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成分,也称“物的部分”,指物的构成部分。物的成分,可以分为“重要成分”与“非重要成分”。物的各部分结合在一起,非经毁损或变更其性质不能分离者,各该部分属于重要成分,如房屋的梁、柱、墙壁等;凡不属于重要成分者,为非重要成分,如房屋的门窗、汽车的轮胎和自行车的车铃等属之。
评分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了《物权法》,这意味着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又迈进了重要的一步。《物权法》的制定与颁行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深远影响。
评分不错,就是有点贵呢,哈哈。。
评分不错 挺好的。不错 挺好的。
评分王利明,1960年2月生,湖北省仙桃市人。1981年获湖北财经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89年2月至1990年2月,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先后在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和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曾获“中国有突出贡献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北京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第一届中韩青年学术奖、长江学者等奖励。主要学术成果: 专著《违约责任论》(获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司法改革研究》(获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吴玉章科研基金三等奖)、《物权法论》、《物权法研究》(获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合同法研究》(第一、二卷)、《民法总则研究》(获第十四届中国图书奖)、《我国民法典重大疑难问题之研究》(入选新闻出版总署第一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主编或合著《民法新论》(上、下册,获北京市高等学校第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高等学校出版社优秀学术专著优秀奖)、《民法•侵权行为法》(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三届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人格权法新论》(获第九届中国图书评论奖)、《人格权与新闻侵权》、《合同法新论•总则》;主编或合著司法部本科统编教材《侵仅行为法》、《人格权法》、《民法教程》(获司法部部级优秀教材奖)、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指定教材《民法》、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民法》(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合同法》以及多本本科、研究生教材和高级法官班教材;编著《合同法疑难案例研究》、《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四卷本)等案例教材;发表论文集《民商法研究》(1至5辑)和学术论文百余篇,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国家所有权问题的探讨》一文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和政策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关于我国物权法制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的探讨》一文获“中国法治之路”青年法律论文二等奖。
评分一般一般一般一般一般一般
评分《物权法》奠定了依法治国、保护人权的基础。在一切法治国家,私有财产权都被视为公民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它与生命权、自由权一起被并称为公民的三大基本权利。保护合法的财产权,就是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就是保护公民通过诚实合法的劳动创造的财富,保护公民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古人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如果公民的基本生存条件都难以得到保障,人格尊严就无异于是空中楼阁。《物权法》第一次以民事基本法的形式对物权法律制度作出了安排,从而全面确认了公民的各项基本财产权利,这就为公民的基本人权保障、为法治社会的创建奠定了基础。
评分评分
价格实惠,促销时买划算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book.cndg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城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