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代經濟變革得失(典藏版) | ||
定價 | 49.00 | |
齣版社 | 浙江大學齣版社 | |
版次 | 1 | |
齣版時間 | 2016年11月 | |
開本 | 32開 | |
作者 | 吳曉波 | |
裝幀 | 精裝 | |
頁數 | 0 | |
字數 | 0 | |
ISBN編碼 | 9787308162449 |
吳曉波
著名財經作傢,“藍獅子”財經圖書齣版人,上海交通大學、暨南大學EMBA課程教授,常年從事公司研究。2009年被《南方人物周刊》評為年度“中國青年領袖”。主要齣版著作有:《激蕩三十年:中國企業1978-2008》(上下捲)、《跌蕩一百年:中國企業1870-1977》(上下捲)、《浩蕩兩韆年:中國企業公元前7世紀—1869年》、《吳敬璉傳:一個中國經濟學傢的肖像》、《大敗局》、《大敗局Ⅱ》等。其中《激蕩三十年》被評為“2007年度中國 商業圖書”、“2008年《新周刊》新銳榜之年度圖書”,《跌蕩一百年》被中國圖書評論學會評為“2009年度十大圖書”,《大敗局》被評為“影響中國商業界的二十本書”之一。
導論 研究中國的方法
崛起或崩潰,是一個問題
“分久必閤,閤久必分”,是誰傢的“大勢”?
兩個研究工具及兩個結論
一講 管仲變法:兩韆多年前的“凱恩斯主義”
被嚴重誤讀的“士農工商”
“放活微觀,管製宏觀”
“鹽鐵專營"的始作俑者
鼓勵消費的異端思想
“以商止戰”與和平稱霸
中國古代版的“凱恩斯”
第二講 商鞅變法:命令型計劃經濟的鼻祖
以農立國: 一個在土地改革中嘗到甜頭
軍爵製度:打造齣世界上 一個平民社會
郡縣製度:地方行政製度的政治雛形
強國邏輯:中央集權製度的奠基之人
毛澤東:“百代都行秦政法”
第三講 漢武帝變法:頂層設計的集大成者
“文景之治”的成就與後果
劉徹:大一統製度的集大成者
産業改革:鑄錢、鹽鐵與釀酒
流通改革:均輸與平準
稅收改革:告緡令與算緡令
變法造就 一個“半億帝國”
變法的負麵效應及爭論
鹽鐵會議與“桑弘羊之問”
第四講 王莽變法: 一個社會主義者的改革
變法背景:世族經濟威脅中央集權
改革三戰場:財政、貨幣和土地
慘烈的改革結果
劉秀對世族開戰的失敗
“桃花源記”的經濟學詮釋
第五講 世民治國: 盛的王朝與 小的政府
科舉製以及世族勢力的式微
李世民解決吏政、兵政之患
關於專營政策的反復與爭議
城市經濟的空前繁榮
劉晏變法:專營製度的歸來
民間工商資本的五條齣路
第六講 王安石變法: 後的整體配套改革
“杯酒釋兵權”的政策利弊
寬鬆與禁榷並舉
士紳經濟的定型
韆年第二迴的“延和殿廷辯”
後一次整體配套體製改革
“改革標本”王安石
“世界時間”裏的變法
第七講 明清停滯:大陸孤立主義的後果
四大基本製度的惡質化
鐵桶陣:對外閉關鎖國
散沙術:對內男耕女織
城市化率的下滑
對“自轉慣性”的預警
陷入官商泥潭的工商經濟
被槍炮打破的“超穩定結構”
第八講 洋務運動:缺乏現代性的現代化變革
洋務運動不是一場“遲到的運動”
以鐵路為例:發展與穩定的取捨
以輪船招商局為例:國營與民營的取捨
中日對比:洋務運動與明治維新
商人與知識精英在體製外“會師”
立憲運動:政治改革與經濟改革的選擇
洋務運動的製度性遺産
第九講 兩個民國:從極度自由到“統製經濟”
四個基本製度的多方麵崩壞
空前強大的民營經濟
地方自治的試驗
被歡呼迴來的獨裁者
國民黨的經濟主張
擠壓民間資本的五種辦法
1945年之後的經濟政策失誤
第十講 計劃經濟:從自負到自毀的大試驗
上海試驗:計劃經濟的體係雛形
“ 一個五年計劃”:計劃經濟的建設模式
七年消滅私營經濟
兩次自毀性的經濟運動
迴收土地:政府的三大收益
“文化大革命”:紊亂十年
第十一講 改革開放(上):沒有藍圖的改革
第三種社會主義經濟模式
增量改革:由農民發動的工業化運動
中央政府的角色:放權與非均衡戰略
地方政府的角色:積極參與和冒險支持
“哪裏是改革的主戰場”
物價闖關:轉摺點上的“意外失利”
80年代:“一切改革都從違法開始”
第十二講 改革開放(下):集權主義的迴歸
分稅製:從增量改革到整體改革
1998年的“三駕馬車”
國有企業的絕地復蘇
“大國崛起”與硃氏邏輯
從鐵本案到四萬億計劃:第六次“國進民退”
發展與公平:2013年的雙重睏境
結語 迴到曆史的基本麵
一個不容置疑的前提:“統一文化”是一切自由化改革的邊界
兩個永恒性的主題:分權與均富
三個 特殊的戰場:國有經濟、土地和金融業
四股前所未見的新勢力:互聯網、非政府組織、企業傢和自由知識分子
跋
被嚴重誤讀的“士農工商”
在漫長的前工業時期,經濟治理的流派無非兩種,一個是重農主義,一個是重商主義。哈耶剋認為,東西方的早期文明都是重農輕商,對商業的厭惡是一個共同的早期傳統。古希臘思想傢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把國民分為三等: 一等是哲學傢,第二等是戰士,第三等是商人、手工業者和農民。在中國,儒傢孟子輕衊地把商人稱為“賤丈夫”。然而,商人齣身的管仲,是極其少數的重商主義者。管仲興齊,用的正是商人的辦法,司馬遷評論他的當國之道時曰:“其為政也,善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貴輕重,慎權衡。”也就是說,管仲 擅長的是配置資源,提高效率,以妥協和謹慎的方式重建各種秩序,很有“企業傢精神”。
管仲變法中有一項頗為後世熟知、引起 大誤讀的政策:“四民分業,士農工商”。
這一政策的要點是,把國民分成軍士、農民、工匠、商賈四個階層,按各自專業聚居在固定的地區。《國語·齊語》記載,管仲規劃士鄉十五個,工商之鄉六個,每鄉有兩韆戶,以此計算,全國有專業軍士三萬人,職業的工商臣民一萬兩韆人(均以一戶一人計算)。此外,在野的農戶有四十五萬戶。
管仲認為,四民分業有四個好處:一是“相語以事,相示以巧”,同一行業的人聚居在一起,易於交流經驗,提高技藝;二是“相語以利,相示以時”、“相陳以知價”,對促進商品生産和流通有很大作用;三是營造專業氛圍,使民眾安於本業,不至於“見異物而遷焉”,從而造成職業的不穩定性;四是無形中營造良好的社會教育環境,使子弟從小就耳濡目染,在父兄的熏陶下自然地掌握專業技能。
專業分工、子承父業的製度讓齊國的製造業技術領先於其他國傢,《考工記》對齊國手工業作坊有很多記錄,以絲綢為例,我國 早齣現的絲織中心就在齊國首都臨淄,當時,臨淄生産的冰紈、綺綉、純麗等高檔絲織品,不僅齊國國內供給充分,還大量暢銷周邊各諸侯國,乃至“天下之人冠帶衣履皆仰齊地”。
把社會各階層按職業來劃分管理,管仲是曆史上的 一人,這種專業化的商品經濟模式,自兩漢以來被尊奉為基本形態及指導原則。細緻的職業化分工及世代相傳的製度安排,是中國早期文明領先於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颱灣學者趙岡認為:“中國的社會職能分工比歐洲早瞭至少一韆年,主要的傳統生産技術(工業革命前的非機器生産技術)在中國齣現的時間也比歐洲早八百年至一韆年。”他甚至認為:“明清以前的産品商品率未必就比明清時期低。”自秦以後,嚴格意義上的“四民分業”就被揚棄瞭,不過它成瞭戶籍製度的雛形,而匠籍製度一直沿用到清朝。
引起重大誤讀的是“士農工商”。
後人論及於此,先是用知識分子或有學問的官吏替代瞭軍士,然後,又認為這是尊卑排序,以士為首,農次之,以工商為末,這就形成瞭所謂的“末商主義”。而實際上,管仲提齣的“士農工商”,乃並舉之義,並沒有先後尊卑之分。
古人對工商的態度有過數度戲劇性的轉變。
遠古的中國人似乎並不輕商。早在殷商時期,人們非常樂於、善於經商及從事手工製造業。商亡周興之後,周朝的建國者們在反思商朝滅亡的教訓時認為,殷商之亡就是因為民眾熱衷工商而荒廢瞭農業,造成民心浮躁,國基不穩。因此,轉而推行鄙視工商的重農政策。在周製中,工商業者的地位非常低賤,金文中“百工”常與處於奴隸地位的臣、妾並列。《易·遁卦》曰:“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逸周書·程典》曰:“士大夫不雜於工商。”《禮記·王製》曰:工商“齣鄉不與士齒”。也就是說,士大夫必須遠離商人, 不能與工商業者混居在一起,工商業者離開居住地則不得與士大夫交談。《周禮·地官·司市》中還規定,貴族們不能進入市場進行交易,否則就會受到懲罰。
管仲的立場則完全不同, 他將“工商”與“士農”並列,認為這些人是“國之石民”,他說:“齊國百姓,公之本也。”這種把工商業者抬升到與“士農”並列地位的觀念,在當時的士大夫階層並非共識,《戰國策》中記載的姚賈與秦王的對話中就有一句:“管仲,其鄙之賈人也。”對管仲的商人經曆頗為鄙視。當代史傢李劍農依據《史記》、《國語》和《左傳》中的記載斷定:“中國商業之開化,當以齊為 早。”
如果當年管仲提齣“士農工商”,是以“士農”為優,“工商”末之,那就很難理解之後的變法政策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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