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統計法 修訂版 法律齣版社旗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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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1
ISBN:0790307058522
商品編碼:28663372733

具體描述

基本信息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統計法(修訂版)法律齣版社

定價:4元

作者:本社 編

齣版社:法律齣版社

齣版日期:2009-6-1

ISBN:9787503693670

字數:8000

頁碼:14

版次:1

裝幀:平裝

開本:大32開

商品重量:

編輯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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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統計法
章 總則
條 為瞭科學、有效地組織統計工作,保障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發揮統計在瞭解情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發展,製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構和有部門組織實施的統計活動。
統計的基本任務是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谘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
第三條 建立集中統一的統計係統,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統計管理體製。
第四條 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部門應當加強對統計工作的組織領導,為統計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五條 加強統計科學研究,健全科學的統計指標體係,不斷改進統計調查方法,提高統計的科學性。
有計劃地加強統計信息化建設,推進統計信息搜集、處理、傳輸、共享、存儲技術和統計數據庫體係的現代化。
第六條 統計構和統計人員依照本法規定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監督的職權,不受侵犯。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政府統計構和有部門以及各單位的負責人,不得自行修改統計構和統計人員依法搜集、整理的統計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統計構、統計人員及其他構、人員僞造、篡改統計資料,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拒絕、抵製統計違法行為的統計人員打擊報復。
第七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有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
第八條 統計工作應當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檢舉統計中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對檢舉有功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錶彰和奬勵。
第九條 統計構和統計人員對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第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虛假統計資料騙取榮譽稱號、物質利益或者職務晉升。
第二章 統計調查管理
第十一條 統計調查項目括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地方統計調查項目。
統計調查項目是指全性基本情況的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是指務院有部門的專業性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是指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地方性統計調查項目。
統計調查項目、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應當明確分工,互相銜接,不得重復。
第十二條 統計調查項目由統計局製定,或者由統計局和務院有部門共同製定,報務院備案;重大的統計調查項目報務院審批。
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由務院有部門製定。統計調查對象屬於本部門管轄係統的,報統計局備案;統計調查對象超齣本部門管轄係統的,報統計局審批。
地方統計調查項目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構和有部門分彆製定或者共同製定。其中,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構單獨製定或者和有部門共同製定的,報統計局審批;由省級以下人民政府統計構單獨製定或者和有部門共同製定的,報省級人民政府統計構審批;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部門製定的,報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構審批。
第十三條 統計調查項目的審批應當對調查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進行審查,對符閤法定條件的,作齣予以批準的書麵決定,並公布;對不符閤法定條件的,作齣不予批準的書麵決定,並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 製定統計調查項目,應當同時製定該項目的統計調查製度,並依照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一並報經審批或者備案。
統計調查製度應當對調查目的、調查內容、調查方法、調查對象、調查組織方式、調查錶式、統計資料的報送和公布等作齣規定。
統計調查應當按照統計調查製度組織實施。變更統計調查製度的內容,應當報經原審批批準或者原備案備案。
第十五條 統計調查錶應當標明錶號、製定、批準或者備案文號、有效期限等標誌。
對未標明前款規定的標誌或者超過有效期限的統計調查錶,統計調查對象有權拒絕填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構應當依法責令停止有統計調查活動。
第十六條 搜集、整理統計資料,應當以周期性普查為基礎,以經常性抽樣調查為主體,綜閤運用全麵調查、重點調查等方法,並充分利用行政記錄等資料。
重大情力普查由務院統一領導,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統計構和有部門共同實施。
第十七條 製定統一的統計標準,保障統計調查采用的指標涵義、計算方法、分類目錄、調查錶式和統計編碼等的標準化。
統計標準由統計局製定,或者由統計局和務院標準化主管部門共同製定。
務院有部門可以製定補充性的部門統計標準,報統計局審批。部門統計標準不得與統計標準相抵觸。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構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可以在統計調查對象中推廣使用計算網絡報送統計資料。
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統計工作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重大情力普查所需經費,由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
第三章 統計資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構和有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規定建立統計資料的保存、管理製度,建立健全統計信息共享製。
第二十一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統計調查對象,應當按照有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颱賬,建立健全統計資料的審核、簽署、交接、歸檔等管理製度。
統計資料的審核、簽署人員應當對其審核、簽署的統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部門應當及時嚮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構提供統計所需的行政記錄資料和民經濟核算所需的財務資料、財政資料及其他資料,並按照統計調查製度的規定及時嚮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構報送其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取得的有資料。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構應當及時嚮本級人民政府有部門提供有統計資料。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構按照有規定,定期公布統計資料。
統計數據以統計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部門統計調查取得的統計資料,由本部門按照有規定公布。
第二十五條 統計調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彆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不得用於統計以外的目的。
第二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構和有部門統計調查取得的統計資料,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應當及時公開,供社會公眾查詢。
第四章 統計構和統計人員
第二十七條 務院設立統計局,依法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的統計工作。
統計局根據工作需要設立的派齣調查構,承擔統計局布置的統計調查等任務。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獨立的統計構,鄉、鎮人民政府設置統計工作崗位,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統計人員,依法管理、開展統計工作,實施統計調查。
第二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部門根據統計任務的需要設立統計構,或者在有構中設置統計人員,並指定統計負責人,依法組織、管理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統計工作,實施統計調查,在統計業務上受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構的指導。
第二十九條 統計構、統計人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如實搜集、報送統計資料,不得僞造、篡改統計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不真實的統計資料,不得有其他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
統計人員應當堅持實事求是,恪守職業道德,對其負責搜集、審核、錄入的統計資料與統計調查對象報送的統計資料的一緻性負責。
第三十條 統計人員進行統計調查時,有權就與統計有的問題詢問有人員,要求其如實提供有情況、資料並改正不真實、不準確的資料。
統計人員進行統計調查時,應當齣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構或者有部門頒發的工作證件;未齣示的,統計調查對象有權拒絕調查。
第三十一條 實行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評聘製度,提高統計人員的專業素質,保障統計隊伍的穩定性。
統計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統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構和有部門應當加強對統計人員的專業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
……

內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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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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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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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修訂版 法律齣版社旗艦店 內容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作為規範我國統計工作的基本法律,其修訂版的頒布,標誌著我國統計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邁入瞭新階段。本書全麵、係統地梳理瞭《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修訂版的全部內容,旨在幫助讀者深入理解法律的精髓、條文的要義以及其在實踐中的應用。本簡介力求詳盡,旨在為讀者提供一個關於法律修訂背景、核心內容、重要變化及其深遠意義的全麵認識。 一、 修訂背景與重要意義 統計工作是國傢治理體係的基礎性工作,準確、及時的統計數據是科學決策、有效監管、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依據。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時代,麵臨著新的挑戰和機遇,對統計工作提齣瞭更高的要求。原《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在實施過程中,也暴露齣一些與新形勢不相適應的問題,例如,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行為依然存在;部分統計指標的科學性、可比性有待提高;統計調查的效率和質量有待提升;統計監管的力度需要加強;以及統計數據安全和保密等問題日益突齣。 因此,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進行修訂,是適應新時代發展要求、完善國傢統計製度、提升統計治理能力、保障統計數據真實性的必然選擇。修訂版的頒布,體現瞭黨和國傢對統計工作的高度重視,旨在構建更加科學、規範、高效、安全的統計體係,為全麵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傢提供堅實的統計支撐。 二、 核心內容梳理與解讀 本書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修訂版,逐條進行詳細解讀,力求將法律條文的內涵清晰地呈現給讀者。以下為本書重點梳理和解讀的主要方麵: 1. 統計工作的基本原則與宗旨 本書深入闡釋瞭修訂版中關於統計工作基本原則的規定,強調瞭統計工作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等核心要素。同時,也突齣瞭統計工作服務於國傢治理、服務於社會發展、服務於人民群眾的宗旨,確保統計工作始終保持正確的方嚮。 2. 統計調查的組織與實施 修訂版對統計調查的組織和實施環節進行瞭更為精細化的規定。這包括: 統計調查的計劃與審批: 詳細說明瞭各類統計調查的計劃製定、報批程序,以及如何確保調查計劃的科學性和可行性。 統計調查的執行: 強調瞭執行統計調查時必須遵守的規範,包括調查方法的選擇、調查對象和樣本的確定、數據采集的技術要求等,以保障數據的原始質量。 基層統計的職責與義務: 明確瞭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統計機構在組織實施統計調查中的職責,以及基層單位在配閤統計調查中的義務。 專業統計與部門統計的協同: 闡述瞭如何更好地協調專業統計和部門統計,避免重復調查和信息孤島,形成閤力。 3. 統計數據的采集、審核與發布 數據是統計工作的生命綫。修訂版對統計數據的采集、審核與發布環節提齣瞭更高要求: 原始數據的真實性保障: 詳細解讀瞭法律如何要求被調查對象如實提供統計資料,並明確瞭對提供虛假信息的法律責任。 統計數據的審核機製: 闡述瞭統計機構如何建立健全統計數據審核、校核、比對等製度,確保數據的邏輯一緻性和準確性。 統計數據的發布原則與程序: 明確瞭統計數據的發布範圍、發布時限、發布渠道以及發布前的保密要求,確保數據的及時、有序、規範發布,防止不當解讀或濫用。 統計數據的保密與安全: 強調瞭對涉及國傢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的統計數據進行嚴格保密的規定,以及數據安全技術保障措施。 4. 統計監督與法律責任 修訂版加大瞭對統計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強化瞭統計監督的職能: 統計監督的範圍與方式: 詳細介紹瞭統計監督的各個方麵,包括對統計工作的監督、對統計數據真實性的監督、對統計機構和人員的監督等,以及監督的主要方式,如專項檢查、日常巡查等。 統計違法行為的界定與處罰: 詳細列舉瞭各類統計違法行為,如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提供虛假統計資料、遲報、拒報、僞造、篡改統計資料等,並明確瞭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處罰、民事責任乃至刑事責任。 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的重點打擊: 法律修訂版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的定性和處罰力度均有所加強,本書對此進行瞭重點解讀,強調瞭“零容忍”的態度。 統計機構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明確瞭統計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的法律責任,包括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的追責。 5. 統計信息化建設與技術保障 在數字化時代,統計信息化建設是提升統計工作效能的關鍵: 統計信息化建設的原則與要求: 闡述瞭國傢在推進統計信息化建設方麵的總體思路和基本要求,包括標準化、規範化、集成化等。 統計信息係統的建設與管理: 詳細解讀瞭關於統計信息係統的建設、運行、維護以及數據共享和交換的規定。 大數據等新技術在統計工作中的應用: 探討瞭新技術對統計工作帶來的機遇與挑戰,以及法律如何引導和規範新技術在統計領域的應用。 6. 國際統計交流與閤作 本書也對修訂版中涉及國際統計交流與閤作的內容進行瞭梳理,強調瞭我國統計工作與國際接軌的重要性。 三、 重要變化與亮點解讀 本書在解讀法律條文的同時,特彆關注瞭修訂版相較於原法的顯著變化和創新之處: 強化瞭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的懲處力度: 顯著提高瞭對嚴重統計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並明確瞭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處罰規定,形成瞭強有力的法律震懾。 明確瞭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法律條文的修訂更加清晰地錶明瞭國傢治理統計造假的態度。 完善瞭統計監督機製: 增加瞭對統計監督的程序性規定,明確瞭監督的職責分工和協作配閤,提升瞭監督的有效性。 突齣數據質量的主體責任: 更加強調瞭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被調查對象在保障統計數據真實性方麵的責任。 適應瞭信息化發展的趨勢: 增加瞭關於統計信息化建設、數據安全和保密等方麵的規定,以應對數字時代帶來的新挑戰。 增強瞭對統計人員的保護: 明確瞭保護依法履行職責的統計人員不受乾涉和報復的規定。 四、 實踐應用與讀者群體 本書麵嚮廣大讀者,包括但不限於: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統計機構工作人員: 是理解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修訂版最直接、最重要的群體。 其他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相關人員: 在其工作中需要配閤統計調查或承擔部分統計職能,理解法律規定至關重要。 從事經濟、社會、統計研究的學者和學生: 需要深入瞭解法律框架,為研究提供理論基礎。 關注國傢治理和經濟運行的社會公眾: 瞭解統計法的修訂,有助於更好地理解國傢統計工作的運行規律和重要性。 五、 總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修訂版是新時代統計工作依法行政、依法治統的綱領性文件。本書通過對修訂版內容的全麵、詳盡解讀,力求幫助讀者準確掌握法律條文的立法原意和內在邏輯,深刻理解法律修訂的重要意義和核心要義,從而更好地在各自的崗位上遵法、用法、護法,為維護統計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推動國傢統計事業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本書的齣版,必將對提升全社會的統計法治意識,規範統計行為,促進國傢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産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用戶評價

評分

終於等到這本書瞭!一直以來,我對國傢的發展和經濟的脈搏都充滿好奇,而統計工作無疑是解讀這些的關鍵。這次《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修訂版》的齣版,對於我這樣希望深入瞭解統計製度和法規的讀者來說,無疑是一場及時雨。法律齣版社旗艦店的效率也讓我很滿意,下單後沒多久就收到瞭,包裝得很仔細,沒有任何破損。我迫不及待地翻開,雖然是法律條文,但齣版社在排版和注釋方麵做得非常到位,使得閱讀起來不會過於枯燥。每一條法律條文都對應著明確的解釋和相關的法律背景,這對於我理解法律的精神和實際應用非常有幫助。我尤其關注的是關於數據真實性、保密性以及統計機構的職權等內容,這直接關係到國傢統計數據的可靠性和權威性。作為一名普通讀者,我深知準確的統計數據對於政府決策、社會發展以及個人認知的重要性。這次修訂版,想必在原有的基礎上,針對新形勢下的統計工作提齣瞭更具操作性和前瞻性的規定。我已經計劃要花時間仔細研讀,希望能從中獲得更專業、更係統的知識,從而更好地理解和參與到國傢統計事業中來。

評分

這本書的到來,讓我對統計工作有瞭全新的認識。一直以來,我總覺得統計似乎離我們很遙遠,但翻開《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修訂版》後,纔發現它滲透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麵麵。從宏觀的國傢經濟指標,到微觀的居民消費水平,背後都離不開嚴謹的統計工作。法律齣版社旗艦店這次的發行,讓我能夠零距離接觸到這部法律的核心內容。閱讀過程中,我被其中關於統計調查的原則、方法和要求所吸引。它不僅僅是冰冷的條文,更體現瞭國傢對於數據準確性和科學性的高度重視。特彆是關於統計調查對象、統計周期、統計內容等方麵的規定,都顯得非常具體和務實。我特彆留意瞭其中關於統計數據發布的規定,這對於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促進信息公開至關重要。同時,我也看到瞭法律對統計違法的處罰規定,這無疑為維護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和權威性提供瞭有力的法律保障。這本書的價值,不僅僅在於它是一部法律,更在於它構建瞭一個關於數據、關於事實的嚴謹體係,讓我認識到統計工作者肩負的重任。

評分

一直以來,對於統計數據的來源和真實性,我都有著天然的好奇和一絲擔憂。這次《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修訂版》的問世,讓我覺得終於有瞭一個權威的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修訂版 法律齣版社旗艦店》這樣的錶述,本身就帶著一種值得信賴的專業感。我收到的書,印刷質量上乘,紙張手感舒適,閱讀體驗非常棒。在閱讀過程中,我被其中關於統計調查活動的規範化要求深深吸引。從統計調查的方案製定,到數據的采集、審核,再到最終的匯總和發布,每一個環節都有一係列的法律條文在約束和指導。我特彆關注瞭關於統計數據質量的保證和統計錯誤的處理機製,這對於提升統計數據的可靠性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此外,書中對統計機構的監督檢查職權以及對統計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的闡述,也讓我對統計工作的嚴肅性和重要性有瞭更深刻的理解。這本書讓我明白,統計不僅僅是數字的堆砌,更是對事實的客觀記錄和對社會運行規律的科學揭示。

評分

作為一名長期關注國傢發展政策的讀者,我深知統計數據在宏觀決策和政策製定中的基石作用。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修訂版》的齣版,對我而言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法律齣版社旗艦店提供瞭如此便捷的購買渠道,讓我能夠迅速獲得這部重要的法律文獻。書中的內容,條理清晰,邏輯嚴謹,對於我理解我國統計工作的基本框架和法律依據有著極大的幫助。我尤其對關於統計預測和統計分析的規定進行瞭細緻的閱讀,這讓我看到瞭統計工作在預警和指導未來發展方嚮上的潛力。書中關於統計工作的基本原則,例如客觀性、科學性、全麵性等,都給我留下瞭深刻的印象。同時,法律對統計人員的專業素養和職業道德提齣瞭明確要求,這無疑是對統計工作者隊伍建設的高度重視。此外,我也注意到瞭法律對於統計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的規定,這體現瞭統計工作在現代治理體係中的開放性和透明度。這本書為我提供瞭一個係統、深入地瞭解我國統計法治建設的寶貴機會。

評分

作為一名對社會經濟發展趨勢密切關注的愛好者,我一直在尋找能夠係統瞭解我國統計法律體係的途徑。《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修訂版》的齣版,恰好滿足瞭我的這一需求。法律齣版社旗艦店可靠的品質和便捷的購買體驗,讓我對這次的收獲非常滿意。這本書的編排清晰,條理分明,將復雜的法律條文以一種易於理解的方式呈現齣來。我尤其對其中關於統計信息管理和統計數據共享的章節很感興趣。在信息爆炸的時代,如何有效地收集、整理、分析和應用數據,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國傢競爭力的重要指標。這部法律的修訂,無疑是對這些方麵進行的有力補充和完善。我反復閱讀瞭關於統計機構的組織和職責,以及統計人員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這讓我看到瞭統計工作的專業性和嚴謹性。同時,我也注意到瞭法律對保護統計調查對象的閤法權益的重視,這體現瞭國傢在推動統計工作的同時,也充分尊重個人和組織的隱私。這本書對我來說,不僅僅是一本法律讀物,更是一扇瞭解國傢統計治理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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