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少年老成的天才影星,一个是自带热搜体质的资源小花。
他们看似不配,却因戏生情。
袁想:顾斐,如果你的粉丝嫌弃我怎么办?
众粉丝:放心,我们不会给你这个机会让顾斐哄你的!
继《有情可圆》热卖后
飞言情工作室再度重磅推出娱乐圈甜爱蜜恋!
他是炙手可热的天才影星,她是带资进组的三线女演员。
因为一次莫名其妙认错人,袁想开始了一段莫名其妙的人生。
先是跟男主角顾斐的绯闻在各大网站屠版三天三夜,带着一大把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好资源进了娱乐圈。
她的人设是“强推之耻,万年捧不红”,唯1让人感兴趣的点是她的幕后推手,这已被列入了娱乐圈四大未解之谜。
就在所有人都好奇是谁在捧袁想的时候,顾斐暗搓搓地建了一个小号,叫“今天袁想红了吗”。
因酱,爱八卦爱农药,爱写娱乐圈,擅长小甜饼言情小说,微博:因因因因因因因
第一章
这条微博让袁想愣了神,事情的发展竟比她想象中的要糟得多。这已经不是一起单纯的莫须有的偶像恋情曝光事件。
第二章
顾斐的声音里听不出情绪:“周导不放心你,让我过来看看。”
第三章
袁想自从在王逸林那里NG了九十七次,一直都没再接到去拍戏的通知。
第四章
那个拥抱是有点潮湿的,却很温暖,很安心。她躲在他怀里,电梯静静上升,周围的一切仿佛都静止了。
第五章
顾斐的亲吻温柔而包容,他慢慢舔舐她的嘴角,吮吸她的唇瓣,像在品尝一道甜品。
第六章
顾斐说:“你第一次来重庆,我不放心。”
第七章
顾斐曾经给过袁想一把家里的备用钥匙,袁想估计他已经睡了,洗完澡拿好明早需要的东西,一个人上了他家的楼,打算偷偷潜入他家里,神不知鬼不觉地躺在他身边。
第八章
顾斐抱紧她。她好喜欢他抱紧她的动作,那让她感觉自己被需要,以及被爱,那是一种让人立刻拥有无限满足感的动作。
第九章
顾斐把她推开,在黑暗中目光灼灼地凝视她的眼:“不是的,我介意的是你瞒着我。”
第十章
袁想情急道:“不行,我是明星,会被拍到的。”
顾斐挑了挑眉:“我们都在媒体面前公开了,有什么好担心的。”
第一章
“黄昏是我一天之中视力最差的时候。”
——《恋爱的犀牛》
袁想很少在晚饭之前临时出门,这次是因为兰一提前从曼哈顿回来,刚下飞机就给她打电话。
出门之前她照例向易铭打招呼:“哥,我出门了。”他正头戴VR眼镜歪在沙发上,聚精会神地打《荒野猎人》,完全没有听到她说话。她穿好鞋子,一只脚踏出门的时候,蒋管家正走进客厅,从茶几上撤走果盘,并没有看她一眼,更没问她去哪儿、还回不回家吃饭。
袁想已经习惯了这种情形。她走进电梯,电梯镜子里映出她年轻美好的脸,还挂着刚刚摆给易铭看的笑容,有点僵硬,半天没收回来。
下楼有点早,人还没到,她靠在墙边,拿出手机刷了会儿微博。
兰一说他是一个人偷偷回国的,这会儿狗仔都以为他还在上东区拍真人秀,所以他可以大胆地来袁想家的小区接她。她等他的时候,点开微博搜索他的名字,第一条弹出来的就是真人秀的官博。
《花吃了那少年》官方:最新路透,国民小公举兰兰男友力大爆发,承包了全组的行李。
配图是曼哈顿街头的一角,兰一左手拎、右手扛、身后背着大包小包的照片,表情夸张,漂亮的鼻子皱成一团,却丝毫不影响颜值。染成浅棕色的发丝被汗水凝在额头前,衬得皮肤雪白。兰一的皮肤向来极好,几乎白过了袁想,再加上脸庞小而精致,他公司给他的定位是雌雄莫辨的美少年。
转发和点赞已经相当可观,评论成了重灾区,粉丝们在评论里感慨“心疼我兰”“姐姐们也忍心让兰兰一个人拿这么多东西”“兰兰脾气真好”,感慨着感慨着就聊了起来,评论数多过了官博粉丝量。
袁想看了会儿微博,抬起头,人来了。
远远走来一个个头高高的男孩子,穿着黑色帽衫,戴着帽子,帽檐压得低低的,墨镜遮住眼睛,只露出小半张尖尖的脸。那可不就是兰一?
兰一不是真名,他原名兰裔,袁想更喜欢这个名字。只是他公司觉得“裔”这个字笔画多难写且略微生僻,便请了圈里的大师帮忙重新改了名,就叫兰一,好认,而且容易记。
她已经看到了他,他却仿佛心不在焉似的,径自从她面前走了过去。她便跟上前,像往常一样挽住他的胳膊:“你往哪儿看呢?”
对方转过脸,薄唇微张:“嗯?”他鼻尖上落着颗浅浅的痣,这几乎是他整张脸上唯一的瑕疵,却让他看上去更迷人。
这张脸明显不是兰一,但又好像在哪里见过。袁想一时忘了放开手,直到捏在手里的手机响了一下,是兰一发来了信息:“快来,我在你家小区北门。”
她总算回过神,低声说了句“对不起,认错人了”,后退两步。对方大度地点点头,继续走,她也走,他们恰好同一个方向,同一段路,一前一后。袁想有点尴尬,而对方毫不在意,由她跟着,出了小区便过马路钻进了一条巷子里。
直到这时,她还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
兰一已经在门口等她,原来他是开着车来的,看到她出来,他便打了闪灯,这是他们之间的暗号。袁想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坐上去,人还没坐稳,脑袋就被勾过去亲了一口。
“想想,我们好久没见了,我好想你。”
袁想喜欢听他用这么亲昵的语气与自己说话,低着头笑了笑,车门没关好,她推开重新关了一下,给自己系上安全带。
兰一边开车边伸手从座位旁掏出个蓝色的小盒子,他给她带了礼物,袁想接过来拿在手里,光看盒子的颜色就能认出是蒂芙尼,打开一看,是只玫瑰金手镯。袁想开心地从盒子里取出手镯,戴在自己纤细的手腕上,给他看。
“袁想想戴什么都好看。”
这还是他第一次送她礼物。
他们俩交往的时间说长不长,有一年多了,但进展缓慢。因为兰一与日俱增的人气,还有繁忙的工作,他们私下见面的时间极少。除了兰一的经纪人,知道他俩恋情的人屈指可数,就连兰一同组合的成员都不知情。
袁想摸着手镯,沉浸在巨大的喜悦里,然而还没开心多久,她就发现不对。
“你的戒指呢?”
“什么?”兰一诧异道,看了一眼左手,果然空空如也。
他们刚在一起时买了对戒,戴在各自的左手中指上。兰一很少摘下它,袁想经常看到他在接受采访、上综艺节目、开演唱会时戴着它。也是很奇怪,他戴了那戒指一年多,并没有人质疑他还是否单身,粉丝们似乎都自动过滤了他手上的戒指。
袁想又问了一遍:“戒指呢?”
兰一恍恍惚惚地愣了半天,魂不守舍地说:“我录节目之前拿掉了,忘了戴上,可能落在那边的酒店了。”
袁想皱了皱眉,她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但她没有表现出来,短暂的皱眉过后,又恢复了笑容,甜甜的,十分乖巧:“这镯子很好看,我特别喜欢,谢谢兰一。”
兰一似乎松了口气,也笑了。
心里却有了个疙瘩,袁想在兰一的车上没坐多久,就说:“兰一,你送我回家吧,今晚我爸爸要回家吃饭,我不能出来太久。”
兰一格外顺从,乖乖地说:“好的。”开到红绿灯处,掉了头。
送她到小区门口,兰一还缠着她要抱要亲,腻歪了一会儿,她才下了车,边慢慢往回走,边拿出手机。翻到《花吃了那少年》的最新官博,袁想点开大图,仔仔细细地看兰一提着包的左手。
一双美得令人窒息的手,指节修长有力,中指上戴着一只银色的指环,亮晶晶的,在太阳光的折射下隐去了半截,挡在食指后,几乎不易察觉。
这不是戴着吗。袁想扯了一下嘴角,电梯上行时,她感到微微的晕眩。重新刷新了微博首页,她一直关注着一大堆与兰一有关的博主,各种关于他的动态都弹上来,她一张一张地点开看,戒指,戒指,戒指,明明都戴着。
所以他是什么时候摘下了戒指?
视线移到手腕上的那只玫瑰金手镯上,她脑海中一个念头闪过,这礼物也许不是简单的纪念品,而是愧疚的补偿。她被自己的这个念头狠狠地蜇了一下,从脚底凉到天灵盖。
他从来不送自己礼物,连她生日也没送过。
电梯升到指定楼层,停下,她久久没往外迈,手指在屏幕上滑动着,刷新了一遍又一遍。一条新的微博跳出来,是微博上知名的娱记,蔡大眼,常常以偷拍和跟拍挖掘艺人的一手八卦。这条微博只有短短的三个字:周一见。
“想想?”
一声呼唤把她从思绪中叫醒,她这才发现电梯门早已开了关、关了又开。一个双鬓微白的中年男人站在电梯前,身段修长,气质儒雅,他手里盘着一对油光锃亮的文玩核桃,应该是要下楼散步。
“哎……”她收回思绪,叫他,“爸爸。”
易哲应了一声,继而问:“怎么在电梯里站着,吃过饭没?”他把她拉出电梯,关切地拍了她一下,“来,我给你下碗小馄饨。”
馄饨是现包的鲜虾馅,咬一口就知道是蒋管家的手艺,只是蒋管家极少做这种精致却麻烦的点心,通常只有易哲在家的时候袁想才能沾光吃上一点。袁想吃他一碗馄饨也务必要让自己看上去欢天喜地,欣然道:“爸爸,我正好饿了,这馄饨真好吃。”
易哲并非她生父,她能寄住在财大气粗的易家,完全仰仗于他毫无条件的关照与慷慨,所以她对待他的态度比易家其他人都要更小心翼翼。易哲手里盘着核桃,看着她吃,慈祥地笑笑:“去哪儿了?”
“有个朋友来找我,就下楼聊了几句。”
“好,好,多交点朋友好。”
袁想不愿意让他们俩的对话变成单纯的寒暄,便主动找话题:“爸爸,你最近在做经纪公司吗?”
“是投了一家。”易哲乐意聊这个,“怎么,你想做艺人?”
“那倒没有,就是关心关心爸爸在做什么。”
易哲却来了兴趣:“说起来,我们想想的条件很合适。”他扭头提高了音量问正在一旁泡茶的蒋管家,“是吧,蒋姐?”
蒋管家在他面前对袁想的态度转换自如:“是啊,袁小姐长得这么好看,当明星肯定能红。”
袁想缓缓地喝了口汤,慢慢笑道:“谢谢蒋姨。”
易哲也笑了:“还是要想想喜欢,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也看出了袁想的不乐意,自圆其说,“其实娱乐圈挺乱的,不掺和也罢。”
不掺和也罢。
有些话说出来就是用来破的,三天后,袁想就在微博首页上看到了自己的照片。照片中的她亲昵地挽着一个戴着墨镜的黑衣男子,照片一共有三张,男子往前走,男子转头看她,还有一张是他们一前一后走出小区。
“顾斐疑似出现新恋情——你们要的周一见。”
在小区里认错的那个人是顾斐。
袁想怎么会不认识他,她小时候就看过他的电影,他是娱乐圈里少有的童星出身,却没有长残,并且一路星途畅通。
说起来他做童星时不算起眼,虽演了部大导演的电影,却并没有被太多人记住。年龄再大一点的时候长开了,他客串了那位导演的又一部大荧幕作品,也只是短短的几个镜头,却将他骨子里的风流气质展现得淋漓尽致,就这样圈了一大波姐姐粉阿姨粉。
她那天明明看到了他鼻子上那颗标志性的顾斐痣,为什么没认出他?
然而这已经不是她应该懊恼的事情,她应该操心的是自己的照片正在微博上疯狂传播,最先察觉到的是易家大少爷。
中午吃饭的时候,一向对她视而不见的易铭难得开口跟她说话:“照片上的人是你吧。”
袁想眨巴着眼睛:“什么照片?”
她这个哥哥长得十分俊美,在几次跟随父亲易哲一起出席慈善晚会的时候,被镜头拍下来,在网上引起过不小的轰动。美颜,单身,有钱,最重要的是易家的独子,易初集团的未来继承人。这让一群迷妹的少女心迅速沦陷,轻易就搜到了他的微博,兴奋地发现他还是个网瘾少年,在微博上写过不少套路很奇怪的冷笑话。易铭成为网红是顺理成章的事。
所以他很快就发现了蔡大眼的那条“周一见”。
易铭看她装无辜,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你放心吧,我不告状,爸爸也会很快就知道的。”
易哲当天回来得很晚,一回家就面色凝重地把袁想叫到书房,问她照片的事情。
“爸爸,我不知道他是顾斐,他戴着帽子和眼镜,跟我朋友长得一模一样,我认错人以后就松手了。”袁想实话实说。
易哲点点头,却问道:“想想,你是不是瞒着我什么?”
袁想一惊,低头扫了一眼左手,几天前发现兰一不对劲后,她就把自己的那枚戒指摘了下来,中指上的戒指痕也早已消失。她并不愿意在这种时候向易哲坦白自己和兰一在交往,便矢口否认:“爸爸,我没有。”
没有任何多余的解释,易哲也表示愿意信任:“那这段时间你要注意安全,尽量不要出门,等风头过去再说。”
就这么简单。
易哲并不担心她的身份被网友扒出来,给易家带来麻烦。她在易家是隐形人,从来不会以易家女儿的身份出现在任何公共场合,外人并不知道易家还有这样一位外姓小姐。袁想不是不介意这个,只是麻木了。她在易哲的房门口驻足了一会儿,想了半天,还是走了出去。
坦白说,我一开始是被它的封面吸引的,那种略带神秘感的插画,让我对这本书的内容充满了好奇。结果,读进去才发现,这根本不是那种浮于表面的故事。作者似乎非常擅长捕捉人与人之间那种微妙的、难以言喻的情感张力。书中的人物塑造简直是教科书级别的。没有绝对的“好人”或“坏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灰色地带,他们的动机复杂且真实可信。我尤其对其中一个配角的命运感到唏嘘不已,他的出现也许只是为了推动主角的发展,但作者却给了他一套完整且令人心碎的背景故事,让他成为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个体。读到他最终的结局时,我甚至为他流下了眼泪,那不是廉价的煽情,而是对命运无常的深刻共鸣。这本书探讨的主题非常宏大,关乎选择、代价与救赎,但它从不空喊口号,而是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充满烟火气的生活场景来展现这些主题。比如,一次失败的家庭聚餐,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都能被作者赋予深刻的象征意义。这本书读完后,我久久不能平静,它迫使我审视自己过去做过的一些决定,思考如果当时换了另一种选择,现在的人生会是怎样一番光景。
评分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这本书的阅读体验,那一定是“酣畅淋漓”。它在构建世界观方面展现出了令人惊叹的想象力,但这种想象力并非天马行空,而是建立在一个自洽且逻辑严密的体系之上的。我尤其佩服作者对细节的把控能力,那些虚构的社会制度、独特的文化习俗,描绘得细致入微,让你完全相信这个世界的存在。我甚至能想象出那种特有的气味、那种特有的声响。情节的推进速度极快,几乎没有拖泥带水的地方,每一章都设置了引人入胜的钩子,让你忍不住想一口气读完。但有趣的是,虽然节奏快,却不牺牲深度。在高速的叙事背后,隐藏着对权力结构、社会阶层固化等尖锐问题的深刻反思。作者巧妙地将这些严肃的议题包装在了一个引人入胜的冒险故事中,使得读者在享受阅读乐趣的同时,也能获得思想上的启迪。这本书的后半部分,高潮迭起,几次反转都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那种智力上被挑战又最终被满足的感觉,太爽快了。我向所有热爱结构严谨、想象力丰富且充满思辨性的作品的读者郑重推荐。
评分这本小说给我的感觉,就像是走进了一个迷雾缭绕的古堡,每走一步,你都不知道下一扇门后会露出怎样一番景象。它的结构非常精巧,采用了多线叙事的手法,几条看似平行的故事线,到最后却以一种极其优雅且令人拍案叫绝的方式交织在一起。我特别欣赏作者在处理时间线上的手法,那种过去与现在交错闪回的片段,处理得非常自然,既保持了悬念,又不断地为当下的情节提供新的解读维度。有那么几个关键的转折点,我完全没有预料到,那种被故事牵着鼻子走,却又心甘情愿的感觉,实在是太棒了。而且,这本书的语言风格非常独特,它兼具了古典的韵味和现代的简洁,偶尔冒出的几句哲思,短小精悍,却能让你停下来反复琢磨。比如,书中对“时间”这个概念的探讨,不同角色有不同的理解,这种思想的碰撞,让原本可能略显沉闷的剧情变得鲜活起来。我很少能遇到一部作品,能够同时在情节的张力和思想的深度上都做到如此平衡的。它不是那种一眼就能看完的快餐读物,更像是一杯需要慢慢品味的陈年佳酿,越往后品,越能尝出其中复杂醇厚的层次感。强力推荐给喜欢深度烧脑和精妙布局的读者。
评分这本书,怎么说呢,简直是打开了我对某个特定领域的全新认知。我本来以为自己对这个主题已经算是略有涉猎了,但读完后才发现,之前的理解简直是冰山一角。作者的叙事节奏把握得极其精准,不温不火,却又字字珠玑。他没有用那种宏大叙事来压迫读者,而是选择了非常细腻和生活化的视角切入。比如,他对那个特定历史时期一个小人物的心理活动的刻画,真是入木三分,让你仿佛能感受到那种身不由己的挣扎与无奈。我记得有段情节,描写主角在某个关键抉择前的内心独白,那种犹豫、权衡、最终的妥协或坚持,描绘得丝丝入扣,让人读到后劲十足,甚至会引发自己对人生重大选择的反思。更难能可贵的是,书中对背景环境的构建也极为扎实,那些细节的堆砌并非冗余,而是像精密的齿轮一样,推动着整个故事的逻辑链条运转。从建筑风格到当时的社会风气,再到人物的衣着谈吐,都透露出作者深厚的功底和严谨的态度。读完后,我甚至花了几天时间去查阅了一些相关的历史资料,那种由书本激发出的求知欲,是很多通俗读物无法给予的。这本书与其说是在讲故事,不如说是在带领读者完成一次深入的文化考古之旅,体验感极佳。
评分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地方,在于它对“真实感”的追求。它没有选择去描绘那些光鲜亮丽、一帆风顺的人生,而是聚焦于生活本身的粗粝和不易。作者的文字风格非常克制,甚至有些冷峻,但他正是通过这种冷静的叙述,反衬出人物内心深处那股不屈的生命力。我感受到了那种在绝境中依然坚守信念的勇气,以及在日复一日的平凡生活中所能找到的微小而确切的幸福。这种真实感,使得书中人物的痛苦和喜悦都具有强大的穿透力。例如,书中对某个特定职业群体日常工作状态的描摹,那种枯燥、重复却又至关重要的劳动,被描绘得极其真实,让你对那些平日里被忽视的群体产生由衷的敬意。这本书的语言如同大提琴的声音,低沉、浑厚,偶尔爆发出的高音,更是直击人心,但整体的基调是沉稳的。它不是那种读完后让你欢呼雀跃的作品,而是会沉淀下来,在你心中留下一个长久回响的印记。它教会了我,真正的英雄主义,往往隐藏在最平凡的坚持之中。读完后,我感觉自己对“生活”这两个字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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