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1142-2015):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管材及管道附件、管道的连接、储罐及其他容器、管道和储罐的防腐、建筑防火、供暖通风及绿化、消防给水、站区排水、灭火器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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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输送
4.1 一般规定
4.2 管道设计
4.3 管道敷设
5 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
5.1 一般规定
5.2 平面布置
5.3 工艺及设备
6 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
6.1 平面布置
6.2 工艺及设备
7 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
8 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
9 管材及管道附件、储罐及其他容器和防腐
9.1 管材及管道附件
9.2 管道的连接
9.3 储罐及其他容器
9.4 管道和储罐的防腐
10 建筑防火与供暖通风及绿化
10.1 建筑防火
10.2 供暖通风及绿化
11 消防给水、站区排水与灭火器配置
11.1 消防给水
11.2 站区排水
11.3 灭火器配置
12 电气与通信
12.1 电气
12.2 防雷及防静电
12.3 检测仪表和报警系统
12.4 通信
附录A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爆炸危险区域
等级和范围划分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前言/序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输送;5.液化石油气储存站、储配站和灌装站;6.液化石油气气化站和混气站;7.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8.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9.管材及管道附件、储罐及其他容器和防腐;10.建筑防火与供暖通风及绿化;11.消防给水、站区排水与灭火器配置;12.电气与通信。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编:300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