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已不是我要的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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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念安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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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4-11-23

图书介绍


出版社: 中国文联出版社
ISBN:9787505999268
版次:1
商品编码:11781383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5-10-01
用纸:轻型纸
页数:167
字数:167000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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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描述

编辑推荐

  

  我遇到过千万人,像你的眼,像你的唇,像你的背影,却都不是你……
  曾经的温暖,如今的残酷,一场又一场的爱恋,与岁月深处的温情行成了鲜明的对比。
  有为爱低到尘埃里的李淑媛,也有为爱疯狂的程晨,更有为爱沉默的李易繁,和为爱坚守的白杨,一群性格迥异的人,却因为青春里的残酷,演绎了悲壮的故事。
  但凡未得到,但凡是过去,总是登对。
  执子之手,却又分手,爱得有还无。
  

内容简介

  如果早点理解年轻的你,
  又如果晚点遇到成熟的我,
  可惜没有如果……
  这是青春留给我的小遗憾,
  也是回忆留给我的小美好。
  《再见,已不是我要的年少》从李淑媛回国之后开始。
  回国之后的李淑媛和当年好的朋友程晨聊起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她的哥哥,李易繁——程晨的初恋,也是前任,曾经兄妹两人的纠结怨恨也重新浮上心头,李易繁责怪自己的妹妹不该劝说妈妈和爸爸离婚,李淑媛却看不起自己哥哥的懦弱,觉得他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了自己,而不是去对“外”,所以,她发誓这辈子都没有他这个哥哥,但是,两年后的今天,她却抛弃了国外工作和绿卡,回国来寻找已经言无音讯的哥哥。
  程晨不愿意帮她,这不仅是因为李易繁当年的背叛,她也有自己的小秘密。故事讲述了一代年轻人的爱恨情仇,曾经的温暖,如今的残酷,一场又一场的相亲,与岁月深处的温情行成了鲜明的对比。有为爱低到尘埃里的李淑媛,也有为爱疯狂的程晨,更有为爱沉默的李易繁,为爱坚守的白杨,一群性格迥异的人,却因为青春里的残酷,演绎了悲壮的故事。

作者简介

  苏念安,新锐作家,1990年生于河南小城,双鱼座男生,外表温暖,文字却多悲伤。已出版长篇小说《让我最后哭一次》、《刻下来的暗恋时光》。

目录

Chapter 1 001
其实好多事情,我们不是输给了残酷的现实,也不是输给了渐行渐远的彼此,只是输给了不甘心的自己。
Chapter 2 017
第一次,其实也没有那么举足轻重,甚至带着胆怯和恐慌,你怎么都忘不了第一次坐过山车时的紧张和刺激吧?再比如,你现在忘记第一次爱过的人了吗?
Chapter 3 039
那时的校园充斥着离别的忧伤,几乎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又几乎每个人都在哭泣,那种疯狂的热闹之后总会藏着不为人知的落魄和寂寥。
Chapter 4 057
那些细细碎碎的记忆又开始像虫子一样吞噬着我短暂的宁静,我又看见了那些被霓虹灯点燃的夜晚,那些夜晚太像火了,烧掉了我,也烧掉了我不顾一切的爱情……
Chapter 5 073
于是,我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离开,整个世界重新变得空旷起来,好像在电影院里看了一场心力交瘁的电影,直到众人都散去,那种心塞的感觉依然在。
Chapter 6 089
有那么一刻,当你经历人生的某个瞬间,背叛、告别、崩溃、绝望……如此等等,时间总能离奇地停滞下来,你是唯一的活物,你能穿过所有的人潮,能抵达任何你想要去的地方,和所有人来一次彻底的告别。
Chapter 7 099
我开始学着跟时不时从我脑海里跳出来的你相处,我下班回家的时候会在心里问你想不想吃鸡蛋烙饼,我能看见你对我点头,真的,异常的清晰。然后我就在家里烙饼,一边搅拌着鸡蛋,一边问你,“要不要加点盐?”
Chapter 8 111
我应该高兴才对,她破坏了我原本幸福的生活,她俘虏了我的王,将我赶出那座城池,并受苦终身,而此刻她自食恶果,搞得自己走火入魔,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按理说,我确实应该高兴才对,就像大仇已报,一切都结束了。
Chapter 9 123
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觉得由衷地安静,好像一切都没有变,这种感觉很微妙,它总能让我想起很多事情,又忘记很多事情。
Chapter 10 135
这些年她依然不肯原谅他——尽管她要找回他,找回她曾失去的一切。但是,她怎么可能做到?这些年的屈辱和苦痛,她都一一接受了,她舔舐过的伤口最终还是愈合了,但是却留下了很丑的疤痕。
Chapter 11 147
但是他不爱你,哦不,你还配不上“爱”这个字,他甚至都不喜欢你。
Chapter 12 157
后来,我开始渐渐明白,孤独是常态,是一个人的狂欢,是谁都无法触碰的心酸。
Chapter 13 165
当她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我觉得这么多年来最好的朋友也弃我而去了,她站入了另一个阵营,她理解那个人的苦难和深渊。而我,什么都没有。
Chapter 14 173
她还是那么想要迫不及待地了解一个人,刨根究底地想要知道这个人过去发生的一切,哪怕这一点在对方看来并不舒服,可是她不知道。
Chapter 15 179
时间永远都是残酷的,它能剥夺所有的童真,疏远曾经最亲密的距离。
Chapter 16 195
穿梭在这样的城市里,总会给人一种恍若隔世的错觉。就像过去的或者即将过去的人生,谁都无法再触碰发生过的一切,并且后知后觉。
Chapter 17 203
那个曾经给我年少青春洒满阳光的笔挺少年像冬天的风一样呼啸而过,不管我多么用力地奔跑和追逐,都无法触碰到他最开始的温暖。
Chapter 18 213
可以不要忘记我吗?哪怕是只记得那么一点,很小很小的一点,我就已经很知足了。











精彩书摘

  Chapter1
  其实好多事情,我们不是输给了残酷的现实,也不是输给了渐行渐远的彼此,只是输给了不甘心的自己。
  梵高写给提奥的信里说道:“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能看到烟,但是总有一个人能看到这火,然后走过来陪着我。我在人群中看到了他的火,我快步走过去,生怕慢一点他就会被淹没在岁月的尘埃里,我带着我的热情、我的冷漠、我的狂暴、我的温和以及对爱情毫无理由的相信,走得上气不接下气。我结结巴巴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从“你叫什么名字”开始,然后,有了一切。
  我叫程晨,可能你们并不喜欢这个名字,其实我也一样。
  打上高中时起,我就寻思着要给自己换一个好听一点儿的名字,于是,我从古诗词和电视剧里,一遍又一遍地网罗婉转动听的名字,我甚至把那些名字统统摘录进本子里,一一地对比、衡量,就像选美似的,把最好听的那个选出来,安插在自己的身上。
  这变成了一个浩瀚的工程,可是,在即将竣工的时候,我遇见了李淑媛。
  那个剪着齐刘海儿的女孩子,在老师的指引下坐在了我身后。刚入座,她便用手指戳了戳我的后背,我回过头来,她笑着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程晨。”我面无表情,好像某个伤疤被人揭开了一样,我想,我的脸色一定不好看。
  “真好听。”她脸上都是笑。
  很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依然能想起她说出这三个字时的样子,温暖的,充满善意的,我觉得自己心底的某块冰山,忽然就裂出了一道小小的口子,暖流一点点地渗透进来,融化了整座冰山。
  那一年,我放弃了浩瀚工程;那一年,我们读高三;那一年,我身边有了形影不离的闺蜜。
  想想,我们已经相识八年了。
  我掐灭了烟头,摇下了车窗,李淑媛的洁癖大着呢,如果闻到车子里的烟味,指不定该怎么黑我呢!
  如此想着,我下意识地向包里摸香水,乱七八糟的东西被我零零散散地抖了出来,然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很久没买过香水了。
  湘湘说得对,我越过越不像个女人了。
  这个刚刚上大一的小丫头,搬进我家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你确定是你自己住,而不是和一个吸烟的男人一起?”
  她甚至都没有喊我一声表姐。
  在得知那些烟味是我制造出来的之后,她惊呆了,差点就要把行李搬出去,“我可不想做二手烟民啊!”
  瞧瞧,这就是我姑妈家的亲闺女,考入我所在城市的大学之后非要投奔我的亲表妹。吃我的、住我的也就算了,还要时时提醒我:“你可是女人啊!”
  好像因为是女人,许多事情就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比如,理所当然地不能抽烟,理所当然地不能自己提二十斤米爬到四楼,理所当然地不能没有男朋友。
  晚风徐徐吹来,夹杂着雨水的湿味,远方的灯火也变得朦胧起来。
  这时,我才发觉,我开始期待见到李淑媛了。
  一周前,当李淑媛从澳大利亚打来国际长途,告诉我她要回国的消息时,我的脑海表层是欢喜的,可是大脑深处却是混乱的,我说不出来那种感觉,很奇怪,对不对?
  她说:“程晨,你记得来接我啊!这个城市,我只剩下你了。”
  我端着咖啡杯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棕色的液体晃到我纯白色的袖口上,很快,它们便与我的衣衫混为一体,好像那片污渍原本就是属于袖口上的一样。
  “哦。”我说,“我当然会去接你。”
  可是挂上电话,我就后悔了。
  我想,我应该考虑一下,说最近工作比较忙,或者,劳烦白杨帮我去接她。可是,那时候,我的脑袋是空的,谈项目时的那种机警和灵活好像忽然就不见了。
  所以,那天晚上,我打电话给白杨,问他能不能帮我去接一位老朋友。
  “当然可以。”他说,“现在吗?”
  “不是,下周六。”
  “没问题。还需要准备花束什么的吗?我去花店订一束玫瑰,哦不,玫瑰不行,或者百合呢?再或者,五颜六色的鲜花扎成一束会不会好点?”他说着,“我明天一早就打电话预定。”
  “不用了。”我说。
  “好,听你的。”
  “我是说,还是我自己去接吧。”
  他没吭声,停顿了几秒之后,问我:“你确定吗?如果你有别的事情,或者不太方便的话,我可以去的,反正去机场的路我也挺熟悉的,再说了,我周六也没有什么事情。”
  “不了,不了,还是我自己去吧,早晚都得见她的。”我说。
  “程晨。”他忽然喊了我的名字,然后轻声地问道:“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
  “不,没有,只是一个老朋友。”
  也确实只是一位老朋友。
  我开始在脑海中想着她的样子,可是却怎么都拼凑不起来那个完整的,或者说是清晰的李淑媛。
  想想,我已经两年没有见到她了。
  两年前,她申请了澳大利亚某个大学的研究生,那个大学的名字太长了,我到现在都没有记住。临走的那天,她穿着深红的呢绒大衣,像是要出嫁似的,我跟她开玩笑:“没准儿,你这一趟,还能嫁个澳洲帅哥呢。”
  她白了我一眼:“我可不稀罕。”她就是这样,什么人都看不上—除了王东明,算了,不提那个王八蛋。
  然后,一些混乱的、细碎的记忆从我的脑海深处一点点地爬出来,我不喜欢这种感觉,一点都不喜欢。于是,我伸手去拿烟,还没点着,电话就响了。
  是白杨。
  “接到了吗?”
  “还没有,不过也快了。”我看了一下表,晚上八点半,李淑媛乘坐的飞机,应该已经降落了吧?
  “那就好。又下雨了,路上滑,你开慢点。”
  “嗯,我知道。”
  “餐厅也订好了,一会儿我把地址发给你。还有,别喝酒,女孩子喝醉了,总是不太好吧,况且你还开着车。”
  “我知道。”我说着,视线从后视镜移到雨刷上,被雨水斑驳了的车窗被刮得透明起来,然后,我就看见了李淑媛。
  “先挂了。”我一只手挂电话,另一只手忙着去开车门,可是,按着车门的手却不由自主地停下了下来。
  也就是这个时候,我才发觉,我根本就没有做好见她的准备。尽管我用了一个星期来收拾我的屋子,用了一个星期来说服我自己,可是,当我面对她的时候,那种道貌岸然,不,我不能这么说自己,可是除了这个词,好像也没有别的词来形容这样的我了。总之,在李淑媛面前,我蓄意伪装起来的一切,都开始一点点地瓦解开来。
  想到这里,我就感到害怕起来。
  可我终究还是得面对她,这个曾经陪我走过大半个青春岁月的女孩,如今在岁月的雕琢下尽显妩媚,晶莹得像深海里的白珍珠。她还穿着那件深红色的呢绒大衣,因为天冷的缘故,她紧紧地裹着大衣,尽管如此,她还是那么安静从容。
  说真的,有的时候,我真的很佩服她。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打开了车门,朝她走去。
  “李淑媛……”我朝她招手。
  就这样,她看见了我,脸上的那抹微笑一点点地荡漾开来,她丢下行李就朝我跑来,像个还未长大的孩子一样一把抱住了我,“程晨,见到你真好。”
  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开场白,在人潮拥挤的机场出口,显得有些干瘪,也有些苍白。
  可是,李淑媛的行李倒是一点都不干瘪,两个硕大的行李箱差点没把我给累死,好像她把国外的两年经历都搬回来了一样。好不容易把行李装上了车,我发现自己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还以为你会带一个男人来帮忙呢。”她坐在我身边,好像意识到这句话有些不合时宜,“这里可真冷,现在墨尔本还是夏天呢。”她哈着气,来回地搓着手。
  她总能很容易就将话题岔开,好像是生下来就带着的本领,这一点,我永远都望尘莫及。
  “北方嘛,冬天总是来得早一些。”我说着,发动了汽车,暖气一点点地弥漫车厢,我问她,“想吃点什么?火锅怎么样?”
  “什么都行。”她随手解开了大衣的腰带,“我只是想和你说说话,两年了,我觉得我有好多话要跟你说。”
  “你就是个话唠。”我白了她一眼,随手去拿手机,白杨的短信在十分钟前就发来了,他订好了环境还不错的西餐厅,那是个聊天的好地方。在短信的末尾,他又强调了一遍:“尽量不要喝酒,如果非喝不可,给我打电话,我去接你。”
  我没回他,握着方向盘的手也不允许我回复他。
  李淑媛可能是累了,她窝在副驾驶上,连安全带都没系,半睡半醒的样子。这样也好,我可以安心地开车,什么都不用想。
  下着雨的城市有种久违的寂静,好像世界万物都在雨中沉沉地睡去,这种难得的空旷总能让人想起很多事情。有些事情—我是指有些我们原以为已经忘记了的事情,总能在这寂静的雨天里一点点地浮上心头,就像逆流而上的鱼。
  可是尽管如此,我依然喜欢下雨天。
  霓虹的城市在斑驳的雨点中越拉越近,我忽然觉得这座生活已久的城市对我而言有些陌生,仿若我才是那个远洋归来的游子。我曾经那么想逃离这座城市,可终究还是选择了留下。
  李淑媛永远都有魄力重新开始,也永远都有勇气远走他乡,可我不行。
  只是,我没有想到她还会再回来。
  她微微欠起身子,“真累。”
  “你可以在车上睡会儿。”
  “根本就睡不着,从决定回来之后就睡不着了。”她喃喃自语。
  “那你可惨了。”
  “两年没见了,没想到你事业有成啊。”
  “少跟我来这一套。”我没看她,专心开车,“我有几斤几两,别人不知道,你李淑媛还能不知道吗?”
  “以前知道,现在还真不知道。”她说着,伸手拿起了烟盒,“以前,你可是不抽烟的。”
  “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给自己找台阶,“你都出国留学的人了,什么样子的大场面没有见过,女孩子抽烟也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吧?”
  “那是对于别人,可是对于你,不是。”
  “可别,说得好像我是圣人似的。”我知道,她是要提起那件事情。真的,我真的不愿想起那件事情,或者说,不愿提起过去的每一件事情,“说说,为什么选择回来?”
  “不为什么,在国外混不下去了呗。”
  “开什么国际玩笑,你还能饿死你自己不成?”
  “也不是,就是突然想回来了。”
  “那你还真是挺突然的。”我说。
  “其实我顺利地在澳大利亚拿到了offer,再过两年,我也能顺利拿到澳洲的绿卡。可是有一天晚上—就是在我给你打电话的前一个晚上,我从梦中醒来,就睡不着了,身边没有亲人,也没有什么朋友,整个城市对我而言陌生得不能再陌生,然后我就问我自己,我留在这里做什么呢?我这样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呢?我想不明白这些问题。真的,程晨,你明白那种感觉吧,有的时候,明明是很简单的问题,可是我们却偏偏想不明白,怎么想都想不明白,这就好比去证明一加一为什么要等于二一样。就这样,我决定回来了。”
  然后,我们不约而同地沉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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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看,书看起来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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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在身边的时候 你就是整个世界 你不在身边的时候 整个世界都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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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便宜 凑单合适 便宜便宜 凑单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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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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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书,正版价格也划算,满意!读书可以使自己的知识得到积累,君子学以聚之。总之,爱好读书是好事。让我们都来读书吧。 其实读书有很多好处,就等有心人去慢慢发现. 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让你有属于自己的本领靠自己生存。 让你的生活过得更充实,学习到不同的东西。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还能带给你许多重要的好处。 多读书,可以让你觉得有许多的写作灵感。可以让你在写作文的方法上用的更好。在写作的时候,我们往往可以运用一些书中的好词好句和生活哲理。让别人觉得你更富有文采,美感。 多读书,可以让你全身都有礼节。俗话说:“第一印象最重要。”从你留给别人的第一印象中,就可以让别人看出你是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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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正版的 但是内容确实不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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