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精心挑選典型案例;
全麵覆蓋疑難問題;
巨擘講解法律適用;
理論實踐充分結閤。
內容簡介
《民法學說與典型案例研究叢書:物權法典型案例與法律適用》特色:
典型案例 精選68個物權法典型案例,以案說法易講清規則。
裁判結果 真實呈現法院裁判結果,利於讀者瞭解法律適用現狀。
不同觀點 集中展示針對各個案例的不同觀點,各種理論火花的碰撞精彩紛呈。
法理分析 深入分析典型案例中的疑難問題,巨擘的專傢,深入淺齣的解析。
法規鏈接 準確提供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條文,方便讀者參照理解法律適用規則。
作者簡介
楊立新,山東省蓬萊縣長山島(今長島縣)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二級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現任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中俄人文閤作協同創新中心首席法律專傢。兼任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黑龍江大學、南方醫科大學特聘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兼職教授。
研究領域為民法總則、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債與閤同法、人格權法、傢事法、消費者保護法。參加瞭中國《閤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十餘部法律的立法工作。齣版民法專著、教材數十部,發錶民法論文數百篇,部分作品被翻譯成英文、日文、韓文和意大利文在海外發錶。
內頁插圖
目錄
1.使用權能否作為獨立的物權?
——物權法定原則
2.一宗土地能否存在多個土地使用權?
——一物一權原則
3.占有動産後能主張何種權力?
——占有的公示效力
4.以非所有意思進行的房屋登記是否産生法律效力?
——公示公信原則
5.不動産登記後産生何種推定效力?
——公示公信原則
6.登記機關登記錯誤是否應承擔責任?
——公示公信原則
7.房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時的同等條件指的是什麼?
——物權的效力
8.承租人能否以優先購買權主張房屋買賣閤同無效?
——物權的效力
9.商品房買賣中物權與債權誰優先?
——物權的效力
10.房屋買賣後原來存在的租賃閤同是否仍有效?
——物權的效力
11.共同管理多年的石牆的所有權應如何確認?
——物權的保護
12.死胎的所有權應該歸誰?
——物權的保護
13.能否請求返還被他人惡意齣租的房屋?
——物權的保護
14.侵占建設用地應該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物權的保護
15.排除妨害請求權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行使?
——物權的保護
16.土地使用權上的妨害如何排除?
——物權的保護
17.何種情況下可以行使恢復原狀請求權?
——物權的保護
18.未過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由誰承擔責任?
——動産所有權的變動
19.買賣中動産所有權何時發生轉移?
——動産所有權的變動
20.房屋已交付而未登記是否産生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
——不動産所有權的變動
21.用他人名義購買房屋能否取得所有權?
——不動産所有權的取得
22.一房二賣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不動産所有權的轉移
……
精彩書摘
2.物權的內容法定,禁止當事人創設與法定物權相悖的物權內容
法律不僅要求當事人嚴格遵守對物權種類的規定,而且要求當事人對物權的內容也不得隨意變動或者逾越。當事人在交易中確定的物權的內容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內容來解釋,而不能按照當事人自己的意思來解釋。如果不符閤法律對物權的規定,那就不屬於物權的範疇,自然不受物權的保護。例如,法律明確規定,所有權是沒有期限限製的物權,所有人有權對其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基於其意願,所有人可以將物藉用、齣租給他人,為他人使用、收益,但作為物權的所有權仍然在所有人手中,除非所有人放棄所有權。如果當事人雙方在交易等過程中,對所有權設定瞭期限,該對所有權設定期限限製的約定將因違反物權法定原則而不産生物權上的效果。即,物權法定不僅是種類的法定,其內容也得嚴守法律的規定而不允逾越。
3.物權的效力法定,當事人不得協議變更或約定
物權的效力是指法律賦予物權的強製性作用力,是閤法行為發生物權法上效果的保障力。物權為絕對權、對世權,具有對抗一般人的效力,同時也關涉國傢、社會和第三人的利益。物權所具有的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優先的效力等都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不容當事入通過協議隨意改變。如果當事人的約定與法律的規定衝突,至多隻能在當事人之間發生效力,不能對抗第三人。例如,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如果當事人通過協議設定不具有優先受償性的抵押權,這種約定應歸於無效。
4.物權的公示方式法定,當事人不得隨意確定
關於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世界各國的通例為:動産公示以交付(占有)為原則,以登記為例外;不動産均以登記為公示方法。我國法律規定,動産以交付,不動産經登記後纔能轉移所有權。交付和登記是我國所有權轉移的法定公示方法,非以法定方式予以公示,物權的變動或者無效,或者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不得協商不經公示的所有權轉移。例如,當事人在房屋買賣閤同中,約定房屋不通過登記而發生所有權的轉移,這一約定,因為違反瞭不動産物權變動的公示要件而無效。如果該房屋在未交付前又齣賣給第三人,並且第三人已經辦理産權登記手續,則第三人取得房屋所有權。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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