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依稀觉得是人类“创造”了法律,所以应该已经很了解它了,但知其然未必知其所以然。法律的深层逻辑和人类的道德直觉(公平或正义)可以用简单的数学公式来描述吗?绝大多数法律人对此不以为然,因为他们意识不到自己接受的法学教育从一开始就毁灭了这种希望。
法律最古老的源头应该是个最简单的算法,即“返还法则”,它是人类制度文明的逻辑起点,也是民法和刑法的共同源头。本书讲述了从返还法则到复杂法律制度的演化史,以此呈现法律的深层逻辑,打破部门法的界限,以联结思维取代割据思维,把不同门类的法律知识点重新组合,进而实现法学内部及法学和其他学科的融会贯通。
##我是真的不能理解这些把人文社科抽象成数学公式的学者,如此多活生生的现实都被抹去,就剩下一个y=x的函数? 据说当年桑本谦带着他的结论来院里开讲座的时候被卢建平怼了,老卢只说了一句话:我也懂法经济学。????
评分##这是一本颠覆性的著作。
评分##论证严谨,深挖人类制度文明背后的逻辑
评分##我倒是觉得,与其零零散散出随笔,比如实打实写个学术专著。阿桑,你已经“水”两本书了!什么时候出个专著?
评分##汪洋恣肆且逻辑清晰,读起来很过瘾,有时啰嗦,极端的还原论在论证社会行动和变迁时尚有空白和模糊不清之处,但瑕不掩瑜,是一本会帮人建立起一整套知识框架的好书。
评分##这是一本颠覆性的著作。
评分##本书也不算是专门的法律书籍,像我们这些没有专业壁垒和知识门槛的人也可以读,而且读得很轻松。作者博学多闻,涉猎广发,从多个角度、多个学科方面来向我们阐述法律。看完此书,我们会发现法律在我们面前变得“了了分明”,看到法律会想到很多东西,会发现法律人的智慧之光。
评分##社科法学的领军人物。
评分##众所周知,通过经济的方式解决法律问题,在很多时候往往有奇效,但从更为根本的意义上说,正义公平秩序等价值无法用经济学知识论明白。如果非要把一切都归为效率问题,法律将毫无意义,这种倾向与立场,我觉得恐怕比工具论更为虚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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