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瞻东顾:固有法律及其嬗变 苏亦工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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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 清风伟业图书专营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1872647
商品编码:26117506558
丛书名: 西瞻东顾

具体描述

基本信息:

书号:7511872647  

条码:9787511872647  

图书名称:西瞻东顾:固有法律及其嬗变  

定价:70

作者:苏亦工  

版别:法律  

出版日期:2015-08-01  

内容:

寻找21世纪的大学之道和法治精神

——新清华法学20周年丛书序

 

 

清华大学法学教育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庚子赔款的放洋生(1909—1925),他们当中有一部分当年远渡重洋学习法律,是早一批到美国读法律的中国人,他们毕业后带着西方法治文明,回到多灾多难的故土报效祖国。1928年清华学校改制为大学,法学院是早设立的四大学院之一。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全国大学院系调整,清华大学被改造为工科学府,文科专业并入其他高校。几十年里,人们对清华工科院校的形象已经固化,似乎忘记了清华本来就是综合大学,教育部仍然把清华划归“理工”类院校。

1995年9月8日,在那个秋高气爽、天高云淡的早晨,清华大学校长王大中院士宣布恢复法学教育,复建法律学系。1999年4月24日在法律学系基础上,清华大学复建法学院。20年后,作为历这一过程的教师,我仍然十分佩服清华大学领导当年的远见和果断。

20年来,81位教师前后在这里全职任教,目前在职68位,还有20多位兼职教师曾经传道于此。20年来,八千多法治人才从这里毕业,走向法治建设和各行各业线。这是一个高端“移民社会”,每一位学人的到来都有一个故事,有一段曲折的道路。有的离开长期执教的学校,加盟这家新式学堂,尝试新理念,探索21世纪的大学之道,希望人生有一个全新的开始;有的不远万里,从大洋彼岸来到北京,耕耘在这片法学新天地;有的初出茅庐,踌躇满志,从世界各地的学府直接走入清华园,开始自己对法学和法治精神的追寻。清华一度成为法学精英心中的“延安”或者说“新大陆”,带给人们无限的想象空间。英雄不问出处,无论何种原因“移民”到这里,大家都看上了清华园这块学术沃土和教育重镇,毅然决然迈出人生这关键的一步。一个学生在这里学习几年,称其为校友。这些老师大部分不在清华本校毕业,也许称不上严格意义的“校友”,但他们在清华的时间远远超出任何一个学生,那是十多年、几十年乃至一辈子的承诺、坚守、守望!正是这些老师的到来,才有新清华法学的故事和奇迹。

清华再次与法学相结合,不仅仅是物理上的叠加和积累,更是奇特的化学反应,形成了独特的气派、精神和品格,产生了“新清华法学”这一法学新流派。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例外。每一个大学、每一个学院也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精神特质。大学的精神特质或者说品质特征是由老师、学生、校友在特定的地方、历史和文化背景下创造出来的共同的价值追求。那么,清华大学法学院,或者说清华法律学人具有什么样独特的精神特质呢?

突出的一点,清华法律学人无论研究理论实务,公法私法,实体程序,国内国际,无不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具有强烈的家国情怀,承载崇高的责任使命,饱含对人民、对国家深厚的感情。清华大学诞生于多灾多难的旧中国,起源于血雨腥风的战火,可谓民族耻辱的产物。从诞生那天起,清华大学就注定对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承担着特殊责任。也许正是戴着“赔款大学”这顶屈辱的帽子,使得一代又一代清华人特别爱国,历代清华师生先天下之忧而忧,以天下为己任,为民族复兴和国家崛起而发奋努力。从1910年位赴美国攻读法律的张福运,到1946年参加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中国法官梅汝璈和检察官向哲浚,以及钱端升、王铁崖、端木正、陈体强、龚祥瑞等等,一直到2010年把生命奉献给清华和国家法治事业、“一切学术为了中国”的何美欢,我们都能感受到一脉相承的清华特质和清华品格:他们精通国际,洞悉世情,又非常爱国,广阔的国际视野和发自内心对国家的热爱、对事业的执着完美结合在一起。一切学术为了中国,为了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了那比阳光都珍贵的公平正义!这就是清华法律学人一贯的价值追求,也是永恒的大学之道。

清华法学的另一个特质就是对“道”、对真理的不懈追求。法学不仅仅是古代的“律学”或者近现代的法律学,也不仅仅是一套知识体系和技能技巧,而是关于公平正义、治国理政的大学问,追求是建构公正和谐的社会秩序,保障基本人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不仅是按照法律条款治理,更重要、更根本的是追寻法治的真谛,按照理性和法治精神治理。但法律的职业属性很容易走向只重视“术”、而忽视“道”的追求和传承。丧失理想和价值追求的职业是纯粹的技术技巧,是迷失方向的知识传授,是可怕的“术”。因此,法学研究绝非简单的职业技能研究,必须同时也是关于“大道”和真理的研究。只有建立在道德理性和人文关怀基础上的法治,才具有可持续性,因为不道德比非法更可怕。法律人永远不能让知识技巧人类美德的底线,不能忘记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古人讲“天理、国法、人情”表达了同样的期望和诉求。大学是文明的灯塔,是讲大道、讲真理、讲理想的地方,要引导社会,而非完全被社会所引导。大学之道,在明明德。1932年清华法学院增设法律学系就提出“本学系宗旨,系对于应用及学理两方面,务求均衡发展,力避偏重之积习,以期造就社会上应变人才,而挽救历来机械训练之流弊”。清华法律学人继承了清华法学这一光荣传统,追求法治的大道大德和独立精神,带着崇高的理想和对真理的热切追求开展理论和实务研究。我们为此把“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十个大字印在《清华法学》封面上,作为清华法律学人共同的学术座右铭,互勉互励。法学院大楼取名“明理”也有这方面的用意。

历史上的清华法学常常中断,命运多舛,这本身就是中国百年历史的真实写照,反映了法律、法学在中国命运的变迁。这20年来我也常常担心法学院会不会再次关门,这种忧虑曾经长期挥之不去。一直到2014年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中华民族历史上开启波澜壮阔的法治建设工程,我才坚信清华法学院今后再也不会关门!一个国家坚持开办自己的法学院,一百年、二百年乃至永远不动摇,不信法治建不成!只要有法学院在,法治就有希望。有位清华老领导当年参观百年哈佛法学院,看到十多栋雄伟的大楼屹立在法学院校园中,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光看哈佛法学院这么多大楼,就知道这个国家建设法治的决心有多大,就知道这是世界法学院。

20年来,清华法律学人在学校大力支持下,一方面广筹资源,兴建大楼,让法学院永远扎根清华园沃土和中华大地上,表达对法治建设的坚定承诺;另一方面,在继承清华法学优良传统基础上,锐意改革,推陈出新,极大扩展了法学的内涵和外延,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才智,为中国法学增添新的光彩和荣誉。这20年既是历史的延续,也是伟大的开端。清华法学的故事时隔多年,不仅延续下来,而且扎根、升华,不断发扬光大,深入人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决定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这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中,清华法律学人没有缺位,也不能缺位,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清华法学必将不负众望,不辱使命,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再造新的辉煌,“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间节点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元年,为庆祝清华大学恢复法学教育20年,清华法律学人把自己多年的学术成果汇编成册,分批出版,意义非凡。尽管大家研究的具体领域不同,学术理想和观点也有差异,语言风格自然也各不相同,但是透过每篇文章的字里行间,人们仍然能够看到其中的共性,看到新清华法学鲜明的精神特质和价值追求。每一篇文章,每一行文字,都是呕心沥血之作,都是用真心、带着理想和深厚的情感写出来的学术精品。我不善于写序,也无法完全概括同事们取得的学术成就,只是把我所理解的清华法律学人对21世纪大学之道和法治精神的探寻加以初步总结归纳,与诸君切磋共勉,并聊以为序。

王振民

 

2015年5月5日

 

于清华园明理楼

 

 

自序

时间过得飞快,一晃来到清华园任教已经四年了,迨至明年,清华法学院复建将届廿载,正一步步走向成熟和辉煌。暑假前,欣闻院里有意为本院教师出版一套自选文集。自忖来院时间虽短,贡献固属微不足道,但在这二十年的复建过程中,毕竟也与本院同人共度了四分之一的时光,还是应当有所表示的吧。于是不揣谫陋,盘点旧文,裒为一编,定其名为《西瞻东顾:固有法制及其嬗变》,以誌躬逢嘉期之盛意!

收入本书的文章,其写作起自甲子(西历1984年)迄于甲午(2014年),其中发表于西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2篇,九十年代的8篇,余下的17篇,都发表于新世纪,合计共27篇,析为7卷。从某种意义上说,本书也算是对个人滥厕法律史学科三十年来所作的一个小结吧!

本书前两卷虽然只有4篇文章,但是篇幅较大。按照西方法学的分类方法,其内容涉及清代的立法、司法及刑事与民事等不同的部门,从多个不同的角度展示了固有法制的面貌。卷三探讨了西法东渐过程中,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香港乃至威海卫等不同地域的法制改革的不同特征和表现,也提到了国人自主型和外人主导型两种不同的法制改革模式。卷四比较了中日韩三国法律现代化道路的异同,重点描述了韩国民法典的修订过程。卷五的内容比较庞杂,主要是介绍英美学界的中国法研究状况,附带也谈及笔者游学美国时的几点心得和感受。卷六追述了中国近现代法律变迁过程中两位举足轻重的人物——沈家本和董必武——此二人分别在大清朝灭亡前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早期担任过新型法制的擘画者。面对截然不同的中西法制,两人的选择是相同的:弃旧图新,舍中求外。但是在面对错综复杂的中西文化时,两人又都表现出一定的犹疑和困惑,这也是当今中国人,甚或东亚诸国人依然未能真正解开的心结。卷七保留了笔者初入法史领域时的习作以及其后二十余年间的片段思虑。

本书所收各文虽然牵涉的主题比较广泛,但总体上还是围绕着以清朝为代表的固有法制及其在西方文化和法律影响下所发生的变异这条主线而展开的。西方法制,如今已统治东亚百年有奇,虽貌似文明精致,然因植本于个体,囿限于小我,加之其所依托之文化崇尚功利,煽惑斗争,迷信人为,终不脱野蛮粗鄙之本质,难期持久,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未必不是昙花一现。本书取名“西瞻东顾”云者,既是对近代以来西法东渐历史的回顾,也是对未来中国固有法制复兴远景的前瞻。

本书所收文章发表于不同的时期,如果换一种表述,也可以说本书的写作跨越了三十年的时光。此次编纂过程中,原则上只对过去发表的文章做技术性的校订,除个别内容的增补外,基本上保持了原来的学术观点不动,并不强求先后的一致。这也是对自己学术历程的一种尊重吧!

三十年间,笔者对于中西法制及其背后之文化的认识发生了很大的转变,逐渐意识到西方人对中国固有法制及文化的批评太多主观的偏见;而国人对于西方法治的认知,也有不少盲人摸象式的误解或想当然的迷信。可知现今之所谓比较法,实在应称作“法比较”,即身陷西方既有法制框架之内的比较,缺乏超脱其上的透辟观察和深层辨究。故其所谓之比较,已有先入为主之西方法制为其价值基准,焉能望其客观、公允乎?

王国维先生说:“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

王国维:《人间词话新注》,滕咸惠校注,齐鲁书社1981年版,第100页。此言对于法学研究也是适用的。我们研究法律,既要能深入法制构造之内做具体而微的写真,又须能跳出具体法律的技术细节之外而从社会的、文化的、价值的高点去观察体会。

笔者以为,从文化上看,中西法律的大差别在于其所塑造和期待之“人”的不同。西方法律上的“人”,是抽象的“个人”,说穿了,即利益中的人;而其所谓“权利”,归根结底仍不得不以物质上的或财产上的利益为计算单位。反观中国固有法律,则很难找到类似西方法律上的抽象“个人”。无论贵贱、尊卑、长幼、良庶,几乎无“人”不处于一定的伦理关系之中。因此,如果一定要将“人”抽象化的话,那么不妨说,中国传统法律中的人是伦理中的人而非利益中的人。由此我们又可进一步看清为什么西方法律会以“权利”为本位,西方法学家又为什么会特别强调要“为权利而斗争”,此皆其法律背后之功利主义文化和斗争哲学使然。而中国固有法律之所以不似西方法律之注重“个人”和“权利”,并非是由于中国人对法律和个人的轻忽、蔑视,实亦由于儒家对于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及“人”的意义有截然不同于西方文化的理解。梅汝璈先生指出:

中国历代之有合“礼”(自然法)与“法”(现实法)而成的法治制度,以及那种法治制度之足以维持当时的社会秩序,那几乎是确定无疑的事实。但是中国民族之不承认法治为理想的政治原则却也是我们所不能否认的。孔子曾评述过他自己的司法生活。他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当然,要“使无讼”,那却不能专恃法律本身,而非依靠教育、道德以及其它多种的社会节制不可。由此看来,我们知道儒家所代表的中国哲学思想,它的目的是双方的:一方面它要由“礼”与“法”的普及来保障社会上一种有效的法治生活;它方面它又要用各种社会节制之通力合作,去提高一般人的道德生活。儒家的极竟目的,诚如汉儒董仲舒所谓,是“在使人人有士君子之行”。但是要使一个人有“士君子之行”,他必具的条件便是“守法”,所以中国历来对于法治,在学理上和实际上,都是很重视的。

梅汝璈:“中国旧制下之法治”,载吴经熊、华懋生编:《法学文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75页。

简言之,中国法律与中国文化所追求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要确保人之为“人”。所不同者,固有法律上之所谓“人”,系合乎基本的伦理要求之“人”,而不是单纯追求利益的动物。至于成圣成贤,乃儒家道德理想及礼治的目标,并非朝廷律例的基准。因此,西方法学名流们若波斯纳辈,从中国文化立场上看去,也不过是些“重财轻命”的“愚昧野蛮”之徒而已。

参见拙著《明清律典与条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页。

关于中西法律及其背后之文化上的差异,这里只能点到为止,不遑多论。《大学》有言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笔者问学有年,于今愈益体会到此言的深意。

回首过去三十年来自己走过的学术道路,真是愧不堪言。编成本书,非但不敢沾沾自喜,反而有许多莫名的惶恐,惟盼能像楼宇烈先生说的那样:

看看自己过去写的一些文章,反省一下自己的学术、思想历程,也希望能从中悟出一些的新的思考方向和道理来。

楼宇烈:《温故知新——中国哲学研究论文集·前言》,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页。

这大概就是孔夫子所谓“温故知新”的意思吧!想到这里,方始敦促我鼓足勇气整理出这些旧作。至于读者能否从中获得一点启迪,则非笔者所敢奢望者也。

 

甲午秋九月寒露前一日记于北京天通苑寓所

目录:

目录

 

 

卷一固有法律(上)

 

一、因革与依违:清初法制上的满汉分歧一瞥

 

二、官制、语言与司法:清代刑部满汉官权力之消长

 

卷二固有法律(下)

 

三、清律“光棍例”之由来及其立法瑕疵

 

四、发现中国的普通法:清代借贷契约的成立

 

卷三西法东渐

 

五、比较法对中国近现代法律变革的影响及其不足

 

六、简评清末法律移植的效果

 

七、香港适用中国传统法律及习惯的个案研究

 

八、不变而变:《史德邻报告》与香港华人习惯权利之废兴

 

九、英租威海卫法律制度的研究及其意义

 

十、中国台湾地区立法制度简评

 

卷四东顾彷徨

 

十一、无奈的法典:中日韩三国民法现代化道路之比较

 

十二、韩国民法典的修正及其背景

 

卷五西望咨嗟

 

十三、另一重视角:近代以来英美对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研究

 

十四、当代美国的中国法研究

 

十五、追念钟威廉教授及其对中国法研究的贡献

 

十六、现行美国破产法与个人债务调整

 

十七、法律教育与市场经济:美国法律教育之我见

 

卷六前贤仰止

 

十八、谈谈沈家本

 

十九、沈家本先生未刻书述略

 

二十、开国前后的民主法治构想及其中辍:纪念董必武诞辰115周年

 

二十一、历久而弥新:研究董必武民主法制思想的当代意义

 

二十二、珍视传统的革命家:从董老研究资料的搜集说起

 

卷七赘余自珍

 

二十三、卫太子狱辨

 

二十四、法律史学研究方法问题商榷

 

二十五、《北京警察百年》序

 

二十六、《现代美国劳资关系法律制度变迁研究》序

 

二十七、《石缝中的文明》序


《千年回响:中国法律思想的演进与现代视野》 内容概述 《千年回响:中国法律思想的演进与现代视野》一书,旨在深入探究中华法系源远流长的发展脉络,梳理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精髓,并在此基础上,审视其与现代法律体系的互动与嬗变。全书以史为鉴,纵览数千载中国法律思想的跌宕起伏,剖析其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呈现的独特面貌与内在逻辑,并着重探讨其在当代语境下的继承、转化与创新,为理解中国法治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提供一个多维度的视角。 本书并非简单罗列史料,而是力图透过现象看本质,挖掘中国法律思想中那些具有恒久价值的观念与智慧。从先秦时期的“法”、“礼”之争,到汉代的“儒法合流”,再到宋明的“重法抑情”,直至近代西方法律思想的冲击与民族国家建构时期法律的转型,作者层层剥茧,为读者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中国法律思想史画卷。 第一部分:根脉溯源——传统法律思想的孕育与奠基 本部分将追溯中国法律思想的源头,探讨早期国家形态下法律观念的萌芽。我们将考察商周时期的“礼乐文明”,分析其如何作为一种早期社会规范体系,为后世法律思想的形成奠定文化基础。“明刑弼教”的理念,以及“德主刑辅”的早期思想雏形,都将在这一部分得到细致的梳理。 随之,我们将深入先秦诸子百家对法律的论述。特别是儒家与法家的代表性观点,将是本部分的重点。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如孔子、孟子、荀子,他们对“仁政”、“德治”、“礼治”的强调,以及对法律的看法,即便在强调“仁义”的同时,也并非全然否定法律的作用。本书将分析儒家思想中蕴含的社会伦理与道德规范对法律的渗透,以及“德主刑辅”思想的复杂性。 而法家思想,以其对“法、术、势”的精辟论述,对国家治理提出了截然不同的方案。商鞅、韩非子等人的思想,强调“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视同仁”的法治精神,以及其追求的“法”、“制”、“刑”的严密性。本书将辩证地分析法家思想的进步性与局限性,探讨其如何塑造了中国历史上集权统治的法律特征。 此外,道家、墨家等其他学派的法律思想,如道家的“无为而治”对法律干预的审慎态度,墨家的“兼爱”、“非攻”以及对公正原则的早期探索,都将在这一部分进行客观呈现,从而展现先秦时期思想的多元与碰撞,为理解中国法律思想的早期形态提供一个广阔的视野。 第二部分:承继与融汇——大一统帝国下的法律实践 进入帝国时代,中国法律思想的发展呈现出一种独特的融合与演变。本部分将重点考察汉代“儒法合流”的现象。汉朝统治者在继承秦朝法制遗产的基础上,吸纳了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形成了“外儒内法”的治国模式。本书将分析儒家思想如何被纳入法律体系,例如“父子亲亲”、“君臣义”等伦理规范在法律中的体现,以及“三纲五常”对法律秩序的影响。同时,也将探讨儒家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对严刑峻法的柔化作用,以及“以礼入法”、“以教化佐法律”的理念。 本书还将审视唐代法典《唐律疏议》的深远影响。《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法律的集大成者,其精密的条文、严谨的结构以及兼顾刑与法的平衡,为后世历代王朝的立法提供了典范。我们将分析《唐律疏议》中体现的“礼法兼备”的原则,以及其中对等级制度、家族观念等传统社会结构的反映。同时,也会考察其在刑事、民事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并探讨其在当时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运行状况。 进入宋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重法”思潮逐渐抬头。本书将分析宋代法律在继承唐代的基础上,如何更加注重法律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宋代在司法实践中,更加强调证据,并且出现了一些具有进步意义的法律思想,例如对“情理法”的考量,以及在一定程度上对妇女权益的保护。本书将深入探讨宋代法律思想中体现出的理性化趋势,以及其对司法公正的追求。 第三部分:变局与反思——近代法律的冲击与现代重塑 随着近代以来西方列强坚船利炮的打开中国国门,中国传统法律体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本部分将聚焦于这一历史性的转折点。我们将分析西方资本主义法律思想,如私法、契约精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等,对中国传统法律产生的冲击。 本书将深入探讨晚清时期中国法律改革的历程。从“自强运动”时期的有限模仿,到戊戌变法时期试图系统性地引进西方法律制度,再到清末修律运动,作者将详细梳理这一时期中国法律思想的迷茫与探索。我们将分析当时的法律改革者们如何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摇摆,试图在保留中国特色的同时,借鉴西方经验。本书将重点关注这一时期出现的关于“法律革命”、“法律移植”等讨论,以及其背后所蕴含的民族危机感与国家独立自主的强烈愿望。 接着,我们将考察民国时期中国法律思想的多元化与复杂性。在政权更迭、战乱频仍的背景下,中国法律既受到西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影响,也试图在传统土壤中寻求发展。本书将分析这一时期中国法学界对于法律继承与创新的争论,以及不同法学流派的代表性观点。同时,也会考察民国时期在民事立法、刑事立法等方面的实践,以及其所面临的挑战与局限。 第四部分:回响与展望——中国法律思想的当代价值与未来走向 步入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本部分将着重探讨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在当代语境下的价值与意义。本书将分析如何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吸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例如,中国传统法律中强调的“和而不同”、“民本思想”、“审慎用刑”等观念,如何在当代法治实践中得到新的阐释与应用。 本书还将探讨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与现代法治理念的对接问题。如何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社会中,建立起真正有效、公正的法律体系?如何平衡法律的刚性与人性的关怀?如何在全球化背景下,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话语体系?这些都是本书将深入探讨的核心问题。 我们将分析当代中国法学研究中的一些重要趋势,如对中国古代法典的再解读,对中国传统法律原则的现代诠释,以及对中国法律文化在国际舞台上影响力的思考。本书不回避中国法律发展中存在的挑战与不足,而是力求提供一个全面、深入的分析,并对中国法律思想的未来走向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思考。 《千年回响:中国法律思想的演进与现代视野》旨在通过梳理历史、剖析现实,为读者提供一个理解中国法治的独特视角。它不仅仅是一部法律史著作,更是一次关于中国文化、民族精神与国家治理模式的深刻反思。本书力求以严谨的治学态度,鲜活的论述方式,引领读者一同穿越历史的烟云,触摸中华法系的脉搏,感受其在现代浪潮中的回响,并共同展望其未来的无限可能。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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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名字就透着一股子历史的厚重感,“西瞻东顾”,让人联想到的是一种历史的回望与前瞻,似乎在说,我们不能只看到西方的东西,也不能仅仅沉浸在东方的传统里,而需要一种辩证的、融合的视角。而“固有法律及其嬗变”这个副标题,则直接点明了本书的核心议题,那就是传统法律体系的根源、特征,以及在时代变迁中发生的种种变化。我尤其对“固有”这个词感到好奇,它暗示着一种深植于民族文化、社会结构中的独特法律传统,而非外来的、移植的。这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在不同地域、不同文明中,又是否存在普遍性的“固有”模式?更进一步,当这些“固有”的法律面对现代化的浪潮,面对全球化的冲击,它们又是如何进行自我调整,甚至是“嬗变”的?是顽固地抵制,还是巧妙地融合?这个过程中的张力、矛盾,以及最终呈现出的形态,都充满了研究的价值。苏亦工这个名字,虽然我之前并未特别留意,但仅仅从书名本身就足以引起我对作者学术背景和研究取向的强烈兴趣。我期待着他能够提供一个清晰的梳理,一个深刻的洞见,帮助我们理解这些古老而又鲜活的法律智慧,如何在这个飞速发展的世界中,继续发挥着它的作用,又或者,正在经历怎样的痛苦与辉煌的蜕变。这本书,仿佛一本穿越时空的指南,引导我去探寻那些潜藏在历史深处的法律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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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这本书的书名——《西瞻东顾:固有法律及其嬗变》,我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种知识的图景,一种宏大的叙事。作者苏亦工,这个名字让我联想到的是那种埋头于书斋,却能对古今中外之事洞若观火的学者。而“西瞻东顾”,我理解为一种动态的、辩证的观察视角,它暗示着作者并非简单地断裂地看待中西方,而是希望通过一种融合的、历史性的眼光,去审视和理解。更吸引我的是“固有法律及其嬗变”这个副标题。在当下,我们常常强调法律的现代化、国际化,但“固有法律”这个词,却像是一股清流,将我们的目光引向那些深埋于文化土壤中的、具有民族独特性的法律传统。我想知道,作者是如何定义和界定“固有法律”的?它是否与我们理解的“习惯法”、“宗族法”等概念有所关联?而“嬗变”,这个词则充满了动态感,意味着这些“固有”的法律并非一成不变,它们在历史的长河中,必然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变化,甚至可以说是“变形”。是主动适应,还是被动演变?是扬弃,还是继承?我期待作者能够提供清晰的梳理,用生动的案例,来展现这些“固有法律”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是如何演变的,它们背后又蕴含着怎样的社会力量和文化逻辑。这本书,对我来说,是开启一扇理解人类社会复杂性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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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瞻东顾:固有法律及其嬗变》这个书名,就足以勾起我强烈的好奇心。作者苏亦工,一个听起来就充满学术底蕴的名字,似乎预示着这本书并非泛泛之辈。我尤其被“西瞻东顾”这四个字所吸引,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书名,更是一种研究的方法论,一种超越时空局限的眼界。它告诉我们,在探讨法律问题时,不能只局限于某个地域或某个文化圈,而是需要将目光投向广阔的世界,特别是中西方之间这种长期而复杂的互动关系。而“固有法律及其嬗变”,这个副标题更是直接切中了我的兴趣点。我一直对那些在特定社会文化背景下,经过长期实践而形成的、具有地域性和民族性的法律传统很感兴趣。这些“固有法律”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它们与现代法律体系有什么联系和区别?更重要的是,“嬗变”这个词,暗示了这些法律并非凝固不变,而是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是渐进的,还是剧烈的?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是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还是出现了某种程度的“退化”?我非常期待苏亦工教授能够凭借其深厚的学养,为我们揭示这些“固有法律”在历史进程中的演变轨迹,分析其背后的动因和影响。这本书,在我看来,是一次深入历史长河的法律探险,是对人类文明多样性的深刻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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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这本书,我第一反应就是它的分量。并非指实体书的厚度,而是知识的密度和思想的深度。作者“苏亦工”,这个名字本身就带着一种严谨、沉稳的气息,仿佛预示着书中内容的不容小觑。而“西瞻东顾”,这四个字,我第一遍读下来,就觉得它不仅仅是一个书名,更是一种研究的态度,一种对待世界文化遗产的审慎与包容。它提醒我们,在急于拥抱全球化、现代化的时候,切不可遗忘脚下的土地,不可忽视那些在漫长历史中沉淀下来的智慧。特别是“固有法律”,这个概念,我一直在思考它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是指那些在特定文化土壤中自然生长出来的、具有生命力的法律规范和原则?它们与我们通常理解的成文法、判例法有什么不同?又是什么促使它们发生“嬗变”?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动,是思想观念的革新,还是外部文明的传入?我非常期待书中能够对这些问题给出详尽的解答,用扎实的史料和严谨的分析,勾勒出不同文明中“固有法律”的独特轨迹。这本书,与其说是一本学术著作,不如说是一次文化史的探险,一次关于法律之根的追溯。我希望能从中获得关于人类文明多样性的深刻理解,以及法律如何在不同语境下,保持其生命力并适应时代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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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西瞻东顾:固有法律及其嬗变》这个书名,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深度”。“西瞻东顾”,这四个字本身就蕴含着一种历史的厚度与广度,它似乎在邀请读者进行一场跨越时空的对话,审视历史,也关照当下。作者苏亦工,一个让我感到名字就带着学术气息的名字,相信他一定能带领我们进行一次深刻的思想之旅。而“固有法律及其嬗变”,更是精准地击中了我的好奇心。我一直觉得,法律并非是空中楼阁,而是深深植根于一个民族的文化、历史和社会土壤之中的。那些“固有”的法律,究竟是什么?它们是如何在漫长的历史中,悄然形成并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它们又如何在现代化的浪潮中,经历着怎样的“嬗变”?是保留了核心的基因,还是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我渴望了解,这些看似古老而遥远的法律传统,在面对新的时代挑战时,是如何做出反应的。它们是顽强地抵抗,还是灵活地适应?这种“嬗变”的过程,又是怎样的复杂而充满张力?我期待作者能够用扎实的史料和严谨的分析,为我们呈现出一幅清晰的“固有法律”的演变图景,让我们看到法律的生命力,以及它在不同文化语境下的独特魅力。这本书,在我看来,不仅仅是一本学术著作,更是一次对人类文明智慧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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