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经济学人·韦森作品系列之六 国家治理体制现代化:税收法定、预算法修改与预算法定

当代中国经济学人·韦森作品系列之六 国家治理体制现代化:税收法定、预算法修改与预算法定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韦森 著
图书标签:
  • 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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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130103
版次:1
商品编码:12120849
品牌:商务印书馆(The Commercial Press)
包装:精装
丛书名: 当代中国经济学人·韦森作品系列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7-05-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604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经济学领域研究人员、学者,高校经济学专业教师、学生,政府决策咨询部门相关研究人员

韦森教授及其志同道合的学者们,亲历并参与了号称“小宪法”的《预算法》修订的全过程。经过10余年的努力,终于助推、见证了国家在现代化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读者可以借此书了解这10余年间“小宪法”修订的艰难历程。


内容简介

本书为“当代中国经济学人? 韦森作品系列”中的一本。 本书作者韦森教授,作为议政专家,参与了由国务院发起的新《预算法》修订的草案政府征求意见稿的审阅,以及提出意见、建议的全过程,期间不断发表文章,呼吁预新算法案的修改和通过,为新预算法案的最终上会审议,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从中国社会当前的格局和未来发展趋势来看,尤其是从未来中国法治民主政治体制的建设愿景来看,要彻底把《预算法》修订成为对各级政府财税部门预算的“权责法”,成为人大制衡和监督财政部门的法律,才符合现代民主政治建设的大方向。 韦森教授把此次参与审阅、修订新预算法案的过程中发表的文章,整理成书,间接反映了新预算法案的修订全过程,见证并记录了政府决心制定一部真正具有现代预算民主政治精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并以此为契机和突破口,渐进性地启动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推动中国朝着现代法治民主国家迈进。  

韦森,著名经济学家,中国制度经济学研究领域zui前沿的学者之一,策划或主编数套大型国外经济学和社会科学学术名著译丛。被《南风窗》评为2016年“为了公共利益”十大年度人物之一,以“行动派的经济学家”为标题,报道了他最近几年在推动中国《预算法》修订和政府减税方面所做的努力和贡献。


作者简介

韦森,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多年,现为复旦大学经济思想与经济史研究所所长,上海卓越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1982年获山东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后,曾在山东社会科学院《东岳论丛》编辑部做编辑工作数年,并被评为助理研究员。1987年受联合国资助,到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国家发展研究中心留学。1989年获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硕士学位。1995年从悉尼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0年至2001年曾为剑桥大学经济与政治学院正式访问教授。2001年回国正式执教复旦大学经济学院。2006年曾为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短期高级客座研究员。2001年回国后,曾在复旦大学为研究生和本科生教授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比较制度分析等课程,多年来在复旦多次被学生评为zui受欢迎的教师。自八十年代初以来,曾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香港《二十一世纪》等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并经常在《财经》、《东方早报》等国内有影响的报刊上,以及华尔街日报中文网、FT中文网、财经网、凤凰网等网站上撰写专栏文章、访谈和学术随笔。主要研究领域为制度经济学和比较制度分析,对哲学、伦理学、法学、政治学、人类学、语言学、社会学以及宗教神学等学科也有着广泛的研究兴趣。出版的著作主要有:《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经济学与伦理学:探寻市场经济的伦理维度与道德基础》,《文化与制序》,《经济学与哲学:制度分析的哲学基础》,《经济理论与市场秩序:探寻良序市场经济运行的道德基础、文化环境与制度条件》。个人随笔集有:《难得糊涂的经济学家》,《经济学如诗》,《思辨的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三人谈》,《市场、法制与民主:一个经济学家的日常思考》,《大转型:中国改革下一步》,以及《重读哈耶克》。


目录

自序

第一篇 税收法定与预算民主
民主与法治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基础构件
税收法定主义的历史缘起
税收法定的当代实践
税权法定与未来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可能逻辑起点
是把民主预算列入中国改革日程的时候了!
中国人的税负与预算民主建设
为何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如此之难?
以预算民主建设推动中国社会转型——韦森教授就中央政府部门“三公经费”公开问题答记者问
减税才是未来中国经济最好的宏观政策

第二篇 《预算法》修订与现代国家制度建设
《预算法修正案》亟须公开征求意见
《预算法》修订怎能“静悄悄”?
预算修法须保留央行经理国库制
切莫撑开政府官员腐败寻租的制度保护伞
央行经理国库的职能取消不得
《预算法》修改的风风雨雨与中国财税改革
《预算法》修改的进展与展望

第三篇 从税收法定走向预算法定
财权制衡与中国下一步当为改革
现代大国立国的财政与预算管理制度之根基
韦森、蒋洪、朱为群谈《预算法》的修订
韦炜道来:万税无缰的焦虑
从“税收法定”走向“预算法定”

第四篇 法治的基本理念与未来中国社会的发展道路
法治的基本理念
法治理念的产生与沿革:从古代到近代早期
《大宪章》在人类社会法治化进程中的深远影响
人民才是推动预算民主建设的最根本的力量
探寻未来预算民主政治的税理学
观念决定了制度变迁的路径与方向——悼念道格拉斯·诺思教授

附录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新旧版对照)
附录二 十七位专家学者就《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五点主要修改意见
附录三 十六位专家学者就《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具体修改建议
附录四 八位专家学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二审稿修改意见的对照表
附录五 八位专家学者就《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三次审议稿)》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出的五条主要修改建议
附录六 十八位专家学者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三次审议稿)》的修改意见对照表
附录七 十三位专家学者就《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致国务院法制办的修订建议
附录八 十三位专家学者就《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致国务院法制办的具体修改建议

精彩书摘

“加强人大对政府预算的全面审查和监督,也成了中国国家治理体制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蹉跎10余年,最后经由多方博弈而在2014年8月3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后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修订,则构成了最近几年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或者说现代国家预算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进展,或者说代表了最近几年中国人思想观念方面的进步和政府管理体制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

“收入这本文集的26篇文章,汇集了笔者自己在现有体制和宣传口径下对中国国家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理论和现实思考,其中主要是围绕着在中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和围绕《预算法》修改方面近10年所发表的文章。”

“中国的市场化改革道路一旦开启,在21世纪的当代世界就是不可逆的。1978年以来,中国沿着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所逐步确立的建立法治化市场经济制度的改革道路一路走来,才有了过去近40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过去40年中国市场化改革的路程,也说明中国的国家体制还是可改和可塑的。但是,如果背离了建立法治化的市场经济制度这一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方向,如果有任何欲倒退到斯大林式中央命令经济的体制模式的尝试和努力,那结果或将可能会带来一场玉石俱焚的大革命,或将导致中国经济的缓慢衰萎。对未来中国乃至全人类,那都将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就此而论,收入本书的所有文论,既是现实的和历史的,也是理论的和理念的。”

——摘自《国家治理体制现代化》


前言/序言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社会正在经历着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型。在过去近40年的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整个社会基本上达至了建立一个法治化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共识。1982年通过并于1993年、1999年和2004年三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设定为我们国家长期发展的目标。2013年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充分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进行的中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并把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自晚清以来,经过革命、抗战和国内战争,中国共产党人和无数志士仁人为建立一个现代国家制度和经济发展而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实际上整个中国社会也在探索着如何组织人民的生存和生活,如何建立一个现代国家制度而不断进行着制度创新和制度变革。只是经历了近30年的计划经济实验,并遭受了“大跃进”和“文革”,直至1978年之后,我们才真正认识到,前苏联式的计划经济模式是不可行的,乃至是灾难性的;只有市场经济才是人类社会所能发现的最有效率和最能增进人类福祉的资源配置体制。同时我们也开始逐渐认识到,只有建立一个法治化的国家制度来确保市场经济的运行,才能确保中国能行进在一个稳定、和谐和持续经济增长并使人民福祉不断增进的正确道路上。要建立一个法治化的市场经济国家,就要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制的现代化。从整体上来看,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进行的中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党建等方面的全面改革,实际上意味着当代中国还行进在一个现代化国家制度建设的半路上。
  在近些年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方面,一项重要的改革是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规范与建设。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八部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中,就提出了这一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是现代各国民主政治制度中一项基本原则和国家的基本制度。它肇始于英国,现已为当今世界各国所公认,其基本精神在各国宪法或税法中都有体现。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由立法者决定全部税收问题的税法基本原则,即如果没有相应法律作前提,政府则不能征税,公民也没有纳税的义务。税收主体必须依且仅依法律的规定征税;纳税主体必须依且仅依法律的规定纳税。税收法定具体内容包括三个部分:税种法定、税收要素法定、程序法定。
《当代中国经济学人·韦森作品系列之六:国家治理体制现代化:税收法定、预算法修改与预算法定》图书简介 引言:历史的抉择与时代的呼唤 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是过去几十年世界经济史上最引人注目的现象之一。然而,在成就斐然的背后,也伴随着一系列深层次的体制性挑战。随着经济体量的不断膨胀和结构复杂性的日益增加,传统的治理模式逐渐显现出其局限性。如何实现从“经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平稳转型?如何构建一个更加公平、透明、高效、可持续的现代国家治理体系?这些问题,无疑是当前中国改革深水区最核心的命题。 本书聚焦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支柱——财政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特别是税收和预算法制的建设。作者韦森教授,作为中国当代经济学界的一位重要声音,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敏锐的现实洞察力,系统梳理了中国财政体制演变的历史脉络,深入剖析了当前实践中面临的结构性矛盾,并前瞻性地提出了以“税收法定”和“预算法定”为核心的改革路径。 本书并非对某一特定经济事件的简单描述,而是对支撑现代国家运行的底层制度逻辑的深刻反思与重构。它旨在为理解中国经济的未来走向,提供一套基于制度经济学视角的分析框架。 第一部分:税收法定:重塑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税收,是现代国家权力运作的物质基础,也是政府与公民之间最直接、最关键的契约关系体现。本书将税收法定原则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位置,展开了细致入微的论述。 1. 税收法定原则的历史溯源与当代意义: 作者首先追溯了税收法定原则在西方宪政传统中的演变历程,强调其作为限制政府权力的“防火墙”的历史作用。随后,深入分析了中国在改革开放后财政体制的几次重大调整(如分灶设账、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变迁),指出尽管中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财税改革,但与成熟的市场经济体相比,税收的制定权和执行权仍存在模糊地带。 2. 现行税制中的“法定”困境: 本书详细辨析了当前税收实践中“税率、税目、征收范围”等关键要素的设定方式。它批判性地审视了部分税种的制定过程中,行政机关的权限边界是否清晰、是否过度干预了立法权的范围。例如,对于那些带有强烈产业政策导向或地方利益色彩的“费改税”或新税种的引入,作者质疑其合法性和稳定性。强调税收的稳定性、可预期性,是保障市场主体信心的基石。 3. 构建清晰的税收立法程序: 核心观点在于,实现税收法定,不仅是法律条文上的修订,更是权力分配和运行机制的深刻变革。本书提出,必须严格遵循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任何新增税种、提高税率、扩大征收范围等重大举措,都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定程序。这对于抑制地方政府“跑冒滴漏”式的收入冲动,建立中央权威、统一的税收体系至关重要。 第二部分:预算法修改与预算法定:预算的透明化与约束力 如果说税收法定解决的是“钱从哪里来”的问题,那么预算法定则解决的是“钱到哪里去”以及“如何花得合理”的问题。预算管理,是国家财政的“总闸门”。 1. 预算法修改的历史背景与关键转折: 本书对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特别是2014年《预算法》的修订进行了深入解读。作者认为,新《预算法》的出台是中国财政管理体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它首次明确了“全面预算管理”的理念,并试图引入更严格的预算约束。 2. 预算透明度的挑战:表内与表外的张力: 作者指出,预算透明度是实现有效监督的前提。本书细致分析了当前预算编制中存在的“表外项目”问题,如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各类预算外资金的规模和流向,这些“灰色地带”严重削弱了预算的严肃性和法律约束力。实现预算法定,意味着所有财政收支活动都必须纳入法定的预算程序,接受公开审议和监督。 3. 地方政府债务的法治化路径: 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本书提供了制度层面的解决方案。作者强调,地方政府发债的权限必须严格受制于中央立法,严禁变相举债和担保。预算法定要求建立一套清晰的、可问责的债务管理体系,明确举债的规模上限、用途限制以及风险化解机制,确保地方债务的扩张不会最终以牺牲宏观经济稳定和代际公平为代价。 第三部分:国家治理的制度基础:效率、公平与责任 本书的最终落脚点,在于论证税收法定与预算法定如何共同构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制。 1. 从“运动式”治理到“制度化”治理的转型: 作者认为,中国过去几十年经济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强有力的宏观调控能力。但在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继续过度依赖行政干预的边际效用递减,而制度性风险正在积累。税收法定和预算法定,正是将过去依赖于高层意志和行政指令的权力,转化为可预测、可遵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则。这标志着国家治理从“人治”向“法治”的深刻转变。 2. 财政责任的再分配: 制度的明确化有助于清晰界定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和承担财政风险时的责任边界。当税收法定后,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将更加稳定和可预测,从而减少其对土地财政或非规范性收入的过度依赖;当预算法定后,地方政府的支出决策将受到更严格的法律制约,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效率。 3. 市场信心的制度保障: 对于国内外的投资者而言,一个稳定、透明的税收和预算体系,是评估一个经济体长期投资环境的核心指标。本书强调,只有将财政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才能有效降低制度性寻租成本,释放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为中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石。 结语:面向未来的制度建设 本书为我们提供了一张清晰的路线图:国家治理体制的现代化,必须以财税制度的法治化为先导。它不仅是一场技术性的制度修补,更是对现代国家基本契约精神的回归与实践。通过对税收法定和预算法定的深入探讨,本书为理解中国未来十年深化改革的方向,提供了极具价值的理论参考和政策洞察。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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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家治理体制现代化:税收法定、预算法修改与预算法定》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其非凡的“前瞻性”。作者在分析税收法定、预算法修改与预算法定这些看似“过时”的制度时,实则是在为中国未来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铺路”。我尤其欣赏书中关于“税收法定”如何与民主治理相结合的论述。这不仅仅是经济学层面的讨论,更是涉及政治学、法学等多个学科的交叉领域。作者通过对历史和现实的观察,清晰地勾勒出税收法定化与公民权利保障、财政透明度之间的紧密联系。在阅读过程中,我不断地将书中的观点与当下社会的热点问题进行对照,发现作者的分析具有极强的现实指导意义。他并没有回避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力,而是以一种冷静的、理性的态度,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这本书让我深刻地认识到,真正的现代化,是建立在稳固的制度基石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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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国家治理体制现代化:税收法定、预算法修改与预算法定》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这本书并非一本提供简单解决方案的“速成手册”,而是一次深入的、多维度的思想碰撞。作者以其一贯的深刻洞察力,将宏大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议题,层层剥离,聚焦于税收法定、预算法修改和预算法定这三个关键的制度切口。我特别欣赏书中对于“法定”二字的反复叩问。这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增减,更是一种权力边界的明确、一种程序正义的保障,以及一种对公共财政负责任态度的体现。在阅读过程中,我仿佛置身于一场激烈的学术辩论,书中引用的丰富案例、详实的史料以及严谨的逻辑推演,都极大地拓宽了我的视野。我开始重新审视那些看似枯燥的法律条文背后所蕴含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力量的博弈。尤其是在谈及预算法修改时,作者对事前审查与事后问责的深入剖析,让我对如何构建一个真正透明、高效且负责任的财政预算体系有了更清晰的认知。这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对国家未来发展方向的期许,书中没有回避其中的复杂性和潜在的阻力,而是以一种审慎而又坚定的姿态,引领读者一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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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的感觉,与其说是在阅读一本学术著作,不如说是在参与一场高屋建瓴的“国家治理方略”的探讨。作者在《国家治理体制现代化:税收法定、预算法修改与预算法定》中,没有回避中国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所面临的复杂挑战,而是选择从税收法定、预算法修改与预算法定这三个核心制度入手,进行深入的剖析。我特别喜欢书中对“预算法定”的强调,这不仅仅是对法律程序的尊重,更是对公共权力运行边界的清晰界定。我开始理解,为什么一个健康的国家,必须要有健全的预算制度作为支撑。作者在书中对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款和制度设计进行了细致的解读,并结合国内外经验,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在宏大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蓝图中,这些看似“技术性”的制度改革,实际上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是一种对效率的追求,更是一种对公平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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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带来的震动,远不止于理论层面的启发,更在于它所激发的实践思考。作者在探讨税收法定化时,没有简单地将之视为技术层面的问题,而是将其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深入分析了税收与国家权力、公民权利之间的内在联系。我尤其对书中关于“税收法定”如何重塑国家与公民之间契约关系的论述印象深刻。这不仅仅是国家向公民“收钱”的权力合法化,更是公民通过参与税收立法过程,实现对国家财政支出影响力的重要途径。书中对于不同历史时期税收制度演变的梳理,以及对西方发达国家经验的借鉴,都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参照。更让我反思的是,在中国当前的转型时期,如何平衡效率与公平,如何在税收法定化的进程中,充分考虑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避免出现新的不平等。作者并非提供现成的答案,而是提出了一系列亟待我们思考的问题,引导读者主动参与到这场关于国家治理体系构建的讨论中来。这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对未来负责任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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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体制现代化:税收法定、预算法修改与预算法定》这本书,无疑是一次关于国家治理“底层逻辑”的深度挖掘。作者并没有止步于对现有制度进行简单的评判,而是试图从更根本的制度设计层面,去探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我反复阅读了关于预算法修改的章节,对于其中关于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的精妙设计,以及作者对此提出的改革建议,都感到获益匪浅。特别是对“预算法定”的强调,它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规定,更是一种将公共财政置于法治轨道,防止权力滥用、资源浪费的重要保障。我开始理解,为什么预算制度的完善,对于一个国家的健康运行如此至关重要。作者在书中对一些历史上的财政案例的剖析,更是生动地说明了制度缺失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这本书让我意识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绝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我们在关键的制度环节,进行细致的打磨和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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