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律师:剑桥辩才如何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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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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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09380222
版次:1
商品编码:12019319
包装:平装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6-12-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400
字数:308000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传授法庭辩护的策略战术

  ★传授巧问妙答的语言技巧

  ★传授诉讼的心理操控技巧

  ★借鉴称雄欧洲法庭数百年的“剑桥辩护术”的成功秘诀,

  让你成为一个高明的律师,在庄严的法庭上稳操胜券!


内容简介

  本书中,一大批才华横溢、足智多谋的法庭雄辩家,面对诉讼史上那些*危险、*具挑战性的案件,凭借纯熟的辩护技巧和卓越的演讲才能,在法庭上力挽狂澜,赢得胜诉,从而为读者揭示出称雄欧洲法庭数百年的“剑桥辩护术”的成功秘密。我们会看到皇家大律师们是如何成功地完成他们的使命,他们具有什么样的辩护智慧和策略,掌握何种天才语言巧问妙答,以及在庄严的法庭上如何让自己的论辩稳操胜券……

  诉讼是一场漫长而危机四伏的角逐,本书将为您提供一条通往胜诉的成功之路。本书对从事或即将从事司法工作的读者,领导干部、辩论爱好者、商务谈判人员、心理分析师等专业人士都有很大的启迪。


目录

001 第一章

剑桥之辩

律师是公众的仆人

1.皮特·克瓦洛克辩护生涯的最后一幕 / 002

2.愚蠢的人们才会去抱怨律师 / 010

3.“我向你们发出最最强烈的忠告” / 023

4.是辩护,不是控诉 / 024

5.在法庭和当事人之间走钢丝 / 027

6.一起谋杀案和一起诽谤案 / 030

035 第二章

讼场斗士

辩护律师的优秀素质

1.一个雄辩家的成长史 / 036

2.善于驾驭语言的人 / 040

3.“我宁可在诚实上摔得头破血流” / 043

4.捕捉对手的致命弱点 / 046

5.律师的双翅:智慧和勇敢 / 051

6.辩护智慧的最好检测 / 059

7.伍德西尔:只用一句话打赢一个官司 / 064

072 第三章

开局之战

如何走好第一步棋

1.一张严谨完整的逻辑之网 / 073

2.听众的耐性是有限的 / 080

3.剑桥辩护第一定律:先发制人 / 085

092 第四章

驾驭证人

精心缝制“辩护之衣”

1.辩护之衣 / 093

2.谁是第一个证人的最佳人选 / 098

3.主询问的一大禁忌 / 103

4.针对薄弱之处暗布机关 / 108

5.如同一个诚实的朋友叙家常 / 110

116 第五章

把握先机

牢牢控制辩护主动权

1.从证人嘴里掏到需要的东西 / 117

2.“你从头到尾所说的都是谎话” / 122

3.重要的是策略与战术 / 127

136 第六章

咄咄逼人

5种最有效的舌战利器

1.语言:辩护的第一利器 / 137

2.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 139

3.千方百计隐藏真实意图 / 147

4.讽刺挖苦是戳穿谎言的有效手段 / 154

5.如何运用“重复”这个辩护武器 / 157

162 第七章

剑桥之舌

英国雄辩士风格

1.“‘大领地’是什么鬼玩意儿·” / 163

2.把3种独立分散的事实绑在一起 / 166

3.卡森律师在凯德伯里案中的凌厉进攻 / 172

4.对整个案情了如指掌 / 185

192 第八章

同盟军

如何打动法官和陪审团

1.善用法官的威慑力 / 193

2.给名誉严重受伤者扎上绷带 / 197

3.“金丝雀是怎样孵鹧鸪蛋的” / 199

205 第九章

最后裁决

辩护的第十一条戒律

1.用感情把陪审团的理智捆绑起来 / 206

2.给陪审团一剂心理安慰剂 / 213

3.把复杂而庞大的案情用一句话勾勒出来 / 216

4.抓住最后一次机会 / 218

225 第十章

胜诉之砖

砌好辩护大厦的每一块砖石

1.“坎宁公主所编造的神话是可信的吗” / 226

2.法庭陈述与集会演讲的区别 / 229

3.无形之中加重胜诉的砝码 / 243

4.恩格斯:为《新莱茵报》辩护 / 253

266 第十一章

剑桥女律师

小人物打败大牌律师

1.100年来采常用的一种疗法 / 267

2.胆红素迅速下降了 / 280

3.“那孩子将终生痴呆” / 286

4.“你正是他要捕捉的目标” / 296

5.剑桥法学院毕业的优等生 / 304

6.谁是幕后策划人 / 310

7.绝不与敌人谈判 / 316

8.一份十分成功的开庭辩护词 / 321

9.盘问从米切尔大夫开始 / 325

10.“法律的事让我来过问” / 328

11.被告是否背离了正确的医疗 / 332

12.“他不是我的律师” / 335

13.百万富翁出庭 / 342

14.“把婴儿交给一个我最信得过的人” / 349

15.“我的治疗方法是唯一可行的” / 351

16.“在此之前可能已经造成了损伤” / 359

17.“本法庭不应允许提这一方面的问题” / 363

18.“她在生第一个孩子前是否怀过孕” / 367

19.“本人特来这里结束这场诉讼” / 377

部分参考文献 / 388

精彩书摘

  第一章

  剑桥之辩

  律师是公众的仆人

  法律中混乱和含糊之处非常之多,高明的律师随时都能找到有利于被告人的漏洞……在这里律师就是一切。谁对这一堆乱七八糟矛盾百出的法律杂烩,确定花了足够的时间,谁在英国法庭上就是全能。

  ——弗里德里希·恩格斯

  1.皮特·克瓦洛克辩护生涯的最后一幕

  公元1858年,全英国注目剑桥城。

  那里的重罪法庭刚刚受理了一桩骇人听闻的案件,皇家骑兵第一团中尉威廉·拉隆希尔被控企图强奸斯泰宁伯爵的女儿玛丽小姐。

  这个戏剧性案件的主人公都是很有身份的人。姑娘的父亲是剑桥皇家骑兵学校的司令,帝国战争时期的英雄,与英国王室也有姻缘关系,出身显赫,家财万贯。被告拉隆希尔中尉的父亲也是一位将军,同样是维多利亚时代的战争英雄,曾经18次负伤,拥有爵士封号。

  拉隆希尔是个不安分的年轻人,他贪玩好赌、负债累累,并且喜欢追花逐柳。1857年,拉隆希尔作为见习军官被派到斯泰宁将军主持的骑兵学校,在那里参加了将军在他的公馆举行的盛大的招待会。

  招待会上的礼仪很随便,除了重要的人物,其他人都随意入座。玛丽·斯泰宁小姐让拉隆希尔坐在她身旁。大概玛丽听说过这位中尉的风流韵事,但是她觉得与这种人接近也无所谓。晚宴很欢快,中尉也很诙谐,他的话常常引起玛丽再三回味。

  晚宴后,两个年轻人来到客厅里,他们在伯爵夫人的大幅肖像前待了一会儿。

  姑娘问:“您觉得我母亲长得怎么样?”

  “小姐,您的母亲很迷人。”

  “可惜我只有一点点像她。”姑娘惋惜地说。中尉不知道姑娘对伯爵夫人的羡慕里还夹杂着几分嫉妒,不了解姑娘十分渴望能长得像母亲一样。他的回答显得有些笨拙:“在您现在的年纪,您要是像她可就糟了。”

  玛丽对这种本来是奉承的话很不高兴,她立即离开了拉隆希尔。这位16岁的姑娘翻脸并没有使中尉难过,整个晚会上他都没有为重新赢得姑娘的欢心再去做点儿什么。而傲慢、固执、个性极强的玛丽小姐却认为中尉中伤了自己,于是她让自己的贴身侍女、家庭教师阿伦小姐到拉隆希尔那里去,把自己的不满告诉他。但玛丽小姐的希望落空了——中尉觉得阿伦小姐很合自己的心意,在她面前献尽了殷勤,以至于阿伦小姐对他的魅力不能无动于衷了。不久,阿伦成了中尉的情妇,玛丽对此万分气恼。她决定报复一下突然使她反感的拉隆希尔中尉。

  9月24日清晨,阿伦小姐惊慌失措地跑来告诉将军和夫人:“夜间2点30分左右,玛丽小姐险些被杀害。”后来,玛丽向她的母亲叙述说:“我被打碎玻璃窗的声音惊醒了,一个人从砸开的窗口伸进一只手,转动了长插销,然后打开窗子闯进了我的寝室。我看得清清楚楚,他就是拉隆希尔中尉。他猛然向我扑来,剥去我的上衣,用一条手帕系紧了我的脖子,用绳子捆住了我的腰。我喊不出来,只能挣扎和抵抗,这时他拳打脚踢,然后留下一封信从原路走了。”

  人们很快看到了这封写给伯爵夫人的信,上面写道:“所有的人都将知道您女儿的耻辱。我走了,很遗憾我不能亲眼看到您的痛苦。威廉·拉隆希尔。”

  如果斯泰宁公馆里再没有发现新的信件,这件事很可能就这样过去了。但是又有一些信出现了。一封给将军的信中写道:“我有确凿的证据,说明您的女儿是被我爱过的。”给玛丽小姐的信里充满着威胁:“不出几个月,您就会向我乞求结婚,并且为我们的孩子取名字。”另一封信也是威胁:“您最喜欢的人——您的父亲、母亲,几个月以后就不会在世了。”

  这一次,将军真的起诉了,拉隆希尔很快被逮捕。

  拉隆希尔被带上剑桥的重罪法庭,主要证人自然是玛丽小姐。当她在两个女亲戚的搀扶下来到法庭时,人们对她表现出了真诚的尊重,迎接她,并让她坐在扶手椅上。

  姑娘的态度很明确,她向法庭讲述了她所遭受的袭击。尽管首席法官一再强调,她的证言的影响将是十分重要的,她还是进一步证实了自己的控告:拉隆希尔就是侵犯她的人!

  审讯带着悲剧的气氛。老斯泰宁将军和老拉隆希尔将军都在旁听席上。老斯泰宁周围还坐着他家族的其他成员,在这痛苦的时刻,他们都是支持他的。而老拉隆希尔则站在儿子的一边,他被儿子说服了,相信他是无罪的。

  对大多数人来说,问题似乎很简单,他们不考虑玛丽说的话是否可能有假。因为,这位16岁的姑娘是在非常优裕的环境里长大的,她是纯洁的,而且有相当好的道德修养。

  然而,姑娘所说的案情太离奇了,这样的强奸未遂太独特了。用手帕紧扼脖子,用绳子捆腰,并且殴打受害人,对一个被许多姑娘追逐的骑兵军官来说,如此的举动是根本没有必要的。

  但是,没有人提出问题,大家都顾及姑娘的面子。

  审判是公开进行的,听众满堂,连走道上都站满了人。听众里还有大文豪查尔斯·狄更斯和他远道而来的法国朋友——乔治·桑、巴尔扎克和维克多·雨果。由于法官宣布要把所有站着听的人赶走,那些没有找到座位的有风度的人也只好屈身蹲着。在这样的情况下审判,法官就难以向姑娘询问细节了。

  在这次审判中,陪审员很快发表了意见:

  “面对这样小的一位受害者,她的控诉又是那么确凿,这位放荡不羁的中尉尽管矢口否认,也是没有什么价值的!”

  检察长也向法庭强调说:

  “你们必须在姑娘和骑兵中尉中作出抉择!”

  审判过程中,被告拉隆希尔中尉显得很拘束,好像不会为自己辩护,还似乎有些内疚。

  一切情况表明,被告似乎注定要面对10年监禁的厄运。

  在一片要求严惩凶手的叫骂声中,被告的辩护律师,75岁的剑桥大学法学院院长皮特·克瓦洛克站到了辩护席上。面对着四周沸腾的狂热公众,年迈的大律师从容不迫地开始了他的辩护:

  检察官们为什么会相信玛丽小姐的控诉呢?他们本来知道姑娘不正常,从一开始就应该对她有所怀疑。一些专门的鉴定人曾给姑娘作过检查,发现她曾患过蜡屈症、梦游症和幻觉症。医生们了解到:“当她癔症发作时,还伴有大脑和五官的神经官能症。”通过调查,我们还证实,她能臆造出各种各样纯属虚构的事情。譬如,有一天她向母亲讲,她看见一个男人脱了大衣跳到河里,后来被船夫救起来了。其实在剑桥谁也没见过这件事。可见,如果检察官们能表现出一点点儿分析精神,他们就会向法庭证实斯泰宁小姐是在说谎。让我们想想看,玛丽小姐说,侵犯她的人是从窗子闯进来的。而她的房间在3楼,约有13米多高。这需要相当高的梯子,而这样的梯子至少需要3个人才能抬得动。按受害人的说法,拉隆希尔穿着军服。试想,他穿着军服,和另外两个帮忙的,搬着大梯子,往返穿过索缪尔大桥,而这个地方即使在夜间也是有很多人的,这些军人的行动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吗?

  再说,斯泰宁公馆的公务员、警卫队就在附近,作案人在安放那个大梯子的时候,就没有被他们发现吗?而这个又高又重的梯子,靠在房檐上也好,立在地上也好,怎么就没有留下一点儿痕迹呢?

  恶意的叫骂声消失了,人们开始窃窃私语。皮特·克瓦洛克离开辩护律师座席,走到陪审团面前,用一种悠长缓慢然而坚定有力的动作举起双手:

  有两项验证,足以推翻姑娘的控诉。对窗子的检查说明,破碎的地方离那个长插销很远,作案人从这里很难碰到它。还有,那些碎玻璃片都是落在外面的,没有一块掉在屋里,很显然这是从里面打碎的。

  姑娘显然是在说谎。

  再说,把写匿名信的事儿归咎于拉隆希尔也是荒谬的。为迁就这个起诉,就算是中尉真的要强奸小玛丽,那么,他会冒着被监视的危险而事先作出声明吗?他又能够那样轻率地在作案现场留下自己的名字而引为自豪吗?请设想一下,这是正常的吗?

  如果他真的充好汉干了这件事,又相信将军怕丢面子不会去报案,那么,在他被捕以后,他就很快会发现自己打错了算盘,很可能要因此被判处无期徒刑。可是,他在预审中坚决否认被控告的“罪行”,同时却继续写信吹嘘自己的所作所为。他在给阿伦的信中说:“我进了玛丽的卧室……请烧掉这封信,我现在唯一的自卫是否认。”这次,他不再只是签上几个字母,而是签了全名……这一切都是可信的吗?

  再看看技术上的问题。

  那些信是通过什么途径到了斯泰宁公馆的呢?控告中说得很明白,拉隆希尔是没有同谋的。可是在他被捕以后,信又不断地发出了。这似乎应该认为拉隆希尔在狱中收买了看守,或买通了某个密使,把信送到斯泰宁公馆。因为,这些信总是被放在公馆里或是剑桥的邮局里。

  要知道,拉隆希尔这时已负债累累,审讯时证实了他当时只有卖手表得来的30英镑。监狱里的什么人愿意冒着失去工作,甚至失去自由的危险,去为一个到了穷途末路的实习军官效劳呢?

  同时,有4个司法鉴定人检查了那些信件,他们一致认为,信不是中尉写的。其中两位鉴定人原来不认识玛丽小姐的笔迹,但是他们证明这些信是女人写的。而另外两位鉴定人则研究了这位小姐的笔迹,他们肯定玛丽就是写信的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动摇那些审判官。他们认为鉴定人犯了错误,而像玛丽小姐那样有教养的无辜女子,要演出这么一场令人难以置信的戏则是荒谬的。

  法庭里一片寂静。就像在法学院的课堂里一样,律师的舌尖在每一个听众的心里跳舞。人们完全被皮特·克瓦洛克那无可置疑的传统的“剑桥式”辩护打动了。

  其实,不用请教笔迹学专家,只要认真读一读这些信,就足以证明那根本不是拉隆希尔干的。信里有这样的话:“您的女儿和我发生了关系,我有确凿的证据。”很明显,一个16岁的姑娘也许认为被强奸后肯定会怀孕,而一个骑兵中尉就不会这样天真幼稚。

  对用过的信纸也做了检验。人们在拉隆希尔家中没有搜查出这种信纸,而在玛丽·斯泰宁家里却找到了这种信纸。你们会看到鉴定家杰克·威尔曼将在重罪法庭上宣布:“引起争论的信纸和在姑娘家找到的是同一种纸。”

  还需要其他证据吗?

  请看,拉隆希尔只受过初等教育,他很小就入了陆军学校,从下士开始,一步步地得到了现在的军衔。他的文书能力糟透了,从来没有学过英语中的时态配合。而玛丽·斯泰宁则不同,她懂得很多,知道时态配合,而信中的句子很漂亮,句法和书法都是无可挑剔的。

  假如一个有学问的人,他有写匿名信的怪癖,为了使猜疑者陷入歧途,他可能很容易变换笔迹,或者故意写错;但是,反过来,一个无知的、近似文盲的人,写了大批匿名信,竟奇迹般地表现出完美的句法和书法,这样的逆命题能够成立吗?

  伦敦《泰晤士报》的一位记者,描绘了这次伟大审判终局的感人场面:

  “这是克瓦洛克的盛大节日。当法官宣判被告无罪后,每个人涌到伟大的克瓦洛克和中尉身旁,他们全都脸露笑容。在这一天,在英国,公正战胜了仇恨。”

  拉隆希尔案件是皮特·克瓦洛克律师生涯中的最后一次法庭辩护。后来,他在自传中写道:

  尽管当时我已经75岁了,并且,我已经非常厌倦了一个人孤寂地站在最前线,面对人类最强大的敌人——舆论,而孤军奋战。但是,我仍然承办了这件案子,尽我的智慧和人道上所能做的,揭露那些在所谓“公正”外衣下所包藏的怨怒与恶意。

  这种毕生追求正义与真理的“剑桥精神”,深深影响了整整几代英国律师。

  英国上议院司法委员会成员、德高望重的苏格兰政府法律总顾问麦克米伦曾说:

  律师在行使其职能的时候,必须尽到五个方面的职责:

  第一,他必须对他的当事人负责;第二,他必须对对方的律师负责;第三,他必须对自己负责;第四,他必须对法律负责;第五,他必须对国家负责。

  麦克米伦又进一步说明他的观点:

  在诉讼中,这五个方面往往是互相矛盾、互相冲突着的。因此,律师要想在这五个方面之间保持完美的平衡,绝对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其实,早在律师头戴马鬃假发、身披绒袍、威态万千地从法庭律师席上站起来辩护之前,他就应该充分认识并自觉履行这些职责了。否则,在激烈的法庭辩护中,他很容易做出违背这些职责的行为。如果这样,按照英国的法律规定,他所属的律师公会的负责人就将取消他的出庭资格。

  英国律师公会明确规定:高级律师必须遵守不得经商的义务,并且不准刊登广告以招揽业务,他唯一能做的是:坐等业务找上门来。

  规定还包括以下内容:

  高级律师可以在他开业的事务所电话本上注明自己是“高级律师”,但不能在他的住所挂出“高级律师”的招牌。如果他是议员候选人,或是强调道德、慈善及遵守法律的共济会支部的特别成员,或者是某某俱乐部的成员时,他可以说明自己是“高级律师”,但不能在信笺或名片上标明自己是“高级律师”。

  假如他向报刊投稿,或者在广播节目里讲话,他将面临如下选择:要么可以公开自己的真实姓名,但不能暴露自己“高级律师”的身份;要么可以说明自己是“高级律师”,但不能公开自己的姓名。

  不过,倘若他写了一本法律方面的著作,他的姓名和职业都可以同时出现在书的封面和扉页上;他在讲授法律课,他的姓名和职业也可以同时告诉听众。可惜的是,在欧美国家这样的高级律师毕竟不多,而且他此时也已是功成名就、名闻遐迩了。面对如此苛刻的种种清规戒律,大多数高级律师岂不是要束手待毙,断绝生源了吗?

  事实并非如此。当一位高级律师在法庭上淋漓尽致地表现他那熟练的辩护技巧和高超的演讲才能,左右逢源、得心应手,从而博得人们的交口称誉时,他的名字本身就是一则最好的广告。

  ……

前言/序言

  剑桥辩士

  英国有句民谚:剑桥大学做不到的,上帝也做不到。

  剑桥城因有桥架于剑河之上而得名,至少在公元875年它就存在。

  公元1209年,一些英国学者为躲避牛津地区市民的敌视,移居剑桥。17年以后,由于学生数量增加,他们就以一位大法官为代表建立起学者和教师自己的组织,负责安排教学,这个组织就是举世闻名的剑桥大学。

  此后,成批学者来到剑桥,带来了早已在意大利和法国普及的教学模式,首先是语法、修辞和逻辑,继而是算术、音乐、几何学和法律等学科。那时的教学方法采用阅读和讲解的形式,考试则采用口头辩论。

  17至18世纪,剑桥校史上最重要的变化是法律获得了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是一个新旧交替的世纪,名目繁多的法律条文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迅速膨胀和壮大起来。从1750年起,法律成了剑桥学生的必修课,这一传统保留至今。

  在剑桥大学的31所学院中,历史悠久的剑桥法学院是欧洲最大也是最理想的法律学习中心。学院距离英格兰最高刑事法院和民事法院所在地议会大厦只有一箭之遥,拥有丰富完整的法学资料,因此备受法律学习者们的青睐。

  剑桥法学院是风靡世界的案例教学法的发源地。

  所谓案例教学法,即按照法学的各个主要领域,把历史上最有代表意义的著名诉讼案汇编成“案例课本”;学生在上课之前须预先阅读指定的案例,并在课堂上分成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三方,进行模拟法庭辩论,以加深理解和提高诉讼技巧。就其性质而言,这种案例教学法旨在提供灵活细致的辩论方法学训练,而不是讲授有关法律条文方面的知识。

  法学院学生的平常负担是每周大约15课时。由于每一课时都需要进行大量的准备和复习,学生的时间很紧,学习的课程也趋向于精深,特别是由于未来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毕业生在校时评分的等级,因此,剑桥的学习生涯往往意味着一段难忘的竞争岁月。

  在欧洲,一张剑桥大学的毕业文凭是通向上层社会的最有效的通行证,优秀的法学毕业生更是各大律师事务所竞相争夺的对象。一旦激动人心的诉讼之战爆发,他就可以雄辩滔滔,所向披靡。他那动人的风采,深谙法律的威仪,令人肃然起敬。他曾经付出的种种代价,将在法庭上领取到最高的奖赏。

  英国的律师制度起源于12世纪。

  当时的国王亨利二世对审判程序进行了改革,使审判方式复杂起来,随后就出现了专门依靠法律知识和诉讼技术谋生的职业团体——辩护律师。

  14到15世纪,一批剑桥大学毕业的高级律师们设法使他们的权力空前扩大,垄断了绝大部分辩护权,并且获得国王的特许,使得国王法院的法官只能出自于高级律师当中。这样,剑桥高级律师们就获得了相当于勋爵的地位,并有权到国会参加对法律问题的咨询。

  在那交通不发达的时代,大多数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审判都是在巡回审判庭所在地的各个郡进行。

  那些才华出众、品行端正的剑桥大律师,凭借他们出色的“剑桥辩护术”赢得了社会各阶层人士的尊敬和赞扬。尤其是1836年有关律师的法令颁布后,更是剑桥律师的黄金时代。

  一大批才华横溢的法庭雄辩家,如哈丁、吉法德、爱德华、克拉克、查尔斯、拉赛尔、卡森、马歇尔、霍尔、鲁弗斯、艾隆克斯、帕特里克、黑斯廷斯、伯基特等,在英国成了家喻户晓、有口皆碑的传奇人物。

  按照英国法律,一个高级律师加入四大律师公会后,从业15年,便有资格向大法官提出申请,要求担任地位极高、拥有特权的“皇家大律师”。如果他的申请得到许可,就能通过大法官的提名,由英王授予他“皇家大律师”的头衔。这样,他的地位便高于其他一切律师,享有其他律师所没有的某些特权。他的酬金也远远高于其他律师,出庭时可以身披丝袍,坐在第一排座位上。因此,“丝袍”成了皇家大律师的代名词。

  成为一名皇家大律师,能够披上丝袍出庭自然是件极为尊贵显荣的事。剑桥法学院在教育法学生时,就有这样一句传统的格言:

  “用‘丝袍’证明你的法律天才吧!”

  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在他的名著《八十天环游地球》里,描绘了一个神奇的英国律师菲利亚斯?福格。

  福格律师有一种极为罕见的冷静,这种素质常使爱激动的美国律师羡慕不已。当他被骄横的小密探费克斯拘留,似乎已无法按时回到伦敦,打赌要输的时候,他发动了一生中唯一的一次闪电出击,以电子计算机般的精确一拳把费克斯击倒在地。这大概就是律师梦寐以求的最好结果——胜诉。

  诉讼是一场漫长而危机四伏的角逐。通往胜诉的道路需要有破釜沉舟的决心,披荆斩棘的勇气,呼风唤雨的本领,谨小慎微的细心。任何的胆怯懦弱,任何的粗心大意,任何欠缺周到的考虑,都是十分危险的。

  从1980年中国律师制度重建开始,时至今日,律师行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1996年5月15日,我国第一部《律师法》颁布以后,引人注目地加强了中国律师在法庭辩论中的权利和作用,为他们一展身手提供了比以往广阔得多的天地。并且年轻的中国律师几乎都在焦急地寻找着一条适合自己的“超级律师成功之道”。

  这本《金牌律师》的问世,无疑为中国律师提供了一面镜子,里面映照出的是历经数百年积累起来的剑桥辩护艺术的精华。在这本书中,我们会看到剑桥皇家大律师们是如何成功地完成了他们的使命,他们具有什么样的辩护智慧和辩护技巧,掌握什么样的天才语言为当事人的案件巧问妙答,以及在庄严的法庭上如何让自己的答辩稳操胜券。


法律的边界与人性的深度:一场关于正义与权力的思辨之旅 书名:审判的阴影:权力、道德与法律的灰色地带 作者:[此处留空,表示原著作者] 引言:迷雾中的天平 这部作品并非单纯的法律教科书,也不是一部情节跌宕起伏的法庭斗争小说。它是一次深入人类心灵与社会结构核心的探索。作者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对人性幽微之处的敏锐洞察力,构建了一个复杂且充满张力的叙事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活生生的、不断被诠释与挑战的工具。它审视的焦点,是如何在追求“绝对正义”的理想与面对“现实权力运作”的复杂性之间,找到那个岌岌可危的平衡点。 本书的核心议题围绕着“合法性”与“正当性”之间的永恒张力展开。我们习惯于相信法律程序能够导向公正的结果,但一旦程序本身被权力腐蚀,或者当法律条文面对前所未有的道德困境时,我们该如何定位我们的立场? 第一部分:法律的形而上学:从罗马法到后现代解构 本书开篇,作者并未急于进入具体的案件分析,而是选择了一种更为宏观的视角,追溯了西方法律思想的演变历程。从古罗马法的理性秩序构建,到中世纪神学对自然法的解释,再到启蒙运动对天赋人权的确认,每一步思想的演进都伴随着社会结构和权力分配的剧烈变动。 作者精心剖析了几个关键的哲学流派对法律实践的影响: 1. 自然法理论的复兴与局限: 探讨了当法律的“应然”状态与现实的“实然”状态发生冲突时,诸如“反抗暴政的权利”等概念如何在理论与实践中进行拉锯。特别是二战后,纽伦堡审判对“恶法亦法”这一古老命题的颠覆性挑战,被置于现代国际法的框架下进行细致解构。 2. 法律实证主义的铁面与盲区: 深入分析了奥斯丁和凯尔森的理论如何构建起一个自洽的法律体系。然而,作者指出,这种体系的强大自洽性,恰恰可能成为掩盖不公的完美屏障。当法律的效力仅仅取决于其形式上的正确性,而不再追问其内容是否符合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时,我们面对的将是“高效的非正义”。 3. 法律解释学的困境: 随后,作者将目光投向了法律解释的艺术。他展示了同一个文本,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不同的法官心证下,如何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决。这不仅仅是技巧的差异,更是世界观的碰撞。作者认为,法律文本本身并非固定的真理,而是被不断注入时代精神和解释者个人哲学的容器。 第二部分:权力对法律的侵蚀:机构与个体的对决 本书的中间部分转向了更为具体的制度分析,聚焦于权力结构如何巧妙地或公然地操纵法律的肌理。作者没有采用简单的“好人与坏人”的二元对立叙事,而是着重探讨了系统性的、结构性的困境。 1. 程序正义的异化: 作者详细描绘了现代司法程序如何可能被滥用,成为延迟正义、甚至规避责任的工具。例如,在复杂的行政诉讼和金融监管案件中,冗长的程序本身就构成了对弱势一方的有效压制。程序的外衣披在实质的不公之上,使其看起来无可指摘。 2. 政治对司法的渗透: 重点分析了司法独立性在面对国家安全、经济利益等宏大叙事时的脆弱性。案例分析涵盖了如何通过任命程序、预算控制,乃至舆论引导,对司法机构施加隐形压力。作者特别关注了“边缘案例”——那些挑战现有法律框架的突破性案件,它们往往最先成为政治角力的牺牲品。 3. 媒体、舆论与陪审团的心理学: 探讨了现代大众传播对审判过程的介入。法律的严谨性如何在“即时满足”和“情绪化裁决”的浪潮面前退却。本书引入了社会心理学的视角,分析了群体偏见如何渗透到事实认定的环节,使得“事实的真相”让位于“公众相信的真相”。 第三部分:伦理困境的无解之境 本书的后半部分,进入了最为引人入胜的“灰色地带”。作者设计了一系列虚构但基于深刻法律案例的场景,探讨那些缺乏明确法律先例或涉及根本性价值冲突的道德难题。 1. 科技发展带来的法律真空: 随着人工智能、基因编辑和大规模数据监控技术的进步,现行法律体系在应对“主体资格”、“责任归属”和“隐私边界”等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作者引导读者思考,当我们面对一个无法被现有工具箱完全理解的新事物时,法官应该扮演“发现者”还是“创造者”的角色? 2. 历史的债务与继承的责任: 深入研究了代际间的法律责任问题,例如环境污染遗留问题、历史不公的赔偿机制等。这些问题超越了传统的民事侵权范畴,触及了关于“谁有权代表过去说话”的哲学层面。 3. 个人良知与职业义务的冲突: 书中描绘了一位律师面对客户滔天罪行时的内心挣扎。这份挣扎不仅仅关乎律师的职业道德(为委托人辩护的义务),更关乎个人对社会正义的基本信仰。作者没有提供简单的答案,而是细致地展现了这种冲突如何撕裂一个专业人士的自我认知。 结论:对法律信仰的审慎重塑 《审判的阴影》最终指向的,不是对法律体系的彻底否定,而是对一种天真的、盲目的法律信仰的告别。作者呼吁读者——无论是法律从业者、政策制定者还是普通公民——必须保持一种持续的警惕和审慎的态度。 法律是人类社会为规范自身而建立的最伟大的工具之一,但它终究是人类智慧的产物,必然带有缺陷和局限。真正的法律精神,不在于僵硬地执行规则,而在于在规则失效或面对极端困境时,依然能够坚守对人的尊严和对更高级别正义的追求。 本书提供了一面深刻的镜子,映照出我们所依赖的制度的脆弱性,同时也为那些愿意在灰色地带中,以智慧和勇气去捍卫程序尊严与人类良知的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武器和思辨框架。它是一部挑战现状、拒绝简单的法学思辨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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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对那些能在法庭上滔滔不绝、逻辑清晰地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律师们心怀敬意,而《金牌律师:剑桥辩才如何制胜》这本书,则让我更近距离地窥探到了他们的思维模式和方法论。这本书并非一本简单的“教你如何说服人”的工具书,它更像是一次深入的“思维训练”。作者以一种抽丝剥茧的方式,将那些看似高深的法律辩论技巧,分解成一个个可理解、可学习的模块。我最欣赏的是,书中对“证据解读”的分析。它不仅仅是罗列证据,而是教你如何从看似不起眼的细节中发现关键信息,如何将碎片化的证据串联起来,形成完整的逻辑链条。书中的案例分析,我都反复阅读了好几遍,每一次都能从中发现新的角度和启发。例如,有一次读到关于“举证责任”的章节,作者通过一个非常生活化的例子,生动地解释了这一概念在实际辩论中的重要性,让我茅塞顿开。而且,作者的语言风格非常独特,既有法律人的严谨,又不失文学的韵味,读起来一点都不枯燥。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学徒,在一位经验丰富的导师的指导下,一点点地学习如何构建论点,如何反驳对手,如何在高压环境下保持冷静。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不仅仅提供了“术”,更重要的是传递了“道”。它让我明白,卓越的辩才,源于深刻的思考,严谨的逻辑,以及对人性的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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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我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接触到这本《金牌律师:剑桥辩才如何制胜》的,当时对“剑桥辩才”这几个字产生了强烈的好奇。我一直觉得,真正的辩论高手,不仅仅是口齿伶俐,更重要的是拥有深厚的逻辑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这本书,恰恰完美地诠释了这一点。它没有刻意制造戏剧性的情节,也没有夸张的言辞,而是用一种非常理性和冷静的笔触,展现了法律辩论的魅力。作者在书中深入剖析了多起经典的法律案例,将复杂的案情和辩论过程条分缕析地呈现在读者面前。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书中有一章详细介绍了如何通过“提问”来瓦解对方的论点。这并非简单的盘问,而是基于对证据、逻辑和人性的深刻理解,精心设计的一连串问题,层层递进,最终让对方露出破绽。读到那里,我仿佛看到一位经验丰富的艺术家,用最精妙的笔触,勾勒出最完美的画作。而且,作者在书中并没有回避那些“非典型”的辩护策略,甚至是一些游走在道德边缘的技巧,但都以一种客观的态度来呈现,让读者自行思考其中的利弊。这种开放性的讨论,反而更能激发我的思考,让我跳出固有的思维定势。总的来说,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最大启示是,真正的强大,并非在于声音有多大,而在于逻辑有多清晰,洞察有多深刻。它教会我的,不仅仅是辩论的技巧,更是如何更深刻地理解世界,更理性地分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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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金牌律师:剑桥辩才如何制胜》给我带来的,远不止是法律知识的增长,更重要的是一种思维方式的重塑。作者在书中并没有简单地罗列那些“金句”或“套路”,而是深入浅出地剖析了“逻辑”在辩论中的核心地位。我一直认为,真正的辩才,不是在于花言巧语,而在于构建坚不可摧的逻辑链条。书中对“归纳法”和“演绎法”在庭审中的应用,进行了非常生动的阐述,我仿佛看到一位大师,用最朴素的工具,搭建起一座座令人惊叹的思想宫殿。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并没有回避那些“灰色地带”,甚至是对一些“非正统”辩护策略的探讨,但这并非鼓励人们去钻法律的空子,而是让我们看到,在法律框架内,如何最大化地发挥辩护的作用。这种开放性的讨论,反而更能激发我的思考,让我跳出简单的“对错”二元论。而且,作者的语言风格非常沉稳大气,没有过多的修饰,字字句句都透着一股智慧的光芒。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海绵,在贪婪地吸收着书中的养分,一点一点地改变着自己的思考方式。这本书让我明白,卓越的辩才,并非天赋异禀,而是源于对逻辑的敬畏,对证据的严谨,以及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它教会我的,不仅仅是如何赢得一场辩论,更是如何更清晰、更理性地看待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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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金牌律师:剑桥辩才如何制胜》的时候,我原本以为会是一本充斥着枯燥法律条文和晦涩理论的学术著作。然而,事实却远非如此。作者以一种近乎讲故事的叙事方式,娓娓道来,将那些原本可能让人望而却步的法律知识,转化成了一场场引人入胜的辩论盛宴。我特别喜欢其中对庭审细节的描绘,那种一字一句、步步为营的较量,仿佛置身于现场,能感受到律师们在逻辑、言辞和心理上的博弈。书中并没有直接给你“招式”,而是通过一个个真实案例,让你去体会“道”的精髓。例如,书中对某一个著名案例的剖析,作者并没有简单地复述案情,而是深入挖掘了辩护律师是如何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突破口,如何通过对陪审团心理的精准把握来引导舆论,甚至是如何利用对手的失误来反击。这种“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教学方式,让我受益匪浅。而且,作者的文笔也相当流畅,没有太多专业术语的堆砌,即使是对法律领域不太熟悉的人,也能轻松理解。读这本书,与其说是在学习法律,不如说是在品味智慧,品味辩才的艺术。我感觉自己好像跟着书中的律师们一起经历了一次次的思维锻炼,学到了很多在日常沟通和工作中都能用到的技巧,比如如何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如何有效地反驳对方的论点,以及如何在压力下保持冷静和自信。这本书的价值,远不止于法律专业人士,它对任何想要提升沟通能力和逻辑思维的人来说,都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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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口才”这东西,就像是隐藏在潜意识里的宝藏,很多人有,但不知道如何挖掘。这本书《金牌律师:剑桥辩才如何制胜》就像一把神奇的钥匙,它没有直接告诉你“把话说得漂亮”,而是循序渐进地引导你理解“为何要这样说”。我特别喜欢书中对“情绪管理”的描写,在激烈的辩论中,如何保持冷静,甚至如何利用对方的情绪反击,这些都是我以前从未深入思考过的。作者以一种近乎“解剖”的方式,细致地分析了不同情绪状态下,人们的思维方式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以及律师如何利用这些变化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视角非常新颖,也让我对“沟通”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书中并没有提供生硬的公式,而是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你在阅读中潜移默化地学习。我尤其喜欢其中关于“倾听”的章节,它并没有将倾听视为被动接受,而是上升到了主动构建和引导的高度,让我对“沟通”的理解有了颠覆性的改变。我以前总觉得,辩论就是说服对方,但这本书让我明白,很多时候,聪明的辩论,是让对方自己说服自己。读完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好像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对如何表达自己,如何理解他人,都有了全新的认识。它不仅仅是一本关于法律辩论的书,更是一本关于如何成为一个更有效沟通者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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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的比较好,书的内容也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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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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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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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单位图书馆买的书,价格便宜,送货快,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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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非常好非常好非常好非常好非常好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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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转行当律师,还是要多看多学习,为之后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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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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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果然是经典啊,很不错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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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好书,值得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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