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多前作者《從憲法規範到規範憲法——規範憲法學的一種前言》齣版後,引起憲法乃至理論法學界極大關注,學界開始轉嚮熱議法學方法論問題。本書帶給中國憲法理論研究的反思是深刻的、意義悠長的。就中國而言,憲法學方法論一直是需要探討下去的,因此,本書再版的意義突齣。本書市場已經斷貨,目前電子本除斥網絡。我館應該盡快齣版紙本,彌補市場空缺,占領正版市場。
本書首次提齣瞭“規範憲法學”(The theory of normative constitution)這一概念,並嘗試在這種概念及其鮮烈的方法論意識下建立其理論體係中的主乾部分。全書立足於規範主義的學術立場,既有意識地告彆瞭新中國憲法學研究中業已形成的政治教義憲法學,又有意識地剋服瞭憲法學研究中無中核結構的那種“泛社會科學化”的偏嚮。本書初版以來即受到法學界廣泛關注,被目為當今我國“規範憲法學”研究的代錶性論著。
林來梵,20世紀八十年代,中國齣國留學人員;曾留學日本約八年,最終獲法學博士學位;現任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並任清華大學法學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等職;主攻公法學,兼涉比較法及法理學等領域;主要著作有《從憲法規範到規範憲法》、《憲法學講義》、《中國的主權、代錶及選舉》(日文版)、《剩餘的斷想》、《文人法學》等。
緒論:有關規範憲法學的一種“前言”的前言
一、問題的所在
二、規範憲法學的第一層含義
三、規範憲法學的第二層含義
四、本書的要旨
第一編 憲法規範的認識手段
引論
第一章 憲法學的根本方法
一、20世紀我國憲法學的主要盲點
二、解咒:事實與價值的對峙
三、憲法價值的思想前提
四、21世紀中國憲法學的具體價值取嚮
第二章 憲法學的普通方法
一、憲法學方法的“無特定性”狀況
二、無特定性方法的無特定性應用方法
三、憲法學的特定方法
四、其他一般方法:從比較憲法學角度的考察
第三章 憲法學的具體方法
一、引言
二、中日學者的不同特色
三、餘論:藉鑒的“綠洲”與“陷阱”
第二編 憲法規範的價值核心
引論
第一章 憲法權利總論
一、憲法與憲法權利
(一)憲法權利的內涵
(二)憲法權利的基本性質
(三)憲法權利的享有主體
二、憲法權利的類型
(一)憲法權利的學理分類
(二)我國憲法權利的類型
三、憲法權利的保障與界限
(一)憲法權利的保障
(二)憲法權利的界限
四、憲法權利規範的效力
第二章 平等權
一、平等權的內涵
(一)平等權的觀念
(二)我國憲法平等權規定的規範結構
(三)平等權的法性質
……
第三編 規範憲法的生成條件
《從憲法規範到規範憲法》:
二、法律適用平等與法律內容平等(一)平等權的效力範圍
平等權是僅僅意味著公民在遵守法律和適用法律上是一律平等的,還是意味著公民不僅在遵守法律和適用法律上是平等的,法律本身也必須具有公民一律平等的內容呢?這就涉及平等權的效力範圍的問題。
我國憲法學上的通說認為,平等權主要意味著公民在遵守法律和適用法律上是一律平等的。然而從學理上而言,平等地遵守法律,顯然具有義務上平等的內涵,因而未必構成作為一項基本權利的平等權所不可或缺的內容。所以,所論的平等權效力範圍問題,其焦點便落在平等權除瞭包含適用法律上的平等之外是否還包含法律內容上的平等這一點之上,換言之,立法者(如立法機關)是否應當受到平等原則的拘束,即是否不能製定齣違反平等原則的法律規範。
有關這一點,國內外憲法學上均有過爭議,並彼此相應地存在兩種學說。一種學說認為:平等權僅僅限定於法律適用上的平等,而不包含法律內容上的平等。是故,這一學說被稱為“法律適用平等說”。由於這種學說實際上否定瞭平等原則對立法者的拘束作用,故爾在外國憲法學中又被稱之為“立法者非拘束說”;而另一種學說則認為:平等權不僅限定於人們在法律適用上的平等,還應包含人們在法律內容上也享有平等的權利,立法者不能製定違反平等原理或原則的法律。為此這種學說亦被稱之為“法律內容平等說”或“立法者拘束說”。
前述我國憲法學中的觀點,顯然相當於法律適用平等說。在我國,該學說實際上可以追溯到民國時代的憲法學。當時人們認為平等權利乃是人民的一項權利,對反對革命的敵人,包括軍閥、漢奸以及賣國賊等人則決不能講平等的觀念。這種學說對當代的中國憲法學界也産生瞭至為深遠的影響。眾所周知,長期以來,我國憲法學者普遍認為: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指的是法律實施上的平等,而不是“講立法上的平等”。其主要理由曾經是:法律是人民意誌的反映,具有階級性,所以,人民與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在立法上是不能“講平等”的。這種觀點雖然在思想背景上具有新時代的內容,然而在具體的理論構成上卻與民國時代的法律適用平等說如齣一轍。
其實,民國時代的法律適用平等說也並非當時中國法學界的一種獨特見解,而是引進自日本或德國的法學理論。1919年的德國魏瑪憲法曾規定:“所有德意誌人,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圍繞著這個條款,當時的德國法學界展開激烈的爭論,齣現瞭法律適用平等說和法律內容平等說這兩種觀點,其中,前述的萊布侯茲即是法律內容平等說的代錶,但在當時傳統的形式法治國觀念以及法律實證主義的影響下,法律適用平等說自然雄居於通說的地位,並對戰前的日本憲法學界産生瞭廣泛的影響。前述我國民國時期憲法學中有關平等權的觀點,正是當時盛行於日本和德國的這種學說的亞流或變種。
……
本書在法律齣版社刊行十餘載以來,雖經多次重刷,仍有讀者求沽,迄今未斷。此度承濛商務印書館的厚愛,得以重刊。但坦言之,重刊帶來的欣慰是有限的,完全不足以摺抵其所帶來的惶恐。
之所以如此,是由於原定的修改計劃最終沒有實行,此度除瞭對原版中的個彆紕誤做瞭必要的訂正之外,基本上沒有對原書的內容做實質性的修訂。而作齣這樣的選擇,並非沒有猶豫。這也是此書一直沒有再版或重刊的主要原因。因為筆者一嚮認為,著書刊行乃是學者個人學術生涯中的一種盛事,縱然不必焚香沐浴,亦斷不可率爾操觚。而鑒於諸多方麵的情勢變遷以及個人學術見解的發展,本書除非大幅度的改動,一鱗半爪的修訂反而不能滿足自我完善的意願,而大幅度的改動則不如委以另一部體係書的寫作。為此麵對新讀者群對本書的需求,重刊就成為一種無奈的選擇。
由於沒有對原有的內容做齣實質性的修訂,本書有些部分的論述可能由於現行憲法或法律有關條文的一些修改而已趨過時。這些部分主要是:第二編第三章有關選舉權的平等部分,同編第六章有關私有財産權的保障部分,第四編第二章有關《立法法》的論述部分。在此帶著十二分的歉意,提請讀者諸君在閱讀時予以留意和甄彆。
當然,不惜容忍本書保留舊有的麵目加以重刊,以緻給自己的讀者帶來如此不便,也有其他一些緣由。
首先,本書盡管是十多年前的一部舊作,但其所提齣的諸多問題迄今尚未過時,有些問題反而愈來愈彰顯其意義。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本書本來就是在反思新中國成立以來那種極端的“社會科學的憲法學”的基礎上開始齣發的,有意識地拜彆瞭長期以來雄踞主流地位的政治教義憲法學,並在某種意義上預言瞭施密特式的“政治性的憲法學”在中國憲法學界興起的可能。其中之所以將“沒有意識到事實與價值、存在(Sein)與當為(Sollen)之間的緊張關係”視為“20世紀我國憲法學的主要盲點”,並強調新康德主義方法二元論在現代中國憲法學的藉鏡意義,就是在這種問題意識下所確立的立場。環顧當下中國法學界,無需多言,這種問題意識的重要意義已經得到瞭有力的印證。
其次,我們被迫置身於一個在思想史上同樣屬於日本現代著名政治學傢丸山真男先生所指摘的那種“無曆史結構性”的時代,尤其是各種外來的理論學說以閤圍之勢衝擊著我們的精神世界,但由於許多學說思想均未從曆史階段性的維度得以爬梳和整閤,以緻在總體上就齣現瞭一種無序性堆積的混亂傾嚮。在這種時代情境之下,彆過頭去迴顧各種理論學說的思考脈絡,捕捉曆史脈衝在其身上所留下的時代紋痕,也就不無一種深遠的意義。
筆者不敢自詡本書將有何種學說史上的價值,但它的確映現瞭個人的一些可辨識的思考刻痕。從中,諸君不難看到一個孤苦的思考主體曾經從一種強大的舊學說體係中痛苦地剝離齣來時所留下的思想上的“血絲”;不難看到一個孤苦的思考主體奔突於事實與規範之間、規範主義與法律實證主義之間,以及“普遍意義上的憲法學”與“憲法學的中國化”之間的那些錯落的履印。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相當引人注目,純色的背景搭配一抹深邃的藍色,書名《從憲法規範到規範憲法》幾個字以簡潔而有力的字體呈現,仿佛預示著一場關於憲法本體論的深刻探索。我之前對憲法的理解大多停留在文本條文和司法解釋層麵,認為它就是一係列規定國傢權力運行、公民權利義務的硬性規則。然而,當目光觸及‘規範憲法’這個詞時,一種新的可能性在我腦海中浮現。這是否意味著,憲法不僅僅是被動遵守的規範,更是一種主動塑造社會秩序、引導價值取嚮的動態力量?它是否超越瞭純粹的法律技術層麵,深入到我們社會的文化基因、政治共識乃至道德土壤之中?這本書的標題似乎在暗示,我們需要一種更加宏觀、更加深層的視角來理解憲法,將其視為一個不斷生長、自我完善的有機體。我想,如果這本書能夠為我打開這樣一扇通往‘規範憲法’的大門,讓我理解法律條文背後的深層意涵和價值追求,那將是一次非常寶貴的閱讀體驗。我期待它能幫助我跳齣‘形式’的限製,觸及憲法‘實質’的核心,理解它如何在潛移默化中影響著我們的生活,以及我們又如何能夠積極地參與到塑造其‘規範’的過程中。”
評分“老實說,我一開始拿到《從憲法規範到規範憲法》這本書時,內心是有些許忐忑的。‘規範憲法’這個概念對於我這樣一個非專業人士來說,未免顯得有些晦澀和理論化。我的日常生活中,憲法更多的是一種抽象的、遙遠的存在,是新聞報道中的法律名詞,是政治辯論中的參考依據。我關心的更多是柴米油鹽,是工作升遷,是生活中的點點滴滴。然而,這本書的副標題‘An Introduction’(導論)卻又給瞭我一絲希望,它似乎承諾瞭一次循序漸進的學習過程,而非直接丟給我一堆復雜的學術術語。我設想著,這本書或許會從一些我們熟悉的、具體的憲法條文入手,然後像剝洋蔥一樣,一層層地揭示其背後更深層次的‘規範’意義。比如,它可能會討論,為什麼某些憲法原則會成為社會的共識,而另一些則會引起爭議?它是否會探討,不同時代的社會思潮如何影響憲法的解釋和實踐?我特彆希望能看到一些生動的案例分析,能夠將抽象的理論與鮮活的社會現實聯係起來,讓我真切地感受到憲法‘規範’的力量,以及它如何塑造著我們賴以生存的社會結構和價值體係。如果它能做到這一點,那麼這本書將不僅僅是一本學術著作,更是一本能夠啓發我們思考社會根本問題的啓濛讀物。”
評分“我購買《從憲法規範到規範憲法》這本書,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觸及瞭我對‘秩序’和‘公正’的思考。我們生活的世界,總是充斥著各種各樣的規則和規範,從交通法規到傢庭約定,再到國傢層麵的憲法。但很少有人真正去探究,這些規範是如何被‘創造’齣來的,又是如何‘有效’地作用於社會的。這本書的書名,‘從憲法規範到規範憲法’,似乎在暗示著一個從‘現有規則’到‘規則之規則’的升華。我非常好奇,‘規範憲法’到底意味著什麼?它是否是在探討,那些最根本的、最深層的、能夠指導一切其他規範製定的原則和價值?它是否是在討論,憲法是如何從一種純粹的法律文本,演變成一種滲透到社會方方麵麵的‘活’的力量?我希望這本書能夠帶領我進行一次思想上的冒險,去探索憲法在構建社會共識、維護社會穩定、以及促進社會發展中所扮演的不可或缺的角色。它是否能幫助我理解,為什麼某些憲法原則會成為我們社會運行的基石,而另一些則會成為我們不斷追求的目標?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種新的視角,讓我們能夠更深刻地理解憲法在我們社會中的真正意義和價值。”
評分“拿到《從憲法規範到規範憲法》這本書,我第一眼就被它的書名吸引住瞭。‘從憲法規範到規範憲法’,這個錶述本身就帶著一種探究的意味,仿佛在引導讀者從一個更深層、更根本的維度去理解憲法。我之前接觸的憲法知識,大多聚焦於憲法的條文內容,比如國傢機構的設立、公民權利的保障等等,這是一種比較‘規範’的層麵。但是,‘規範憲法’這個概念,讓我産生瞭極大的興趣。它是否意味著,憲法不僅僅是文本上的規定,更是一種能夠自我生成、自我完善、並且能夠指導和塑造社會其他規範的‘母體’?我猜想,這本書可能會深入探討憲法的價值基礎、意識形態根源,以及它在構建社會共識和文化認同方麵所起的作用。我希望能在這本書中找到答案,理解憲法是如何從一套僵硬的法律條文,演變成一種滲透到社會生活各個層麵的、動態的、具有強大生命力的‘規範’。我期待它能夠幫助我超越對憲法的錶麵理解,深入到其精神內核,去感受它如何作為社會發展的‘方嚮盤’,引導我們走嚮一個更理想的未來。”
評分“翻開《從憲法規範到規範憲法》這本書,我首先注意到的是它整體的邏輯框架。從書名本身來看,它似乎在探討一個從‘是什麼’到‘應該是什麼’的轉變過程,或者說,是從一種靜態的、被動的理解,走嚮一種動態的、主動的塑造。我猜想,這本書可能會先梳理現有的憲法條文和法律實踐,即‘憲法規範’的現狀,然後深入探討這些規範是如何在現實社會中運作、被解讀,以及它們是如何影響和塑造我們的社會行為和價值判斷的,這或許就是‘規範憲法’的含義所在。我對此感到非常好奇,因為在我看來,很多時候法律條文一旦寫就,似乎就有瞭固定的意義,但實際上,我們都知道,法律的解釋和適用是充滿瞭彈性的,並且會隨著時代的發展而不斷演變。那麼,這本書是否會揭示這種演變的內在機製?它是否會探討,是什麼力量推動著憲法的‘規範’不斷嚮前發展?我非常期待能夠看到作者如何將抽象的理論與具體的社會現象相結閤,用一種清晰易懂的方式,來闡釋‘規範憲法’這一概念的豐富內涵。我希望它能夠幫助我理解,憲法不僅僅是約束權力的工具,更是一種構建和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進步的積極力量。”
評分不錯的書,17年過去瞭,終於齣瞭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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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林來梵教授的大作,再版品質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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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學法多看這些書,一定有用。每一屆學長學姐的話。
評分書質量沒問題
評分好書,快遞給力,值得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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