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一周读懂哲学,系统学习好吸收
随时翻阅,轻松掌握哲学专业知识
释疑解惑,真正能派上用场的生活指南
内容简介
一周时间,读懂哲学
Day 1 囊括哲学5个基本主题,2个重要方法
Day 2 2500多年的哲学发展历程一览
Day 3 15位哲学大师的理论思想精华
Day 4 认识与哲学“擦出火花”的5个分支学科
Day 5 解读影响生活的11个哲学最热点问题
Day 6&7 锻炼哲学思考的的5个工具
作者简介
张智皓,中正大学哲学系、经济学系双学士,现就读于中正大学哲学研究所,主要研究领域为政治哲学、应用伦理学。热衷哲学教育,关注社会议题。曾主办“中正清华哲学研究生论文发表会”,多次担任哲学讲座讲师,致力于用简单清晰的语言谈论哲学议题,推广哲学教育。
目录
星期一 导论
什么是哲学?
原始定义—热爱智慧的人
探讨主题—宇宙、知识、伦理规范、宗教、心灵、人与政府
探讨方法—演绎论证、归纳论证
西方哲学三大基本问题—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
星期二 起源与发展脉络
哲学从发轫到开展,历经哪些重要阶段
苏格拉底之前
雅典与三位哲人
希腊化时期
中世纪哲学
近代哲学
当代哲学
星期三 重要人物与理论
哪些人物对哲学发展贡献卓著?
苏格拉底(469-399 B.C.)—西方的孔子
柏拉图(427-347 B.C.)—哲学家皇帝
亚里士多德(384-322 B.C.)—科学之父
奥古斯丁(354-430)—基督教教父
阿奎纳(1225-1274)—神学泰斗
笛卡儿(1596-1650)—近代哲学之父
洛克(1632-1704)—哲学界的牛顿
休谟(1711-1776)—彻底的怀疑者
康德(1724-1804)—哲学界的哥白尼
黑格尔(1770-1831)—矛盾的协调者
罗素(1872-1970)—分析哲学的典范
维根斯坦(1889-1951)—最难懂的哲学家
波普(1902-1994)—哲学爵士
罗尔斯(1921-2002)—正义的代言人
蒯因(1908-2000)—哲学家的哲学家
星期四 学科分支
哲学与其他学科激荡出了哪些火花?
政治哲学
心灵哲学
宗教哲学
语言哲学
科学哲学
星期五 用哲学看世界
原来这些议题都和哲学有关?
我们可不可以吃肉?
国家有权利设立死刑吗?
公众人物感情出轨,为什么要跟大家道歉?
机器人可不可以有人权啊?
恐龙法官真的很恐龙吗?
人可不可以自杀?
堕胎有没有不道德?
媒体中立性真的很重要吗?
有不违背道德的战争吗?
我所存在的世界是真实的吗?
恶法算是法律吗?
周末 放下书,实践哲学
锻炼哲学思考的五大工具
透过询问来确认问题
模拟法的善用
归谬法的善用
思想实验的善用
简单性原则以及最佳说明推论原则
精彩书摘
公众人物感情出轨,为什么要向大家道歉?
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公众人物的感情生活一直是大家好奇的对象。在媒体们不停挖掘与跟拍的紧迫盯人之下,公众人物曝出婚外情的事件层出不穷。在婚外情被曝出之后,我们时常会看到一个现象,就是这些公众人物或者招开记者会,或者发表声明稿,为自己的行为向社会大众道歉。或许我们会同意这些人确实需要向某些人道歉,但是,他们真的需要向“社会大众”道歉吗?
(一)公众人物扮演的角色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要先思考,公众人物在社会上扮演的角色是什么?公众人物大致可以分成三类:政治人物、运动明星、演艺人员。以政治人物为例,我们希望这些被选出来的政治人物能够带领国家走向正确的方向。执政方必须通过其专业素养制定出好的决策,监督者要恪尽其责监督政府之责,做好百姓的守门人角色。以运动明星与演艺人员为例,他们之所以成为公众人物,获得许多人的支持,不外乎是他们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上有优秀的贡献,因此获得了名气与粉丝。
看起来,公众人物扮演的角色必定与他们的职业相关。我们可以因为一个政治人物没有达到自己应尽的责任,没有好好制定国家政策,或者没有好好监督政府、贪污等,从而责备这些人,要求这些人道歉与下台。同样地,我们也会因为各自支持的运动明星没有好好锻炼自己,荒废自己的运动能力,从而指责他们没有身为运动员的自觉。此外,当我们因为喜欢某些艺人的表演而购买他们的表演产品时,我们当然也可以因为这些产品质量下降,从而要求他们给个交代。
我想说的是,我们通常会同意,当这些人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却又仰赖这样的身分来获得财富时,我们确实可以指责他们不应该这么做,而他们也应该向人们道歉。接着,我的问题是:这些人在他们的专业领域外,是否还扮演了其他的角色?比方说,扮演者要符合社会主流道德观的角色?这个角色是他们“应该”要扮演的,还是我们“擅自”扣在他们身上的呢?如果这些人“应该”要扮演这样的角色,那么我们就会同意,当他们违背了社会主流道德观时,应该向社会大众道歉,因为这是他们的责任。但是,如果这些角色是我们“擅自”扣在他们身上的话,当他们违背这个角色时,似乎就没有向社会大众道歉的“义务”。
(二)公众人物应该扮演符合社会主流道德观的角色?
因此,让我们来想想看,有哪些理由可以用来支持我们主张“公众人物除了其专业之外,还应该扮演符合社会主流道德观的角色”。首先,最直觉的理由大概就是因为他们是“公众人物”了。我们大多会认同,身为公众人物确实拥有比一般人还要多的影响力。当他们比一般人更有影响力时,就必须对自己行为可能造成的影响负责任。如此一来,“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就成为了他们应该扮演这个角色的原因。
一旦拥有足够的影响力,就得自动扮演这样的角色,这个原因足够具有说服力吗?首先,怎样才算是具有“足够的”影响力呢?能够影响一百人算不算足够?一千人、一万人呢?显然,“足够”的定义是十分模糊的。
接着,具有足够的影响力,就势必要自动扮演这样的角色吗?让我们将对象抽离人,考虑电影。我相信许多电影都具有足够的影响力,那么这是否代表电影也必须扮演类似的角色,电影的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流道德观呢?我们大概不会这样认为。
为什么我们不去要求同样具有影响力的电影,却要求人扮演这个角色呢?有人可能会响应,那是因为大家都知道电影是假的啊,所以不会被影响,但公众人物却是真实的,因此容易受影响。
这样的响应真的成立吗?试问,当看到公众人物发生丑闻时,我们是持“这些行为会影响到其他人”的态度而感到愤怒,还是持“又有一场好戏看了”的态度而感到好奇?对许多人来说,看着公众人物的丑闻,就跟看一场戏一样,没什么差别。我们时常看到人们模仿电影情节,反而不常看到人们模仿公众人物的行为。因此,“人们可以判断电影是假的,公众人物是真的,因此公众人物对人的影响远大过电影”这样的想法,不是这么容易可以成立的,可能还需要其他更多的论述。
也可能有人说,感情出轨在道德上是错的,这些人本来就应该道歉,跟他们是不是公众人物无关。这样的说法对了一半,错了一半,确实,如果感情出轨在道德上是错的,这些背叛者当然必须承担某些责任,为了自己的行为道歉。但是,如果只是基于这种理由,他们道歉的对象不会是社会大众,而是那些被他们伤害的人,比方说他的配偶、父母与小孩。这就好像我们大概不会认为隔壁老王发生婚外情之后,在不影响邻居的情况下,也应该跟他的邻居道歉吧?
(三)公众人物何时该向社会大众道歉?
但是,我们是否真的无法要求公众人物道歉呢?其实也未必。我们时常看到许多公众人物帮各种产品代言,比如说,有些公众人物通过自己好父亲、好丈夫等形象,代言保险、奶粉、尿布等与其形象相关的产品。这些公众人物是通过自己的形象获得代言机会,然后赚取金钱,因此,一旦他们发生丑闻,使其代言产品所仰赖的形象崩坏,他们就应该向许多人道歉,除了向他们代言的厂商道歉之外,还必须向基于他们的形象而购买产品的人道歉。假设这个产品的使用对象是社会大众,这时此位公众人物似乎就应该向社会大众道歉了。
最后,除了上述的说法外,我们还可以有什么理由,主张公众人物做出违反社会主流道德观的行为之后,应该向社会大众道歉呢?虽然先前我反驳了“足够的影响力”可以作为理由,但是我的反驳真的成立吗?是否还可以有其他说法加以响应呢?读者可以再想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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