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注冊會計師法》規定,國傢實行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製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製度已經成為注冊會計師行業資格準人的重要環節,在引導會計專業人纔健康成長、評價會計專業人纔資質能力、建設會計專業人纔隊伍等方麵發揮瞭不可替代的作用。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分為專業階段和綜閤階段兩個階段。專業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注冊會計師執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是否掌握基本的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規範,設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6科。綜閤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在職業環境中綜閤運用專業學科知識,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有效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設職業能力綜閤測試科目,分成試捲一和試捲二。
目錄
一、會計審計類
1.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
1993年10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
2.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
2010年11月1日財會[2010]21號
3.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應用指南
2010年11月1日會協[2010]94號
4.中國注冊會計師職業道德守則、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職業道德守則
2009年10月14日會協[2009]57號
5.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1999年10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4號
6.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
2000年6月21日國務院令第287號
7.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
2014年7月23日財政部令第76號
8.《企業會計準則》(具體準則)(除2014年重新修訂並發布的2號、9號、30號、
33號、37號準則外)
2006年2月15日財會[2006]3號
9.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除2014年重新修訂並發布的2號、9號、30號、
33號、37號準則應用指南外)
2006年10月30日財會[2006]18號
10.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號
2007年1月16日財會[2007]14號
11.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
2008年8月7日財會[2008]11號
12.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
2009年6月11日財會[2009]8號
13.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4號
2010年7月14日財會[2010]15號
14.企業內部控製基本規範
2008年5月22日財會[2008]7號
15.企業內部控製審計指引
2010年4月15日財會[2010]11號
16.關於做好執行會計準則企業2008年年報工作的通知
2008年12月26日財會函[2008]60號
17.關於不喪失控製權情況下處置部分對子公司投資會計處理的復函
2009年3月13日財會便[2009]第14號
18.關於非上市公司購買上市公司股權實現間接上市會計處理的復函
2009年3月13日財會便(2009]17號
19.關於執行會計準則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業做好2009年年報工作的通知
2009年12月24日財會(2009]16號
20.關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業做好2010年年報工作的
通知
2010年12月28日財會[2010]25號
21.關於做好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2011年年報監管工作的通知
2011年12月31日財會[2011]25號
22.關於印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企業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2012年7月5日財會(2012]13號
23.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5號
2012年11月5日財會[2012]19號
24.關於印發《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有關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2012年12月27日財會[2012]24號
25.關於做好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2012年年報工作的通知
2012年12月31日財會(2012]25號
26.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6號
2014年1月17日財會[2014]1號
27.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
2014年1月26日財會[2014]6號
28.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錶列報
2014年1月26日財會(2014]7號
29.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
2014年1月27日財會[2014]8號
30.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閤並財務報錶
2014年2月17日財會[2014]10號
31.企業會計準則第40號——閤營安排
2014年2月17日財會[2014]11號
32.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及相關會計處理規定
2014年3月17日財會[2014]13號
33.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2014年3月13日財會[2014]14號
……
二、經濟法類
三、稅法參考法規
精彩書摘
《201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經濟法規匯編》:
第四十二條企業應當根據相關資産或負債的性質、特徵、風險以及公允價值計量的層次對該資産或負債進行恰當分組,並按照組彆披露公允價值計量的相關信息。
為確定資産和負債的組彆,企業通常應當對資産負債錶列報項目做進一步分解。企業應當披露各組彆與報錶列報項目之間的調節信息。
其他相關會計準則明確規定瞭相關資産或負債組彆且其分組原則符閤本條規定的,企業可以直接使用該組彆提供相關信息。
第四十三條企業應當區分持續的公允價值計量和非持續的公允價值計量。
持續的公允價值計量,是指其他相關會計準則要求或者允許企業在每個資産負債錶日持續以公允價值進行的計量。
非持續的公允價值計量,是指其他相關會計準則要求或者允許企業在特定情況下的資産負債錶中以公允價值進行的計量。
第四十四條在相關資産或負債初始確認後的每個資産負債錶日,企業至少應當在附注中披露持續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每組資産和負債的下列信息:
(一)其他相關會計準則要求或者允許企業在資産負債錶日持續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項目和金額。
(二)公允價值計量的層次。
(三)在各層次之間轉換的金額和原因,以及確定各層次之間轉換時點的政策。每一層次的轉入與轉齣應當分彆披露。
(四)對於第二層次的公允價值計量,企業應當披露使用的估值技術和輸入值的描述性信息。當變更估值技術時,企業還應當披露這一變更以及變更的原因。
(五)對於第三層次的公允價值計量,企業應當披露使用的估值技術、輸入值和估值流程的描述性信息。當變更估值技術時,企業還應當披露這一變更以及變更的原因。企業應當披露公允價值計量中使用的重要的、可閤理取得的不可觀察輸入值的量化信息。
(六)對於第三層次的公允價值計量,企業應當披露期初餘額與期末餘額之間的調節信息,包括計入當期損益的已實現利得或損失總額,以及確認這些利得或損失時的損益項目;計入當期損益的未實現利得或損失總額,以及確認這些未實現利得或損失時的損益項目(如相關資産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等);計人當期其他綜閤收益的利得或損失總額,以及確認這些利得或損失時的其他綜閤收益項目;分彆披露相關資産或負債購買、齣售、發行及結算情況。
(七)對於第三層次的公允價值計量,當改變不可觀察輸入值的金額可能導緻公允價值顯著變化時,企業應當披露有關敏感性分析的描述性信息。
這些輸入值和使用的其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間具有相關關係的,企業應當描述這種相關關係及其影響,其中不可觀察輸入值至少包括本條(五)要求披露的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於金融資産和金融負債,如果為反映閤理、可能的其他假設而變更一個或多個不可觀察輸入值將導緻公允價值的重大改變,企業還應當披露這一事實、變更的影響金額及其計算方法。
(八)當非金融資産的最佳用途與其當前用途不同時,企業應當披露這一事實及其原因。
……
前言/序言
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是市場經濟監督體係重要的製度安排,注冊會計師行業是高端服務業中重要的專業服務業。伴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建設的曆史進程,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不斷發展壯大,在服務國傢建設以及完善社會監督體製、規範市場經濟秩序、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提升經濟發展質量等方麵都發揮瞭十分重要的作用。
《注冊會計師法》規定,國傢實行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製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製度已經成為注冊會計師行業資格準人的重要環節,在引導會計專業人纔健康成長、評價會計專業人纔資質能力、建設會計專業人纔隊伍等方麵發揮瞭不可替代的作用。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分為專業階段和綜閤階段兩個階段。專業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注冊會計師執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是否掌握基本的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規範,設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6科。綜閤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在職業環境中綜閤運用專業學科知識,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有效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設職業能力綜閤測試科目,分成試捲一和試捲二。
為有效指導考生進行復習備考,我們組織專傢編寫瞭專業階段6個科目的考試輔導教材和《經濟法規匯編》;同時,分科匯編瞭最近4年專業階段和綜閤階段的考試試題。本套教材力求體現注冊會計師考試製度改革的總體目標,以讀者掌握大學會計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專業知識為基準,力求體現全麵性與係統性、實用性與時效性。同時,本版教材適當充實瞭相關學科基本理論和原理方麵的內容,旨在培養考生的專業思維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本套教材作為指導考生復習備考之用,不作為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指定用書。
對於教材及參考用書中的疏漏、錯誤之處,懇請讀者指正。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2016年3月
201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經濟法規匯編 本書聚焦於中國注冊會計師(CPA)全國統一考試中“經濟法”科目的核心知識體係,旨在為考生提供全麵、深入且高度貼閤考試要求的學習資料。 本輔導教材嚴格遵循國傢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最新公布的考試大綱和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情況,確保內容的時效性和針對性。 一、 權威性與針對性 本教材的編寫團隊由資深會計師、法律專傢及長期從事CPA考務研究的教育工作者組成。我們深知經濟法科目不僅要求考生掌握法條的字麵含義,更要求理解法律精神、法律製度的內在邏輯及其在商業實踐中的應用。因此,本書在內容設計上力求做到: 1. 緊扣最新法規體係: 全麵涵蓋《公司法》、《閤同法》、《證券法》、《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閤夥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知識産權相關法律》以及宏觀調控相關的經濟法律規範等核心法律。我們對2015年至2016年初最新修訂或施行的法律、行政法規及司法解釋進行瞭係統梳理和重點標記。 2. 突齣考試熱點與難點: 結閤曆年真題的考頻分析,對高頻考點進行深度剖析。例如,在公司法部分,對公司設立、股權轉讓、董事高管責任、公司閤並分立的法律後果等復雜問題,提供清晰的法律適用路徑圖。在閤同法部分,重點解析各類閤同的成立要件、效力認定、違約責任承擔及免責事由的判斷。 3. 法理與實務相結閤: 經濟法是理解商業活動的法律基礎。本書不僅羅列法律條文,更通過大量的【經典案例解析】和【法條精髓提煉】,幫助考生理解法律規定的立法目的和實務操作中的潛在風險點。 二、 內容結構與編排特色 本書采用“理論精講—條文對照—案例深化—習題鞏固”的模塊化設計,以構建完整的知識網絡: 第一篇:經濟法基礎與企業組織法律製度 第一章 經濟法概論: 界定經濟法的基本調整對象、原則和法律淵源,為後續學習奠定宏觀視角。 第二章 公司法律製度(核心與難點): 公司設立與組織機構: 詳細闡述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程序、注冊資本製度、股東/發起人的權利義務。 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深入解析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職權劃分與運行機製,特彆關注中小股東的保護機製。 公司融資與資本運作: 重點剖析增資擴股、減資、股份迴購的法律限製與程序要求。 公司解散與清算: 詳述強製清算與自行清算的法律後果及清算組的責任。 第三章 閤夥企業與個人獨資企業法律製度: 區分普通閤夥與有限閤夥的責任承擔機製,以及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要件與法律責任的局限性。 第二篇:商事活動與閤同法律製度 第四章 票據法律製度: 全麵覆蓋匯票、本票、支票的簽發、背書、承兌、付款和追索權的法律要件及流程。強調無因管理原則在票據流轉中的體現。 第五章 債券與擔保法律製度: 詳述保證閤同、抵押閤同、質押閤同的有效要件及擔保物權的設立、效力與優先受償順序。 第六章 閤同法律製度(基礎與應用): 閤同的訂立與效力: 重點辨析要約與承諾的生效時間、格式條款的效力認定。 閤同的履行與違約責任: 係統梳理繼續履行、損害賠償、定金的適用場景。 閤同的終止: 詳述法定解除權與約定解除權的行使條件。 第三篇:宏觀經濟調控與特定經濟法律製度 第七章 證券法律製度: 聚焦於信息披露製度、內幕交易的界定與法律製裁。對公開發行與私募的法律區彆進行詳細對比。 第八章 支付結算與外匯管理基礎: 介紹銀行賬戶管理規定、票據交換規則及基礎的外匯收支法律框架。 第九章 反不正當競爭與知識産權基礎法律: 反不正當競爭: 重點關注商業詆毀、虛假宣傳、商業賄賂等行為的法律界限。 知識産權簡析: 簡要介紹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在商業活動中的基礎法律保護。 第十章 稅收法律製度概述: 結閤經濟法視角,簡要介紹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基本徵稅對象、稅率結構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三、 學習輔助與提升策略 為最大化學習效率,本教材引入瞭以下特色輔助模塊: 1. “法條溯源”專欄: 在關鍵知識點旁,標注齣其引用的具體法條序號(如《公司法》第XX條),引導考生建立條文與知識點之間的直接聯係,這是應對客觀題精準判斷的基礎。 2. “易混淆對比錶”: 經濟法中大量概念具有相似性(如要約廢止與要約撤迴、有限責任的無限責任、保證責任與連帶責任),本書提供結構化的對比錶格,一目瞭然地指齣其區彆和適用前提。 3. 章節末【自測精煉】: 每章末尾設置瞭約20道精選的判斷題和案例分析題,這些題目嚴格模仿CPA考試的齣題思路和難度設置,確保考生在學完理論後能立即檢驗掌握情況。 4. 法律適用邏輯圖示: 針對如公司控製權爭奪、閤同效力認定等復雜流程,本書采用流程圖和關係圖,將抽象的法律規定可視化,幫助理解法律適用的先後順序和條件限製。 結語 本《2016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經濟法規匯編》是考生備考經濟法科目的有力武器。我們堅信,通過對本書內容的係統學習、對案例的深入分析以及對法條邏輯的精準把握,考生定能以最充分的準備迎接考試挑戰,順利通過CPA考試。請注意,本教材內容更新至2016年初,考生須結閤考前官方發布的最新修訂信息進行最終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