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初版序
第一部分 古典憲法與封建法
第一章 導論:現代史學的法學基礎
第二章 普通法心智:習慣與“不可追憶”
第三章 普通法心智:比較基礎之不存在
第四章 發現封建製:法國與蘇格蘭的曆史學傢
第五章 封建製之發現:亨利?斯佩爾曼爵士
第六章 王位空缺期:詹姆斯?哈林頓的《大洋國》
第七章 王位空缺期:保王黨的第一次反動與馬修?黑爾的迴應
第八章 布拉迪論爭
第九章 結論:史學中的1688年
第二部分 再訪古典憲法:追溯自1986年
第一章 史學與普通法
第二章 內戰與王位空缺期
第三章 復闢、革命和寡頭製
索引
我一直對十七世紀的英國政治思想史抱有濃厚的興趣,而《西方政治思想譯叢:古代憲法與封建法》這本書的名字,直接點燃瞭我探索的欲望。我很好奇,作者是如何將“古代憲法”和“封建法”這兩個看似古老的法律概念,與十七世紀激烈的政治辯論聯係起來的。我預想,書中會詳細剖析當時的思想傢們,是如何通過對這些曆史概念的解讀,來論證他們的政治主張,無論是支持君主製,還是強調議會的權力。比如,他們是如何引用曆史文獻,來證明某種特定的憲政原則自古以來就存在?又是如何從封建法的條文和原則中,找到支持他們政治立場的依據?我希望這本書能深入挖掘那些具體的曆史案例和文獻,展現思想傢們是如何將抽象的法律和曆史理論,轉化為具有現實政治影響力的論據。這本書的價值,很可能在於它能夠揭示,在君主專製與議會鬥爭的時代,曆史和法律成為瞭重要的思想武器,而對這些武器的運用,也深刻地影響瞭西方政治思想的發展方嚮。
評分這本書的齣版,對於我這樣對西方政治思想史,尤其是英國曆史發展感興趣的讀者來說,無疑是一份厚禮。我關注到書名中“十七世紀”這個時間節點,這正是一個孕育瞭深刻政治變革和思想激蕩的時期。我特彆想知道,“古代憲法”和“封建法”這兩個概念,在十七世紀的英國思想界是如何被反復提及和爭論的。是在論證國王的權力來源時,還是在為議會的權利辯護時?這本書是否會深入探討,當時不同的政治派彆,例如保皇黨和議會派,是如何運用這些曆史和法律概念來構建自身的閤法性,並攻擊對手的?我希望書中能夠提供詳實的史料分析,揭示不同思想傢對於“古代憲法”和“封建法”的不同解讀,以及這些解讀背後所蘊含的政治立場和價值觀念。這本書的重要性,或許在於它能夠讓我們看到,曆史並非是靜態的,而是在不同的時代被不斷地重新解釋和利用。通過解讀這些古老的法律和憲政概念,我們可以更深刻地理解十七世紀英國政治思想的演變軌跡,以及這些思想是如何奠定現代西方政治製度的基礎。
評分作為一位對西方政治思想史情有獨鍾的讀者,我被《西方政治思想譯叢:古代憲法與封建法》的題目深深吸引。十七世紀的英國,無疑是一個思想碰撞、政治變革的熔爐,而“古代憲法”和“封建法”這兩個概念,在那個時期是如何被賦予新的生命力,並成為政治辯論的核心,是我非常想瞭解的。我期待書中能夠詳細梳理,十七世紀的英國學者和政治傢們,是如何構建和運用“古代憲法”的敘事的。這種敘事是否是一種對過去的理想化,還是對某種既有秩序的辯護?同時,他們又是如何看待和解讀“封建法”的?這種古老的法律體係,在當時被視為是通往自由的基石,還是阻礙進步的羈絆?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深入分析,不同陣營的思想傢們,是如何通過對這兩個概念的不同理解,來論證他們的政治觀點,例如關於主權、自由、以及政府的起源等問題。這本書的意義,或許在於它能幫助我們理解,曆史學的研究是如何深刻地影響瞭政治學的理論構建,以及過去的法律傳統,是如何在現代政治思想的形成過程中,扮演瞭不可或缺的角色。
評分這是一本我一直期待能讀到的書。從書名“西方政治思想譯叢:古代憲法與封建法”來看,它似乎深入探討瞭英國在十七世紀關於政治思想的演變,特彆是“古代憲法”和“封建法”這兩個概念是如何被理解、辯論和利用的。我很好奇,作者是如何將這兩個看似遙遠的法律和曆史概念,與當時激烈的政治動蕩聯係起來的。十七世紀的英國,無疑是風雲變幻的時代,從內戰的爆發到君主製的復闢,政治思想的碰撞與革新是那個時代的顯著特徵。我非常期待書中能展現齣,當時的思想傢們是如何運用曆史的證據和法律的條文,來構建他們的政治論述,又是如何通過對“古代憲法”和“封建法”的解讀,來論證他們對於權力、自由、以及國傢統治閤法性的理解。作者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是僅僅梳理史料,還是也對這些思想的邏輯進行深入的剖析和批判?我希望這本書不僅僅是一本曆史文獻的匯編,更能提供一個關於思想史發展的深刻洞見,揭示這些看似陳舊的法律概念,如何在塑造現代政治思想的過程中發揮瞭意想不到的作用。
評分《西方政治思想譯叢:古代憲法與封建法》這本書的題目本身就充滿瞭曆史的厚重感,讓人聯想到那個在思想和政治上都波濤洶湧的十七世紀。我尤其對“古代憲法”這個概念感到好奇。在那個時代,人們如何理解和定義“古代憲法”?它是否是一個現實存在的曆史製度,還是一個被建構齣來的理想模型?作者是如何追溯這個概念的起源和演變的?同時,“封建法”在當時又扮演瞭怎樣的角色?它是否僅僅是一種法律體係的遺存,還是被賦予瞭新的政治意義?我非常期待書中能夠揭示,這些曆史悠久的法律和憲政觀念,是如何在十七世紀的英國政治舞颱上被重新發掘、詮釋,並被用作支持不同政治派彆的工具的。這種對曆史的“挪用”和“重塑”,往往能展現齣特定時代思想的復雜性和創造性。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深入分析,當時的思想傢們,比如霍布斯、洛剋,或者其他不那麼齣名的學者,是如何運用這些概念來論證君權神授、議會主權,或是個人自由的。這本書的價值,或許就在於它能幫助我們理解,曆史的記憶是如何被用來塑造當下,以及法律的解釋權如何成為政治鬥爭的關鍵。
評分研究英國憲政與法治必讀之作。
評分一直想讀的書,很喜歡。
評分正版,快遞給力,好評
評分本書問世至今已三十載矣。它初版於1957年;如初版序所說,它於1954至1955年間完成於新西蘭小城達尼丁(Dunedin)。 本書最初的想法形成於博士論文中,它寫於1948年到1951年間,於1952年通過答辯。自那時以來,發生瞭很多事情,這些事情擴充瞭我們對本書所涵蓋的或隱含的曆史的理解,但本書仍繼續被閱讀,因而還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目前的再版似乎是值得的,既可把原樣呈現給公眾,又是一個機會:我可以藉此在自初版以來積纍的研究和闡釋的脈絡中來審視它。 因此,在本序言中,我試圖把它置入寫它時正在進行的研究的脈絡中;在後麵的“迴顧和反思”中,把它置於自那時以來齣版的研究成果的脈絡中來考察它。後一工作或急或緩地要求對本書初版包括的某些前提和結論進行修改;我試圖考察由此而提齣的一些問題,同時仔細評估相關聯的曆史學知識之現狀。
評分本書問世至今已三十載矣。它初版於1957年;如初版序所說,它於1954至1955年間完成於新西蘭小城達尼丁(Dunedin)。 本書最初的想法形成於博士論文中,它寫於1948年到1951年間,於1952年通過答辯。自那時以來,發生瞭很多事情,這些事情擴充瞭我們對本書所涵蓋的或隱含的曆史的理解,但本書仍繼續被閱讀,因而還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目前的再版似乎是值得的,既可把原樣呈現給公眾,又是一個機會:我可以藉此在自初版以來積纍的研究和闡釋的脈絡中來審視它。 因此,在本序言中,我試圖把它置入寫它時正在進行的研究的脈絡中;在後麵的“迴顧和反思”中,把它置於自那時以來齣版的研究成果的脈絡中來考察它。後一工作或急或緩地要求對本書初版包括的某些前提和結論進行修改;我試圖考察由此而提齣的一些問題,同時仔細評估相關聯的曆史學知識之現狀。
評分本書問世至今已三十載矣。它初版於1957年;如初版序所說,它於1954至1955年間完成於新西蘭小城達尼丁(Dunedin)。 本書最初的想法形成於博士論文中,它寫於1948年到1951年間,於1952年通過答辯。自那時以來,發生瞭很多事情,這些事情擴充瞭我們對本書所涵蓋的或隱含的曆史的理解,但本書仍繼續被閱讀,因而還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目前的再版似乎是值得的,既可把原樣呈現給公眾,又是一個機會:我可以藉此在自初版以來積纍的研究和闡釋的脈絡中來審視它。 因此,在本序言中,我試圖把它置入寫它時正在進行的研究的脈絡中;在後麵的“迴顧和反思”中,把它置於自那時以來齣版的研究成果的脈絡中來考察它。後一工作或急或緩地要求對本書初版包括的某些前提和結論進行修改;我試圖考察由此而提齣的一些問題,同時仔細評估相關聯的曆史學知識之現狀。
評分古代***》。
評分好書好書好書好書好書好書好書好書好書
評分導緻我寫作《古代憲法與封建法》的研究,是以某些方式與我的博士論文導師、已故的赫伯特·巴特菲爾德爵士(Sir Herbert Butterfield)的研究聯係在一起的;尤其是與他的《英格蘭人與他的曆史》相關。他的這本書由劍橋大學齣版社齣版於1944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戰間的研究成果;它的新柏剋式的(Neo-Burkean)基調可能是那時的心態造成的。是巴特菲爾德嚮我建議說,我應當改變研究王位空缺期的激進主義者的反諾曼主義(anti-Normanism)[“諾曼枷鎖(Norman Yoke)” ]的想法,而去探究羅伯特·布拉迪(Robert Brady)與他的同道的君主主義的史學。盡管他們的思路與埃德濛·柏剋的思路很不相同,但把古代憲法的規定主義(prescriptivism)與柏剋在一個半世紀後的思想聯係起來的興趣 ,或許源於《英格蘭人與他的曆史》。不過,我並不記得,巴特菲爾德曾特彆要求我研究柏剋。那時,他正投入對喬治三世朝的曆史和史學的研究 ,盡管他的這項研究包含很多關於1780年約剋郡請願者的古代憲法主義(ancient-constitutionalism)的有趣信息。迴顧過去,巴特菲爾德的研究與我的研究的主要聯係,似乎通過《英格蘭人與他的曆史》,把本書與下述問題聯係起來,此即:應當如何處理他在《輝格式曆史解釋》(1931年)中批評的沾沾自喜的進步主義(progressivism)與他在撰寫那本晚齣的著作(1944年)時很贊賞的同樣沾沾自喜的傳統主義(traditionalism)間的關係。人們花瞭好多年纔證明,這兩種態度是可能共存的,並可能同樣是“輝格式”; 鄧肯·福布斯(Duncan Forbes)討論“科學的輝格主義”的第一篇論文就充分指齣瞭這種可能性,而該文在本書齣版時已經發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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