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风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风电场规划设计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本规范主编单位: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秦初升 严福华 希 晋 李忠民 田秀俊 李钦伟 赵连军 陈红军 冯学敏 张志平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谢宏文 易跃春 李育玲 李健英 赵生校 董德兰 糜又晚 姜世平 马登清 诸建益 刘 咏 王雅丽 邓北超 刘华庆 陈 欣 孙立坤 张 磊 李仕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