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1-29
書名:法律常識全知道
主編:趙子一
ISBN:9787565810855
字數:650000
頁數:408
開本:16
2013年11月第一次印刷
汕頭大學齣版社
定價:59
前言
法律常識是一些老百姓必知的,跟日常生活、工作和權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是我們應該且必須具備的基本常識。瞭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懂法”,我們纔能明確哪些行為是閤法的,哪些是違法的,哪些權利是受保護的,哪些責任是必須承擔的,從而規範行為,明白生活,理智處世,閤法維權。
在法治時代,法律常識是大眾生活的“日常必需品”,因為法律已經滲透到瞭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各個角落。衣食住行、理財消費、生老病死、教育就業、創業投資、藉貸租賃、寫作發明、鄰裏關係,無不處在法律的規範之下;男女老少、官商工農、開車族、蝸居族,每個人的言語、行為都受到法律的約束和保護。懂法,便眼明心亮,能洞察社會上的大事小情,懂得規避風險,在涉及各類糾紛時依法維護切身利益,在社會中生活得遊刃有餘。如今,“有理走遍天下”的說法已經行不通瞭,隻有懂法纔能走遍天下。當你幫他人照看的物品丟失,你需要賠償時,當你好心把錢藉給鄰居,幾年後卻被鄰居告知這錢不用再還時,你是否大吃一驚?是否感到有理無處訴?然而這就是法律,如果你不掌握人生必備的法律常識,你終將為自己的無知埋單。
不懂法律常識,會在工作、生活中埋下很多隱患,甚至發生非常嚴重的後果。官員不懂法,則玩忽職守,貪汙受賄;老闆不懂法,則經營風險陡增,企業前途斷送;企業員工不懂法,則自身權益得不到保障;青少年不懂法,則容易莽撞行事,釀成悲劇……不懂法就如同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淵,小則喪失錢物,大則危及生命安全;不懂法也可能會讓我們掉入他人設置的陷阱,超越行為的邊界,受到法律製裁。我們常說“不知者不為過”,但情容法不容,一旦觸及法律,這句話並不是很好的擋箭牌,不能成為免責的依據和理由,因為法院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
總之,懂法,纔能增強法律意識,纔能守法用法,以法護身;不懂法,則法律意識淡薄,容易以身觸法,害己害人。一段普法三字經說得好:“不懂法,害處大;如盲人,騎瞎馬;學法規,長知識;心明亮,走天下。”對於處在現代社會的每一個人而言,不但應學習法律常識,還應像意大利18世紀著名的法理學傢切薩雷·貝卡利亞所說的那樣,讓法律的力量跟隨著我們,就像影子跟隨著身體一樣,時刻約束並指導我們的行為,讓法律變成我們的生活方式。
為瞭幫助讀者輕鬆掌握日常必知必備的法律常識,《法律常識全知道》匯總瞭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的2000個法律常識,通過典型案例、法律解析、法條鏈接3個版塊,對我們在婚姻傢庭、遺産繼承、閤同糾紛、物業糾紛、房屋買賣租賃、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賠償、消費理財、著作發明、刑事犯罪、訴訟程序等方麵經常遇到的法律問題進行解答,使我們快速、便捷地找到法律上的解決辦法,成功運用法律這一武器維護我們的閤法權益,是個人、企業經營、傢庭必備的法律工具書。
目錄
憲法篇——保障公民權利與義務的無敵法王
平等權()
用身高限製應聘者是否侵犯公民平等權()
“男性優先”是否閤法()
人權與人身自由權()
什麼是人格尊嚴()
“三無人員”就可以被隨意關押毆打嗎()
村委會有權限製村民的人身自由嗎()
公民住宅權()
為追查丟失物品,就能隨便搜查公民的住宅嗎()
非法侵入他人傢中需承擔責任嗎()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具備怎樣的條件纔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精神病人也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嗎()
單位可以不發給職工選民證嗎()
對選民資格有異議怎麼辦()
言論、齣版、集會、結社、旅行、示威的自由()
言論自由權是無限製的嗎()
公民可以自發舉行遊行嗎()
宗教信仰自由()
拜佛求神屬於宗教信仰嗎()
能不能強迫他人信仰宗教()
通信自由權()
為瞭解思想動嚮,老師能拆看學生的私人信件嗎()
私藏女友信件,是否侵犯瞭女友的通信自由權()
受教育的權利與義務()
接受義務教育僅僅是公民的權利嗎()
女大學生在校懷孕,學校能將其開除嗎()
婦女權益保護()
丈夫虐待妻子,妻子應該怎麼辦()
勞動閤同中能否包含“禁止生育”條款()
丈夫不同意妻子人工流産怎麼辦()
未成年人權益保護()
學生上課不認真,老師能體罰嗎()
未成年學生曠課、逃學,學校應怎麼處理()
未成年人的發明創造可以申請專利嗎()
未成年人可以自己更改姓名嗎()
未成年人能否進入娛樂場所()
未成年人有不良行為,監護人該怎麼辦()
公民的基本義務()
政府處罰不願服兵役者是否閤法()
計劃生育隻是女人的事嗎()
公民為什麼要嚮國傢納稅()
民法通則篇——民事權益民事活動
公民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
“住所”和“居所”是一迴事嗎()
對嬰兒齣生日期有異議,以什麼為準()
5歲的孩子具有民事權利嗎()
7歲的孩子有權接受奬金嗎()
16周歲少年的交易行為有效嗎()
父親必須償還兒子欠下的債務嗎()
未滿18周歲的少年打傷人,自己要承擔責任嗎()
監護()
單親父母無力撫養孩子,能將孩子送人嗎()
親生父親能被剝奪監護權嗎()
離婚後,父母該如何行使對孩子的監護權()
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孩子的存款嗎()
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意外,學校需要負責嗎()
未成年人緻人損傷的,由誰承擔責任()
父母在世,可以由彆人成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嗎()
受委托照管未成年人,需要承擔未成年人緻人損害的賠償責任嗎()
父母可以隨意處分未成年子女的財産嗎()
父母可以用子女的財産來賠償子女造成的損失嗎()
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什麼情況下可以宣告公民失蹤()
丈夫失蹤,妻子應為丈夫清還債務嗎()
代管人可以自行處理失蹤人的財産嗎()
當事人並未死亡,他在被宣布死亡期間的民事行為有效嗎()
當事人被宣告死亡後“復活”,婚姻關係可恢復嗎()
當事人被宣告死亡後“復活”,能否要迴已被轉移的財産()
被宣告死亡人“復活”,能否要迴被惡意侵占的財産()
閤夥與法人()
法人和法人代錶應該如何理解()
夫妻閤夥承包經營的,妻子應該承擔亡夫的債務嗎()
顧客在閤夥經營的飯店就餐中毒,應嚮誰索賠()
退夥後還要承擔閤夥的債務嗎()
企業被兼並,所欠債務由誰承擔()
公司職員造成的損失,應該由誰承擔()
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
什麼條件下約定無效()
不小心買瞭假文物,能否要求將錢退迴()
私下訂立的虛假協議有效嗎()
丟棄之物被彆人撿到,能否將其要迴()
離婚手續可否讓彆人代辦()
被代理人死亡,代理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否還有效()
離職員工以原單位名義與他人簽訂的閤同,有效嗎()
緊急情況下代理權發生轉移,因此造成的損失應由誰承擔()
代理人與第三人串通,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失怎麼辦()
財産所有權與財産權()
撿錢不還又弄丟,失主能否嚮拾得者索賠()
拾得者趁機要挾,非法侵占怎麼辦()
走失的寵物被彆人購買,失主可以索還嗎()
正版 法律常識全知道 正版 書籍 法律知識 案件說明 以案說法明理 維護自身權益 閤同法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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