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1-27
《明朝簡史》
《明朝簡史》原書名為《明史講義》,是孟森先生1931年到北大任曆史係教授兼主任,講授明朝曆史時的講義稿,是當時印發給學生的教材。在當時頗受歡迎。全書分兩編:第一編總論,為總結性的說明文字;第二編分為開國、靖難、奪門、議禮、萬曆之荒怠、天崇兩朝亂亡之炯鑒、南明之顛沛七部分,對明朝曆史進行瞭全麵論述,並加以精準點評。孟森先生治史嚴謹,善於發現疑問,然後便大量查證史實,深入探索,求明真相原委。所以,這本《明朝簡史》是比較貼近曆史真相的,極具史料研究價值,被公認為明史研究的代錶作之一。
《清朝簡史》
《清朝簡史》原書名《清史講義》,是孟森先生1931年,在北大兼任主任,講授清朝曆史時的講義稿,是當時印發給學生的教材,在當時頗受歡迎。全書共分兩篇,第一篇總論,提綱挈領之用。第二篇各論,下麵分為開國、鞏固國基、全盛、嘉道守文、鹹同之轉危為安這五章,對清朝曆史進行瞭全麵論述,並加以精準點評。孟森先生治史嚴謹,善於發現疑問,然後便大量查證史實,深入探索,求明真相原委。所以,這本《清朝簡史》是比較貼近曆史真相的,具有史料研究價值,是清史研究的代錶作之一。
孟森(1868年—1938年),字蒓孫,號心史,世稱為孟心史先生,著作多以心史署名。專心緻力於明清史的研究,成績斐然,頗有建樹,其代錶作有《清史講義》《明史講義》。
目 錄
《明朝簡史》
第一編 總論
第一章 明史在史學上之位置 / 002
第二章 明史體例(附明代係統錶) / 005
第二編 各論
第一章 開國 / 012
第一節 太祖起事之前提 / 012
第二節 太祖起事至洪武建元以前 / 019
第三節 明開國以後之製度 / 026
第四節 洪武年中諸大事 / 053
第二章 靖難 / 069
第一節 建文朝事之得失 / 069
第二節 靖難兵起之事實 / 074
第三節 靖難後殺戮之慘 / 084
第四節 靖難以後明運之隆替 / 087
第五節 靖難兩疑案之論定 / 094
第六節 仁、宣兩朝大事略述 / 099
第七節 明代講學之始 / 107
第三章 奪門 / 110
第一節 正統初政 / 110
第二節 土木之變 / 114
第三節 景泰即位後之守禦 / 118
第四節 景泰在位日之功過 / 127
第五節 奪門 / 132
第六節 成化朝政局 / 140
第七節 弘治朝政局 / 150
第八節 英、憲、孝三朝之學術 / 155
第四章 議禮 / 158
第一節 武宗之失道 / 158
第二節 議禮 / 176
第三節 議禮前後之影響 / 190
第四節 隆慶朝政治 / 205
第五節 正、嘉、隆三朝之學術 / 214
第五章 萬曆之荒怠 / 216
第一節 衝幼之期 / 216
第二節 醉夢之期 / 225
第三節 決裂之期 / 238
第四節 光宗一月之附贅 / 242
第六章 天、崇兩朝亂亡之炯鑒 / 246
第一節 天啓初門戶之害 / 246
第二節 天啓朝之閹禍 / 254
第三節 崇禎緻亡之癥結 / 268
第四節 專辯正袁崇煥之誣枉 / 272
第五節 崇禎朝之用人 / 276
第六節 李自成、張獻忠及建州兵事 / 278
第七章 南明之顛沛 / 291
第一節 弘光朝事 / 291
第二節 隆武朝事 / 295
第三節 永曆朝事 / 299
第四節 魯監國事 / 305
《清朝簡史》
第一編 總論
第一章 清史在史學上之位置 / 002
第二章 清史體例 / 004
第三章 清代種族及世係 / 006
第四章 八旗製度考實 / 013
第二編 各論
第一章 開國 / 080
第一節 太祖 / 080
第二節 太宗 / 084
第三節 世祖 / 087
第二章 鞏固國基 / 101
第一節 聖祖嗣立至親政 / 101
第二節 撤藩 / 104
第三節 取颱灣 / 112
第四節 治河 / 116
第五節 綏服濛古 / 118
第六節 移風俗 / 123
第七節 興文教 / 129
第八節 盛明之缺失 / 132
第三章 全盛 / 145
第一節 世宗初政 / 145
第二節 雍正朝特定之製 / 148
第三節 取準噶爾 / 160
第四節 世宗兄弟間之慘禍 / 169
第五節 雍乾之學術文化——儒學 / 180
第四章 嘉道守文 / 187
第一節 內禪 / 187
第二節 嘉慶間兵事一——三省苗 / 198
第三節 嘉慶間兵事二——三省白蓮教 / 209
第四節 嘉慶間兵事三——海患 / 216
第五節 嘉慶間兵事四——畿輔天理教 / 221
第六節 道光朝士習之轉移 / 225
第七節 鴉片案 / 237
第八節 鴉片案究竟 / 251
第五章 鹹同之轉危為安 / 260
第一節 太平軍(上) / 260
第二節 太平軍(中) / 267
第三節 太平軍(下) / 273
第四節 太平軍成敗及清之興衰關係 / 280
第五節 平撚 / 283
第六節 平迴 / 287
附 俄還伊犁始末 / 304
《明朝簡史》
建文朝事之得失
建文一朝之政治,其真實記載,已為永樂時毀滅無遺,設有絲毫不可示人之失德,必為其時詆毀之口實,攻之不遺餘力矣。然觀成祖所以毀建文,不過以削奪宗藩一事為舉兵之名。既篡大位,於建文朝事一切革除,初不問其當否,其臨朝公言建文時政之不善者惟有變亂官製雲爾。削奪宗藩,未始非帝之失策,更改官製,亦多非當務之急,然皆無罪狀可言,成祖以為罪則罪之,既篡以後,誰與抗辯?然帝之善政美德,史中竟尚有存留,蓋雖欲毀滅之而事實有不能也。
帝為興宗孝康皇帝子,興宗即懿文太子標。帝即位後,追尊為帝,靖難後,復廢為懿文太子。《興宗本傳》:“為人友愛,秦、周諸王數有過,輒調護之。”蓋齣天性。《明通鑒》於藍玉之獄,文末敘雲:“初玉徵納剋楚。歸,言於皇太子:‘燕王在國,陰有不臣心。’太子殊無意,而語嘖嘖聞於燕王,不數月而玉禍作。”此亦見太子大度,而燕王之不能為少主臣,由來久矣。
尹守衡《史竊·藍玉傳論》雲:“世傳藍玉初欲結知燕王,北徵還至北平,獻王名馬,王不受,玉慚謝。歸見太子,太子妃,開平王女也,因說太子曰:‘殿下試觀皇上,於諸子中最愛者為誰?’太子曰:‘鳲鳩之愛,焉有軒輊?’玉頓首曰:‘臣望燕王英武,得人心,威名日盛,皇上所鍾愛。又聞術者言:“燕地有天子氣。”臣幸托肺腑,願殿下自愛!’嗟夫!幸太子孝友,不入其言耳,不然,建成之難,當先自玉發之。”此為《明鑒》之所本。但尹氏為明臣,尊成祖,此作罪狀藍玉語。
太子多盛德,具見《本傳》。帝立建文為太孫,蓋以太子第二子,而其兄幼殤,以倫序當立也。《太祖實錄》在建文時修成者,亦已革除作廢,成祖又將建文年間政治文字焚毀,使後人即欲搜考而不可得。焚毀事見《王艮傳》,所焚必不止一次,此可推見。
《王艮傳》:“艮,字敬止,吉水人,建文二年進士,對策第一。貌寢,易以鬍靖,即鬍廣也,艮次之,又次李貫。三人皆同裏,並授修撰,如洪武中故事,設立史館居之,預修《太祖實錄》及類要、時政記諸書,一時大著作皆綜理之。數上書言時務。燕兵薄京城,艮與妻子訣曰:‘食人之祿者死人之事,吾不可復生矣。’解縉、吳溥與艮、靖比捨居,城陷前一夕皆集溥捨,縉陳說大義,靖亦奮激慷慨,艮獨流涕不言。三人去,溥子與弼尚幼,嘆曰:‘鬍叔能死,是大佳事。’溥曰:‘不然,獨王叔死耳。’語未畢,隔牆聞靖呼:‘外喧甚,謹視豚。’溥顧與弼曰:‘一豚尚不能捨,肯捨生乎?’須臾艮捨哭,飲酖死矣。縉馳謁,成祖甚喜。明日薦靖,召至,叩頭謝,貫亦迎附。後成祖齣建文時群臣封事韆餘通令縉等遍閱,事涉兵農錢榖者留之,諸言語乾犯及他一切皆焚毀。因從容問貫、縉等曰:‘爾等宜皆有之。’眾未對,貫獨頓首曰:‘臣實未嘗有也。’成祖曰:‘爾以無為美耶?食其祿,任其事,當國傢危急,官近侍,獨無一言可乎?朕獨惡夫誘建文壞祖法亂政者耳。’後貫遷中允,坐纍死獄中,臨卒嘆曰:‘吾愧王敬止矣!’”
然《惠帝本紀》所載,侍懿文疾及居喪之孝;請於太祖,改定《洪武律》七十三條之仁。甫即位,詔:“興州、營州、開平諸衛軍,全傢在伍者免一人;天下衛所軍,單丁者放為民。”是年十二月,賜天下明年田租之半,釋黥軍及囚徒還鄉裏。此等皆不易得之仁政。尤重大者,二年二月,均江、浙田賦,詔曰:“國傢有惟正之供,江、浙賦獨重,而蘇、鬆官田悉準私稅,用懲一時,豈可為定則?今悉與減免,畝毋逾一鬥;蘇、鬆人仍得官戶部。”此為善補太祖之過,深得帝王平均全國人民之意。成祖亦以壞祖製罪建文而悉復之,遂令蘇、鬆之民至今受其禍,此善政之不能磨滅者也。
若其美德,史盡沒之,以無實錄可據,今由列傳中搜輯數事,可見帝之為君氣象。
《尹昌隆傳》:“帝初即位,視朝晏,昌隆疏諫曰:‘高皇帝雞鳴而起,昧爽而朝,未日齣而臨百官。陛下宜追繩祖武,兢兢業業,憂勤萬幾。今日上數刻,猶未臨朝,群臣宿衛,疲於伺候,曠廢職業,上下懈弛,播之天下,傳之四裔,非社稷福也。’帝曰:‘昌隆言切直,禮部其宣示天下,使知朕過。’”
《明紀》《明通鑒》於此事,皆雲帝有疾視朝晏,昌隆疏諫,左右請以疾諭之,帝曰:“直諫難得,何可沮也?其以疏宣示天下,使知朕過。”所謂有疾,未知確否,如果拒諫,即非疾亦可言疾;既納諫,即真疾亦不必言疾。清嘉慶初,編修洪亮吉上書請代奏,亦言視朝稍晏等語,嚴旨立斬,臨刑改戍伊犁,鏇赦還,遂亦稱盛德。視此又何如也!
《史竊》:“革除元年,禮部左侍郎陳性善上書言事,上悉允行;群臣酌議,復有不便者更之。性善入朝,叩頭言曰:‘陛下不以臣愚,猥承顧問,臣僭陳上聽,許臣必行,今又更之,所謂為法自戻,無以信於天下矣。高皇帝臨禦三十一年,未嘗聽人一言,犯顔者戮無赦,陛下受言而不終,反不如高皇帝不受之為愈矣。’上曰:‘皇祖天稟神智,群臣莫及,然每人言有理,則亦從之,非愎諫也。朕性愚昧,暗於治理,視天下愚夫愚婦,一能勝予,敢不受諫。卿言為法自戻,深中朕過,非卿忠讜,朕何以得聞過失?賞絹百匹,以旌直臣。’”
《史·陳性善傳》:“一日帝退朝,獨留性善,賜坐,問治天下要道,手書以進。性善盡所言,悉從之,已,為有司所格。性善進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猥承顧問,既僭塵聖聽,許臣必行,未幾輟改,事同反汗,何以信天下?’帝為動容。”以此證《史竊》之說,其事為必有,且互見帝之虛衷。惟《史竊》有高皇帝未嘗聽人一言之語,恐無是理,蓋語氣輕重間失之耳。
帝仁柔樂善,實為守文令主,但英斷不足,所用齊泰、黃子澄固非任當日艱巨之材;即所敬信之方孝孺亦不免迂闊之誚,主張削藩,輕為禍始。然方以古官製、古宮殿門名日夜講求,自命製作,其所以應變之道,多不中窾要。後人特以齊、黃及方皆能死事,正學先生被禍尤酷,百世崇拜其大節,然於事實之得失則不可不知也。
削藩一事,古有明鑒,正學先生以學問名世,何竟不能以古為鑒,避其覆轍!漢初強宗,與明初同,賈誼痛哭而談,未見用於文帝,至景帝時,晁錯建議削藩,遂有吳、楚七國之變,以師武臣力,僅而剋之,天下已被塗炭,且禍本未拔。至武帝時,用主父偃推恩之策,諸王之國,不削自削。至強藩盡而又無以製異姓之奸,王莽篡漢,諸侯王無一能與抗者,此為彆一義。果不主削藩,自當權有無強宗之利害;既主削藩,則賈誼之說、主父偃之謀不可廢也。且當時明明有上此策者,帝甫即位,當洪武三十一年,未改建文之號之日,高巍已言之,帝固不省,齊、黃亦不為意,時方孝孺已至,帝方倚以緻太平,倘助巍之說,必可見聽,亦竟不然,此不能不謂帝之暗,亦諸臣之疏也。
《高巍傳》:“惠帝即位,上疏乞歸田裏。未幾,遼州知州王欽應詔闢巍,巍因赴吏部上書論時政,用事者方議削諸王,獨巍與禦史韓鬱先後請加恩,略曰:‘高皇帝分封諸王,比之古製既皆過當,諸王又率多驕逸不法,違犯朝製,不削朝廷綱紀不立;削之則傷親親之恩。賈誼曰:“欲天下治安,莫如眾建諸侯而少其力。”今盍師其意,勿行晁錯削奪之謀,而效主父偃推恩之策,在北諸王子弟分封於南,在南諸王子弟分封於北,如此則藩王之權不削而自削矣。臣又願益隆親親之禮,歲時伏臘使人饋問,賢者下詔褒賞之;驕逸不法者,初犯容之,再犯赦之,三犯不改,則告太廟廢處之,豈有不順服者哉?’書奏,上頷之。”頷之者,不置可否耳。觀其削奪日亟,則帝與用事諸臣成見已定,良言不能入也。巍言在洪武三十一年十月,削藩事甫動,亟用其言,朝廷與諸王尚未盡成隙,既隆其禮,又推以分封之恩,違言何自而起?乃數月之間削奪四起,又不敢遽動燕藩,反放遣其三子歸囯,以釋其稱兵顧忌之私,此亦謬矣(韓鬱疏專言削奪之非,與巍意不同,不錄)。
燕師既起,命將北徵,瀕行戒之曰:“昔蕭繹舉兵入京,而令其下曰:‘一門之內,自極兵威,不祥之甚。’今爾將士與燕王對壘,務體此意,毋使朕有殺叔父名。”以故燕兵敗時,成祖以身為殿,遇急則以身為諸叛將之盾,官軍相顧愕眙,不敢發一矢,論者以此為帝之仁柔取敗。此尚不足責,仁人之言,於理為長,不當以成敗論。獨惜其既不欲傷恩,何不並善處於未削奪之先而使削奪之事亦無所用之也。後燕既篡,帝之諸弟無一得免,少子文圭甫二歲,幽之鳳陽,至三世以後,英宗朝方齣之,年五十七,尚不能辨牛馬,此則所謂“一門之內,自極兵威”,成祖實行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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