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23
有一种斗争,只在“爱”里发生……
“你不希望我跟杰拉尔德走的理由究竟是什么,妈?”
“我跟你说过了……”
“真正的理由……”她厌恶地紧盯安的双眼说,“是你在害怕,对不对?怕我跟杰拉尔德在一起可能会幸福。”
安与莎拉原是对非常亲腻的母女,却因为先后反对彼此的交往对象,Z纯然的亲情也变得暗潮汹涌。尊重成了漠视的借口;牺牲则为嫉妒带来理由。两个人都变得极度扭曲而不快乐……她们对彼此的爱还在吗?在哪里?是什么?
本书初版于1952年,阿加莎克里斯蒂透过自身的生命经验探讨的占有与爱的本质等问题。当故事来到母女俩摊牌且将对方逼入死角之际,曙光也乍然展现……原来,爱与任何形式的伤害是可以同时存在的,当人们怨恨着彼此时,并不表示爱已消失;我们只要放下这些负面情感,爱就会重现了。
第一章
安·普伦蒂斯站在维多利亚车站月台上挥手。火车接连弹动数下,然后缓缓驶离,莎拉的黑发便消失不见了。安·普伦蒂斯转身慢慢离开月台,朝出口走去。她心中五味杂陈,体验到送别亲人的滋味。心爱的莎拉……她一定会非常思念。虽然仅有短短三周,但公寓里会变得空空荡荡,只剩她和伊迪斯两个百无聊赖的中年妇女……开朗活泼、凡事乐观的莎拉,还是个长不大的黑发宝宝……真糟糕!她怎么能这么想!莎拉其实常令人气得七窍生烟,这孩子——还有其他同龄的女孩——就是不把父母放在眼里。“少大惊小怪了,妈。”她们老爱呛说。
她们自然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你得帮她们送洗衣服、领衣服,通常还得帮她们付账单、打紧急电话(你能不能帮忙打个电话给卡罗尔,这很简单,妈妈)、清理从不间断随手乱放的杂物(亲爱的,我本来真的要清理,可是我赶时间)。
“以前我小时候呀……”安想着。
思绪飘回从前。安来自传统保守的家庭,母亲生她时已年过四十,父亲年纪更大,比母亲长十五六岁,家里按父亲的意思管理。
爸妈都摆明了不溺爱小孩,但亲子感情很好。“我亲爱的女儿。”“爸爸的心肝宝贝!”“有什么我能帮你拿的吗?亲爱的母亲?”整理家务、跑腿、记账、寄发邀请及社交信函,这些安都得责无旁贷地参与。女儿得侍奉父母,而非反其道而行。安经过书报摊时,突然自问:“究竟哪种方式最好?”这问题竟然不易回答。安浏览摊上的书报杂志,想找份打发今晚的读物,结果决定不买也无所谓,反正这只是一种习惯罢了;就像流行语一样,有段时期大家时兴说“很棒”,后来变成“正点”,然后又成了“超赞”,再来是“帅呆了”,另外还有“××控”等等之类的。
不管是子女侍奉父母,或父母为子女辛劳——亲子间的紧密关系并不因此有所差别,安相信她和莎拉有着深厚笃实的爱。她和自己的母亲呢?现在回想,安觉得母亲慈爱的外表下,其实偶有淡淡的疏离。
她自顾自地笑着,买了一本几年前读过、企鹅出版社的好书。这书现在读来或许有些伤感,但无所谓,反正莎拉不在家……
安心想:“我会想她……我一定会想她的,但家里会变得非常宁静……”
她接着又想:“伊迪斯也可以好好休息了,她讨厌老被打断计划、用餐时间改来改去的。”
莎拉和她的朋友总是来去匆匆,打电话来改时间。“亲爱的老妈,我们能早点开饭吗?我们想去看电影。”“妈,是你吗?我打电话是想告诉你,我没法回来吃午饭了。”
已服务二十多年的忠仆伊迪斯工作量因此暴增三倍;对她来说,作息时间不断被扰乱,实在非常恼人。
莎拉就说,伊迪斯经常变脸。
即使如此,莎拉仍然随时差得动伊迪斯;伊迪斯嘴上虽然会发牢骚,但还是非常疼爱莎拉。
现在仅剩她跟伊迪斯了,家里将非常安宁……寂静无声。安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心想:“如今只剩一片死寂……”静静地步向晚年,直至老死,再也没什么可期待了。
“但我究竟想要什么?”她自问,“我已拥有一切,与帕特里克有过幸福的婚姻,有个孩子,此生已无缺憾,如今……都过去了。现在莎拉将接续我的日子,结婚、生子,
而我则要晋级当外婆了。”
安自顾自地笑起来,她会喜欢当外婆的。安想象着,莎拉会生几个可爱活泼的孩子:跟莎拉一样有着黑色乱发的调皮男孩、胖嘟嘟的小女孩;她会为孩子们念书、讲故事……
想到未来,安笑了。但刚才的寒意犹在。帕特里克若还活着该有多好,往日的愁绪再次袭来,那已是好久前的事了,当时莎拉仅三岁。时日久远,伤痛早已疗愈,安忆及帕特里克时,已不再心痛难耐。她所深爱的那个年轻、性急的丈夫,此时已离她好远,就像如烟的往事。
但今天愁绪卷土重来,假如帕特里克还健在,莎拉即使离开——无论是去瑞士滑雪,或嫁人离家——她和帕特里克仍能相守偕老,分享生活的点滴起伏,她也不会那么孤单了……
安·普伦蒂斯走进车站中庭的人群里,心想:“那些红巴士看起来好恐怖——像怪兽似的排队等着吃人。”它们似乎拥有自己的生命,说不定还会与制造它们的人类为敌。
这里如此忙碌拥挤,人群行色匆促,或高声谈笑,或大声抱怨,或聚首,或别离。
安突然再次受到孤寂的冲击。
她心想:“其实莎拉是该离家了。我对她太过依赖,也害她对我依恋过头。我不该那样,不该绑住年轻人、阻碍他们追求自己的生活。那样太不该,真的太不应该了……”她必须退居幕后,鼓励莎拉自己去决策筹划、交自己的朋友了。
安又笑了,因为莎拉根本不需鼓励;她朋友成群,计划一个接着一个,自信满满地东奔西忙,乐在其中。莎拉很爱母亲,但毕竟两人年龄有落差,无法跟她腻黏在一起。
莎拉觉得四十一岁挺老了,但不服输的安还不愿自称中年。不是故意不认老;安几乎不化妆,衣着带了丝村姑进城的土气——整洁的外套、裙子,和小串的珍珠项链。
安叹口气。“我干嘛胡思乱想。”她大声自言自语道,“大概是因为送莎拉离家的关系吧。”法国人是怎么说的?道别等于死去一点点。……说得真贴切。莎拉被呼啸的火车带走的那一刻,对做母亲的而言,有如生离死别。“但莎拉应该不会这么想吧。”安心想,“距离真是奇妙的东西,两地相隔……”莎拉过着一种生活;而她——安——过着另一种生活,属于自己的生活。
淡淡的喜悦取代了先前的忧虑,现在她可以自行选择何时起床、做什么事了;她可以安排自己的时间,早早端着餐盘窝到床上,或去看戏看电影,或者搭火车到乡间闲逛,穿越稀疏的树林,看错综散布于枝头间的蓝天……她当然能随时做这些事,但两人同住,往往会有一人主导生活的模式,安很乐于从旁辅助东奔西忙的莎拉。
为人母真的非常有意思,就像自己又活一遍,但免却了青春的烦恼青涩,因为你已晓得事态的轻重,懂得一笑置之了。
“可是,妈,”莎拉会很紧张地说,“这件事真的很严重,你怎么还笑得出来,纳迪娅觉得她都快完蛋了!”四十一岁的人,知道人的未来很少会完蛋,因为生命比想象的更富弹性与韧度。
战争期间,安随救护车工作时,第一次了解到生活中的小事情何等重要。小小的羡慕、嫉妒、快乐,头颈的皮肤发炎、包在鞋子里的冻疮,这些林林总总的小事,都比可能随时丧命来得更迫切而重要。死亡应该是严肃重大的议题,但实际上你会很快适应它,反倒是那些小事令人难以忽略。或许正因为死亡随时可能降临,时间格外短促,所以才愈去在乎那些小事吧。安还见识到人性的复杂,了解到难以用“非黑即白”的方式评价人类,那是年轻血气方刚时的做法。安就曾经目睹有人发挥大无畏的精神拯救一位受害者,接着却弯身窃取受害者身上的财物。
人其实非常矛盾。
安犹疑地站在街边,计程车尖锐的喇叭声将她从思绪中拉回现实,现在她该做什么?
她今早都在张罗送莎拉去瑞士的事,晚上打算出门跟詹姆斯·格兰特吃饭。亲爱的詹姆斯十分温柔体贴,“莎拉走后你一定会觉得无聊,出门小小庆祝一下吧。”詹姆斯真的好贴心,莎拉总笑称詹姆斯是“妈妈的模范男友”。詹姆斯非常可爱,但有时滔滔不绝说起又臭又长的故事时,真会让人听到走神。詹姆斯真的很爱“想当年”,不过对认识了二十五年的老友,她至少得耐心听他说话吧。
安看看表,也许去陆海百货公司走一趟吧,伊迪斯一直想增添些厨房用品。这个决定暂时帮她解决眼下的问题,然而在浏览锅具和询问价格时(现在变得好贵!),安还是一直感受到心中的惶恐。
最后,她冲动地走进电话亭,拨了号码。
“请问劳拉·惠兹特堡女爵在吗?”
“请问您是?”
“普伦蒂斯太太。”
“请稍等,普伦蒂斯太太。”
安静片刻后,传来一句洪亮的低沉声音:“安吗?”“噢,劳拉,我知道这时候不该打电话给你,可是我刚送莎拉走,如果你今天很忙……”对方干脆地说:“你过来跟我一起吃午饭吧,吃裸麦面包和脱脂牛奶好吗?”“什么都可以,你真好。”“那么一点十五分见,等你哦。”
安来到了哈利街,等付过计程车费、按响门铃时,只差一分钟就一点十五分了。干练的哈克尼斯开门微笑欢迎道:“请直接上楼,普伦蒂斯太太,劳拉女爵大概再几分钟就好了。”
安轻奔上楼,原本屋中的餐厅已改成接待室,顶层则改为舒适的居住空间。客厅有张吃饭用的小桌,房间本身颇具阳刚气,不像女性用的。凹陷的大椅子,书籍多得满出了书架,堆叠在椅子上,还有精致鲜艳的天鹅绒窗帘。
安并未等太久,劳拉女爵的声音像盛奏凯旋的低音乐器般先行传到楼上,她踏入房中,热情地吻着客人。
劳拉·惠兹特堡女爵是位六十开外的妇人,浑身散发明星般的贵族气质,洪亮的声音、雄伟的胸部、浓密堆高的铁灰色头发和鹰钩鼻,让她整个人非常抢眼。
“很高兴见到你,亲爱的孩子,”她说,“你看起来好漂亮,安,你为自己买紫罗兰了呀?真有眼光,紫罗兰跟你最搭了。”
“枯萎的紫罗兰吗?真是的,劳拉。”“很有秋的味道,叶子遮住就看不见了。”“这不像你会说的话,劳拉,你一向快人快语!”“快人快语有它的好处,不过有时蛮难的。咱们快吃吧,
巴西特呢?啊,在那儿。这份鲽鱼是给你的,安,还有一杯德国白酒。”“噢,劳拉,你不必这么费事的,脱脂牛奶跟裸麦面包对我来说就很好了。”
“脱脂牛奶只够我喝而已,来吧,坐。莎拉要去瑞士多久?”“三个星期。”“很好啊。”
瘦骨嶙峋的巴西特离开房间了,女爵开心地啜饮脱脂牛奶,并开门见山地表示:“你会很想念她,不过我想你来这儿并不是要告诉我这件事。说吧,安,咱们时间有限。我知道你喜欢我,但这么急着打电话找我,通常是为了听听本人的高见吧。”
“我觉得好愧疚。”安歉然道。
“别胡说,亲爱的,其实这对我是一种赞誉。”
安连忙说道:“噢,劳拉,我真傻,真的!可是我觉得好惶恐,在维多利亚车站看到那么多巴士时,我觉得……觉得孤单得要命!”
“我懂。”
“不单是莎拉离开、我会想念她而已,还有别的……”劳拉·惠兹特堡点点头,用精锐的眼神冷静地凝视安。安缓缓说道:“因为到头来,人终究还是孤单一个,真的……”
“啊,你终于发现人迟早会变成孤单一人了?奇怪的是,大家都觉得很震惊。你多大了,安?四十一吗?在这年纪觉悟最适合了,太老发现的话打击太大,太年轻时则得鼓起很大的勇气才能面对。”“你曾真正感到过孤独吗,劳拉?”安好奇地问。
“噢,有啊,我二十六岁时,在一次温馨感人的家庭聚会中意识到的;我吓坏了,但只能接受。不要否认事实,你得接受一点:世上只有一人能陪我们由生至死,那就是自己。好好与自己相处,学习与自己共存,这就是答案所在。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安叹口气。
“生命似乎变得漫无目标了,我是跟你说实话,劳拉,往后的岁月不知该拿什么填补。噢,我想我真是个愚蠢无用的女人……”
“好了,冷静点,你在战时做得那么出色,莎拉被你调教得既有教养又乐观,这下你可以清闲地享受自己的日子了,有什么好不满的?老实说,你若跑到我的咨询室,一定会被我赶出去,半毛钱都不收——我可是很爱钱的老太婆。”
“亲爱的劳拉,你真会安慰人,我想我是太在乎莎拉了。”“又在胡说了!”“我一直很害怕变成那种事事掌控,结果反而害了孩子的霸占型母亲。”劳拉·惠兹特堡冷冷地表示:“最近很流行讨论霸占型母亲,害得某些女人不敢轻易对子女表露感情。”“但占为己有的确很糟糕!”“当然糟糕,我每天都会碰到这种案例。母亲把儿子系在身边,父亲独占他们的女儿,但不是只有父母会这样,安,我曾在房里养了一窝鸟,等小鸟羽翼稍丰该离巢时,有只小鸟死赖着不走,想继续留在巢中被喂养,拒绝面对落巢的风险。母鸟气坏了,一遍遍地从巢缘往下飞,为小鸟示范,还对小鸟吱吱叫着拍动翅膀。最后母鸟不再喂食了,它叼着食物,待在房间另一头呼唤小鸟。也有像这样不想长大、不愿面对成人世界艰辛的孩子,那与教养无关,是孩子本身的问题。”
她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有人想独占,有人想依赖,是因为晚熟的关系吗?还是天生欠缺成人特质?我们对人性的了解仍非常有限。”
“反正啊,”安对这话题没什么兴趣,“你不认为我是霸占型的母亲就对了?”“我一向认为你和莎拉关系良好,两人相亲相爱。”她又慎重地说,“不过莎拉的心智年龄是有点幼稚。”
“我总觉得她挺早熟的。”
“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她的心智年龄还不到十九岁。”
“但她态度很正面、自信,且很有教养,极有自己的想法。”
“你的意思是她很有当前流行的想法。但莎拉得过一段时间后才会真正有自己的主见,现在的年轻人想法似乎都很正面,因为他们需要安全感。我们活在动荡的年代,孩子们感受到世事无常,现今有一半的问题皆因于此,缺乏安定感、家庭破碎、道德标准不彰。你要知道,幼苗得绑在牢固的支柱上才能茁壮。”
劳拉突然咧嘴一笑。
“我跟所有老女人一样,即使身为精英人士,还是很爱说教。”她将脱脂牛奶一饮而尽,“知道我为什么喝这个吗?”“因为有益健康?”“非也!因为我喜欢,自从我到乡下农庄度过假后,便爱上这味道了。还有一个理由是可以与众不同。人会作态,所有人都会,不得不如此,我比大部分人更常如此,不过幸好我很清楚自己在作态。现在来谈你吧,安,你没什么问题,只是来到第二春罢了。”
“劳拉,你指的‘第二春’是什么意思?该不会是说……”她犹疑着。
“我不是指任何实质的东西,而是指心理状态。女人很幸运,虽然百分之九十九的女人并不自知。圣特雷莎几时才开始改革修道院?五十岁。我可以列举许多其他例子。二十到四十岁的女人大多专注在传宗接代、养儿育女上,这是应该的。她们要不将全副精神放在子女、丈夫、情人等私人关系上,要不就是排开一切,投身事业。女人的‘第二春’是心理与心灵的,发生于中年期。女人愈老,对与个人无关的事物愈感兴趣。男人关注的事物面向愈来愈窄,女人则愈来愈宽广。六十岁的男人往往像录音机般不断重复自己的当年勇,而六十岁的女人,若还有点个性的话,会是很有意思的人。”安想到詹姆斯,忍不住笑了。
“女人会探索新的领域,噢,虽然女人到了中年还是会干蠢事,有时会乱搞男女关系,不过中年是个充满可能的年纪。”
“你好会安慰人啊,劳拉!你觉得我该开始做点什么吗?社工之类的?”
“你有多爱你的同类?”劳拉严正地表示,“若无发乎于内的热情,做社工毫无益处,别勉强从事不想做的事,到时还得回头安慰自己!没有什么结果比这更糟了。如果你喜欢探访老弱的病妇,或带蛮横无理的小鬼去海边玩,就尽管去吧,很多人都喜欢干这种事。安,千万别勉强自己。记住了,所有的田地都得有休耕期。迄今为止,你一直恪尽母职,我不认为你会变成改革家、艺术家或典型的社工,你是个相当平凡的女人,安,却也是个非常好的人。等着看吧,抱持希望静静地等待,你会明白,宝贵的事物将填满你的生活。”
她顿了一下又说:“难道你都没有恋情吗?”
安脸一红。
“没有。”她鼓起勇气,“你认为……我应该谈恋爱吗?”
……
特别收录
玛丽·韦斯特马科特的秘密
罗莎琳德·希克斯(Rosalind Hicks,1919-2004)
早在一九三〇年,家母便以“玛丽· 韦斯特马科特”(Mary Westmacott )之名发表了第一本小说。此次出版的这六部作品(编注:中文版合称为“心之罪”系列)与“谋杀天后”阿加莎· 克里斯蒂的风格截然不同。
“玛丽· 韦斯特马科特”是个别出心裁的笔名,“玛丽”是阿加莎的第二个名字,韦斯特马科特则是某位远亲的名字。母亲成功隐匿“玛丽· 韦斯特马科特”的真实身份达十五年,小说口碑不错,令她颇为开心。
《撒旦的情歌》于一九三〇年出版,是“心之罪”系列原著小说中最早出版的,写的是男主角弗农· 戴尔的童年、家庭、两名所爱的女子和他对音乐的执著。家母对音乐颇多涉猎,年轻时在巴黎曾受过歌唱及钢琴演奏训练。她对现代音乐极感兴趣,想表达歌者及作曲家的感受与志向,其中有许多取自她童年及一战的亲身经历。
柯林斯出版公司对当时已在侦探小说界闯出名号的母亲改变写作一事,反应十分淡漠。其实他们大可不用担心,因为母亲在一九三〇年同时出版了《神秘的奎因先生》及马普尔探案系列首部作品《寓所谜案》。接下来十年,又陆续出版了十六部神探波洛的长篇小说,包括《东方快车谋杀案》、《ABC 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和《死亡约会》。
第二本以“玛丽· 韦斯特马科特”笔名发表的作品《未完成的肖像》于一九三四年出版,内容亦取自许多亲身经历及童年记忆。一九四四年,母亲出版了《幸福假面》,她在自传中提到:
“……我写了一本令自己完全满意的书,那是一本新的玛丽·韦斯特马科特作品,一本我一直想写、在脑中构思清楚的作品。一个女子对自己的形象与认知有确切想法,可惜她的认知完全错位。读者读到她的行为、感受和想法,她在书中不断面对自己,却自识不明,徒
增不安。当她生平首次独处——彻底独处——约四五天时,才终于看清了自己。
“这本书我写了整整三天……一气呵成……我从未如此拼命过……我一个字都不想改,虽然我并不清楚书到底如何,但它却字字诚恳,无一虚言,这是身为作者的至乐。”
我认为《幸福假面》融合了侦探小说家阿加莎· 克里斯蒂的各项天赋,其结构完善,令人爱不释卷。读者从独处沙漠的女子心中,清晰地看到她所有家人,不啻一大成就。
家母于一九四八年出版了《玫瑰与紫杉》,是她跟我都极其喜爱、一部优美而令人回味再三的作品。奇怪的是,柯林斯出版公司并不喜欢,一如他们对玛丽· 韦斯特马科特所有作品一样地不捧场。家母把作品交给海涅曼(Heinemann)出版,并由他们出版她最后两部作品:《母亲的女儿》(一九五二)及《爱的重量》(一九五六)。
玛丽· 韦斯特马科特的作品被视为浪漫小说,我不认为这种看法公允。它们并非一般认知的“爱情故事”,亦无喜剧收场,我觉得这些作品阐述的是某些破坏力最强、最激烈的爱的形式。
《撒旦的情歌》及《未完成的肖像》写的是母亲对孩子霸占式的爱,或孩子对母亲的独占。《母亲的女儿》则是寡母与成年女儿间的争斗。《爱的重量》写的是一个女孩对妹妹的痴守及由恨转爱——而故事中的“重量”,即指一个人对另一人的爱所造成的负担。
玛丽· 韦斯特马科特虽不若阿加莎· 克里斯蒂享有盛名,但这批作品仍受到一定程度的认可,看到读者喜欢,母亲很是开心,也圆了她撰写不同风格作品的宿愿。
(柯清心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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