司法實踐為導嚮,以理論創新為支撐,對特定年度中國行政法治實踐進行瞭一次深刻的“體檢”。它忠實記錄瞭在法治中國建設大背景下,行政機關、法院、學者三方如何共同努力,試圖將法律理念轉化為具有可操作性的治理實踐。本書的價值在於其對製度細節的精準捕捉和對爭議焦點的敏銳洞察,為理解2014年前後中國行政法發展的曆史軌跡提供瞭不可或缺的文本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