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的表述形式是一系列的劝戒和箴言(以简洁易记的语句概括教诲的关键要领),对象是开明的统治者。其中的“基督教教义”其实只是它对于领袖和法治所赋予的高度的道德地位。
在本书中,伊拉斯谟提出了针锋相对的观点。马基雅维利力图教导攫取权力的统治者,如何才能zui好地维持这份权力。而伊拉斯谟却直言不讳地赞同欧洲的世袭王室,明确指出,打乱现行秩序会引发分岐,不利于社会整合,代价过于高昂,因此难以考虑。统治者的臣民只有遭受赤裸裸的暴政,才有正当理由发起政治挑战。基于这种对于现状的认可与支持,伊拉斯谟在本书中为自己设下的问题是:如何确保那些世袭王位的统治者受到正确的教育,以便公正而仁慈地进行治理,使君主之治理永远也不传统沦为压迫。
作者简介
伊拉斯谟(约1466—1536),荷兰哲学家,16世纪初欧洲人文主义运动主要代表人物。1524年写了《论自由意志》并同马丁·路德通信,批评路德。他知识渊博,忠于教育事业,讽刺了经院式教育,反对死记硬背,主张学习自然科学。其一生始终追求个人自由和人格尊严。
目录
代序
论基督教君主的教育
献辞
第一章 基督教君主之诞生与教养
第二章 君主须远佞臣
第三章 和平之艺术
第四章 岁入与税负
第五章 君主之宽宏仁慈
第六章 法律之执行或修缮
第七章 官吏与其职责
第八章 条约
第九章 君主之联姻
第十章 和平时期君主之要务
第十一章 论开战
附录
附一 颂奥地利大公腓力(选段)
附二 颂奥地利大公腓力
伊拉斯谟生平著述编年
泽名对照表
泽者说明
精彩书摘
《论基督教君主的教育》:
就像君主一样,法律始终必须做到宁贷勿罚,原因或是由于它具有某种本质上的温和;或是由于它反映了上帝的行事方式,不轻易陷于愤怒与复仇的情绪之中;又或是由于被错放的人可以通过惩罚来挽回,但受到不公惩罚的人就只能陷于无助了。即便他依然幸存,谁又能估价另一个人的苦难?
我们从书本上得知,在过去有这样一种人,是暴君而非君主一基督教君主的行为必然与之截然不同 他们在衡量一项罪行的严重程度时,根据的是对其自身利益所造成的伤害。因此,在他们看来,剥夺一个穷人的财产,致使他及其妻儿卖身为奴或乞讨为生,只是一桩小偷小摸的轻罪;而骗取国王的私钱或某个贪官哪怕几个铜子儿,也属于最严重的盗窃,应该遭到最严厉的惩罚。如果有人对邪恶不堪的君主咕哝了几句,又或者在议论某个祸害百姓的官吏时稍有逾轨之处,他们也会大声要求处以忤君之罪。但是,纵然是一般不算在良君之列的异教阜帝哈德良,也从不曾允许判处忤君之罪;纵然是冷酷无情的尼禄也不看重这种指控。还有一位对这种指控全然忽视的人据说尝言:“在一个自由的国家里,也应当有言论的自由。”
因此,良君对于损害其个人利益的那些罪行,应当无比乐意地予以宽恕,并为此提供最大的方便。谁还能比君主本人更轻易地忽略这类事情呢?复仇越是轻易草率,就越是显得心怀歹毒,有失体面。因为复仇是精神懦弱、心智委琐的标志,和君主最不相称,君主必须具备高尚、宽宏的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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