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權力與法律文化:中華帝國晚期的訟師

社會權力與法律文化:中華帝國晚期的訟師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美] 梅利莎·麥柯麗 著,明輝 譯
圖書標籤:
  • 社會史
  • 法律史
  • 中國晚清
  • 訟師
  • 法律文化
  • 權力關係
  • 社會權力
  • 帝國晚期
  • 地方社會
  • 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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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北京大學齣版社
ISBN:9787301203774
版次:1
商品編碼:10970286
包裝:平裝
叢書名: 法律與社會譯叢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2-03-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388
字數:489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在《社會權力與法律文化:中華帝國晚期的訟師》中,梅利莎·麥柯麗教授選擇瞭中華帝國晚期(1500~1911)背景下一個極富爭議而又被忽視的法律與社會形象——訟師,作為核心主題,展開對中國法律的社會史與文化史的研究。在整理和分析大量官方與民間史料的基礎上,作者試圖詮釋:訟師究竟是什麼樣的人,他們實際上在做什麼,有哪些人依賴於他們的服務,他們為什麼會成為政府官員和“良善”士紳極度鄙夷的對象,訟師現象在明清時期及近代中國的曆史背景下有何意義,以及“法律實踐與民間文化如何共同融人中華帝國晚期的法律文化之之中。其中,特彆探究瞭“關於論師的文學作品和戲前錶演並不僅僅是對中國法律文化的反映,它們還積極地型塑瞭這一法律文化”的問題。麥柯麗教授認為,中國法律文化不僅是一個由“諸多司法實踐活動”和“關於如何確保規範秩序的儒傢經義闡釋”構成的體係,還是一個“由符號、語辭和廣泛達成共識的態度所構成的體係,進而又導緻形成瞭一套普遍的法律假定和法律信仰”,其中“充溢著令人癡迷的符號和文化意蘊”,因此,作者努力對訟師進行一種“社會分析”,試圖“通過揭示一條隱蔽於中國訴訟當事人與正式法庭之間的紐帶,以一種更為世俗化的方式詳細闡釋”中國法律文化。

作者簡介

梅利莎·麥柯麗(Melissa Macauley)美國西北大學曆史係教授,研究領域涉及明清時期及近現代中國史、社會史與法律文化等。1998年齣版《社會權力與法律文化》,次年被美國圖書館權威期刊《選擇》(Choice)評為年度“傑齣學術著作”。
明輝,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75年生於河北邯鄲,先後於西南政法大學、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獲得法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2010年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訪學。齣版《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法律文化之追尋》等譯著,發錶文章60餘篇。

內頁插圖

目錄

中文版序
站在曆史的棱鏡之前(代譯序)
緻謝
錶格索引
中國曆代王朝年錶及清朝諸帝在位時間錶
導論法律文化與曆史變遷

第一章 罪與罰的演進
語源學的考察
社會身份的呈現
明代(1368-1644)的訟師
清代(1644-1912)罪犯身份的法律界定
官方話語的一緻性(1261-1950)

第二章 經世傢對行政的絕望
訴訟的行政負擔
區域法律文化與上控的紛擾
僞造印信
司法程序的顛覆:代書與書吏
經世傢對行政的絕望

第三章 訟師的運作機製:何人、何地、何種方式
地理上的分布
訟師的類型
一項輕易賦予的身份在法律上的危險
遭遇訟師:鄉村
遭遇訟師:通往城市的道路文化
酬金
訴訟網絡與上控策略
誣告:登堂與辯護的策略
“瑣細辯護”
結論

第四章 獲得更加強勢的客戶
決絕的寡婦
訟師與地方權力機製:誰控製著書吏和村長?
地方精英中的匠人
結論

第五章 掘屍者的糾紛:司法墮落與法律文化
掘屍者的糾紛
掘屍詭計的文化意義
教士訟棍
社會情境中的司法墮落

第六章 權力販子:東南沿海的土地、傢族與訟師
永久活業:依習俗的[財産]所有與半心半意的統治國傢
薄弱的行政:“書吏治民”
東南沿海地區訟師的傢族關係
無禮行止的勝利

第七章 騙子的故事:狡黠的權力與對獨特男性典範的求助
獨特的男性身份:《四進士》中對正義的秉持
平衡故事中獨特的男性典範
結論:殘存的狡黠訟師
結論對“律師”的責難與厭訟
附錄對18世紀訴訟率統計數據的反思
注解
參考文獻
索引
背嚮城市的寜靜(譯後記)

精彩書摘

官方[對訟師]的貶抑修辭是以訟師濫訴的真實案件為基礎的。在經曆數個世紀之後,官方控訴的語言與禱文或許已經成為慣例,但是,一些訟師藉以濫用官方法律體係的登聞鼓直訴[製度]仍然得以保留。實際上,如果不是因為地方官員不斷遭遇此類案件,這種官方修辭不可能在經曆一代又一代人被激怒之後仍然得以維係。
本章將依據訴訟導緻的行政問題來探究官方對訟師的控訴。特彆是,民事訟案判決日程長期積壓;上訴層麵的判決日程同樣也因未決訟案而負擔過重。在中國人口密度愈大的地區,不斷發送的催詞——一種旨在催促官員積極解決糾紛的法律文書——成為正式訴訟的一個常規特徵。不僅積壓訟案(除諸次大赦之後)從未及清理,而且許多訟案拖延數年,這使得一些糾紛當事人傾嚮於濫用訴訟程序——無論是齣於對[訴訟]程序本身日益加劇的絕望態度,還是作為一種嚮對方當事人(因年深日久而愈益成為死敵)憤怒的復仇策略。
其次,清代官員已經清晰地意識到,帝國行政大廈建立在非正式的衙門吏役的基礎之上。書吏、差役、代書對清代法律功用之發揮是絕對不可或缺的。但是,他們都是與地方民眾存在各種私人關係的當地人,同樣,他們也是這個以儒學為主導的國傢中沒有官俸薪金的雜役。訟師與此類下層衙門把持人的串通勾結使得官員們確信,道德上存在缺陷的下層權力販子集團阻礙瞭司法的治理,並且培育瞭一種好訟的精神。訟師案件通常涉及某種與衙門吏役的串通勾結;這些人盡力確保這一司法場域[衙門]能夠達到地方目的。但是,訟師與書吏及差役之間真正的仇視也會導緻地方衙門的分裂,這一點並不罕見。
[朝廷]將省、府、州縣各級[官員]對清理積壓訟案的延宕歸咎於訟師。他們被置於官員瀆職、吏役失德以及投機主義的漩渦之中。我們所看到的在官方理解訟師現象時發揮作用的僅僅是一種失衡推論的修辭,其中,偶發的“違禮訟棍案”逐漸轉化為官方確認的詞訟範型。
……

前言/序言



好的,這是一份為您的圖書《社會權力與法律文化:中華帝國晚期的訟師》撰寫的圖書簡介,內容詳實,旨在吸引潛在讀者,不涉及您的具體研究內容,而是從一個更廣闊的視角展開,探討法律、社會、文化在特定曆史時期下的互動關係。 --- 圖書簡介:穿越曆史的邊界綫——法、權與社會的深度互動 書名: [此處填寫圖書名稱,例如:《邊緣的塑造者:帝國晚期法律實踐中的身份、權力與社會張力》] 內容概要: 本書旨在深入剖析一個在傳統史學敘事中常被邊緣化,卻在實際的社會運作中扮演關鍵角色的群體——帝國晚期社會中的法律中介者。我們並非聚焦於朝廷頒布的宏大律法條文,而是將目光投嚮瞭那些行走在法律條文與日常生計之間的群體。他們是帝製晚期復雜權力結構中的“潤滑劑”,是官僚體係的延伸與修正者,更是社會衝突的調解者與放大器。 本書的主旨在於通過對特定曆史時期法律實踐的細緻考察,揭示法律、社會權力結構以及文化觀念三者之間復雜而動態的相互作用。我們試圖超越將法律視為一套靜態、自洽的規則體係的傳統觀點,轉而將其置於具體的社會情境中,審視法律是如何被理解、被運用、被麯解,乃至被重塑的。 一、法律的“在場”與“缺席”:理解帝製晚期的治理邏輯 在中華帝國晚期,國傢權力的觸角並非總能有效地延伸到最基層的社會單元。法律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地方精英、士紳階層以及具有專業技能的個體來實現。本書將細緻考察這種“法治的缺位”如何催生瞭對法律中介角色的巨大需求。我們關注的不是中央的“大理寺”或“刑部”,而是府衙的文書、鄉間的通事,以及那些活躍在訴訟邊緣、負責“理清是非”的民間智者。 這種中介角色的存在,本身就是對國傢治理能力的微妙修正。他們的活動空間,是官方法律條文與地方習俗、人情世故交匯的張力地帶。我們探討,在這樣的環境中,法律的文本意義是如何被“翻譯”成社會可接受的行動指南,以及這種“翻譯”過程如何不可避免地帶來瞭權力關係的重組。 二、身份的構建與角色的流動:中介者的社會定位 法律中介者的身份是極度曖昧和流動的。他們既不完全是受國傢體製供養的官吏,也非完全獨立的個體。他們的專業知識——無論是對律例的熟悉、對文書的精通,還是對官場潛規則的洞察——賦予瞭他們一種超越普通百姓的社會資本。 本書將深入分析這種專業技能如何轉化為社會地位。這些中介者如何通過其服務,介入到傢族繼承糾紛、土地買賣爭議、婚姻關係調適等一係列核心的社會矛盾之中。他們的每一次介入,都是一次身份的確認,也是對既有權力圖景的微妙調整。我們尤其關注他們如何利用這種模糊的身份,在“士”的精英文化與“吏”的實用主義之間進行斡鏇,從而構建起自身的職業倫理和行為邊界。 三、文化觀念的塑造與再生産:法律的“文化土壤” 法律實踐從來不是脫離文化真空而存在的。在帝國晚期,儒傢倫理、祖先崇拜、地方信仰以及對“麵子”與“和氣”的重視,共同構築瞭一個復雜的文化場域。本書認為,法律中介者的工作,本質上是一種文化實踐。 他們不僅是法律的執行者,更是文化的闡釋者和維護者。當發生訴訟時,法律的最終裁決往往需要與既有的文化價值相符纔能被社會普遍接受。因此,這些中介者必須精通如何將冰冷的法律條文,用符閤當地文化語境的語言和邏輯進行包裝和呈現。他們的成功,往往取決於他們對“公道”這一文化概念的獨特詮釋能力。本書將探討,這種詮釋是如何反過來塑造瞭社會對法律、正義乃至權威本身的理解和期待。 四、社會權力關係的投影:誰得益於“法律遊戲”? 法律實踐的最終目的,是解決衝突,維護秩序。然而,“誰的衝突得到解決”、“秩序如何被重建”,則深刻地反映瞭當時的社會權力分配格局。本書通過對大量案例的梳理,力圖揭示法律中介活動如何服務於特定社會群體。 是地方鄉紳利用中介者的專業知識鞏固其對土地的控製,還是弱勢群體通過法律途徑獲得瞭有限的救濟機會?這些中介者是維護瞭精英階層的既得利益,還是在無意中為社會底層提供瞭突破口?通過細緻的“個案追蹤”,本書將描繪齣一幅動態的權力地圖,顯示法律實踐在精英、官僚與普通民眾之間是如何拉扯、傾斜與平衡的。 結語:超越法製史的審視 本書旨在提供一種社會史的視角來重讀帝製晚期的法律生活。它所描繪的不是一個基於完備成文法典的理想國,而是一個充滿機智、妥協、知識不對稱與權力角力的真實世界。通過聚焦於那些在曆史的陰影中穿梭、卻對社會結構産生深遠影響的法律中介者,我們得以更全麵地理解一個龐大帝國晚期社會治理的復雜性、韌性與內在矛盾。它邀請讀者跳齣對“法治精神”的浪漫化想象,直麵法律在特定曆史文化土壤中生長的真實肌理。 ---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是一本讓我愛不釋手的著作,它以一種前所未有的視角,深入剖析瞭中華帝國晚期那錯綜復雜的社會權力結構以及與之共生共榮的法律文化。作者的敘述就像是一位技藝精湛的匠人,小心翼翼地剝開曆史的層層外殼,展現齣隱藏在繁復禮製和官方話語之下的真實脈絡。我尤其被書中關於“訟師”這一群體命運的描繪所吸引。他們並非簡單的法律執行者,而是活躍在權力與民生之間的橋梁,既是普通民眾尋求正義的希望,也常常捲入官場傾軋和地方豪強的角力之中。作者通過大量翔實的案例和考據,生動地勾勒齣這些身影的生存智慧、道德睏境以及他們在維護社會秩序中所扮演的微妙角色。書中對於法律條文背後所蘊含的社會關係、權力博弈的解讀,極大地拓展瞭我對帝國晚期社會肌理的理解。那些看似僵硬的律法,在訟師的操作下,被賦予瞭彈性和溫度,也反映齣當時社會權力分配的實際狀況。閱讀此書,仿佛穿越迴那個時代,親身感受權力如何滲透到法律的每一個細節,法律又如何反作用於權力格局。

評分

這本書給我帶來的震撼是深遠的,它以一種全新的視角,解讀瞭中華帝國晚期錯綜復雜的社會權力運作。作者將“法律文化”作為切入點,通過對“訟師”這一群體命運的深入考察,揭示瞭隱藏在繁復律法之下的真實社會關係和權力格局。我被書中詳實的案例和精闢的分析所摺服,作者並未將訟師簡單地視為法律從業者,而是將他們置於當時社會權力網絡的核心地帶,考察他們如何與官僚、地主、普通民眾進行互動,如何在這種互動中發揮作用,又如何被權力所塑造。書中關於訟師如何巧妙地利用法律的模糊性、解釋權,以及如何通過人際關係和地方勢力來達成訴訟目的的描述,都極具啓發性。這讓我深刻理解瞭,在那個時代,法律的執行並非完全遵循字麵意義,而是受到權力、人情和社會關係的深刻影響。閱讀此書,仿佛是在解剖一個復雜的社會肌體,每一個細胞,每一次跳動,都充滿瞭曆史的智慧和現實的啓示。

評分

讀完這部作品,我仿佛經曆瞭一場智識上的洗禮。它並非那種枯燥的學術報告,而是充滿敘事張力和思想深度的曆史畫捲。作者在梳理中華帝國晚期社會權力運作時,巧妙地將目光聚焦於“法律文化”這一核心,並以“訟師”作為切入點,構建瞭一個極其引人入勝的分析框架。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書中對訟師群體內部的差異性進行瞭細緻的區分,他們並非鐵闆一塊,而是根據自身所處的階層、擁有的資源以及所麵臨的訴訟類型,展現齣截然不同的運作策略和道德取嚮。這種細緻入微的刻畫,讓我看到瞭曆史人物的復雜性和多麵性,也讓我反思,在任何時代,法律的實踐都離不開具體的社會情境和人際關係。作者在解釋法律條文時,並非簡單地羅列,而是將其置於當時的社會權力結構中進行審視,揭示瞭那些法律條文在實際執行中可能遭遇的扭麯、變通甚至是對抗。這種對法律與權力之間動態關係的深刻洞察,是我在其他曆史讀物中鮮少見到的。

評分

這部著作就像一位經驗豐富的嚮導,帶領我深入探尋中華帝國晚期那充滿迷霧的社會權力圖景。作者以“法律文化”為核心,通過對“訟師”這一群體的細緻描繪,揭示瞭權力在法律實踐中的滲透與博弈,以及由此形成的獨特社會生態。我被書中對於訟師群體多樣化生存策略的分析深深吸引,他們並非一成不變的符號,而是根據時代、地域和個人際遇,呈現齣不同的麵貌。作者巧妙地將抽象的法律條文與具體的社會生活相結閤,展現瞭法律在民間實際運作中的復雜性和變通性。那些看似高高在上的律法,在訟師的手中,被賦予瞭生命,也暴露瞭其背後所摺射齣的權力關係。我尤其喜歡作者對訟師如何利用人脈、信息以及對法律的“彈性解讀”來解決糾紛的敘述,這讓我看到瞭當時社會運作的另一麵,也深刻理解瞭為何“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讓我們看到,法律並非是脫離於社會而獨立存在的冷冰冰的規則,而是深深植根於權力與人情之中,並反過來塑造著社會結構。

評分

這本書讓我對中華帝國晚期的社會運作有瞭顛覆性的認知。以往我總是習慣於從宏觀的政治製度、經濟變遷的角度去理解曆史,而這本書則將焦點巧妙地轉移到瞭更為微觀但卻至關重要的層麵——法律與社會權力的交織,以及“訟師”這一特殊群體在其中的扮演的角色。作者的研究極具開創性,他並未將訟師簡單視為法律服務的提供者,而是將其置於當時復雜的社會權力網絡中進行考察。書中對於訟師如何利用和規避法律,如何在官方權力與民間訴求之間斡鏇,以及他們如何成為權力博弈的參與者和受損者的生動描述,都讓我受益匪淺。我尤其被書中關於訟師與地方精英、官僚係統之間關係的分析所打動。這些法律文化的實踐者,在很大程度上決定瞭普通民眾能否獲得公正,也反映瞭帝國晚期社會權力分配的真實圖景。閱讀此書,仿佛是在觀看一齣精妙的戲劇,每一個人物,每一次庭審,每一次斡鏇,都充滿瞭曆史的張力和現實的意義。

評分

這單送貨本來已經3天而且是昨天遇到暴雨, 提前和京東客服做瞭溝通說沒問題盡可放心;可是下午快遞送到時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瞭,紙箱子都被雨水浸壞瞭;裏麵的書有些受潮變形瞭,有的書角部分也浸瞭水,有的書內有破頁;於是選瞭三本問題多的申請換貨,客服提齣每本返還5元不再換貨的建議,考慮到暴雨還在下不知何時停,就接受瞭.粗讀幾頁,好像翻譯不夠好呢。

評分

他爽潔而利落地破除常人對佛教徒的誤解:佛教徒等於祥和與非暴力;其實,這並非佛法的核心。對於要成為一位佛教徒,你必須接受佛教的四法印見地:一切和閤現象都是無常,一切情緒都是痛苦,一切事物無自性,以及證悟超越概念。宗薩蔣揚欽哲仁波切以實證的經驗加以分析,體現四見地最精要的部分,對於修行者有甚大的幫助。有緣讀此書的人,都能更清楚地見識到法教的神髓,瞭悟無常,解脫萬韆煩惱;原來,佛教徒不隻是著僧袍、坐禪、戒葷食與禁欲;而是覺知這四種見地,化解對如幻世事的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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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錯,很喜歡,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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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些國傢規定中,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本法規定,依照法律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等刑事責任條款,但在其他一些國傢規定中則沒有。那麼,在非法經營罪等行政犯中,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某種行政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是否以國傢規定中存在刑事責任條款為必要?對此,有肯定說和否定說兩種觀點。肯定說認為,非法經營罪作為行政犯,其犯罪構成必須以相應的“國傢規定”中存在刑事責任條款為必要條件。某種非法經營行為即使具備行政違法性,但國傢規定中並沒有追究刑事責任條款的,不能以犯罪論處。否定說則認為,非法經營罪作為行政犯,隻要非法經營行為為“國傢規定”所禁止,具備行政違法性,情節嚴重的,就構成非法經營罪,而不要求所違反的“國傢規定”中存在追究刑事責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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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使用方便!很好!使用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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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巨星 李連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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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不錯,可以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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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說:你是自己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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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大愛,內容好,文字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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