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4-11-24
★【乐活系列】全系精彩图书:
★ 流行音乐一直有自己独立的标签。你所喜欢的音乐为你代言,代表了你是谁,你所相信的是什么。
★ 流行音乐是一种态度,让我们像书中的音乐家一样有“态度”地活着,因为生命本该如此绽放。
★ 流行音乐带给你的不光是一纸唱片,还赋予你独特的个人风格。所以无需研究他们的播放列表,只要看一眼本人就能知晓哪些小孩喜欢嘻哈,哪些喜欢摇滚。
★ 让我们将沉睡许久的音乐唤醒,将禁锢的灵魂解救,你是否听到迷雾之中有风在响?
★ 人与人之间互相评判对方的音乐品位,就如同检视他们的道德标准。
海报:
《如何欣赏流行音乐》从属于乐活系列。“乐活”系列是一套关于休闲生活的系列丛书。
《如何欣赏流行音乐》这一册以叙事的手法全面揭示了流行音乐的发展并阐述了如何欣赏流行音乐。本书分享了众多有关流行音乐的趣闻和大事件,还有不为世人所知的、已经沉睡许久的经典歌曲以及众多优秀的音乐人等你来了解!
本书将带你打破时间的次元壁,颠覆被时代局限的音乐观念。如同摇滚一样,流行音乐不会嫁给任何一位艺术家,它会让艺术家穷极一生来追求。有人为它笑,有人为它哭,有人为它死,这也是它之所以永恒的魅力所在,也是它存在的意义。
尼克·博林杰,出生于新西兰首都惠灵顿。他是惠灵顿偶像级乐队“风城斗士乐队”的一员。他也是摇滚乐评论家、唱片乐评人,曾为英国音乐杂志《魔咒》写文章,并定期为《新西兰听众》写专栏,同时在新西兰国家广播电台的《样本》栏目中,负责编辑、制作、主持每周音乐回顾的环节。他还是《音效设计——新西兰风情》展览会的馆长,该展览主要展示新西兰的唱片封面,自2002年至2004年间在新西兰全国进行巡展。
一个真正懂音乐的人——聪明、有趣、机智……这本书比尼克·宏比的《31首歌》更优秀。
——格兰特·史密斯,《星期天明星时报》
即使是短暂喜欢过现代流行音乐的人,也会觉得这本书有趣、内容丰富且充满怀旧情怀。
——《格雷茅斯明星晚报》
博林杰的音乐人生有如不断沿着新兴音乐向前跃动的舞步,之所以能不断发现新的音乐,是因为他对音乐热情的持续燃烧。时至今日,他仍然能够有精彩的发现。
——格雷厄姆·里德,《星期日先驱报》
如果你喜欢《高保真》那本书,那么你一定也会喜欢这本书。
——汤姆·斯科特
博林杰是一位被埋没的优秀乐评人,他的极度优雅体现在:他是出于对音乐的热爱才像教徒般去写作,而不像是大马路上的布道者。对每一个曾深深地热爱和沉醉于音乐的人来说,(本书)一定会让你回忆起自己当初为何曾如此沉迷于音乐。”
——夏洛特·耶茨,《新西兰书评》
阅读本书你将重新找回自己听音乐的乐趣。
——西蒙·斯威特曼,《清醒》
一本很棒的小书——能带给你上佳的阅读体验。
——肖恩·霍金斯,《旺格努伊纪事报》
博林杰比宏比更有灵气,思维也更开放。
——菲利普·马修斯,《新西兰听众》
什么是流行音乐?
墙纸
做笔记
年幼时开始对音乐痴迷
默默成熟的听歌曲风
一个假内行摇滚少年的自白
让我措手不及的唱片
那些我能够欣赏的唱片
流行音乐战争
45场音乐革命简史
歌手和歌曲
看不见的线
对地点的感受
缅怀过去
新古典音乐
听起来有家的感觉
流行音乐谱系
流行音乐的未来
结尾
术语表
致谢
墙纸
一个真正懂音乐的人—聪明,有趣,机智……这本书和尼克·宏比的《31首歌》相比较的话要更优秀一些。
——格兰特·史密斯,《星期天明星时报》
流行音乐永不休眠。它唤醒了我们生命中每一个沉寂的角落。对于听流行音乐的时间和地点,我们似乎并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广播电台一天24小时滚动播放。电视节目中则把音乐融入视频、广告、肥皂剧、喜剧和新闻栏目,甚至在等待电话接通时,听筒中也会传出音乐。手机也能播放音乐—虽然是单频的。橄榄球比赛中迸发出的巨大声响与摇滚演唱会上通过音响系统发出的巨大声音无异。音乐无处不在,浅吟低唱声也不绝于耳,无论是在咖啡馆还是旅店、酒吧、商场、电梯、超市、书店和艺廊中,音乐从未停歇。
有一次,我去牙科诊所做根管治疗,我向后仰靠着准备接受接下来牙钻治疗,目光所及之处有一个屏幕。突然!伴着高亢的吉他声和尖厉的嗓音,流行摇滚乐队“毒药乐队”—所有乐队成员的造型都是波浪头并且噘着嘴—就这样出现在我上方几米处。在接下来至少20分钟里,电视中不断传出嘶吼咆哮声,让我觉得牙科手术似乎还不够疼,不足以让我忽略这种折磨。但是当时的我只能平躺在椅子上,双唇麻木,满嘴是血,无法抗议这一切。
我从20世纪60年代起就开始听流行音乐了,那时我还是个学生,在那个年代,周围几乎没有人会像我一样听流行音乐。每天只能听1个小时的音乐,能欣赏到的是“披头士乐队”“至上女生组合”的美妙歌声,还有黛娜·李的《随着斯卡舞曲唱歌》。而在其他时间段,收音机里会放弗兰克·查克斯菲尔德管弦乐团的演奏。在学校里,我们会学唱《祖国,我向您立誓》。然而,并不是每个人在购物的时候都喜欢听节奏鲜明的舞曲,也不是所有人在镶牙的时候都喜欢听刺耳的电吉他声。
鉴于如今流行音乐在我们的生活中几乎无处不在的现状,讨论如何听流行音乐似乎有些繁复。有的朋友甚至向我建议,也许写一本《如何不受流行音乐打扰》的书才是更为实用。再说了,谁需要收到听音乐方面的指导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每个人都是流行音乐乐评人。无论是广播还是电视中播放的音乐,大部分人都能自信地给出自己的看法。无论喜欢与否,人们通常都能说出一些评语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即使评语只是简单如“我不喜欢说唱音乐”或者“我爱罗比·威廉姆斯”。
我们中有多少人能自信地说出自己对勃拉姆斯的交响曲或者对约翰·柯川的萨克斯风独奏的见解呢?人们普遍认为欣赏这类音乐需要对其有深刻的见解。想要听到这类音乐也比较困难,需要有特定的场合,如音乐厅、艺术节、古典音乐电台,需要如此大费周章才能听到的音乐一定是很特别的。并且我们相信来自专业人士的讲解,能够增强鉴赏水平。他们所讲解的知识甚至能够让我们成为更好的人。就连在图书馆中,那些教你如何欣赏古典音乐或爵士乐方法的书籍也不计其数,这些书看起来庄严又高贵。
反观流行音乐,似乎并不需要讲解。我们都有反复单曲循环听一首歌的经历。在你回过神思考这首歌到底怎么回事之前,早就能随歌哼唱起副歌部分或者吉他和弦了,满足感即刻爆棚。如果这首歌的旋律朗朗上口,大部分人会马上就去买专辑。
然而,问题在于有太多的流行音乐能让你沉醉其中了。据统计,在美国每周能发行1000张新专辑。包括通过网络销售的独立制作音乐和只有夜店的唱片骑师才会播放的自制混音音乐,还有演唱会上兜售的用来宣传和纪念专辑,以及更多其他形式。
“声同而音不同/你永远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是我的朋友比尔·莱克在他的歌《蓝图》(TheBigPicture)中所写的。我和比尔一起做音乐已将近30年了,我俩都是“鹈鹕乐队”和“风城斗士乐队”的成员。我认为比尔这句歌词是在阐述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哲学观点,但他也有可能写的只是流行音乐。将流行音乐比作一条快速流动的河,你立定在河中的一点,而在你身边流过的音乐每天都不同。音乐类型也会不断更新,因为总会发现新的声音,发明出新的乐器。即使是已有的音乐风格,在不同的环境下,也会散发出不同的意义和魅力。
有一类人听音乐只听主流音乐,而另一类人则听得很杂,有如将自己置身于音乐洪流中去寻找自己的所爱,还有一类人则偏爱音乐大河中的池塘或水流和缓的支流,对于他们来说音乐的传统性还是完好的。在音乐河流中的某处总会存在着某个声音是为你而唱的。如果我们自己不去搜寻,就等于把选择音乐的权利交给了其他人—如广播编辑、影像骑师、唱片骑师、餐馆老板和牙医们—让他们决定我们应该听什么音乐。正如古老的福音歌曲所唱的,你只有涉入水中才有机会听到改变一生的声音。
做笔记
博林杰的音乐人生有如不断沿着新兴音乐向前舞动的舞步,之所以能不断发现新的音乐,是因为他对音乐的热情持续燃烧,时至今日,他仍然能够有精彩的发现。
——格雷厄姆·里德,《星期日先驱报》
今天并不是圣诞节,可早上却发现邮箱里竟有6个包裹。其中3个是某著名唱片公司发给我的,1个里面装的是我迫不及待想听的、最喜欢的乐队的新专辑,其他的则是别的组合的专辑,虽然他们组合的名字我还从来没听过,但令人欣慰的是,在唱片业辉煌不再的大环境下,大唱片公司还是愿意支持一些音乐新势力。可是这些乐队成员长的真的越看越像《路面杂志》中走出的模特啊。咦?这是谁?专辑护封上称她为“小诺拉·琼斯”。这已经是我本周第5次听到有人被称为小诺拉了。还有几张精选辑和……我的天,竟然还有“烛光”唱片公司出的雷鬼音乐专辑,他们还曾因此威胁过我。我一眼就认出了可再生包装上潦草的签名,这是来自岛屿湾的唱作歌手,一年内写了几首双碟专辑水准的歌,用立体音响录完后,烧了半打碟,寄出后希望能引发全国轰动。看起来这次他真的全力以赴地为此做了充分的准备。未来的我是否也能找个地方,拥有大把的时间做这些呢?
以往,一拆开样碟包装首先要寄给音乐评论家,这几乎是惯例,即使接近20年后的今天,我还是会激动不已,期待着我将要拆开的专辑可能是我听过的最棒的音乐。
就像与音乐有关的其他事一样,在我决定以做音乐为职业前,很早就开始做音乐评论了。9岁的时候,我创办了《儿童每周新闻》,每周日晚上我都会在蜡纸上打出8页的内容,然后再用生日时收到的手动印刷机打印20份,并于第2天在学校操场上分发。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其他孩子撰写的,如:诗歌、花边新闻、寻宠物启事等。我除了负责编辑、打字、校对和印刷,最主要负责的也是我最喜欢的部分,就是选出十佳唱片,这部分的内容常常需要在报纸的最后一页进行整版报道。我会力劝同学们帮我投票,但最终还是由我来决定。对我来说这件事一点也不枯燥。
当我在许多年之后和一位学生报纸的编辑合租的时候,意识到投身公路乐队的生活方式并不适合我,于是我成了一名邮递员,同时也是兼职音乐人。我用自己仅有的一点闲钱买了密纹唱片,它们大部分来自二手商店或促销车上的打折品,买的大多是听说过的古典音乐或最近很想听而又足够便宜的唱片。
最初只是单纯地抱着分享的目的,写一些自己对所买唱片的看法。我认为,如果觉得一首歌很棒,那其他人肯定也想知道这首歌。而且我喜欢在纸上激扬文字,仿佛文字在跳舞的感觉。我评论的第一张唱片是大西洋唱片公司早期出的节奏蓝调单曲的精选辑。评论起来并不困难—因为好多歌我很早就听过。之后评论的是“小成就乐队”的精选辑。其实我并没有买他们的精选辑,也没有听过。但我有他们早期的几张专辑,而且一直就预感罗威尔·乔治是位天才。所以我在商店研究了他们精选集的歌单,写了一段推荐语,认为这张专辑是开始听“小成就乐队”的一个完美起点。
沉迷于个人爱好和成为一个评论家是不同的。为《新西兰听众》杂志写的为期两个星期的摇滚评论专栏是我第一个得到报酬的正规写作工作。用副总编辑亚历山大·弗赖伊的话来说,是一个“对摇滚一窍不通”的人,之所以给我这份工作,是因为看了我写作的一些片段。他只给了一条建议:“永远不要在杂志上写一些无法当面对所写之人说出来的话。”
我在早期写专栏时,出发点总徘徊于音乐爱好者和评论文章之间,对于自己所写的音乐可以说非常了解,即便如此,还是遇到了令我绝望的事情,因为对音乐背景不了解而产生的代沟。罗比·罗伯逊的第一张个人专辑似乎不难评论。我一直是他所在乐队的粉丝,对他们的专辑目录了如指掌,并且对于乐队发展历程的起起伏伏也形成了自己一套完整的观点。但是10年之后的罗比,他的第1张专辑在1987年末的流行音乐大洪潮中该如何解读呢?如果我早知道他的制作人丹尼尔·拉诺斯同U2乐队和彼得·盖布瑞尔之间的密切合作,那么我就能更自信地说他是在试图尝试一些表现形式没那么积极的音乐,所以才用自己堪称天籁、艺术般的嗓音把它唱得那么颓废。
随着时光流逝,对于走出自己的舒适圈子更为坚定了。在写常规乐评的前两年,两股新的势力将会主导接下来几十年流行乐坛的迹象越来越明显。一个是嘻哈音乐,另一个则是垃圾摇滚。可是我对这两种音乐类型都不熟悉,如果我对新的主流音乐都不了解,那怎么能做好一个流行音乐的评论者呢?
每一次进步对我来说都是一次挑战。我喜欢的灵魂乐队是有鼓机和打碟机的,嘻哈音乐则取代了乐队中的人员构成,将歌手的角色抽象化,几乎没有可识别的旋律。垃圾摇滚同样毁掉了摇滚表面的破碎,只留下其燃烧熔化的内核。将列侬在最后衰落的酒吧中唱《母亲》时的嘶吼,作为垃圾摇滚的歌唱风格和起始点。此外,他们痛恨朋克有力的和弦以及重金属的鼓点。
每一种音乐类型的出现都想要让听众叹为观止,感到震撼,颠覆他们的旧观点,挑战美的定义。“涅槃乐队”的科特·柯本和“公敌乐队”的查克的个性具有相同的爆发力,都是受所处的时代和环境影响。他们不想泯于众人,或者走一个讨巧的音乐路线。他们的出现就是为了表明自己的与众不同,理直气壮且充满野性。
对于我来说,能真正了解他们音乐的桥梁,恰恰是因为我之前喜欢的那些音乐。当“公敌乐队”从我最喜欢的詹姆斯·布朗的《来电噪音》中借了一段旋律用到自己的音乐中时,我怎能不动容。“涅槃乐队”的《少年心气》和披头士乐队的《扭曲和呐喊》差别不大,几乎处于同一水准,流行音乐中的吉他和弦,可追溯到墨西哥民歌中的和弦变化。
我后来如果没有做音乐评论的话,应该还是会听到这些唱片,甚至可能会在它们成为热门唱片时把专辑买回家。但只有出其不意、不加预告地听到,只凭借你瞬间的反应,看你到底喜不喜欢的时候,才能感受到那种震撼和激动。如果你是音乐迷,那当然希望买的每一张专辑都能物有所值,谁希望在离开音像店的时候,总想着包里的唱片会在几周后就会散发完所有的音乐魅力,然后被束之高阁,被发配到专辑收藏柜的最里面呢?身为一名乐评人,总会有从未听过名字的乐队把自己的歌曲免费发到你的邮箱里。你也有机会从中找到真正的艺术,那时他们于我就不只是一些陌生的名字那么简单了。
……
这本书的本来打算定名为《如何听摇滚乐》,但总感觉这个有点名不符实。说起摇滚,在这本书中您将读到的大部分与音乐相关的内容都属于摇滚乐。我从1988年开始为《新西兰听众》杂志写专栏,并在之后的很多年中,专栏的标题就是简单的“摇滚”二字(直到几年前才改成了概念更为模糊的“音乐”)。而我所写的内容一直被称作摇滚乐评论。
这种类型的音乐评论,以评论慢速密纹唱片为主,摇滚乐评论的出现和“摇滚乐”这一概念出现的时间大致相同。实际上“摇滚乐”一词的英文表达也经历了一些变化(从rock “n” roll或pop到现如今的rock),几乎可以确定的是,这个词是由音乐评论家和创作摇滚乐的音乐人共同创造的,是为了凸显摇滚乐独成一派的气势。摇滚乐以其更为新颖、更加深刻和自省的音乐风格,将自身同以往肤浅的音乐割裂开来,仅仅在两分半钟的单曲和青少年杂志的海报上体现那些音乐的价值。
摇滚乐随后衍生出的流派不计其数—民谣摇滚、朋克摇滚、车库摇滚、放克摇滚、爵士摇滚、酸性摇滚、黑色摇滚、白色摇滚、雄性摇滚,等等—并一直延续着其极高的音乐地位。
摇滚乐无论在遭到排挤时还是后来华丽的回归,传达更多的是一种态度,而非一种音乐流派。当你听到一个人的行为被称作非常“摇滚”的时候,很可能仅仅因为他或她刚刚吐在别人的地毯上了。
还有很多类型的音乐同样受到大家喜爱,却不愿被归类为摇滚乐。首当其冲的就是美国黑人音乐。公认的是摇滚乐最初的灵感和音乐冲动就是来源于此。多年以来,美国黑人音乐拥有无数的标签,有些是自身衍生出来的,其他的是因为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如:种族因素、节奏蓝调、灵魂乐、放克音乐、的士高、嘻哈音乐。将自己定义为摇滚乐的黑人乐队也是有的,如:坏脑壳乐队(Bad Brains)、鲜艳色彩乐队(Living Colour)、电台中的电视乐队(TV On The Radio),但这些仅是特例而绝非常态。
世界各地更是有着许多迷人的音乐,例如:牙买加的雷鬼音乐、毛利的瓦苏卢音乐、巴西的全域音乐、葡萄牙的法多音乐,等等。如果非要在流行音乐和摇滚乐之间画上等号,无异于将这些优秀的音乐类型都排除在外了。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流行音乐包含了所有的音乐类型。因为“流行音乐”的英文单词(Pop)是“流行”这是英文单词popular的简写。“流行”一词产生于19世纪,当时收藏的乐谱被兜售给在会客厅为演唱伴奏的钢琴师。会客厅中传出的歌曲介于简化版的咏叹调和修饰版的民歌之间,经专业人士编曲以适于业余表演者演唱。
流行音乐真正流行起来源于唱片的出现。正是唱片的出现,几乎让所有人能够第一时间听到专业音乐。可以说在那时候,不论何种音乐,只要一被灌成唱片,面向大众发行,都能被定义为流行音乐。
20世纪20年代,流行音乐明星们的蓝调唱片都符合我的定义,这些明星包括:勒罗伊·卡尔、朗尼·约翰逊和贝茜·史密斯。其中还包括路易斯·阿姆特朗的第一张伟大唱片,他不仅是一位流行音乐巨星,还是一位名副其实的爵士乐天才。还有杜克·埃林顿,他的音乐作品可以称得上是美国20世纪作曲家中最伟大的,经典作品有:《丝绸人偶》《蓝色的情绪》和《这并不意味着什么》。流行音乐应该还包括那些在音乐上独树一帜的音乐人,如:平·克劳斯贝、弗兰克·辛纳屈、艾拉·菲兹杰拉德和比莉·荷莉戴的音乐,同时也应向猫王埃尔维斯·普雷斯利、披头士乐队、鲍勃·迪伦、黑色安息日乐队、涅槃乐队、埃米纳姆、山姆·库克、轮船乐队、柯蒂斯·麦菲尔德、思莱和斯通一家乐队、公敌乐队和蜜茜·埃利奥特的音乐敞开怀抱,更应该欢迎马克斯·梅里特、达桑氏乐队、萨姆·迈特帕里和三体之根这类新兴音乐。
虽然古典音乐更多地被应用于教堂、宫廷或音乐厅,而非为了登上音乐排行榜的榜单,但是如果将其成功地应用于电影、电视或广告中,那么古典音乐也能成为流行音乐。还有其他大量的音乐也被称为流行音乐,但我选择将其忽略。因为这些音乐不咸不淡,不足以让我写点什么,或者仅仅因为本书篇幅不够,写不下了。比如说麦当娜、困境乐队、真命天女组合—这是我在本书中最后一次提及这几个名字,当然原因各不相同,就不多赘述了。
我在这本书中主要想谈一些自己喜欢的音乐以及我是如何听音乐的。这些音乐的全部魅力是我即使用尽全力书写,也只是管中窥豹,但是所有我提到的这些方法、记忆、思索和对音乐的狂热中,有任何一点对大家听音乐有所帮助,我都会感到十分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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