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多爱才会缠绵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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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风轻 著
图书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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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甜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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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ISBN:9787550006539
版次:1
商品编码:11250637
包装:平装
丛书名: 儒意欣欣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3-06-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88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暖爱天后”暖暖风轻超过自我力作,一场有关艳遇的缠绵游戏,一场以情人关系开场的情爱角逐,深情演绎张小娴式缠绵与浪漫,媲美匪我思存《千山暮雪》梅子黄时雨《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爱不是不能言说的秘密,而是蚀骨沉沦的游戏。,我开始练习着如何去爱,终于变成不怕失去的人。

海报:

内容简介

  

  “你是在向我炫耀你丰富的爱情史吗?”,“如果能早点遇见你,我情愿我从前的爱情史是一片空白。”
  莫锦年在前男友程然的婚礼上邂逅了一个名叫杜明晟的英俊男子,她“借”他冒充她的现任男友,想挫挫程然的锐气。阴差阳错之下,莫锦年和他发生了一夜情。莫锦年以为这只是一个意外,谁知这是故事的开始。随即发生在她身边的一系列变故,竟统统和杜明晟有关。他居然开始渗透到她的生活中,让她无处躲藏。她不得已答应了他提出的“交易”,和他开始了一场“契约情人”的关系。她以为只需要付出青春和身体,可是,他不满足,他说:“我要你付出全部,包括你的感情。”他爱上了她,在她还没有爱上他的时候;他爱上了她,已经不满足为期一年的“契约情人”关系,他要她的一辈子。他追,她躲;他强势,她不示弱。她以为这只是场缠绵游戏,谁知到最后都赔了心……

作者简介

  暖暖风轻,“暖爱互动”小说创始人。酷爱音乐,沉迷阅读,拥有一颗善良而又执著的心。喜欢在海边漫步。梦想着有一间白色的梦幻小屋,携着爱人的手“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喜欢编织爱情故事,因为相信爱是世间美好、动人的东西。较大的心愿是希望每个阅读本书的人都快乐、幸福。
  已出版作品:
  《与爱为邻》《我希望没那么爱你》《等待花开的日子》《守候瞬间的永恒》《爱在时光里流转》《仰望幸福的角度》《等下一个晴天》等。


精彩书评

  ★我们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都只是因为放不下一个人。
  ——张小娴
  
  ★我爱你。这是我的劫难。我相信我爱你。依然。始终。永远。
  ——安妮宝贝
  
  ★谢谢你爱我,才让我再次拥有了爱一个人的能力。不如趁青春还在,好好爱,用力爱。
    ——暖暖风轻

目录

Chapter 01 等不到天亮,美梦就醒来
Chapter 02 望不穿这暧昧的眼
Chapter 03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Chapter 04 当时的月亮,化成今天的阳光
Chapter 05 我们拥有的,多不过付出的一切
Chapter 06 好的爱情,和钻石一样璀璨
Chapter 07 给我一双手,对你依赖
Chapter 08 要有多爱才会缠绵不休
Chapter 09 深情拥吻过后,如何能舍得放手
Chapter 10 我把手放在背后,愿不愿意牵着一起走






精彩书摘

  《要有多爱才会缠绵不休》里的经典句子:
  1、长大后每每回忆起童年,似乎总带着青草的芬芳和梦幻的色彩。然而,时光永远是无情的,童年是回不去的曾经。
  2、听童话故事时,几乎每个人都会自动代入女主角,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是女配角。
  3、其实没有哪个女人是讨厌钻石的,钻石常常会和爱情相连在一起。有爱情的地方,就有钻石的光芒在闪耀。好的爱情,和钻石一样璀璨。
  4、一生一代一双人,一生一世只爱你一个,只因你的喜而喜,只因你的悲而悲。永不变心,不离不弃。这样的爱情大抵是每个女孩都追求的理想境界。
  5、和他在一起其实也有恋爱的甜蜜感,只是因了那张所谓的协议书,他们的感情就仿佛披上了不光彩的外衣,只能隐藏在阳光的背面。
  6、你不要像一只刺猬一样,随时对我张牙舞爪。我也是人,人总有脆弱的时候,人总有被击中软肋的时候。
  7、暗恋最迷人的地方就是没有说出口,可若是暗恋的那个人也恰巧喜欢着你,这是不是最完美的结局呢?
  8、我错了,这是我唯一做错的事,我当初不该放你走的。
  9、如果你觉得爱你是一个错,我宁愿一错到底。
  10、谢谢你爱我,才让我再次拥有了重新爱一个人的能力。
  样章:
  (1)
  莫锦年收到程然的结婚请柬时,委实恍惚了好一阵。
  设计精致典雅的大红色请柬上贴着准新人的婚纱照,新郎俊朗,新娘端庄,两人相偎在一起,笑得很甜。
  可是,这灿烂的笑容却看得莫锦年极为苦涩。
  是啊,想必没有谁会在收到前男友的结婚请柬时还能笑得出来。尤其这个男人才刚刚和她分手两个月。
  前脚刚走出一段感情,后脚就步入婚姻殿堂,不得不说,程然还真是一个追求效率的人。
  就在莫锦年看着请柬忆苦思甜、感慨万千的时候,同事王沁凑了过来,眼尖地瞥到了请柬上的照片,顿时惊呼:“这女的不是路诚集团老总的掌上明珠杜琳娜吗?她不总是和男明星传出花边新闻吗?怎么这么快就收心决定嫁作他人妇了?”
  莫锦年并不怎么关注娱乐新闻,自然不知杜琳娜是何许人物,但是她还是知道赫赫有名的路诚集团的,A城颇有名气的富商就是该集团的董事长杜德庆。
  她不禁冷笑出声。她没想到八点档狗血剧情居然活生生地在自己身上上演了。当初是谁深情款款地说“我现在还给不起你幸福,我们先分开一段时间,等我再奋斗两年,我就娶你”,她傻傻地信以为真,谁知道转眼他就迎娶别人。原来所谓的奋斗不过是幌子,事实上他已经另结新欢。最关键的是,这个新欢实在比她更适合做结婚对象。娶了杜琳娜,他最起码要少奋斗十年,甚至都不用奋斗了。
  王沁不解地问:“你笑什么?”
  “花心女子情海沉浮多年,终于遇见了她的爱情终结者,两人即将展开幸福的婚姻生活,难道这不是一件可喜可贺、值得开心的事情吗?”莫锦年轻扬唇角,可是这笑容却显得那么勉强。
  王沁没注意到她的表情,只被她的话逗乐了:“哎哟,锦年,你这可是典型的知音体。”随即又瞥一眼请柬上的照片,啧啧说道:“也难怪杜琳娜浪女回头,这新郎的长相丝毫不比明星逊色啊,要鼻子有鼻子,要眼睛有眼睛,要嘴巴有嘴巴的。”
  莫锦年白了王沁一眼:“拜托小姐,只要是个健康的人,都是有鼻子有眼睛有嘴巴的。”
  “嘿嘿,我不会形容啦,总之他是个帅哥就是了。可惜啊,这世间又少了一个优质男人了,唉,到底谁会来解救我们,让我们脱离剩女的队伍呢?”王沁仰天长叹。
  莫锦年轻轻摇了摇头,低声说:“这样的男人,不要也罢。”
  莫锦年和程然的爱情谈得很低调,程然也从来都没有去单位接过她,所以除了她的闺蜜赵欣怡,很少有人知道她有个帅气的男友。连坐在工位旁边的同事王沁都不知道她曾谈过恋爱,还以为她和自己一样,也是单身一族。
  下班之后,莫锦年打电话约赵欣怡去两人常去的餐厅吃饭,并声称这顿饭由她来请。赵欣怡知道莫锦年善于勤俭持家,一般两人用餐都是AA制,这次主动请客一定有猫腻,便笑问:“你升职了还是加薪了?”
  “都不是。”莫锦年回答。
  “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对别人来说是好事,对我来说……”莫锦年想了想继续说,“或许也是好事,最起码不再让自己对他有期待了。”
  “你就别卖关子了,老实交代吧,什么好事?”赵欣怡憋不住了。
  莫锦年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用平静的口吻说:“他要结婚了。”
  “哪个他?”
  “还会有谁?那个人呗。”莫锦年都懒得提程然的名字了。以前两人相爱的时候,她最喜欢叫他的名字,可是现在她提都不想提他的名字。
  名字本来只是个代号,甚至,这世上有很多同名同姓的人,可是,在锦年眼里,程然就是独一无二的,程然也曾经是这世上最动听的名字。
  莫锦年原本还在犹豫究竟要不要去参加程然的婚礼,赵欣怡却极力怂恿她去:“有句话怎么说来的,‘你已经错过了我,请不要错过我的婚礼’。你不但要去,而且要穿得漂漂亮亮地去,让程然知道,错过你是他的损失,是他这辈子做过的最后悔的事情。另外,你一定要笑得很开心,笑得比新娘还要开心,让程然明白,没有他,你依然很快乐。所以,这次你一定要去。”
  莫锦年觉得赵欣怡说得有几分道理,便拿定主意,决定去参加程然的婚礼。
  赵欣怡主动请缨担当莫锦年的造型师,陪她逛街为她添置了新的行头。尽管这次购物花费不少,但莫锦年为了挫挫程然的锐气,还是觉得值得的。她可不能落魄地出现在前男友的婚礼上,她一定要以前所未有的光鲜亮丽的姿态出现在那里。就算在经济上她永远无法和杜琳娜相提并论,至少她要在姿色和气势上压倒杜琳娜。
  程然和杜琳娜的婚礼在本市一家极负盛名的五星级酒店举行。婚礼上衣香鬓影,觥筹交错,只是,除了新郎,满目皆是莫锦年不熟悉的人。
  伴随着结婚进行曲,新郎和新娘款款入场,自红毯一端走向那一端。
  莫锦年曾无数次想象过她和程然的婚礼,在教堂里举行还是在露天广场举行,是中式的还是西式的。可是,她怎么都没想到,她并非程然婚礼的女主角,她只是旁观者。
  在她有些触景伤情的同时,新郎新娘已经来到了布置得喜庆华丽的舞台上。一身黑色西装的程然和一袭白色婚纱的杜琳娜面带笑意地站在一起,向来宾致意。男的俊,女的靓;男的有才,女的有财,真正是天作之合、相得益彰。
  忽然,一道目光直直地射过来,将将落在了莫锦年脸上。很显然,她也感受到这道目光的注视。这道灼热的目光来自舞台上的新郎程然。
  莫锦年毫不畏惧地回望过去,努力扯开嘴角,绽出一个大大的灿烂笑容。
  只是,那道目光只是短暂地停留了片刻,便又落在了一旁的新娘身上。
  不知怎么的,一股莫名的忧伤瞬间攫住了莫锦年,她笑着笑着,眼睛竟有点湿润。不行,她一定不能在他面前哭,她是要来挫他的锐气,而不是来助长他的气势的,她怎么能这么快就甘拜下风呢?
  可是再怎么努力,眼角的湿意却越来越浓。还没到新郎新娘互相宣读誓词的感人环节,就算感动得想哭,也不该是这个时候。
  她转过身,快步走出婚礼现场,径直往洗手间走去。
  偌大的五星级酒店,隔音效果出奇地好,离了喧嚣热闹的婚礼大厅,过道上仿佛是另一个世界,安静得有些过分。
  走到洗手间,莫锦年的眼泪终究没能忍住,汹涌而出。先前即便是程然提出分手,她也没掉一滴眼泪。她以为自己足够坚强,可是当她亲眼目睹曾经最深爱的男人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手走向红毯时,百种滋味瞬间涌上心头,不甘、气愤、失落、郁闷……
  她不想让程然看到自己脆弱的一面,于是强忍住内心种种不好的情绪,只哭了一会儿,便擦干眼泪,对着镜子补了妆,捋了捋额前的发,然后迈步走了出去。
  可是,她刚走出去不久,就被一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身形高大的男人撞了一下,她一不留神,脚下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好在那个罪魁祸首及时伸手搂住了她。
  温暖有力的手臂,隐约传来的薄荷香气混杂着成熟男人的气息。莫锦年这才察觉到她被一个陌生男人以一种极为暧昧的姿势搂在胸前,男人温热的手掌透过薄薄的衣衫熨帖着她的腰间,她顿时忙不迭地推开他。
  莫锦年正打算举步向前时,男人叫住她:“这位小姐,刚刚要不是我,你可能会跟地面亲密接触,你不应该跟我说声谢谢吗?”
  什么?莫锦年有一瞬间甚至怀疑自己听错了,刚才突然疾步走来撞倒她的人明明是他,应该兴师问罪的人是她,现在怎么他反倒成了有理的那个人?
  她抬眼看向这个蛮不讲理的男人。老实说,这个男人有着一副好皮囊,看起来英俊非凡,气度不俗,长相丝毫不比程然逊色。程然浓眉大眼,是那种阳光灿烂的邻家大男孩形象,而眼前这个男人则有着一双夺人心魄的深邃狭长的桃花眼,仿佛是那种天生能招桃花的男人。
  男人好整以暇地望着她,嘴角扬起一个微小的弧度,令这个笑容看起来有几分邪气。
  “这位先生,刚才是我在正常地走路,突然冲过来差点把我撞倒的那个人是你。你吓了我一跳,我不找你要精神损失费就罢了,你还要我感谢你?你讲点道理好不好!”莫锦年本来心情就不好,又碰上“无赖”,所以口气也好不到哪里去。
  男人突然低下头,凑近莫锦年的脸,她措手不及,后退一步,慌张地问:“你干吗?”
  “你刚才哭了?”男人凝视着她的脸,撇撇嘴道。
  被旁人轻易看出端倪,莫锦年顿时心下一凛。
  程然邀请她来参加他婚礼的初衷应该就是想看她出洋相吧?待会儿要是被程然看出她哭过的痕迹岂不是会遂了他的心意?她可不能让他得逞!
  这样想着的时候她忍不住轻咬下嘴唇,她这个细微的小动作被对面的英俊男人尽收眼底。他微微扬眉,轻描淡写地说:“其实看不出来,我开玩笑的,你别当真。”
  这下莫锦年不禁怒了,一张精致的小脸憋得通红:“玩笑?你们男人就是喜欢把玩弄女人当做玩笑!一点都不负责任!看女人出糗是你们男人的专利吗?玩弄女人你们会很有成就感吗?”
  男人并不觉得方才他说的话有多过分,显然未料到她会如此生气。
  “这位小姐,我以前没得罪过你吧?最起码,你没有进入我的女友花名册吧?”男人微微眯起眼睛,打量着面前的女子。她穿一身藕荷色的连衣裙,长发披肩,美丽动人的脸上因为恼怒泛出一抹胭脂红,和藕荷色裙子浑然天成,仿若夏日盛开的一朵莲花。
  莫锦年“切”了一声:“知道你们男人喜欢炫耀自己女人多,并以此为荣。”说到这里,一个大胆的想法忽然闯进她的大脑,她抬起晶亮乌黑的眼眸,看向他:“你不介意你的女友花名册里多一个名字吧?”
  “怎么?你打算入围?”男人玩味地笑了笑。“只是暂时的,今天你做我的男朋友,好不好?”因为有求于人,莫
  锦年的语气早已不复先前的盛气凌人,而是有点哀求的口吻。男人不作声,似在沉思。“一两个小时就可以,只要你陪我去参加一场婚礼。”莫锦年补充
  说道。“哦?婚礼?不会是杜琳娜的婚礼吧?”男人微一挑眉。莫锦年郑重地点头:“嗯。你怎么知道?”“我刚好要去参加这场婚礼,所以,你刚才提出的建议,我就勉为其
  难地答应吧。”男人说着伸出右手很自然地牵起莫锦年的手。莫锦年忍不住腹诽:切,答应得好像很勉强的样子,这对你来说只是举手之劳,既不耽误时间,还能在风流史上添上新的一笔记录。
  不过对莫锦年而言,也没什么损失,不费吹灰之力就请来了一个一身名牌的大帅哥充当现任男友,怎么着也足以长自己的士气,灭程然的威风吧?
  ……

前言/序言



《迷雾之城:失落的遗产》 作者: 艾莉丝·凡尔纳 类型: 悬疑、历史、探险 页数: 488页 --- 简介: 在世界被蒸汽与钢铁的喧嚣所主宰的十九世纪末,矗立于欧洲大陆边缘的古老城市——维多利亚港,宛如一块被时间遗忘的琥珀。它以其错综复杂的运河系统、维多利亚式的新古典主义建筑群,以及笼罩在常年不散的浓密海雾中而闻名遐迩。然而,在这繁华的表象之下,隐藏着一个足以颠覆现有历史认知的惊天秘密。 故事围绕着年轻的语言学家兼业余历史学家,伊莱亚斯·索恩展开。伊莱亚斯自幼沉迷于失落文明的研究,尤其对那些在主流史学中被一笔带过,却在民间传说中拥有赫赫声名的“奥秘协会”抱有极大的热情。他的生活在收到一封来自素未谋面的远房叔祖父的神秘遗嘱时,彻底被卷入了一场关于权力、背叛与人类起源的巨大漩涡。 遗嘱要求伊莱亚斯前往维多利亚港,找到一处被称为“沉睡者图书馆”的秘密场所,并继承那里看似一文不值的“遗产”——一本日记、一把锈迹斑斑的黄铜钥匙,以及一张描绘着奇异星象图的羊皮纸。 随着伊莱亚斯踏入维多利亚港,他立刻感受到了这座城市特有的压抑与诡谲。空气中弥漫着煤烟、咸湿的海风和某种难以言喻的腐朽气息。城市被严格划分为等级森严的区域:上城区是灯红酒绿的贵族区,光鲜亮丽的外表下是腐败与享乐主义的泛滥;中城区是新兴的工业和商业中心,充满了机遇与危险的交易;而最令人胆寒的,是常年被洪水和雾气淹没的下水道与驳船区——贫民窟与非法活动的温床。 伊莱亚斯很快发现,他的叔祖父并非仅仅是一个沉迷研究的学者,而是“奥秘协会”中一个重要分支——“守望者”的核心成员。这个组织致力于保护一些被主流教会和科学界视为异端的古代知识和技术。而他收到的那本充满晦涩符号的日记,正是通往这些知识的唯一线索。 在寻找“沉睡者图书馆”的过程中,伊莱亚斯结识了两位关键人物。 第一位是塞拉菲娜·德·拉科特,一位来自上城区的神秘贵族女子。她表面上是一位热衷慈善的社交名媛,暗地里却是“摄政议会”——一个控制着城市经济命脉的隐秘集团——的坚定反对者。塞拉菲娜对古代铭文有着惊人的天赋,她的家族似乎与奥秘协会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渊源。她的出现,为伊莱亚斯提供了进入上流社会的门票,但她的动机始终像维多利亚港的雾气一样,难以捉摸。 第二位是“铁皮匠”——一个生活在下水道深处的机械天才,他掌握着城市地下复杂交通网的所有秘密。铁皮匠性格孤僻,但对任何涉及古代机械原理的挑战都无法抗拒。他帮助伊莱亚斯解读了羊皮纸上的星象图,揭示了图书馆的真实入口,其位置竟然位于城市最核心的宏伟钟楼之下。 然而,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一个强大的势力所监视。这个势力就是由冷酷的执政官奥古斯都·里德领导的“净化者”。里德坚信所有非主流的知识都是对社会秩序的威胁,他奉行铁腕政策,不惜一切代价要将所有“异端”知识连根拔起。里德的手下装备着先进的蒸汽驱动武器和嗅探犬,他们的追捕无孔不入,将伊莱亚斯的每一次尝试都变成了致命的赌局。 随着调查的深入,日记中的线索将焦点引向了这座城市的奠基神话——传说中,维多利亚港的繁荣并非偶然,而是建立在一个古代文明遗留下的巨大能量核心之上。这个核心被奥秘协会称为“赫墨斯之核”,它不仅能驱动城市的基础设施,更蕴含着改变物种进化的潜能。 伊莱亚斯必须在里德的追捕下,解开一系列复杂的历史谜题:包括一个关于“七次潮汐”的预言、一段记载在教堂彩色玻璃上的隐藏信息,以及最终导向图书馆的黄铜钥匙的使用方法。 图书馆的开启,揭示的远不止是知识。里面储存着古代文明对宇宙的理解、被禁用的化学配方,以及一份被篡改的历史卷宗,这份卷宗暗示着人类的“演化”并非自然,而是被更高维度的存在所引导。更令人震惊的是,伊莱亚斯发现,他的叔祖父并非死于意外,而是为了保护一个能阻止“赫墨斯之核”被滥用的关键装置而被谋杀。 故事的高潮发生在城市一年一度的“灯火节”之夜。里德截获了伊莱亚斯的部分研究成果,误以为“赫墨斯之核”是一种强大的武器,正准备将其激活以巩固自己的统治。伊莱亚斯、塞拉菲娜和铁皮匠必须利用图书馆中获得的知识,深入城市的能源枢纽,阻止里德的疯狂计划。 在与里德及其“净化者”的殊死搏斗中,伊莱亚斯必须在保护古代遗产和拯救城市数百万生灵之间做出抉择。他最终发现,所谓的“遗产”并非物质财富,而是一套关于平衡与控制的哲学。他成功地利用古代机械原理,制造了一个能量回溯装置,不仅挫败了里德的阴谋,也暂时稳定了“赫墨斯之核”的波动。 然而,混乱平息后,伊莱亚斯意识到,他只是暂时阻止了威胁,而非彻底解决了问题。维多利亚港的雾气依旧浓重,那些隐藏在权力顶层的秘密依然未被揭穿。塞拉菲娜带着部分核心文献消失在海港的晨曦中,留下了一份关于更广阔世界和更多等待发掘的失落之地的线索。 《迷雾之城:失落的遗产》是一部关于探寻真相、挑战既定历史的史诗。它不仅描绘了一个蒸汽朋克时代的华丽与腐朽,更深入探讨了知识的代价、历史的操纵,以及在迷雾重重的世界中,个体如何选择自己的道路。这座城市,以及那些沉睡的秘密,等待着下一位敢于掀开帷幕的探寻者。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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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承认,我是被这本书的“韧性”所吸引的。很多爱情故事,一旦遇到现实的巨大阻力,爱情就会迅速崩塌,显得不堪一击。但在这本书里,那种“缠绵不休”并非是无理取闹的纠缠,而是一种历经磨难后依然选择坚守的信念。它描绘的爱情,是经得起时间考验、耐得住生活琐碎的打磨的。书中的那些小细节,比如一个习惯性的动作,一句约定俗成的暗语,都被作者赋予了重大的情感意义,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却构成了两人关系中坚不可摧的基石。每次我以为他们要彻底错过时,总有一种宿命感将他们拉回彼此的轨道。这本书让我重新思考了“永恒”这个词的重量。它告诉我们,真正的爱,不是一时的激情,而是每一次选择留下、每一次共同面对风雨的决心。看完之后,我似乎对生活中的一些旧关系也多了一层新的理解和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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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纯粹的文学爱好者的角度来看,《要有多爱才会缠绵不休》在叙事节奏的控制上达到了极高的水准。它不是那种直给的甜宠文,而是采用了更多的“留白”艺术。作者很少直接告诉你人物有多爱对方,而是通过大量的旁观者视角、环境变化以及人物的非语言行为来暗示这份深刻的情感。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氛围,极大地增强了阅读的趣味性和深度。例如,书中对于一个角色的“沉默”的处理,比任何激烈的争吵都更具冲击力,你必须调动自己的全部经验去解读那份沉默背后的深意。它探讨的“缠绵不休”,与其说是物理上的不分离,不如说是精神上的互相牵引,是灵魂深处那种“你是我命中注定要反复遇见的人”的宿命感。这本书读完后,留给读者的,是关于“爱为何存在”的更深层叩问,绝对值得反复翻阅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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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很少会为一个故事情节感到如此震撼。我通常对这种长篇的爱情故事抱持着一种审慎的态度,总觉得情节容易注水,情感也容易显得矫揉造作。但《要有多爱才会缠绵不休》完全不同,它的叙事结构堪称精妙。它不是简单的时间线推进,而是运用了多重视角和回忆穿插的手法,让读者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去理解主角们的每一次相遇与分离。作者对环境的描写也极具画面感,无论是灯火阑珊的都市夜景,还是宁静致远的乡间小路,都成为了烘托人物心境的绝佳背景。我尤其欣赏作者处理冲突的方式,那种“爱到极致的反而是伤害”的悖论,被探讨得淋漓尽致,没有一方是绝对的加害者或受害者,每个人都有其无法言说的苦衷。读到某些关键章节时,我甚至需要停下来,去思考自己如果是角色会如何选择,这种代入感和思辨性,是很多同类作品所欠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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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要有多爱才会缠绵不休》真是一部让人欲罢不能的佳作!我是在一个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才开始阅读的,原本还带着一丝怀疑,毕竟如今市面上打着“缠绵不休”旗号的言情小说实在太多,大多流于表面,空洞无物。然而,这本书却彻底颠覆了我的预期。作者的笔触极其细腻,对人物内心世界的刻画入木三分,让人仿佛能真切地感受到角色们在爱与痛的边缘徘徊时的挣扎与抉择。情节的推进张弛有度,高潮迭起,每一次以为故事会走向平淡,却总能被作者用一个意想不到的转折牢牢抓住。尤其值得称赞的是,它没有陷入那种俗套的“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窠臼,而是构建了一个复杂而真实的感情体系,探讨了爱、责任、成长与放手之间的深刻议题。读完合上书的那一刻,我甚至有些恍惚,仿佛自己也参与了主角们那段刻骨铭心的旅程。那种萦绕心头、久久不能散去的余韵,足以证明这不是一部快餐式的消遣读物,而是一份值得反复品味的文学体验。我强烈推荐给所有对深度情感故事有追求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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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那种你会在深夜里点着台灯,一口气读完,然后盯着天花板回味许久的书。作者的文笔有一种奇特的魔力,它既有古典文学的韵味,又不失现代语感的流畅。我尤其喜欢作者对“遗憾”的处理。遗憾并非故事的终点,而更像是催化剂,它迫使人物成长,也让读者更深切地体会到爱的不易。书中有很多充满诗意的对话,那些看似寻常的问答里,蕴含着千言万语的情感张力。比如某段关于“月光与影子”的比喻,我反复读了好几遍,才完全领会到其中关于陪伴与疏离的哲学思考。这本书的篇幅不短,但我从未感到拖沓,每一个段落都有其存在的价值,仿佛每一个场景都是精心雕琢的艺术品。它满足了我对“史诗级爱情”的所有想象,同时又保持了极高的现实可信度,这种平衡拿捏得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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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治愈的一本书哈 没有很重的勾心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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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书籍很好的学习必备佳品,,,,希望宣传能给力的,能越做也好,下次还会在来的额,京东给了我不一样的生活,这本书籍给了我不一样的享受,体会到了购物的乐趣,让我深受体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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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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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我的老师余英时、许倬云先生,已经完全是现代知识分子的时代了。他们频繁参与论政,尤其是许先生写了很多文章,余先生也写了不少,可是对于政治只有遥远的兴趣。我在猜,胡适、傅斯年先生那个时代如果情况不同,他们说不定也不会进入政府,从他们的信里面也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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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基米德曾经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撑起整个地球。” 而我想说,我愿作为一个小小的支点,为我深爱的他们撑起整片天空。 他们是我的支点,虽然他们和我生活在不同的时期,他们为生活奔波的时候我还未曾睁眼打量这个世界;而当我正值青春的时候,他们却已经随着年华的河流飘远。 他是我的支点,虽然他目光呆滞,表情木然。他就这样静静地笔直地坐在椅子上。寒冷的气温让他裹上了厚厚的棉衣,冷风让他缩紧了脖子。可他的神色丝毫没有改变,就好像一个虔诚的信徒,静默地等待着遥远而神秘的梦。于是他慢慢变成了一棵树,扎根在渺渺的时间里,扎根在茫茫的人潮中。 “老头子,别等了。这么冷的天,咱回家吧” “你回去吧,我要等悦儿,悦儿说了要来的,我要拿麻花给她吃。”他手里捏着藏在衣兜里温热的麻花,抬头看了看时间,皱了眉头念叨着:“悦儿怎么还不来呢。”然后,又继续静默地等待。 后来,陪在旁边的外婆也消失在人海,只留他一人,一个人静立。即使他的悦儿已经不再爱麻花朴实的香甜,即使他的悦儿因为玩耍忘记了承诺的时间,即使他的悦儿说自己长大了不喜欢别人唤小孩一般叫自己丢人的小名。 他是我的支点,虽然他苍老病态, 神态低迷。他就这样屈起病变的腿斜躺在床上。病痛把他折磨得不成样。动脉硬化,发现过晚。他只能看着着自己的腿一天天腐化成玄色的朽木。蚀心的疼痛让他难以入睡,每个每个夜晚都像是难渡的荒漠。在黑暗的刺痛中全身冷汗地醒来已经是每天必经的叹息。 冷意入侵的后半夜,他一遍遍地按摩着“枯木”的腿,病魔终于留他以喘息的时间,让他在浅浅的睡眠中暂时松了紧咬的牙关。突然,他惊醒了过来,瞟了一眼时间,立马神情紧张地大喊大叫起来“老婆子,6半点了,快打电话叫悦儿起床,不然她得迟到了,快点!” 见一直没人应声,他便气哼哼地爬起身,也不顾穿上外衣,踉跄着撑着拐杖扶着矮柜吃力挪动着,慌忙之间还撞到了病腿,终于奔到了电话机前。他倒吸着冷气,用微微颤抖着的冻得通红的手摁着早已烂熟于心的号码。“喂,悦儿阿”他一如往日般地和蔼低沉“快起床,要迟到了,星期一了记得穿校服,一定要吃早饭......”即使他的悦儿已经改了几次作息时间,换了几个闹钟;即使他的悦儿已经听腻了他每天早上都重复的相同的话;即使他的悦儿因为他看错时间而早了一个小时的电话乱发着脾气。 他们都已经年老,岁月遗弃了他们。他们不再高大强壮,不再有固执的坏脾气,不再有说不完的老故事。他们甚至快遗忘了一直引以为傲的整洁和坚韧。可总有点什么是他们不会忘怀的,譬如一个叫悦儿的小女孩他们永远不会忘记自己曾经把这个胖胖的小女孩举得高高的,乐呵呵地说着小女孩听不懂的成语,“悦儿是外公的无价之宝呀!”“悦儿是爷爷的掌上明珠喔!”。如今他们的悦儿已经成了他们的支点,成了他们在病痛和苍老中,在痴呆和遗忘中的精神支点。 也许幼小的悦儿只能在他们铭心的记忆里嬉笑玩耍,只能在过去的岁月中和他们一起跳一起跑;在冬天的清晨和外公一起奋力地推着粗糙沉重的售货车柜;在夏天的夜晚和爷爷一起轻柔摇着带有虫鸣的清凉的蒲扇。已经长大了的我,只愿默默地,用尽所有温柔地,陪着他们度过安静而舒适的夕暮年华。在平静的日子里对突然忘记了往事或碰疼了病腿的他们报以最最令人安心的微笑。 一个星期天,阳光很好,我和爸爸载着爷爷去兜风。爷爷一扫往日的沉闷,又和从前一样话多了起来,很精神也很快活。薄暮,我们上楼回家,爸爸把穿的厚厚的爷爷背起,青筋暴起,大汗淋漓。爷爷愉悦地伏在爸爸宽厚的背上,仿佛丝毫不在意自己是否添了点小小的麻烦。 我看到大片暖暖的橘红下爸爸就像是一个支点,以他全部的爱,支撑起家庭的幸福的重担。 那一刻我是多么羡慕他,羡慕他沉沉的满满的担子,羡慕他那可以让人心安的肩膀。 随着我的成长,家人们也在满满变老。总有一天,我也会像爸爸一样,化为一个支点,为我深爱的他们撑起整片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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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没了,职场失利,父母吵架导致家庭不和睦,诸事不顺。莫锦年也不知道她今年究竟怎么了,全世界都仿佛与她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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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错,无聊时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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