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该书在界定信用奖惩机制的相关概念的内涵及介绍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从社会主体信用缺失现状入手,深入分析了信用缺失的危害和原因。分析总结了发达征信国家的信用奖惩机制的相关做法。在对社会主体行为进行假定的基础上,研究探讨了信用奖惩联动机制的内在机理和影响因素,借鉴发达征信国家的相关经验,进而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体信用奖惩机制的总体框架和运行机理,*后以辽宁省实际发展为案例将总体框架进行综合运用,在有助于为社会主体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构建提供试点的同时,为我国其他区域构建区域性社会主体信用奖惩机制的构建提供指导框架。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 研究背景
二 研究意义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一 研究思路与内容
二 研究方法
三 本书的创新之处
第二章 国内外文献综述
第一节 国内外信用问题的相关研究
一 国外研究现状
二 国内研究现状
第二节 国内外信用奖惩机制的相关研究
一 国外研究现状
二 国内研究现状
三 相关研究评述
第三章 信用奖惩机制相关概念界定及基本理论
第一节 信用奖惩机制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 信用与征信
二 失信
三 信用奖惩机制
第二节 信用奖惩机制的功能
一 惩戒功能
二 震慑功能
三 激励功能
第三节 信用奖惩机制的相关理论基础
一 信息不对称理论
二 博弈论
三 机制设计理论
四 新制度主义理论
五 不完全契约理论
第四章 信用奖惩机制构建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第一节 发达征信国家信用奖惩机制的状况
一 美国信用奖惩机制的有关规定
二 欧洲国家信用奖惩机制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 发达征信国家信用奖惩机制方面的经验
一 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
二 发达的信用服务市场
三 健全的信用监管机制
四 市场对信用商品需求的引导
五 各国信用奖惩机制的特点与共性
第三节 发达征信国家经验教训对我国的启示
一 美国信用奖惩机制存在的问题与根源
二 欧洲国家信用奖惩机制存在的问题与根源
三 发达征信国家经验教训对我国的启示
第五章 中国社会信用状况
第一节 中国社会信用缺失的现状及特点
一 中国社会信用状况的总体评价
二 中国社会信用缺失的现状
三 中国社会信用缺失的特点
第二节 中国社会信用缺失的危害
一 信用缺失行为产生危害的理论基础
二 信用缺失的危害
第三节 中国社会信用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 信用法律体系不完备
二 政府行为不规范
三 信用制度不健全
四 市场经济体系不完善
五 信用意识与道德规范的缺乏
六 信用数据市场开放度低
第四节 构建信用奖惩机制的现实需求
一 传统诚信道德的现代转型的需求
二 诚信的日常化规范管理的需求
三 诚信制度体系的完善的需求
第六章 信用奖惩机制运行的内在机理研究
第一节 市场主体信用选择的内在利益约束机理
一 基于成本一收益的市场主体内在利益约束机理分析
二 市场主体行为选择的博弈分析
第二节 信用奖惩机制的内在生成机理
一 现代社会信用奖惩机制与社会信用体系
二 信用奖惩机制运行的内在机理
第三节 信用奖惩机制构建的影响因素
一 市场主体交易的长期性是信用奖惩机制作用的基础
二 市场交易空间的扩展性是构建信用奖惩机制的缘由
三 市场参与者的失信成本扩大化是信用奖惩机制作用的目的
四 市场参与者守信的激励是信用奖惩机制作用的目标
第七章 信用奖惩机制的总体框架设计与运行机理
第一节 信用奖惩机制设计思路与原理
一 信用奖惩机制设计思路
二 信用奖惩机制设计原理
第二节 信用奖惩机制的基本框架的构建
一 信用奖惩机制基本框架的设计
二 信用奖惩机制的约束条件
第三节 信用奖惩机制的主要内容及其运行机理
一 市场奖惩机制及运行机理
二 行政奖惩机制及运行机理
三 行业奖惩机制及运行机理
四 司法奖惩机制及运行机理
五 社会奖惩机制及运行机理
第四节 构建社会主体信用奖惩机制的策略与建议
一 构建社会主体信用奖惩机制的递进式发展策略
二 构建社会主体信用奖惩机制的对策性建议
第八章 辽宁省社会主体信用奖惩机制研究
第一节 辽宁省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一 辽宁省信用体系建设状况
二 辽宁省社会主体信用的综合评价
第二节 辽宁省社会信用存在的问题
一 企业信用缺失还时有发生
二 个人信用基础还比较薄弱
三 政府信用缺失还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长期存在
四 行业中介组织等社会中间体信用缺失还很严重
第三节 辽宁省信用体系建设与构建信用奖惩机制的对策
一 总体思路
二 运行机理与实现路径
三 辽宁省社会主体信用奖惩机制的实施步骤与措施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后记
精彩书摘
《社会主体信用奖惩机制研究》:
关于信用奖惩的相关理论基础与观点,不同学者在各个学科中有着不同的相关论述,本节将各学科相关信用奖惩理论基础进行简要的综述,为信用奖惩机制理论框架的构建奠定理论基础。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概述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人员,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信息不对称理论是由三位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乔治·阿克尔洛夫和迈克尔·斯彭斯提出的。该理论认为,市场中卖方比买方更了解有关商品的各种信息,掌握多信息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信息贫乏的一方传递可靠信息而在市场中获益,买卖双方中拥有信息较少的一方会努力从另一方获取信息,市场信号显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的弊病,要想减少信息不对称对经济产生的危害,政府应在市场体系中发挥强有力的作用。这一理论为很多市场现象如股市沉浮、就业与失业、信贷配给、商品促销、商品的市场占有等提供了解释,并成为现代信息经济学的核心,被广泛应用到从传统的农产品市场到现代金融市场等各个领域。信息不对称这一现象早在20世纪70年代便受到上述三位美国经济学家的关注和研究,它为市场经济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从现实看来,信息不对称现象无处不在,就像周身遍布的各种商品。这一理论同样也适用于广告,在同质的情况下,花巨资广而告之的商品因为比不做广告或少做广告者提供了多的信息,所以它们更容易为消费者所接受。信息不对称理论的意义当然不止于此。它不仅要说明信息的重要性,更要研究市场中的人因获得信息渠道之不同、信息量的多寡而承担的不同风险和收益。三位经济学家分别从商品交易、劳动力和金融市场三个不同领域研究了这个课题,最后殊途同归。最早研究这一现象的是阿克尔洛夫。1970年,他在哈佛大学经济学期刊上发表了著名的《次品问题》一文,首次提出了“信息市场”概念。阿克尔洛夫从当时司空见惯的二手车市场人手,发现了旧车市场由于买卖双方对车况掌握的不同而滋生的矛盾,并最终导致旧车市场的日渐式微。在旧车市场中,卖主一定比买主掌握多的信息。为了便于研究,阿克尔洛夫将所有的旧车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保养良好的车,另一类是车况较差的“垃圾车”,然后再假设买主愿意购买好车的出价是2万美元,差车的出价是1万美元,而实际上卖主的收购价却可能分别只有1.7万美元和8000美元,从而产生了较大的信息差价。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如果让买主不经过旧车市场而直接从车主手中购买,那将产生一个更公平的交易,车主会得到比卖给旧车市场多的钱,与此同时,买主出的钱也会比从旧车市场买得要少。但接下来会出现另外一种情况,当买主发现到自己总是在交易中处于不利位置,他会刻意压价,以致低于卖主的收购价,例如,好车的出价只有1.5万元,差车价只出7000元,这便使交易无法进行,面对这种情况,旧车交易市场的卖主通常会采取以次充好的手段满足低价位买主的需要,从而使旧车质量越来越差,最后难以为继。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使交易中总有一方会因为获取信息的不完整而对交易缺乏信心,对于商品交易来说,这个成本是昂贵的,但仍然可以找到解决的方法。还是以旧车交易市场为例,对于卖主来说,如果他们一贯坚持只卖好车不卖一辆“垃圾车”,长此以往建立的声誉便可增加买主的信任,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对于买主而言,他们同样也可以设置好的策略将“垃圾车”剔除出来。
……
前言/序言
前 言
中国正经历着一场普遍的信用危机。有学者指出,中国目前最稀缺的资源就是信用。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和政府机构以及整个社会都普遍存在着失信行为。加入世贸组织,跨入信用社会,要求建立一套新的市场规则,在这套规则中,信用奖惩机制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法律的角度看,失信行为往往介于道德失范和诈骗犯罪之间。大量的违约和其它失信现象是不能够通过刑侦和依靠司法审判形式解决的,即使是司法审判,也存在相当比例的执行难问题。信用奖惩机制所要对付的违约失信行为就是属于这种类型的经济失信行为。
由于中国传统的信用是对君子品德而言,因此,没有专门制度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治。失信者所付代价远低于所得的实际利益和好处,造假者打一枪换个地方,没有信用污点记录可查。会计师、律师、审计师等中介机构出具假报告、假证据等仅承担有限责任,换一个单位接着行骗,导致欠债不还、造假现象司空见惯,对经济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的刑期大都是一年以上长刑,短刑、社区矫正、家中监禁、罚款等处罚手段未开用,因此,法律制裁的范畴对一般失信者不发生作用,甚至对严重失信行为也未形成有效的司法配合进行惩处。致使许多失信者逍遥法外,相安无事。对失信者惩处不力,实际上对守法者是一种侵犯,要改变信用缺失的现状,必须从根本上形成对失信者的惩戒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市场经济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信用经济,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守信激励与失信可耻社会氛围,才能提高社会诚信水平,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信用奖惩机制的构建是社会信用体系和征信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任何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能够得以维系,都需要建立完善的失信惩戒机制。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够完善,建立健全遵纪守法、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需要一个过程,失信惩戒机制是惩戒经济犯罪和维护我国金融安全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我国构建失信惩戒机制具有紧迫性。我国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大量经济失信现象,一个重要原因是长期以来缺少失信惩戒机制这一社会信用约束机制。只有建立完善的失信惩戒机制,才能惩罚和打击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失信行为。
信用奖惩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最后屏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需要从建设整个国家信用体系的高度,建立健全奖惩机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培养信用氛围,保障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本书首先对相关概念的内涵进行了界定并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评述,再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概括分析了我国信用缺失的表现及特点,对我国社会信用缺失的危害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多方面阐述了信用缺失的原因,运用经济学相关理论重点探索和分析了信用缺失的深层次原因。第三,运用理论分析方法和简单的数学方法对市场主体行为和奖惩机制的内在机理—内在的利益约束机理、不同约束条件下博弈行为以及奖惩机制的内在生成机理进行了深入分析,进而提出了构建奖惩机制的影响因素。第四,综合运用前述理论,提出了社会主体信用奖惩机制的总体框架和运行机理,阐述了构建信用奖惩机制的阶段性发展策略,并提出了具体配套措施和建议。最后,本书运用前述研究成果对辽宁省信用奖惩机制构建进行了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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