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书名:合约的履行、弃权与禁反言
定价:148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版次:1
出版时间:2018年03月
开本:16
作者:杨良宜,杨大明,杨大志
装帧:平装
页数:1160
字数:1505000
ISBN编码:9787519720285
内容简介
《合约的履行、弃权与禁反言》是作者关于英美合约法系列著作的第三部,从国际商法与国际商事实践出发,与《损失赔偿与救济》《合约的解释:规则与应用》共同针对合约法中的重要、与实践密切相关的课题。本书围绕合约的履行、弃权与禁反言这一课题展开,依然以大量先例和真实案例为依托,阐述国际商事活动中合约履行的一般规则和具体规定及其运用。全书涉及违约令合约终止、合约受阻、合约更改与禁反言、承诺性禁反言、陈述性禁反言、共识性禁反言、产权人禁反言、合约性禁反言、一事不再审、民事诉讼和仲裁中的弃权与禁反言等重要内容。本书是律师、公司法务、法官等相关从业人员以及法律研习者了解、学习和研究英美合约法的 佳途径;同时,读者可以在其中找到国际商事交往中熟练运用规则、从容应对争议并保护自身利益的方法。
作者简介
杨良宜,现为全职国际商事仲裁员,在过去四十年中处理了大量国际商事、海事、贸易领域的案件,熟悉亚洲地区及国际的有关实务,曾在中国香港特区、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奥地利、美国、韩国以及中国内地的仲裁案件中担任仲裁员,作出超过六百份的仲裁裁决书。
现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国际咨询委员会(International Advisory Board)委员、丹麦哥本哈根波罗的国际海事协会(Baltic &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uncil)文件委员会副主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名誉主席、新加坡海事仲裁员协会(Singapore Chamber of Maritime Arbitration) 常务委员会 (General Committee) 成员、马来西亚吉隆坡仲裁中心(KualaLumpur Regional Centre for Arbitration)国际咨询委员会(InternationalAdvisory Board)成员以及韩国商事仲裁院(Korean CommercialArbitration Board)国际仲裁委员会(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Committee)成员。曾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亚太仲裁组织(Asia Pacific RegionalArbitration Group)主席、法国巴黎国际商会国际仲裁庭(ICC InternationalCourt of Arbitration)香港代表、英国特许仲裁员学会(Chartered Instituteof Arbitrators)东亚分会主席。
杨大明,现为欧华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合伙人以及诉讼与监管业务部负责人,主要业务包括商业诉讼和仲裁。在处理涉及国际贸易和商品、合资企业和股东纠纷、国际投资和离岸项目以及科技相关的国际商业纠纷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同时,具有在中国香港、新加坡和英国伦敦等各地处理仲裁纠纷的丰富经验,涉及范围广泛的辖区、管辖法律和仲裁机构,包括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伦敦国际仲裁法院、伦敦海事仲裁协会、斯德哥尔摩商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
2013年,当选为上海市政协委员,并被任命协助上海发展成为国际仲裁中心。2015年,作为领导小组成员之一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交了有关"打造上海为航空航运融资租赁中心"的方案,并获评2016年"年度优秀提案"。2017年,被《钱伯斯亚洲太平洋》(Chambers Asia Pacific)评为争议解决在华仲裁领域的 律师。2016/2017年,被《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杂志评为"The AList法律精英100强"之一。
杨大志,现为高伟绅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金融市场部门的合伙人。专长于处理场外衍生品交易和各类结构化产品,包括股权和信用挂钩产品、结构型重新组合证券、与基金挂钩的衍生品以及ISDA净额结算及套期保值交易。入选《钱伯斯亚洲太平洋》(Chambers AsiaPacific)律师名录,并因其在场外衍生品监管改革方面的丰富经验获得特别肯定与认可。经常为监管机构、行业组织以及各类客户就涉及场外衍生品的报告义务、清算义务和(非清算型产品的)保证金义务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与帮助。
2007年,在英国取得律师资格;2013年,在中国香港取得律师资格。在加入高伟绅律师事务所香港分所之前,曾在伦敦主流国际律师事务所与美国ding尖律师事务所的结构性金融产品部门工作。
目录
**章违约令合约终止
1.中国公司/企业*危险的合约终止方法:违约/毁约(repudiation)
1.1违约/毁约的例子
1.2违约/毁约对中国公司/企业的危险
2.预期违约(future breach / anticipatory breach)
3.预期违约之一:拒 性违约(renunciatory breach)
3.1拒 性违约的定义
3.2构成拒 性违约的用字要明确决
3.3拒 性违约是否为违约的疑点
3.4拒 性违约的历史
3.5拒 履行的是否需要是重要的合约责任
3.5.1拒 履行的须是合约重要责任的*说法
3.5.2拒 履行合约中不重要的责任不能使无辜方终止合约
3.5.3没有准时或拒 做出支付合约款项是否重要的探讨
3.5.4分期交付或供应货物涉及部分违约是否重要的探讨
3.5.5不重要的违约或拒 履行重复发生是否可以累积变为重要
3.6拒 性违约一方的真正意图是否重要
3.6.1市场情况显示违约方不可能想拒 履行有关合约
3.6.2无辜方主观知道违约方的言行并非拒
3.6.3客观看待违约方的言行是否构成违约/毁约
3.6.4违约方诚实的误解的例外
3.6.4.1诚实误解带来的不肯定
3.6.4.2违约方的言行是根据律师的建议
3.6.4.3根据英国近期先例对诚实的误解例外的总结
3.7证明违约方将来不会履行的举证
3.7.1举证责任:平衡的可能性
3.7.2不同类别的预期违约举证方面的不同
3.7.3不得以事后的证据影响有否拒 性违约的判断
3.8*后通牒能起到的作用
3.9一方已履行合约是否适用拒 性违约
3.10无辜方于违约方拒 履行合约期间是否需要履行其合约责任
3.10.1无辜方不接受拒 性违约但事后因自己违反合约履行而变成违约方
3.10.2弃权与禁反言对无辜方自己违反合约履行的救济
3.10.3**说法与有关先例/笔者的仲裁案件
3.11针对拒 性违约能否向法院或仲裁庭申请履约指令或禁令
4.预期违约之二:不可能履行(impossibility)
4.1不可能履行与合约受阻的关系
4.2证明不可能履行的困难
4.3不可能履行情况之一:同时承诺两个有直接冲突的合约
4.4不可能履行情况之二:清盘倒闭
4.5拒 性违约与不可能履行一并作为替代理由
5.错误拒 履行合约能否以另一个事后才发觉的合法理由补救
5.1英国法律允许以事后才发觉的合法理由补救
5.2有关先例介绍
5.3不能事后补救的例外情况
5.3.1例外情况之一:合法理由应该在拒 履行时向对方提出
5.3.2例外情况之二:弃权与/或禁反言
5.3.3例外情况之三:接受付运单证或货物
5.3.4例外情况之四:拒 性违约不得以后来发觉的合法理由补救
6.违约/毁约与合约明示条文的关系
6.1明示条文允许合约一方或双方终止合约
6.2明示条文与违约/毁约(真正违约与预期违约)互相重叠或矛盾
6.3重叠或矛盾情况之一:明示条文有针对并写明无辜方如何终止合约
6.4重叠或矛盾情况之二:明示条文有否超越/否定普通法的违约/毁约
6.5重叠或矛盾情况之三:终止合约是根据明示合约或是违约/毁约
7.接受(acceptance)或确认(affirmation)
7.1**说法/定义
7.2及时接受违约/毁约的重要性
7.3接受 须清楚无误并即时终止合约
7.3.1什么是清楚无误
7.3.2接受可以通过任何形式表示
7.3.3沉默/不行动与持续性不履行合约责任能否构成接受?
7.4确认合约能否被扭转?
7.4.1不应该太轻易解释无辜方的言行属于确认合约
7.4.2接受与确认之外的第三种选择
7.4.3持续违约/毁约的情况
7.5双方相继违约/毁约
8.选择接受是否是无辜方毫无节制的权利
8.1无辜方的考虑
8.2违约方的考虑
8.3法律肯定性与合理性的平衡
8.4White and Carter (Councils) Ltd. v. McGregor先例
8.4.1例外之一:合约不是单方面可以履行而需要双方合作
8.4.1.1大多数类别的合约的履行需要双方合作
8.4.1.2租约
8.4.1.3赚取约因/对价没有需要违约方合作才能满足的前提条件
8.4.1.4合约不是单方面可以履行的例外
8.4.2例外之二:无辜方没有合法利益去确认合约
8.4.2.1无辜方能否造成不 要的浪费与应否减少损失
我一直对合同法中的一些“灰色地带”特别感兴趣,而《合约的履行》这本书恰好触及了我一直思考的那些问题,比如“弃权与禁反言”这样的概念,在实际的商务谈判和合同执行中,往往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我之前在工作中就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一方因为某些原因主动放弃了合同中的某项权利,后来又反悔,这时候法律是如何介入的?这本书的出现,让我看到了深入研究这些复杂问题的希望。而且,它还专门提到了“非担保合约”和“贷款融资合约”,这两个领域对我来说非常实用。很多时候,大家关注的都是有抵押物或担保的合约,但现实中大量的商业活动都是基于信任和双方的承诺,即非担保合约。了解这部分的内容,能帮助我更准确地评估风险,并设计出更稳健的合作方案。至于贷款融资合约,那更是现代经济活动的基石,里面的各种条款、风险点和法律适用,都值得仔细推敲。我真心希望这本书能够像一本教科书一样,系统地梳理这些概念,并辅以案例分析,让我能够融会贯通。
评分这本书的装帧真的非常精致,纸张的手感也很好,拿到手里就有一种厚重和专业感。封面设计简洁大气,虽然我还没来得及深入阅读,但光是翻阅目录就感受到了其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尤其是“弃权与禁反言”这个章节的标题,就让我对接下来的内容充满了好奇。我一直对合同法中这种比较细致和原则性的部分很感兴趣,它往往决定了合同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的解决方向。书中提到“英美合约法系列”,这让我联想到,这本书应该是在借鉴国际先进法律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国内法律环境进行探讨的,这对于我们这些希望拓展视野的读者来说,无疑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我特别期待书中关于“非担保合约”和“贷款融资合约”的论述,在当下经济环境中,这些类型的合约尤为重要,了解其履行的风险和应对策略,对于我未来的工作有着实际的指导意义。作者杨良宜的名字也很有分量,相信这本书一定经过了严谨的考证和深入的思考,希望能从中汲取到深刻的洞见。
评分我一直对合同法,特别是英美法系下的合同履行机制非常感兴趣,而这本书的标题《合约的履行 弃权与禁反言》瞬间就抓住了我的注意力。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比如一方基于某种原因放弃了合同中的某些权利,或者通过自己的行为让对方产生了某种合理的信赖,而事后又试图推翻。这些“弃权”和“禁反言”的原则,往往是判断双方责任和权利的关键。我非常期待这本书能深入剖析这些概念的渊源、内涵以及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同时,书名中提到的“非担保合约”和“贷款融资合约”也正是我目前工作中经常会接触到的领域。了解这类合约的独特履行方式和潜在风险,能够为我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清晰的解释和丰富的案例,帮助我更好地理解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
评分拿到这本《合约的履行》真是让我欣喜若狂,尤其是看到“弃权与禁反言”这个专题,我一直觉得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一方做出某种表态或行为,导致对方产生合理信赖,而后又试图推翻这种表态或信赖,这其中蕴含的公平和诚信原则非常值得深入研究。英美合约法在这个领域有着非常成熟的理论和实践,这本书作为“英美合约法系列”的一员,让我对它充满了期待。同时,书中提及的“非担保合约”和“贷款融资合约”,更是让我看到了其极高的实践价值。我常常在思考,在没有明确抵押或担保的情况下,如何才能确保合约得到有效履行?贷款融资合约更是涉及复杂的金融和法律问题,书中对这些内容的梳理,无疑会给我提供巨大的帮助。我希望能从这本书中获得关于这些具体合约类型在履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思路和方法。
评分这本书的章节划分非常清晰,特别是“弃权与禁反言”和“非担保合约”等细分主题,看得出作者在内容编排上花了不少心思。我之前在接触一些国际项目的合同文本时,常常会遇到一些我们国内合同法中不太常见的原则,比如“禁反言”这个概念,它背后所蕴含的公平和诚信原则,在英美法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本书能够将这些概念进行深入的解读,并且放在“英美合约法系列”的框架下进行阐述,对我来说非常有价值。我期待它能够详细解释这些原则是如何在实践中被运用,以及它对合约履行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而“贷款融资合约”部分,更是吸引我的眼球,在当前的金融环境下,了解各类融资合约的细微差别,以及其履行的法律风险,对于任何参与到此类交易中的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我希望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实操性的指导,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操作这些复杂的合同。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book.cndg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城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