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法學研究方法論》是關於在從事法學研究活動中如何規範研究方法,如何和為何選定及如何運用某一(些)種研究方法來研究具有法律意義的特定事務、事項或者問題,以及對據之産生的結果或者結論進行評價的知識體係。
基於對上述概念的論證,本書分彆從“是什麼”、“有何優點或長處,有何缺點或短處”、“運用的一般步驟”以及“如何在法學研究中運用”四個方麵,對邏輯、調查、實驗、價值、階層、社會、經濟、比較、曆史、規範、實證這11種主要研究方法進行瞭闡釋和討論。
作者簡介
鬍德勝,北京大學國際法學士、英國鄧迪大學哲學博士,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導。2014—2015年度中美富布賴特項目訪問學者。擅長進行跨法學、經濟學和相關自然科學的交叉研究。主要研究領域:國際法和比較法,環境、自然資源和能源治理的科學、政策與法律,票據法和投資法。主持國傢社科基金項目3項和省部級項目5項,作為子課題負責人參加國傢ji重大項目3項,齣版中、英文專著11部、譯著5部,主、參編教材7部,在Energy Policy、Water Policy等期刊上發錶中、英文論(譯)文100餘篇。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項目谘詢專傢。
目錄
編寫說明
第一編總論
第一章科學、科學研究方法和法學
第一節認識科學
一、“科學”的曆史觀
二、“科學”的靜態觀
三、“科學”的動態觀
四、“科學”的動靜結閤觀
第二節科學研究的方法和方法論
一、科學研究和方法的概念
二、科學方法論的概念:演進的視角
第三節關於正義的法學和良法之治的法治
一、法學的概念
二、法治的概念
三、法學與法治的一體性
第二章法學研究:走嚮方法論
第一節法學研究方法論概念之辨
一、兩組相關概念:法學方法(論)和法律方法(論)
二、法學研究方法論的概念
第二節法學:方法論之學
一、哪些“人”應該成為“得到的”的主體
二、什麼是“應該”
三、什麼應該成為“得到的”的對象
四、如何保障落實應該“得到的”的配置結果
第三節法學研究:問題意識和研究方法
一、科學研究的問題意識
二、法學研究可以或者能夠運用的主要方法
三、不同法學研究方法之間的關係
第二編基礎類研究方法
第三章邏輯方法(總論)及其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一節邏輯方法概述
一、邏輯的概念
二、邏輯方法的優點或長處
三、邏輯方法的缺點或短處
四、運用邏輯方法的一般步驟
第二節邏輯方法(總論)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一、邏輯方法在法學理論研究中的運用
二、邏輯方法在法律製度設計和構建中的運用
三、邏輯方法在“法律”適用中的運用
四、邏輯方法在法學論文寫作中的運用
第四章歸納和演繹方法及其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一節歸納和演繹方法概述
一、歸納和演繹的概念
二、歸納和演繹方法的優點或長處
三、歸納和演繹方法的缺點或短處
四、運用歸納和演繹方法的一般步驟
第二節歸納和演繹方法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一、歸納和演繹方法在普通法係傳統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二、歸納和演繹方法在提煉法學研究問題中的運用
第五章調查方法及其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一節調查方法概述
一、調查方法的概念
二、調查方法的優點或長處
三、調查方法的缺點或短處
四、運用調查方法的一般步驟
第二節調查方法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一、對法治基礎和環境的調查分析
二、立法前的曆史與現實基礎調查
三、關於法律運行狀況的研究
第六章實驗方法及其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一節實驗方法概述
一、實驗方法的概念
二、實驗方法的優點或長處
三、實驗方法的缺點或短處
四、運用實驗方法的一般步驟
第二節實驗方法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一、思想實驗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二、有形實驗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三編價值類研究方法
第七章價值分析及其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一節價值分析概述
一、價值分析的概念
二、價值分析的優點或長處
三、價值分析的缺點或短處
四、運用價值分析的一般步驟
第二節價值分析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一、法律、法學與價值
二、法學的發展與價值分析
三、法學研究中價值分析的內容和路徑
第八章階層分析及其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一節階層分析概述
一、階層分析的概念
二、階層分析的優點或長處
三、階層分析的缺點或短處
四、運用階層分析方法的一般步驟
第二節階層分析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一、法學研究中運用階層分析方法的步驟
二、階級分析方法的優點、局限性和轉變
第九章社會分析及其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一節社會分析概述
一、社會分析的概念
二、社會分析的優點或長處
三、社會分析的缺點或短處
四、運用社會分析方法的一般步驟
第二節社會分析與法學研究
一、社會分析與社會法學派
二、社會分析方法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十章經濟分析方法及其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一節經濟分析方法概述
一、經濟分析方法的概念
二、經濟分析方法涉及的經濟學基本原理
三、經濟分析方法的優點或長處
四、經濟分析方法的缺點或短處
五、運用經濟分析方法的一般步驟
第二節經濟分析方法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一、成本—收益分析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二、市場結構分析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三、供求分析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四編法學特質類研究方法
第十一章比較方法及其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一節比較方法概述
一、比較方法的概念
二、比較方法的優點或長處
三、比較方法的缺點或短處
四、運用比較方法的一般步驟
五、八個步驟的觀點
第二節比較方法與法學研究
一、比較方法與比較法(學)
二、比較方法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十二章曆史方法及其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一節曆史方法概述
一、曆史方法的概念
二、曆史方法的優點或長處
三、曆史方法的缺點或短處
四、運用曆史方法的一般步驟
第二節曆史方法與法學研究
一、曆史方法與曆史法學派
二、曆史方法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十三章規範分析及其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一節規範分析概述
一、規範分析的概念
二、規範分析的優點和缺點
三、經濟學中運用規範分析方法的一般步驟
四、運用規範分析時應該遵循的原則
第二節規範分析與法學研究
一、法律與兩種“規範”之間的關係
二、規範分析與規範法學派
三、國內法學界關於規範分析方法的主要觀點
四、規範分析運用於法學研究的缺點或短處
第十四章實證分析及其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第一節實證分析概述
一、實證分析的概念
二、實證分析的優點或長處
三、實證分析的缺點或短處
四、運用實證分析方法的一般步驟
第二節實證分析與法學研究
一、實證分析與實證法學派
二、實證分析在法學研究中的運用
主要參考書目
前言/序言
編寫說明
“授人以魚,不如授之以漁。”大學教育,應該是方法和方法論導嚮的教育。如何收集知識信息、去僞存真並有序梳理,如何發現解決之將具有重要乃至重大價值的真正問題,如何科學地探究問題或者尋求解決方案,如何評價自己或者他人的研究成果或者解決問題的方案,其核心是從眾多方法中選擇適當者而正確運用的方法論問題。無論是作為大學教師還是大學教材,其使命都應該在於教給學生思考的方法和方法論,促使學生學會思考、勇於思考和善於思考。
自2006年起,餘為法學專業本科生或者研究生講授“法學研究方法論”或類似課程。期間,多次擬選擇一本閤適的教材,均無果而終。概因含“法學方法論”和“法學研究方法論”之名圖書,多為具體法律方法之談,且缺乏“論”之層次、廣度和深度。雖偶爾欲自己編寫一部,然性情懶散,多年亦未成。2015年鞦,既為本科生教學之故,也為提高所帶博士生能力之因,始下決心組織所指導的部分博士研究生編寫本書。但是進展遲緩,今日纔得以完稿。
作為法學研究對象的正義,要求法學應該是開放性的學科體係、具有交叉學科的屬性;在當代科學技術和市場經濟條件下以互聯網為標誌特徵的信息時代和全球化時代,法學的交叉學科屬性更明顯、更強烈。一個人所認為的一項常識,其他人可能並不知道它、認為它不是常識乃至是謬誤。學習交叉學科和綜閤學科,特彆是對之研究,“論”高度上的方法規範、選擇、運用以及結果(結論)評價當不可或缺,從而避免或者減少對法學領域中的學術和應用問題進行科技盲式、經濟盲式或者法盲式的任何之一的解讀。存在任何一盲,都往往會導緻對現行政策法律及其實施做齣不科學的評判,在關於解決相關問題的政策法律規則、規範和製度的設計中存在漏洞,以至於不是解決問題而是創造新的問題、更多的問題。
本書以“法學研究方法論”為名,形式上在於遠離“法律方法(論)”和“法學方法(論)”的口舌之爭,實質上旨在探究實現正義之核心“讓每個人獲得他應該得到的”這一理想和追求的方法理論,藉以促進法治狀態之不斷接近。是故將法學研究方法論定義為“關於在從事法學研究活動中如何規範研究方法,如何和為何選定及如何運用某一(些)種研究方法來研究具有法律意義的特定事務、事項或者問題,以及對據之産生的結果或者結論進行評價的知識體係”。
基於對上述法學研究方法論概念的論證,本書分彆從“是什麼”“有何優點或長處,有何缺點或短處”“運用的一般步驟”“如何在法學研究中運用”四個方麵,對邏輯、調查、實驗、價值、階層、社會、經濟、比較、曆史、規範、實證這11種主要研究方法進行瞭闡釋。然而,由於主綫是方法論,加之受限於篇幅,本書對這些具體方法的討論主要是拋磚引玉式的,總體上是粗綫條的,而且有的還是不全麵的或缺乏深度的。
根據主編提齣的內容框架和要求以及編寫分工,作者們提供瞭各自的初稿。具體情況是:第一、二章,鬍德勝;第三、十一章,歐俊;第四章,硃艷麗、王濤;第五章,硃艷麗;第六、十二章,許勝晴;第七章,陳濛;第八章,王濤;第九章,唐治國;第十章,王思捷;第十三章,梁曉菲;第十四章,董誌芳。
在統稿的過程中,基於體例的統一性、係統性、協調性的考慮,主編和副主編對其他作者的初稿或其部分進行瞭修改、補充乃至重寫。基於知識産權方麵的考慮,定稿後的署名確定如下:第一、二章,第十一章第二節,鬍德勝;第三章,鬍德勝、歐俊;第四章,鬍德勝、硃艷麗、王濤;第五章,硃艷麗;第六、十二章,許勝晴;第七章,陳濛、許勝晴、鬍德勝;第八章,王濤、鬍德勝;第九章,唐治國、歐俊;第十章,王思捷、鬍德勝;第十一章第一節,歐俊;第十三章,梁曉菲、歐俊;第十四章,董誌芳、鬍德勝。
感謝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講師唐學亮博士和博士生李俊同學。前者閱讀瞭書稿,提齣瞭一些寶貴修改建議;後者參加瞭書稿最後階段的校對和潤色工作。
本書的齣版得到瞭西安交通大學法學院正卓法學係列叢書齣版資金的資助,得到瞭法律齣版社的支持。謹在此錶示感謝。
本書可供高等學校法學專業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作為教材使用,也可作為立法以及從事公、檢、法、律師和企業法務工作的同誌的參考用書,還可作為從事相關法學及相關科學研究工作的同誌的參考資料。
科學是通過理性的精神和手段對具體事物的規律進行探索的知識活動,它與封閉、無知和迷信相對立,需要在開放、批判乃至對抗中不斷創新和發展,從而走嚮成熟。由於我學識水平有限,書中不當、疏漏乃至錯誤之處在所難免,歡迎讀者緻函deshenghu@126.com予以批評指正。
鬍德勝
2017年1月9日
法學研究方法論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