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康德在《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法的形而上學原理:權利的科學(漢譯名著本)》中闡述瞭他的法學思想。他的法學思想的淵源,主要來自羅馬法和法國啓濛思想傢,特彆是盧梭和孟德斯鳩。康德的法學理論有鮮明的代錶性,代錶瞭傳統的西方法學中的一些重要觀點。
目錄
序言
道德形而上學總導言
權利科學
權利科學導言
一般的定義與分類
一、什麼是權利科學?
二、什麼是權利?
三、權利的普遍原則
四、權利是與資格相結閤的或者與強製的權威相結閤的
五、嚴格的權利也可以錶示為這樣一種可能性:根據普遍法則,普遍的相互的強製,能夠與所有人的自由相協調
六、對那不確定的權利的補充說明
(一)衡平法
(二)緊急避難權
權利科學的分類
一、權利的義務(法律的義務)的一般劃分
二、權利的一般劃分
(一)自然的權利和實在法規定的權利
(二)天賦的權利和獲得的權利
三、劃分權利科學的順序
第一部分 私人權利(私法)
那些不需要嚮外公布的法律的體係
論一般外在的“我的和你的”的原則
第一章 論任何外在物作為自己所有物的方式
1.從權利上看“我的”的涵義
2.實踐理性的法律公設
3.占有和所有權
4.外在的“我的和你的”的概念的說明
5.外在的“我的和你的”的概念的定義
6.純粹地在法律上占有一個外在對象的概念的演繹(占有的本質)
7.外在的“我的和你的”可能性原則在經驗對象中的運用
8.要使外在物成為自己的,隻有在法律的狀態中或文明的社會中,有瞭公共立法機關製定的法規纔可能
9.在自然狀態中也可能有外在的“我的和你的”的事實,但隻是暫時的
第二章 獲得外在物的方式
10.外在獲得的一般原則
外在的“我的和你的”獲得的主體分類
第一節 物權的原則
11.什麼是物權?
12.第一種獲得物隻能是土地
13.每一部分土地可以原始地被獲得,這種獲得的可能性的依據,就是全部土地的原始共有性
……
第二部分 公共權利(公法)
附錄
精彩書摘
《漢譯世界學術名著叢書·法的形而上學原理:權利的科學(漢譯名著本)》:
使得某種行為成為一種義務的原則,就是實踐法則。一行動者依主觀的理由,把一規則作為他自己的行動原則,這條規則,就叫做他的(行為)準則。可見,即使實踐法則隻有一條並保持不變,行動者的諸準則卻可以大不相同。
絕對命令,一般僅僅錶明什麼構成責任。它可以概括為如下公式:“依照一個可以同時被承認為普遍法則的準則行事。”因此,行為,必須首先按照它們的主觀原則來考慮。但是,這個主觀原則是否在客觀上也有效,隻能通過絕對命令的尺度纔能為人們所知道。理性把任何行為的原則或準則加以檢驗,它要求行為者聯係這個原則或準則來想想他自己。理性還同時提齣一項普遍法則,並且考慮他的行為是否有足夠的資格適閤於納入這樣的一項普遍立法之中。
上述普遍法則的單純性,和那些可以從這條法則引導齣來的大量的和多樣的後果相比較,再看它的命令所具有的權威和尊嚴(用不著附加任何明顯的動機或約束力),這種單純性最初齣現時肯定要引起人們極大的驚異。我們可能十分奇怪我們的理性力量,它通過一個單純的意念(使一項準則有資格符閤實踐法則的普遍性)便能決定意誌的活動,特彆是當我們被教導:這種實踐的道德法則,最初錶現為意誌的一種特徵,即思辨理性,它絕不可能來自先驗的原則,或者來自任何經驗的東西;即使實踐法則已經確定有關事實,但它也絕不能在理論上證明這種事實的可能性。這種實踐法則,無論如何,不但發現瞭意誌的特徵就是自由這一事實,而且無可辯駁地確立瞭這一特徵。因此,你無需驚異地看到道德法則是不可能示範的,但卻是明白無疑的,如同數學的公式那樣。與此同時,在我們麵前展示瞭實踐知識的全部領域,從這裏,理性,在它的理論方麵,必然發現它自身以及它的思辨的自由觀念,連同所有那些超感覺的觀念,一般地都被排除在實踐知識之外。
一種行為與義務法則相一緻構成此行為的閤法性;這種行為的準則與義務法則相一緻構成此行為的道德性。因此,準則就是行為的主觀原則,個人把它定為自己的一項規劃,作為他實際上決意怎樣去行動。
另一方麵,義務的原則,就是理性絕對地、客觀地和普遍地以命令的形式,嚮個人提齣,他應該如何行動。
因此:道德學科的最高原則是:“依照一個能夠像一項普遍法則那樣有效的法則去行動。”凡是不符閤這個條件的準則,就是違背道德。
法則一般地被看作是實踐理性産生於意誌,準則齣現於意誌在作齣選擇過程的活動之中。後者對人來說就構成自由意誌。如果意誌僅僅指一種單純的法則,那麼,這種意誌既不能說是自由的,也不能說是不自由的,因為它與行為沒有直接的關係,但它為行為的準則提供一種法則,因此,它就是實踐理性自身。所以,這種意誌作為一種能力,它本身絕對是必然的,它不服從於任何外在的強製。因此,隻有在自己有意識的活動過程中,那種選擇行為纔能被稱為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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