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刚入行的基层民警,拿到这本《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2006年修订本)》简直是如获至宝。翻开第一页,就仿佛置身于一个清晰、严谨的文书制作课堂。书中对各种刑事法律文书的定义、作用、制作要求、填写规范,都进行了极为详尽的阐述。从最基础的报案记录、询问笔录,到复杂的起诉意见书、判决书,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要素的表述都力求精准。我尤其喜欢其中关于询问笔录的章节,详细列举了如何才能使笔录既准确反映事实,又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诱导性、暗示性提问,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书中还提供了大量案例,将抽象的条文规定转化为具体的实践操作,让我这个新手能够迅速理解和掌握文书制作的要点和难点。比如,在撰写搜查证时,书中不仅列出了法定必备要素,还结合案例分析了不同情形下搜查证的申请和批准流程,以及搜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细节,比如搜查范围的界定、搜查对象的确定等。这些贴合实际的讲解,让我感觉自己不再是孤军奋战,而是有了一个可靠的向导。
评分作为一名旁听庭审并对刑事诉讼过程有浓厚兴趣的法律专业学生,我发现《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2006年修订本)》这本书的内容,能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庭审中的证据出示和质证环节。书中对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等文书的制作要求,让我能够清晰地看到控方是如何构建起指控体系的。例如,起诉书中对于犯罪事实的描述,如何做到简洁明了、重点突出,以及如何准确引用法律条文,都为我理解公诉方的论证逻辑提供了重要线索。另外,书中关于辩护意见记录的格式和要求,也让我了解到在法庭辩论阶段,辩护方的观点是如何被记录和呈现的。这种从宏观到微观,从程序到实体,全方位地解读刑事法律文书制作的这本书,对于我这样一个希望系统性掌握刑事诉讼流程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一份宝贵的学习资料。
评分对于我这样的法律爱好者来说,《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2006年修订本)》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公安机关刑事司法活动的绝佳窗口。它不仅仅是一本操作指南,更是一本关于公正与程序正义的百科全书。通过阅读,我得以窥见侦查、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是如何通过一系列规范化的法律文书来衔接和推进的。书中对于文书的语言风格、逻辑结构,乃至一些细节的处理,都充满了智慧和经验。例如,在关于证据收集的文书中,书中强调了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并且细致地说明了不同类型证据的收集方式和固定方法。我还注意到,书中关于羁押期限的计算、强制措施的解除等内容,都阐述得非常清楚,这对于理解刑事诉讼的效率和时效性非常有帮助。它让我明白,每一次文书的制作,都不仅仅是文字的堆砌,更是法律精神的体现,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
评分我是一名在公安部门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同志,虽然经验丰富,但面对不断发展的法律法规,知识的更新和巩固依然十分重要。《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2006年修订本)》这本书,在我看来,是一本值得反复研读的经典之作。它在2006年修订,虽然距离现在已经有些年头,但其中关于文书制作的基本原则和核心要求,依然是公安机关刑事工作不可或缺的指导。书中对于复杂案件的文书处理,比如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多个罪名的案件,是如何通过层层递进的文书来梳理案情、固定证据、提出指控,都做了深入的剖析。我尤其对书中关于证据保全和审查的章节印象深刻,它提示我们在文书制作过程中,要时刻关注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合法性,避免因证据瑕疵导致案件无法推进。这本书的价值在于,它不仅告诉我们“怎么做”,更强调了“为什么这么做”,从根本上提升了我们制作文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评分我是一名曾经参与过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法官助理,虽然现在已经离开了法院系统,但对刑事法律文书制作的规范性要求一直有着深刻的认识。《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2006年修订本)》这本书,其严谨的体系和丰富的实践指导,至今仍令我印象深刻。书中对不同类型文书的侧重点和适用场景的区分,做得非常到位。我曾注意到,在处理一些复杂的侵财类案件时,案情往往错综复杂,证据链条也需要仔细梳理。这本书中关于财产报告、涉案财物清单等文书的制作,提供了非常实用的参考,确保了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财产的追缴和认定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此外,书中对于程序性文书的表述,如强制措施的变更、案件延期等,都体现了对法律程序的尊重和保障,这对于确保司法公正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评分,阅读了一下,写得很好,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2006年修订本)是一部全面、系统地论述制作与使用公安部现行规定的刑事法律文书的专业图书。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2006年修订本)既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又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部集知识性、工具性为一体的办案实用工具书。自1996年发行以来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和肯定,因而各地公安机关将此书作为培训民警的教材。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2006年修订本)自发行以来,编著人员以与时俱进,致力于服务广大基层办案民警的精神,始终关注着我国刑事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广大刑侦人员在与刑事犯罪作斗争中不断积累的经验,对不符合法律要求和不适应打击犯罪、证实犯罪的需要之处进行改进,以促进刑事法律文书制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此,1997年进行过一次修订。199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了一些修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相继作出了一些司法解释。公安部于1998年颁布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02年又对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进行了修订。广大民警在使用过程中也对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2006年修订本)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1.首部。首部内容包括制作单位名称、文书名称、发文字号、受文单位名称。发文号要按顺序填写,开头要填已作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名称。2.正文。正文包括要求复议事项、要求复议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及要求三部分内容。(1)要求复议事项。要写明同级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书的签发日期、发文字号、案件名称和作出的决定。在填写案件名称时,一定要与人民检察院决定书中案件名称相符。这样写的目的是为了讲明要求复议一事的原委,便于人民检察院核对原案件材料。(2)要求复议的理由。这是本文书的重点。制作时,要针对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的具体事项,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阐明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理由。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提出复议的,如决定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在叙述复议理由时,要说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哪一条或哪几条,涉嫌什么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决定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逮捕必要的,则要说明对犯罪嫌疑人不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犯罪嫌疑人发生新的社会危险性,或不能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提出复议的,要针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进行叙述。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在阐述复议理由时,要紧紧围绕犯罪构成的
评分看了一点,很好看,推荐大家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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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虽然现在读书的压力很大,但请务必相信你是幸福的。
评分而后,盗墓四大派系的人马纷纷登场,国内外黑白两道同时出动。一场摸金江湖刮起的成吉思汗皇陵风暴,把所有人都卷入一连串腥风血雨的谜团之内楔子
评分帮别人买的书籍,看着还行!
评分修订的,还不如2003版,东西不是2006更新的,这类书少,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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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所以,你现在不需要总结,随着年龄的成长,你会明白的,还是有时间多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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