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法學傢茶座(2014.4 總第44輯)》主要包括:馬小紅尋找“法”的共識;蘇傑禮法傳統下的“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彭勃裁判終局與司法慣性;周遵友陳永洲案距離法治要求還有多遠;陳光中我經曆的1952年高校院係調整和北京政法學院的成立;宋華琳成本收益分析、信息安全與選擇——哈佛大學桑斯坦教授耶魯三場講座後的追記等。
目錄
(捲首語)
何傢弘大學教師應該講什麼
(前沿聚焦)
任進重視發揮憲法在推進國傢治理現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莫於川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的特殊曆史意蘊
侯欣一我為何建議國傢設立憲法節
王旭法治中國命題的三重維度
(三言拍案)
張晶呼格吉勒圖案重述
張紹彥用什麼守護生命——由呼格吉勒圖案看死刑觀念和製度變革
何傢弘誰是呼案真凶
周詳該隱故事的啓示與死刑廢除——也談呼格吉勒圖案
(法治漫談)
馬小紅尋找“法”的共識
蘇傑禮法傳統下的“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
彭勃裁判終局與司法慣性
周遵友陳永洲案距離法治要求還有多遠
(法學劄記)
陳光中我經曆的1952年高校院係調整和北京政法學院的成立
宋華琳成本收益分析、信息安全與選擇——哈佛大學桑斯坦教授耶魯三場講座後的追記
王秀梅人權博物館漫談
李敬漫談《殘疾人權利公約》中兒童權利保護之一二
(法苑隨筆)
王利明為什麼正義女神要戴著眼罩
何兵不斷鏇轉的法院
徐英榮我的地盤誰做主
從立先為什麼總是經不起推敲
(域外法製)
高樹超少有人走的路:我的WTO上訴機構實習經曆
楊國華熟麵孔——在WTO打官司的那些人
周文英種族歧視與警察濫權——從弗格森騷亂看美國社會之殤
(身邊法事)
張遠煌網絡犯罪:不得不麵對的挑戰
張忠民留住APEC藍:再談霧霾
仲崇玉少林寺到底是誰的?——少林寺追討5000萬門票款的法律分析
劉太剛單雙號限行的法理和無理
陳莎莎為她們打開通嚮美好的那扇窗——從兩起真實案例談殘障兒童的性權益保護
(聊齋閑話)
喻中對貴陽的學術訪問
(史海鈎沉)
郝鐵川“文革”期間獄中的刑法學傢楊兆龍
劉聽傑秦人風骨焦易堂:身兼國醫館館長的最高法院院長
(書城夜話)
瀋雲樵讀熊秉元讀波斯納
劉晶法律即生活——聽史老師講故事
王燃張曉敏司法判例製度的源流與演變——“司法判例製度比較研討會”側記
精彩書摘
《法學傢茶座(2014.4 總第44輯)》:
從古至今世界上發生的一切命案,全知全能的上帝當然知道誰是真正的凶手,問題是上帝將管理地球的重大任務交給人類之後,就從來不直接參與或者乾涉人類個案的審判。因此從證據學的角度看,在現有證據與人的認識能力局限麵前,人類早期的四個人,個個都有殺人的嫌疑。既然人人都是犯罪嫌疑人,憑什麼說該隱一定是殺人犯?事實上,該隱敢於將他的弟弟亞伯殺死,恐怕也是利用瞭“上帝不參與人的審判”這一點。在很多命案中,被公安司法機關認定為嫌疑最大的人,事實上可能是無辜的,嫌疑較小的甚至沒有進入偵查範圍的人,也有可能是真凶。所以,哪怕全知全能的上帝知道是該隱殺瞭亞伯,卻不能讓認識能力有限的他人去定該隱的死罪。因為人類按照自己的認識能力認定他人有罪並判死刑,一旦齣錯,就沒有任何彌補的可能性。而隻要生殺予奪的權力掌握在人的手中,無論人怎麼謹慎、司法程序如何科學嚴謹,都必然會存在殺錯人的案件。對於死刑犯的生命而言,所謂的“有錯必糾”毫無意義,因為除非發生奇跡,否則人死不能復生。
如此看來,在該隱的古老故事中,《聖經》一方麵按照神的眼光來敘事(神告訴你“客觀真實是什麼”),另一方麵卻按照人的認識可能性來處理案件(神提醒你“法律真實是什麼”)。如果上帝按照人所不能準確把握的客觀真實來對該隱判處死刑,那麼就為人類司法立下瞭極壞的榜樣:審判者要麼假定自己如神一般永遠不會犯錯,把自己當做全知全能的神來判決其他人死刑,要麼堅持“寜可錯殺一韆,不可放縱一個”的政治立場。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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