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研究 [Study on the Regulatory Legal System of Internet Finance]

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研究 [Study on the Regulatory Legal System of Internet Finance]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劉然 著
圖書標籤:
  • 互聯網金融
  • 金融科技
  • 金融監管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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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風險管理
  • 中國
  • 金融法
  • 普惠金融
  • 科技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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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檢察齣版社
ISBN:9787510218804
版次:1
商品編碼:12216738
包裝:平裝
外文名稱:Study on the Regulatory Legal System of Internet Finance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7-05-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21
字數:265000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對互聯網金融這一概念的界定是《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研究》研究的基礎。理論分析主要包括從平颱經濟理論視角、金融結構視角、金融功能視角分析互聯網金融發生、發展的閤理性,從而確立立法規製的態度和基本原則。互聯網金融法律監管必要性和適度性的分析依據市場失靈和政府乾預、政府失靈和金融自由化理論。
  《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研究》梳理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域外發展和立法演變,同時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和既有立法進行總結。國內外商業實踐和立法的比照能夠對我國互聯網金融法律製度的構建發揮有益藉鑒作用。
  《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研究》在介紹互聯網金融發展、分析互聯網支付、P2P網絡藉貸和互聯網貨幣的法律問題和風險時,穿插評析國內外相關案例。

作者簡介

  劉然,女,北京人,法學博士。現就職於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在中國政法大學獲得法學學士學位;2012年在北京大學獲得法學碩士學位;2013年在紐約大學獲得法學碩士學位;2015年在中國政法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在學期間,主要研究領域包括:刑法、商法、金融法,曾在《法學雜誌》《管理觀察》《證券日報》《企業傢日報》等期刊雜誌上發錶多篇論文。
  2015年7月至今,在華夏銀行總行內控閤規部就職。

目錄

緒論
一、研究背景和意義
二、國內外研究動態
三、研究方法、本書可能存在的創新點

第一章 互聯網金融概述
第一節 互聯網金融的界定
一、互聯網金融的定義
二、互聯網金融的主要模式
三、互聯網金融的基本特徵
第二節 互聯網金融發展態勢的實證考察
一、域外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進程及現狀
二、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進程及現狀
三、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體係的影響
第三節 互聯網金融的理論基礎
一、互聯網金融的平颱經濟學基礎
二、互聯網金融的金融結構視角
三、互聯網金融的金融功能視角
本章小結

第二章 互聯網金融法律監管的基礎理論研究
第一節 互聯網金融法律監管的必要性分析
一、市場失靈與政府乾預的一般理論
二、互聯網金融的市場缺陷分析
三、互聯網金融法律監管的特殊必要性
第二節 互聯網金融法律監管的適度性分析
一、政府失靈的一般理論
二、金融自由化及其相關理論
三、互聯網金融法律監管的適度性
第三節 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的基本內容
一、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的含義
二、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的基本原則
三、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的框架體係
本章小結

第三章 互聯網支付法律製度研究
第一節 互聯網支付概述
一、互聯網支付的概念
二、互聯網支付的主要模式
三、互聯網支付的法律關係
第二節 互聯網支付法律問題和風險
一、互聯網支付平颱的法律地位
二、支付用戶預收代付款的法律性質及歸屬問題
三、互聯網支付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
第三節 域外互聯網支付法律製度比較
一、互聯網支付機構的法律地位和市場準入製度
二、互聯網支付用戶預收代付款管理製度
三、互聯網支付消費者權益保護製度
本章小結

第四章 P2P網絡藉貸法律製度研究
第一節 P2P網絡藉貸概述
一、P2P網絡藉貸的概念
二、P2P網絡藉貸的主要模式
三、P2P網絡藉貸的核心價值
第二節 P2P網絡藉貸法律問題和風險
一、P2P網絡藉貸平颱的法律地位
二、P2P網絡藉貸投資者的信用風險
三、P2P網絡藉貸的非法集資風險
第三節 域外P2P網絡藉貸法律製度比較
一、P2P網絡藉貸的監管體係
二、P2P網絡藉貸的信息披露製度
三、P2P網絡藉貸的資金管理和保護製度
本章小結

第五章 互聯網貨幣法律製度研究
第一節 互聯網貨幣體係概述
一、傳統虛擬貨幣概述
二、新型虛擬貨幣概述——以比特幣為例
三、互聯網貨幣體係
第二節 互聯網貨幣法律問題和風險
一、互聯網貨幣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二、互聯網貨幣的欺詐風險
三、互聯網貨幣的洗錢風險
第三節 域外互聯網貨幣政策及法律製度
一、互聯網貨幣發行主體製度
二、互聯網貨幣流通管理製度
三、互聯網貨幣反洗錢法律製度
本章小結

第六章 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設想
第一節 互聯網金融對我國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的挑戰
一、我國互聯網金融現行立法
二、互聯網金融對我國現行金融監管體製提齣的要求
三、我國現行互聯網金融法律製度的不足
第二節 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體製建言
一、金融監管體製概述
二、我國金融監管體製的理性改革
三、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體製建言
第三節 我國互聯網金融法律製度建言
一、互聯網支付法律製度
二、P2P網絡藉貸法律製度
三、互聯網貨幣法律製度
本章小結

結論
參考文獻

精彩書摘

  《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研究》:
  第三節 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的基本內容
  一、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的含義
  金融監管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而言,金融監管是主管當局依據國傢法律法規的授權,對金融業(包括金融機構及其在金融市場上的業務活動)實施監督、約束、管製,使其依法穩健運行的行為總稱;廣義而言,金融監管除主管當局的監管之外,還包括金融機構的內部控製與稽查、行業自律組織以及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等。《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研究》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研究限於狹義範疇,即國傢金融主管部門為保證互聯網金融行業和相關市場的安全有序運行,對互聯網金融活動及其參與主體實施的監督和管理,包括對互聯網金融各模式交易主體市場準入、業務範圍、運行規則、風險控製、市場退齣等方麵的閤規性標準和限製性、禁止性規定以及相關執法程序。因此,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即調整國傢主管部門監督和管理互聯網金融行業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之所以強調“法律”二字,在於金融監管屬於國傢對民事主體從事市場經濟活動和私人行為的強製乾預,必須以法為據、依法而行,相關監管部門的設立及其權力的取得、行使必須基於明確的法律授權、遵守嚴格的法律程序和標準,這樣纔能在保障互聯網金融行業規範、有序發展的同時,防止監管部門的任意性、不公正執法。
  從效果上看,除瞭政府監管,金融交易契約、相關行業協會、仲裁機構和國傢司法部門均可對金融活動的參與者産生實質約束力,並作為交易主體的有效救濟渠道。由於篇幅所限,《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研究》僅從行政監管角度對互聯網金融展開研究。
  一、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的基本原則
  互聯網金融監管法的基本原則,是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定及適用的指導思想和基礎原理,貫穿於所有互聯網金融法律規範中,並起到根本的統領作用,突齣體現著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立法宗旨和目的。立法過程中,互聯網金融監管法的基本原則直接決定瞭監管法律製度的性質、內容和價值取嚮,並對化解法律規則之間的衝突起到協調作用;執法過程中,互聯網金融監管法的基本原則是監管部門確定閤理行使自由裁量權的依據,在齣現法律“真空”和“時滯”的情況下也可直接發揮填補作用。因此,互聯網金融監管法的基本原則是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研究》將互聯網金融監管法的基本原則總結如下。
  (一)依法監管原則
  在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下,政府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監管,包括監管機構的設置、監管職權的劃分、執法行為的內容和程序,必須以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為根據;互聯網金融的經營者和參與者應且僅應接受監管部門依法而為的管理行為。世界銀行發布的《1989年世界發展報告》總結瞭發展中國傢金融自由化改革的若乾經驗和教訓,其中之一即“金融自由化改革並不是要完全取消政府的直接乾預,而是改變直接乾預的方式”,“具體說,就是要以法律和規章的乾預取代人為的行政乾預”。隻有依法行政,纔能保證監管的權威性、明確性和統一性,纔能防止行政權力的濫用、膨脹或懈怠,真正保障互聯網金融參與者的行動自由和閤法權益。
  (二)安全穩定與經濟效率相結閤原則
  金融監管一貫以安全穩健為核心,各類金融法律法規對金融機構設置的一係列指標往往都著眼於防範金融風險,保證市場秩序穩定。但是,互聯網金融經營者畢竟屬於營利機構,在市場經濟環境下若想保證發展並提升競爭力必須講求效率,要求其將穩健和安全作為運營的絕對目標並不閤理。而且,互聯網金融業旨在提供資金流轉和投資渠道,相應地,對之監管的法律製度理應為資金的高效流轉和有效配置提供保障並發揮積極作用,及時滿足社會籌資需求,提高資本市場效率。因此,互聯網金融監管不應以防範風險為唯一目標,在保證相關市場穩定運行的同時,應盡可能促進行業的高效發展。
  為貫徹此原則,互聯網金融監管法一方麵要防範、打擊降低行業效率的惡性、違法或犯罪行為,另一方麵要注重培育一個公平、高效、有序的競爭環境,因為競爭是提升效率的有效途徑,既要打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避免市場喪失活力,亦要防止過度競爭,危及金融市場的安全和穩定。同時,政府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乾預應當適度,將監管限製在市場不能自行調節的範圍內,允許互聯網金融開發新的消費群體、金融産品和服務模式,並且,防止對互聯網金融經營者的直接管理,尊重企業的自主經營。
  ……

前言/序言

  金融就是資金的融通,無論是傳統的金融交易,還是互聯網金融交易,都是貨幣從一個人轉移到另一個人,先拿到彆人手裏錢的人是提前實現金融權利的人,他就是債務人,之後纔能實現金融權利的人是債權人,有待於債務人到期有足夠的現金流纔能實現自己的債權。在傳統的金融交易裏,債權人和債務人是麵對麵交易,而且銀行是個自信優勢的坐商,發生到期不能償還債務的情形不多。而在互聯網交易中,由於債權人和債務人互不見麵,債權人就形同行商,如果能夠償還就償還,不能償還就溜號,也就是現在俗話所說的“跑跑”。
  這些年互聯網金融發展迅猛,大有用綫上交易取代綫下交易之勢,麵對互聯網金融勢力日益狀大,傳統金融麵臨互聯網金融的威脅:要麼加入互聯網金融,要麼不斷地棄城失地,因為交易成本太高而慢慢等死。然而事情可能不是這樣的,互聯網金融固然具有交易速度快捷、交易對象眾多、交易成本低廉的特點,但這些特點可能導緻互聯網金融快速覆蓋市場,有可能因為其快速交易而齣現騙過投資者和逃過監管的情況。騙過投資者的情形已經有易租寶和泛亞國際等不少案例,而投資者也不會引頸受戳,欺詐者受到懲罰在一定程度上也會造成産業發展的遲滯。所以互聯網金融的問題不是其發展速度的問題,而是質量的問題,如果不解決質量問題,互聯網金融也會遭遇投資者“用腳投票”,人們因害怕風險就仍然選擇傳統的交易方式。
  互聯網金融的質量問題就是交易平颱能不能守約的問題。如果交易平颱的控製方能夠及時、完整、準確地披露所有交易信息,並且自己不搞資金池、不虛構項目、不假藉平颱圈錢的話,互聯‘網金融就沒有大的“跑跑”問題,也沒有大量的索債問題,互聯網金融就能處在良性發展運動中,如果互聯網金融存在各式各樣的資金池和虛假項目時,要斷定互聯網金融將會取代傳統金融交易的說法便屬癡人說夢而已。
  因為互聯網金融發展太快,而且齣現“跑跑”的情形太多,投資者受到的損失太多,這些問題不但製約瞭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而且拖纍瞭實體經濟。在這種情況下,規範互聯網金融交易行為,從製度上防範互聯網金融交易平颱控製方齣現私立資金池、虛構項目等損害社會利益和公眾利益的行為就成為我國金融法製建設重要的任務之一;而防止齣現這些社會和投資者的情形就是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首要任務瞭。
  《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研究》一書,是我2011年帶的博士劉然同學基於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留學和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研究成果,結閤她在銀行工作以來的實踐經驗所著而成。
  近3年來,互聯網金融的迅速發展,活躍瞭民間金融市場,創新瞭金融服務模式。但金融即風險,互聯網金融的金融本質決定瞭它必然會給參與者帶來風險隱患。在初期爆發式成長階段,互聯網金融公司資金鏈斷裂、破産倒閉、經營者捲款“跑路”、非法集資等事件頻發,問題平颱不斷曝光,嚴重危及瞭公眾的資金安全和國傢的金融秩序,引發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2014年初,中國人民銀行即發布瞭諸部規章、通知等規範性文件對互聯網金融的具體業務予以規範,後來又提齣“互聯網金融五大監管原則”、“對互聯網金融差彆化監管”等。2015年7月,經過近一年的醞釀,中國人民銀行等10部委聯閤印發《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確立瞭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原則和職責分工。此後,相關監管部門針對互聯網金融陸續齣颱~係列管理辦法。可以說,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體係正在緊鑼密鼓的構建。
  互聯網金融健康持續發展離不開規範、離不開監管。劉然博士的這部書稿即重點圍繞互聯網金融的法律監管展開討論。首先,在對互聯網金融進行基礎性介紹後,分析瞭互聯網金融法律規製的必要性和適度性,構建瞭監管的基本原則和框架體係;其次,選取瞭互聯網支付、P2P網絡藉貸和互聯網貨幣三種典型模式予以深度研究,特彆地,重點探討瞭三種模式的法律問題和風險,並對域外主要國傢的相關法律製度和監管措施進行瞭詳細介紹;最後,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體製(監管機構設置)和上述三種互聯網金融模式的法律製度提齣瞭具體建議。
  針對互聯網金融監管,劉然博士的這部書稿既透析瞭監管的理論基礎,又提齣瞭具體的監管措施,選題和結論具有很高的理論研究價值和現實指導意義。文章邏輯嚴謹、思路清晰、材料充分、論證到位,充分體現瞭作者的學術功力和研究水平。作為劉然博士的導師,我衷心希望她在今後的職業生涯中能繼續保持學術熱情,敏於探索,結閤實踐,對互聯網金融及其監管有進一步更高造詣的研究。
  是為序
資本的演進與法律的疆界:全球金融秩序的重塑與挑戰 本書旨在深入剖析自二十世紀中葉以來,全球金融體係所經曆的深刻變革,及其對既有法律框架構成的嚴峻考驗與重塑需求。我們聚焦於金融市場日益復雜化、跨國化、電子化的趨勢,係統梳理瞭從布雷頓森林體係瓦解、金融全球化加速,到一係列重大金融危機爆發與監管應對的全過程。 第一部分:金融全球化浪潮下的權力轉移與風險纍積 本部分首先迴溯瞭二戰後國際貨幣體係的建立及其在特定曆史階段的運行邏輯。重點分析瞭浮動匯率製度的引入、國際收支失衡的結構性問題,以及跨國資本流動對主權國傢宏觀經濟政策自主性的侵蝕。我們詳細探討瞭“華盛頓共識”的興衰及其在推行金融自由化中的理論基礎與實踐後果,特彆關注瞭新興市場國傢在融入全球金融體係過程中所麵臨的“資本的潘多拉魔盒”——即資本的快速流入與更迅猛的撤離所引發的金融脆弱性。 隨後的章節聚焦於金融工具的創新與風險的隱蔽性。衍生品市場的爆炸性增長,尤其是場外交易(OTC)市場的膨脹,極大地提高瞭金融體係的復雜度和係統性風險的傳染速度。本書通過對一係列標誌性金融危機的案例研究(如亞洲金融危機、長期資本管理公司[LTCM]事件),揭示瞭信息不對稱、過度杠杆化以及監管套利行為如何共同作用,導緻瞭危機從局部爆發到全球蔓延的路徑。我們著重分析瞭金融機構“大而不能倒”(Too Big to Fail, TBTF)問題的演變,探討瞭這種道德風險如何固化瞭全球金融監管的結構性難題。 第二部分:跨境金融監管的睏境與協調的艱難之路 隨著金融活動突破地理邊界,傳統的以國傢主權為基礎的監管模式遭遇瞭前所未有的挑戰。本部分的核心在於剖析國際金融監管閤作的必要性、曆史沿革以及現實睏境。 我們詳細考察瞭巴塞爾協議係列的演進曆程,從最初關注資本充足率的簡單要求,到後來的風險加權計算的復雜化,再到“巴塞爾協議III”對流動性和杠杆率的強化。本書不僅分析瞭這些協議的技術細節,更深入探討瞭其作為“軟法”(Soft Law)在各國國內法律體係中轉化為具有約束力規範的復雜過程,以及由此産生的閤規成本與監管效率的權衡。 跨境執法的難題是本部分研究的另一個重點。當一傢跨國金融集團同時受製於多個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和監管機構時,如何界定管轄權、如何進行信息共享、以及在危機爆發時如何協調清算和救助行動,成為國際金融治理的核心難題。我們考察瞭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和金融穩定理事會(FSB)在協調全球標準方麵所做的努力,並評估瞭這些努力在麵對各國國傢利益優先原則時的局限性。特彆地,我們討論瞭在反洗錢(AML)和反恐怖融資(CFT)領域,國際標準(如FATF建議)的推行與實踐中遇到的國傢主權乾預和信息壁壘。 第三部分:金融基礎設施的數字化轉型與監管的滯後性 進入二十一世紀,金融業的核心基礎設施——支付、清算和結算係統——正經曆由信息技術驅動的革命性轉變。本部分著眼於金融市場基礎設施(FMI)的變革及其帶來的監管新議題。 我們係統梳理瞭電子支付係統、集中清算所(CCPs)的監管框架。CCPs 在中央對手方集中清算的角色日益關鍵,它們在降低交易對手風險的同時,也成為新的係統性風險點。本書詳細分析瞭針對CCP的恢復與處置計劃(Recovery and Resolution Planning)的建立,探討瞭在極端壓力情景下,如何安全地“拆解”一傢全球性CCP而不引發市場恐慌。 此外,我們關注瞭數據、算法和網絡安全在現代金融運營中的核心地位。金融機構日益依賴復雜的算法模型進行風險評估、交易執行乃至信貸決策。這引發瞭關於模型風險、算法公平性以及監管機構如何穿透復雜算法邏輯進行有效穿透式監管(Supervisory Technology, SupTech)的討論。數據主權、跨境數據流動限製與金融安全之間的緊張關係,也被置於全球地緣政治競爭的背景下進行審視。 第四部分:主權債務、係統性風險與全球金融治理的未來展望 最後一部分將視野拓展至宏觀審慎政策和全球金融治理的未來方嚮。我們分析瞭主權債務危機如何與商業銀行體係緊密耦閤,形成“主權-銀行負債循環”(Sovereign-Bank Doom Loop),並探討瞭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債務重組和預防性救助方麵的角色變化與麵臨的挑戰。 本書的結論部分,旨在對現有全球金融治理體係進行批判性評估。盡管在危機後建立瞭一係列新的標準和機構,但金融體係的內在不穩定性並未根本消除。我們提齣瞭關於如何構建更具韌性、更公平的全球金融秩序的思考,包括對國際儲備貨幣體係的長期展望、對監管權力分配的再平衡,以及如何有效平衡金融創新自由與維護金融穩定的社會目標。本書強調,未來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將取決於各國能否在維護本國利益的同時,真正緻力於構建一個具有共同責任和共同約束力的全球金融法治框架。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和書名都充滿瞭現代感,讓人一眼就能感受到其與時俱進的特質。我一直在思考,在數字化浪潮席捲全球的今天,金融業正在經曆一場深刻的變革,而互聯網金融作為這場變革的核心驅動力之一,其背後所涉及的法律法規體係無疑是復雜且不斷演變的。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為我們提供一個係統性的視角,去梳理和理解這一新興領域所麵臨的法律挑戰。 我尤其關心書中是否會對不同國傢或地區在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麵的經驗進行比較分析。例如,像中國、美國、歐盟等在這一領域都走在瞭前列,各自的監管模式和側重點可能存在顯著差異。通過對比分析,我們可以藉鑒成功的經驗,規避失敗的教訓,從而為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係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啓示。我想知道,不同體係下的法律框架在應對諸如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關鍵問題時,各自有何獨到之處。 同時,我也期待書中能夠探討一些具有前瞻性的議題,比如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法律地位和監管問題,以及DeFi(去中心化金融)等更具顛覆性的創新所帶來的監管空白。這些新興概念和技術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發展,如何在其萌芽階段就構建起適應性的法律框架,是一個至關重要且極具挑戰性的問題。我希望作者能夠提供一些前沿的觀點和深刻的分析,幫助我們理解這些未來可能影響金融格局的重大議題。 此外,對於法律從業者和金融機構而言,如何理解和遵守日趨復雜的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也是一個實際的痛點。我希望書中能夠提供一些具有操作性的指導,例如在閤規經營、風險控製、信息披露等方麵,為他們提供清晰的指引。一本好的研究著作,不僅要有理論深度,更要具備實踐價值,能夠幫助讀者解決實際問題。 總而言之,我對這本書充滿期待,希望它能夠成為我理解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的一扇窗口,不僅能滿足我的好奇心,更能為我提供有價值的知識和見解。

評分

這本書的標題,一個“研究”字眼,立刻勾起瞭我探索學術前沿的欲望。我一直認為,互聯網金融的齣現,不僅僅是技術的革新,更是對現有金融體係和法律框架的一次深刻衝擊。我迫切想知道,在這樣一場變革中,法律製度是如何被動應變,又如何主動塑造的。 我特彆想瞭解書中是否會聚焦於某個具體類型的互聯網金融,例如,是側重於支付結算、眾籌、數字貨幣,還是其他細分領域?不同的業態,其風險特徵和監管需求差異巨大。我希望作者能夠選擇一個或幾個具有代錶性的領域進行深入剖析,而不是泛泛而談,這樣纔能讓研究更具深度和針對性。 另外,我非常關注書中是否會提及“監管科技”(RegTech)在互聯網金融監管中的應用。隨著技術的發展,傳統的監管方式可能已經難以應對海量、高速的金融交易。我希望作者能夠探討如何利用技術手段來提升監管的效率和有效性,比如通過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等技術來識彆風險、監測違規行為。 我還對書中可能涉及的“協同監管”和“跨部門閤作”議題抱有濃厚興趣。互聯網金融往往涉及多個部門的監管職能,例如金融監管部門、通信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等。如何打破部門壁壘,形成監管閤力,共同應對互聯網金融帶來的挑戰,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我希望書中能夠對此進行深入的探討。 最後,我希望這本書能夠以一種清晰、嚴謹且具有啓發性的方式來呈現其研究成果。即使是晦澀的法律條文和復雜的理論,如果能夠通過邏輯嚴密的論證和生動的語言來錶達,也能讓讀者獲得深刻的理解和啓迪。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成為我認識互聯網金融法律製度的一塊重要拼圖。

評分

初拿到這本書,就被其嚴謹的學術風格所吸引。我一直在關注互聯網金融的蓬勃發展,但同時也對其背後潛藏的風險感到擔憂。因此,一個關於“監管法律製度研究”的論題,無疑觸及瞭我內心深處最關切的部分。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深入淺齣地剖析互聯網金融在法律層麵的“疑難雜癥”。 我特彆希望書中能夠對現有的監管框架進行係統性的梳理,比如,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的立法有哪些主要淵源?是沿用瞭傳統金融的法律法規,還是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特殊性進行瞭一係列的創新?書中是否對諸如《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管理辦法》、《網絡藉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等關鍵性法規進行瞭詳細的解讀和評價?我渴望瞭解這些法律條文背後的邏輯,以及它們在實踐中是如何被解讀和執行的。 此外,對於跨境互聯網金融活動,其監管的復雜性更是加倍。我好奇書中是否會涉及到國際條約、國際組織的規則,以及不同國傢之間在監管上的協調與衝突。在一個全球化的時代,金融活動的邊界日益模糊,如何構建一個有效且協調的國際監管框架,是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亟待解決的問題。我希望這本書能夠為我們提供一些關於這方麵的深刻洞察。 另外,我還在思考,隨著技術的發展,一些新的金融模式不斷湧現,比如智能投顧、金融科技在反欺詐領域的應用等,這些是否也納入瞭本書的研究範疇?以及,對於這些新興事物,現有的法律製度是否能夠有效覆蓋?或者說,我們是否需要為它們量身定做新的法律法規?我期待作者能夠提供一些關於這方麵的思考和前瞻性的建議。 總的來說,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成為一本權威且具有指導意義的研究著作,它不僅能夠解答我已有的疑問,更能激發我更深入的思考,讓我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復雜性有一個更全麵的認識。

評分

這本書的標題讓我立刻産生瞭濃厚的興趣。作為一名對科技發展和金融市場動態都有所關注的讀者,我一直在思考互聯網金融的興起將對現有的法律框架帶來怎樣的挑戰,以及監管機構將如何應對這些前所未有的變化。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深入探討這一關鍵議題,為我們揭示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製度的演進脈絡和未來走嚮。 尤其是,我非常好奇書中是否會剖析一些典型的互聯網金融案例,例如P2P藉貸平颱的風險暴露、第三方支付的安全與閤規、以及近年來興起的數字貨幣及其監管睏境等。這些案例不僅是理論研究的生動佐證,更能幫助我們直觀地理解法律製度在實踐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和産生的深遠影響。我希望作者能夠通過嚴謹的分析,為我們呈現一個立體、多維度的互聯網金融監管圖景,讓我們能夠更清晰地認識到其中蘊含的機遇與風險。 另外,作為一個普通讀者,我希望能在這本書中找到關於個人權益如何在這種新型金融模式下得到保障的論述。例如,當用戶在互聯網金融平颱遭遇欺詐或損失時,現有的法律途徑是否足夠,或者是否需要建立新的法律機製來應對?書中對於消費者保護、數據安全、隱私權等方麵的探討,將是我關注的重點。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切實可行的建議,幫助讀者在享受互聯網金融便利的同時,也能有效規避潛在的風險。 除瞭對現有法律製度的分析,我也對未來發展趨勢的預測充滿瞭期待。互聯網金融技術日新月異,監管也需要與時俱進。這本書是否會展望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以及這些技術可能對現有監管帶來的顛覆性影響?我希望作者能夠站在宏觀的視角,對未來互聯網金融監管的走嚮進行前瞻性的思考和預測,為行業的發展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最後,我希望這本書能夠以一種易於理解且引人入勝的方式呈現內容。雖然“法律製度研究”聽起來可能有些枯燥,但我相信,通過清晰的邏輯、生動的案例和深刻的洞察,一本優秀的學術著作也能觸動人心,引發讀者的共鳴。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成為理解互聯網金融監管領域的一本不可或缺的入門讀物,或者是一部能夠啓發深度思考的專業參考。

評分

這本書的題目讓我聯想到瞭信息技術與金融業的深度融閤所帶來的社會變革。作為一個對新興事物保持敏銳度的讀者,我一直在思考,在互聯網金融迅猛發展的背後,法律的繮繩是否能夠及時地跟上其腳步,有效地引導其健康發展。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個全麵而深入的視角,來審視互聯網金融的法律圖景。 我非常感興趣書中是否會深入探討互聯網金融的“邊界”問題。在監管層麵,如何清晰界定傳統金融與互聯網金融的界限,如何劃定各類互聯網金融業態的閤法範圍,以及如何處理不同業態之間的交叉和融閤,這些都是極其復雜且至關重要的問題。我期待書中能夠給齣令人信服的論述,幫助我們理解監管機構在劃定和調整這些邊界時所遵循的原則和考量。 同時,我還想知道書中是否會對互聯網金融中的“創新”與“風險”之間的辯證關係進行深入分析。如何在鼓勵金融創新、提升金融效率的同時,最大限度地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這無疑是監管部門麵臨的核心挑戰。我希望作者能夠通過案例分析或理論梳理,揭示其中蘊含的規律和應對之道。 另外,隨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的廣泛應用,金融數據的收集、存儲、使用和保護問題變得尤為突齣。我希望這本書能夠關注數據安全、隱私保護等相關法律問題,探討如何通過法律手段來確保用戶數據的安全,防止數據濫用,以及在數據共享與信息隔離之間找到平衡點。這對於建立用戶信任、保障用戶權益至關重要。 最後,我希望這本書不僅是學術性的研究,也能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和指導價值。它是否能為政策製定者提供決策參考,為行業參與者提供閤規指引,或者為普通讀者提供風險提示?一本優秀的學術著作,往往能夠在理論深度和實踐應用之間找到完美的結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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