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技能傳習錄:法庭辯論 語言與寫作技能提升要訣 湖北新華書店

公訴技能傳習錄:法庭辯論 語言與寫作技能提升要訣 湖北新華書店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桑濤 著
圖書標籤:
  • 公訴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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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 湖北新華書店圖書專營店
齣版社: 中國檢察齣版社
ISBN:9787510219351
商品編碼:22622692334
包裝:平裝
齣版時間:2017-09-01

具體描述

   圖書基本信息
圖書名稱 公訴技能傳習錄:法庭辯論 語言與寫作技能提升要訣 作者 桑濤
定價 88.00元 齣版社 中國檢察齣版社
ISBN 9787510219351 齣版日期 2017-09-01
字數 頁碼 401
版次 1 裝幀 平裝
開本 16開 商品重量 0.4Kg

   內容簡介
《公訴技能傳習錄:法庭辯論·語言與寫作技能提升要訣》以問題為中心,創新性運用對話體講授公訴技能。采用講故事的方式,通過公訴新人嚮師父請教問題、師父作答的形式講述日常工作中公訴新人經常遭遇的疑難問題以及在師父眼中這些問題該如何解決。強調公訴新人在掌握方法之後如何去解決實際問題。以刑法分則中的類罪名為主綫,兼顧公訴部門辦案中的常見罪名與問題,尤其是基層檢察院公訴部門,接觸的罪名多、遇到的問題多,讀過《公訴技能傳習錄:法庭辯論·語言與寫作技能提升要訣》,這些棘手問題將會迎刃而解。

   作者簡介
桑濤,是檢察業務專傢、“首屆全國公訴人”、第1屆、第2屆全國檢察理論研究人纔、高人民檢察院西部巡講講師團成員、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研究員,有著近30年公訴生涯,本書通過多個真案實例,完美呈現公訴技能。

   目錄

章 自反而縮,雖韆萬人吾往矣!
——公訴人法庭辯論技能要訣
1.公訴意見書的製作與修改訣竅
2.給你講一個公訴意見書!
——公訴意見書製作過程舉例
3.公訴人法庭辯論基本技能要訣
4.公訴人法庭答辯怎麼纔能齣“效果”?
——法庭辯論“齣彩”要訣
5.答辯提綱也能臨時改?
——答辯提綱的撰寫與當庭調整要訣
6.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
——根據辯護人的不同風格確定答辯策略要訣
7.坤哥的絕地反擊!
——如何迎擊辯護“大咖”?
8.辯護人愛提什麼問題?
——公訴人法庭辯論中的常見問題與應對要訣
9.公訴人參加庭前會議都乾啥?
——庭前會議參加要訣
經偵類案件
10.疑難經偵案件法庭答辯舉例
11.經偵類案件齣庭公訴常見問題應對要訣
冷侵犯財産權利類案件
12.侵財類案件公訴意見書的製作與修改訣竅
13.疑難侵財類案件法庭答辯竅門
侵犯人身權利類案件
14.死刑案件常見辯點參考
15.疑難侵犯人身權利類案件法庭答辯竅門
職務犯罪類案件
16.疑難職務犯罪案件法庭答辯舉例
17.認罪職務犯罪案件齣庭答辯要訣
18.被告人翻供案件答辯提綱製作示例
19.“死磕”加“排非”職務犯罪案件的齣庭公訴要訣
20.瀆職類案件齣庭答辯要訣
21.既有證人齣庭作僞證,又有適用法律之爭案件的齣庭答辯
要訣
22.職務犯罪大要案齣庭公訴要訣
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類案件
23.案件法庭辯論要點

第二章 怎麼還要寫材料?
——公訴工作總結、經驗材料、調研文章寫作要訣
1.為什麼讓我寫總結?
——不會“寫材料”的公訴人,不是一個公訴人!
2.公訴人員寫材料從哪裏人手呢?
——辦案總結怎麼寫?
3.小馬的迷惘!
——科長給我改材料!
4.經驗材料寫作要訣
5.為什麼晉升檢察員還要寫論文?
——公訴人怎樣寫調研文章 ?
6.基層檢察官如何做好檢察理論研究工作?
——科長的經驗介紹
7.我要競爭上崗啦!
——公訴人競爭上崗演講詞的寫作要訣
職務犯罪類案件
8.職務犯罪類案件公訴辦案總結寫作要訣

第三章 寶劍鋒從磨礪齣
——公訴業務競賽技能要訣
1.自古英雄齣少年
——“淩雲山集中營”的辯論實訓
2.公訴人辯論的基本技能要訣
3.要給對方設計立場?
——公訴人辯論賽的破題竅門與準備策略
4.辯論賽成功經驗的分享
——倩倩的獲奬感言
5.十年磨一劍,一朝露崢嶸
——公訴人業務競賽備戰參賽要訣
6.成功的喜悅大傢來共享
——公訴人業務競賽獲奬感言與總結

後記——講述公訴人自己的故事

   編輯推薦
公訴是一項非常辛苦的工作,工作量永遠是“長流水,不斷綫”,工作難度也常常讓人鬱悶糾結、左右為難。但是一旦你愛上她,哪怕是付齣再多的汗水與淚水,在不經意間,你會感到,明明知道你已經為她跋涉韆裏,卻又覺得芳草鮮美,落英繽紛,好像你與她纔初初相遇。“人生若隻如初見,何事鞦風悲畫扇”,苦過纍過哭過罵過之後,你又會迴到*初的你,發現你仍然一如既往地愛著她。快樂嗎?快樂吧!
  公訴業務是一項非常講究積纍與傳承的業務,經驗對於一名公訴人來說,比新知更加重要。“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這句話對公訴人來說是至理名言。一名的公訴人之所以拿到一個案子就能迅速地做齣判斷,主要是因為他此前接觸、辦理過這種類型的案件,明白這種案件的關鍵點在哪裏,這就是經驗。而經驗的培養,主要依靠的是年復一年成百上韆案件的訓練打磨,同時也依靠對每個案件辦理過後的思考、感悟、總結和積纍。
  如果公訴新人有師父,那麼在師父的言傳身教下再看看這本書,能夠更快地進入角色;如果新人沒有師父也不要緊,隻要你願意多看看書中的小故事,一些公訴新人*常見的問題,也能夠在書中找到答案,不管這個答案是不是*佳的,但至少能夠幫你解決無人可問的燃眉之急。全書的主旨是讓新人能夠看懂,花較短的時間掌握公訴技能訣竅,可以迅速、直接將這些技能運用到公訴辦案中去,從而實現好懂、管用、引發公訴新人對公訴工作産生興趣、堅定信心、迅速提高的目的。
  以問題為中心,創新性運用對話體講授公訴技能。
  采用講故事的方式,通過公訴新人嚮師父請教問題、師父作答的形式講述日常工作中公訴新人經常遭遇的疑難問題以及在師父眼中這些問題該如何解決。
  強調公訴新人在掌握方法之後如何去解決實際問題。
  以刑法分則中的類罪名為主綫,兼顧公訴部門辦案中的常見罪名與問題,尤其是基層檢察院公訴部門,接觸的罪名多、遇到的問題多,讀過本書,這些棘手問題將會迎刃而解。

   文摘
《公訴技能傳習錄:法庭辯論·語言與寫作技能提升要訣》:
  辯護人以“證據有矛盾”為由提齣的無罪辯護意見的應對訣竅。在言詞證據存在一定矛盾的案件中,辯護人會抓住證據的矛盾點,以點擊麵,藉以推翻罪名的成立。對這種辯護意見,公訴人在答辯時,一是要正視矛盾,你不能迴避,更不能視而不見,否則會被彆人窮追猛打,陷入被動;二是要根據矛盾證據産生的原因或矛盾證據的影響力進行分析判斷;三是要立足於證據體係。對屬於提供言詞證據的當事人因感受能力的不同而導緻的矛盾,公訴人在正視矛盾存在的前提下,指明當事人因感受能力、記憶能力、錶達能力等因素的不同,對同一案情錶述不一緻是正常的,並闡明這種不一緻恰恰能體現當事人陳述情況是客觀的,從另一側麵反映瞭體現偵查人員在收集證據過程中沒有指供行為,收集證據程序是閤法的,然後再結閤證據體係,指明矛盾中的一方的情況是符閤客觀實際的,且能得到其他證據印證,是可以采信的。對屬於案件細節、枝節問題的矛盾,公訴人要指齣這些矛盾隻是存在於案件的細節、枝節方麵,對本案的定罪量刑沒有影響,而有關定罪量刑的案件事實的證據並不存在矛盾,不能因為細枝末節上的不一緻而予以全盤否定,並綜閤全案證據情況,指齣證明案件基本事實的證據能夠形成證明體係,能夠形成鎖璉,具有充足的證明力。
  辯護人以“證據不足”為由提齣的無罪辯護意見的應對。如在案中,辯護人抓住沒有查清款的來源去嚮問題這一點,以“捉奸拿雙、捉賊拿贓”的傳統觀念,提齣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的辯護意見。對此,公訴人既要指齣未能收集到全部贓款的客觀原因,又要指明根據已經收集到的證據足以對被告人定罪量刑,並結閤刑事訴訟法關於“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相關規定,闡明本案的證據符閤起訴、審判的證據條件,贓款是現金的,被告人曾經交代過去嚮,是自己消費掉瞭,而對於收受基本事實,雙方既有供述,同時對於為什麼存在的原因,有沒有謀取利益,也都有相關的客觀性證據在案,因此不能因為款被花用光瞭,就否定事實的存在。
  在案件定性和法律適用方麵,辯護人經常提齣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問題,這也是公訴人法庭答辯中的重點與難點問題,因為辯護人提齣的定性問題,涉及案件如何正確適用法律的問題,是公訴人必須答辯的。對於這類辯護或辯解意見,公訴人應緊緊圍繞犯罪構成要件,運用法學理論加以論證。
  辯護人以“不符閤構成要件”為由提齣的無罪辯護意見。在身份犯罪中,比如斡鏇案件,辯護人往往抓住被告人沒有謀取不正當利益這一點,提齣被告人不是直接利用自己的身份,而是利用其他國傢工作人員的身份謀取利益,必須是不正當利益纔能構成犯罪,因而指控的罪名不成立。對此種辯護意見,公訴人應以刑法條文、司法解釋的規定論證構成該罪的要件作為大前提,再以本案的具體事實為小前提,論證本案的案件事實符閤該罪的構成要件,得齣指控罪名成立的論點。有關斡鏇罪中不正當利益的要求,曆次司法解釋或者解釋性文件都有規定,而且越來越明確,辯護人所理解的不正當利益的概念,已經為新的司法解釋所修改,因此不能用過去已經廢止的規定,否定本案被告人犯罪成立。
  在被告人量刑情節方麵,辯護人往往根據案件情況提齣被告人具有從犯、自首、立功、過失犯罪、初犯、偶犯、犯罪動機值得同情、認罪、悔罪態度好、積極退贓等情況,其中,辯護人提齣的自首、從犯等問題,經常似是而非,公訴人應當仔細辨彆清楚,及時予以迴應,以正視聽。比如在紀委掌握其違法犯罪綫索之後調查期間交代問題的,比如交代瞭與相關聯的犯罪事實的等,不能認定為自首或者立功,而不能混淆概念,錯誤認定。
  辯護人以“被告人在單位的‘功績’”為由提齣從輕處理的辯護意見,如一些有過曆史貢獻的領導乾部。對這種辯護意見,公訴人應持客觀的態度,既要指明“功”是“功”,“過”是“過”,不能以“功”代“過”,有功受奬,有過受罰,奬罰分明的國傢政策,又要闡明不能以“功績”摺抵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刑法規定,指明適用刑法上平等的刑法原則。
  ……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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