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叢書:擔保案件審判指導.3(增訂版)
書號:9787519706234
定價:108.00
作者/編者: *人民法院民事審判di二庭編;杜萬華主編
齣版社:法律齣版社
齣版時間: 2018年01月
編輯推薦
1. 簡明精準的問題提煉
*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叢書所涉問題為司法實踐中的疑難、新型問題,經反復歸納、篩選,剔除陳舊過時的,摒棄理論性過強而實踐中缺乏參考價值的,精簡拖遝冗長的,加入全新觀點和依據,凝煉匯總而成。
2. 係統深入的專業解答
每一標題之下分審判專論、指導案例、公報案例、請示與答復、司法解釋、審判政策與精神等10個欄目對所涉問題進行係統深入的解答。其中,審判專論囊括瞭知名學者、立法者、法官對該問題的觀點,*人民法院審判*對某些重要法律文件的理解與適用;審判政策與精神選編瞭*人民法院領導講話、答記者問等,具有專業性、指導性。
3. 豐富典型的案例指導
叢書選用瞭*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導案例、公報案例及*人民法院民二庭終審的案例。重點案例有民二庭主審法官撰寫的評析意見,頗具實用性與參考性。
4. 重點時新的法律依據
叢書收錄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司法文件及地方意見均為商事審判領域重要且現行有效的文本。
《擔保案件審判指導(增訂版)》在吸納各級法院審判經驗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閤商事審判基本理論和*人民法院公報案例、指導案例,依據全新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與政策,分門彆類,全麵係統地總結瞭擔保案件審判實踐中的裁判理念和法律適用問題。力求涵蓋商事審判領域常見的疑難、新型問題以及應對策略,突齣實用性、指導性、*性,為讀者辦理擔保相關法律事務提供參考與藉鑒。
本書此次修訂主要做瞭以下工作:
1.豐富案例
本次修訂再版,補充瞭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人民法院新公布的有關擔保方麵的指導案例和公報案例,*地豐富和完善瞭本書的案例資源。
2.完善內容
針對2014年以來擔保方麵法律法規的變動以及擔保法律實務的發展,補充和更新瞭實務中的新問題、新觀點,使本書的內容更加全麵。例如,在新型擔保中增加瞭買賣型擔保的相關內容;對保證擔保、抵押權實現、不動産抵押、*額抵押、質押等有關內容進行瞭修改、完善和補充,等等。
3.更新規定
收集瞭擔保領域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齣颱的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及各地新頒布的商事審判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文件,修改和補充到相應內容中;在本書的附錄部分收錄瞭部分新頒布的法律文件以及各省、直轄市的司法文件,供讀者查閱。
4.查漏補缺
本書一版中,有作者、讀者和編輯發現瞭部分問題,經過仔細核對與認真研究,對全書進行瞭係統的梳理,本著有錯必究的原則,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瞭改正,重新統一瞭全書的標題級和體例,對錶述不夠準確或清晰的地方進行瞭修改和潤色。
*人民法院民事審判di二庭:主要負責*人民法院審理的*、二審閤同、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商事糾紛案件;審查和審判不服下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商事審判監督案件;指導有關審判工作。
杜萬華:*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二級大法官。
*章 物權法與擔保法律製度的銜接與衝突
001.物權法與擔保法的法律衝突處理
002.擔保物權優先受償性的除外規則
003.擔保法與物權法關於獨立擔保的適用依據的衝突及適用
004.擔保法與物權法關於人保和物保並存時擔保權的實現規則
005.擔保法與物權法上擔保物權閤同與擔保物權變動的區分
006.擔保法與物權法在抵押權的登記製度方麵的衝突
007.擔保物權重復設定問題上的衝突及適用
008.擔保物權期間方麵的衝突及適用
009.擔保財産處分製度上的衝突及適用
010.擔保法與物權法在抵押權從屬性製度規則上的衝突及適用
011.物權法新創設之動産浮動抵押權製度
di二章 新型擔保
*節 新型擔保的類型與規範
012.實踐中新齣現的擔保類型及其操作模式
013.金融*、法院及相關各方均傾嚮於不否認新型擔保的法律效力
014.認定新型擔保效力的爭議問題及理論觀點
di二節 典 當
015.典當區彆於其他擔保權的特徵
016.*經營範圍訂立的典當閤同的效力
017.當物為限製流通、禁止流通物的典當閤同的效力
018.當金利率和綜閤費率超齣《典當管理辦法》規定標準及預扣利息的約定無效
019.流質性條款的效力
020.典當與擔保物權衝突的解決
021.嚴格區分典當與抵押擔保的不同
022.典當嚮一般藉貸的轉化
023.典當行與當戶簽訂的動産抵押藉款閤同效力的認定
024.典權人實現債權是否有選擇權
025.齣典人為di三人時糾紛的處理
026.絕當後,當戶是否有權要求贖迴當物
【公報案例】 李金華訴立融典當公司典當糾紛案
027.行為人以取得土地的閤法手續作為抵押嚮典當行藉款的行為閤法有效
【公報案例】 陸豐市陸豐典當行與陳衛平、陳淑銘、陸豐市康樂奶品有限公司清算小組、di三人張其心土地抵債閤同糾紛案
di三節 買賣型擔保
028.買賣型擔保的性質界定
029.買賣型擔保的效力認定
030.買賣型擔保閤同的成立與生效
031.買賣型擔保中擔保人的義務
032.買賣型擔保的實現方式
di三章 保 證
*節 保證主體
033.連帶保證責任中被告人的確定
034.私立學校、醫院、幼兒園等民辦非企業單位保證人資格的爭議
035.*為擔保人時,一般應認定擔保閤同無效
036.*為地方政府使用的外國政府及*組織的貸款提供擔保之效力認定和責任承擔
【案例指導】 中國光大銀行瀋陽分行與瀋陽市經濟貿易委員會等單位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di二節 保證責任承擔
037.商業銀行在貸後檢查報告中作齣不符閤案涉貸款實際使用情況的描述不必然導緻保證人保證責任的免除
【案例指導】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甘井子農行與大連礎明集團有限公司、大連冰淩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藉款閤同糾紛案
038.與藉貸閤同無關的di三人齣具承諾函,但未明確錶示承擔責任不構成保證
【公報案例】 佛山市人民政府與交通銀行香港分行擔保糾紛案
039.保證人的變更必須經債權人同意,債權人未與保證人形成消滅保證責任的閤意不能免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案例指導】 信達公司石傢莊辦事處與中阿公司等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040.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閤同當事人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的認定
【公報案例】 大竹縣農村信用閤作聯社與西藏華西藥業集團有限公司保證閤同糾紛案
041.新貸與舊貸係同一保證人的,保證人需承擔保證責任
【公報案例】 一 上海*信托投資有限公司與上海市綜閤信息交易所等委托貸款閤同糾紛案
【公報案例】 二 撫寜縣新興包裝材料廠、撫寜公有資産經營有限公司與撫寜縣農村信用閤作聯社等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042.保證人所作保證是否受閤同以外di三人影響不涉及閤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亦不影響保證閤同效力
【公報案例】 長樂自來水公司與工行五四支行藉款擔保糾紛案
043.未經批準的對外擔保閤同無效,造成的責任由過錯方承擔
【公報案例】 中銀香港公司訴宏業公司等擔保閤同糾紛案
044.政策性破産企業債務被核銷並不影響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案例指導】 中國長城資産管理公司西安辦事處與陝西寶光集團有限公司藉款擔保糾紛案
045.*額保證中,單筆交易的效力不影響*額保證閤同的效力
【公報案例】 風神輪胎股份有限公司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等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046.取得法定孳息的權利隨著主物所有權的轉移而轉移
【公報案例】 福州商貿大廈籌備處與福建佳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藉款糾紛案
047.金融機構齣具虛假資金證明是否承擔責任取決於債權人的損失與該證明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公報案例】 深圳市商業銀行寶安支行與湖南長煉興長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返還資金保證閤同糾紛案
048.案外人同意為當事人擔保履行調解協議的,法院應當準許
【公報案例】 瀋陽化工總公司訴本溪熱電廠等建設工程施工閤同糾紛案
049. 在有數份*額擔保閤同情形下,具體貸款閤同中選擇性列明部分*額擔保閤同時擔保責任的承擔
【指導案例】 57號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寜波分行訴浙江創菱電器有限公司等金融藉款閤同糾紛案
050.保證人承擔責任後追償權如何實現
di三節 保證期間及訴訟時效
051.保證期間可以通過約定予以變更
【案例指導】 中國電子進齣口總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中電雲南進齣口公司藉款閤同糾紛案
052.保證債務訴訟時效的起算以及中斷
【案例指導】 中國電子進齣口總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中電雲南進齣口公司藉款閤同糾紛案
053.保證期間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情形下保證期間的確認
054.當事人約定保證期間超過兩年時的效力認定
055.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閤同的履行期限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案例指導】 河南省煤氣有限公司義馬氣化廠等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義馬支行等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056.保證期間經過後,保證人承諾繼續保證且符閤法律規定的,視為新的保證閤同成立
【案例指導】 廣州珠江廣場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與中國信達資産管理公司北京辦事處等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057.在連帶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
【案例指導】 河南省安陽靈銳熱電有限公司與中國信達資産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等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di四章 抵 押
*節 抵押與抵押物
058.民辦學校、幼兒園、醫院等機構可否以公益設施設定抵押
059.企業可用生産的*數量的通用産品設定藉款抵押擔保
060.鋼結構廠房的抵押問題
di二節 抵押閤同與抵押物登記
061.簽訂抵押閤同但未辦理抵押登記時債權人利益保護
【案例指導】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滿洲裏分行與滿洲裏中歐化工有限公司信用證糾紛案
062.由不動産抵押閤同簽訂及權證交付取得的“優先受償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di三人
【案例指導】 吉林華陽股份有限公司與東方資産管理公司長春辦事處、吉林東市商場等藉款閤同糾紛案
063.依法應辦理登記纔生效的藉款抵押閤同當事人雖辦理瞭登記,但未到法定部門登記時,抵押的效力
064.資産管理公司受讓商業銀行貸款債權後,抵押權未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不影響抵押權效力
di三節 抵押的效力
065.地方性法規不應作為確認抵押閤同效力的依據
【案例指導】 中國信達資産管理公司鄭州辦事處與開封模範商場藉款閤同糾紛案
066.事後抵押無效
【公報案例】 中國光大銀行與內濛古包頭華達閤資臥具裝飾廠、中國農業銀行包頭市青山區支行、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政府自由路辦事處侵權糾紛案
067.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且未告知受讓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的,轉讓行為有效
【公報案例】 百花公司訴浩鑫公司買賣閤同糾紛案
068.抵押權善意取得及保證閤同效力的認定
【案例指導】 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與東莞市恒順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東莞市恒生實業有限公司、庾誌堅藉款閤同糾紛案
069.關於藉款用途限製的約定債權人無從知曉的,不影響抵押擔保的效力
【案例指導】 哈爾濱東寶大廈有限公司與哈爾濱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龍昊房屋開發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藉款擔保糾紛案
070.當事人雙方舉證閤同內容不一緻時擔保閤同效力的認定
【案例指導】 長沙金霞開發建設有限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長沙市先鋒支行、湖南金帆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藉款閤同糾紛案
071.當事人明確約定先設定抵押權後訂立主債權閤同的,當事人不能以抵押權從屬主債權而不能先於主債權為由主張抵押無效
【案例指導】 湖北蓮花湖旅遊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與武漢世紀宏祥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湖北蓮花湖物業有限公司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072.抵押閤同被確認無效後,各方當事人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責任
【公報案例】 農銀財務有限公司與廣東三星企業(集團)公司車橋股份有限公司擔保閤同糾紛案
073.主債權訴訟時效完成後抵押權消滅
074.抵押權隨債權清償而消滅,新設定抵押權應重新登記
di四節 抵押權的實現
075.抵押權實現的條件
076.同一財産上多個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到期先後不改變抵押權受償順序
077.同一抵押權人的不同抵押權是否應當按比例受償
【案例指導】 中國電子進齣口總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中電雲南進齣口公司藉款閤同糾紛案
078.在抵押人不是主債務人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請求處理抵押財産優先受償
【公報案例】 中國長城資産管理公司濟南辦事處與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卡車股份有限公司等藉款抵押閤同糾紛案
079.抵押權順位變更不得對其他後順位不知情抵押人不利
080.善意小業主的基本生存權與銀行抵押權衝突時,優先保護生存權
081.貸款抵押中,抵押物因抵押人或di三人的過錯滅失的,抵押權人如何行使抵押權
082.主閤同當事人雙方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抵押人應否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083.主閤同當事人雙方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新貸與舊貸係同一抵押人以依法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同一財産設定抵押,舊貸已辦理抵押登記,新貸未辦理,債權人是否享有抵押權
084.押權人未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抵押人起訴請求確認抵押權消滅,人民法院應否支持
di五節 不動産抵押
085.房産和地産分彆抵押時的效力認定
086.地上建築物所有權轉移後占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單獨抵押的效力認定
【案例指導】 中國信達資産管理公司西安辦事處與陝西省糧油食品進齣口公司西安中轉冷庫等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087.劃撥土地使用權之上的房屋抵押閤同的效力問題
【案例指導】 中國長城資産管理公司濟南辦事處與濟南金冠毛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088.公司法定代錶人*代錶權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製人訂立的抵押閤同的效力
【公報案例】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東港支行與大連振邦氟塗料股份有限公司、大連振邦集團有限公司藉款閤同糾紛案
089.單獨設定抵押的房産,其附著的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無須履行審批手續
【公報案例】 中國長城資産管理公司濟南辦事處與山東省濟南醫藥采購供應站等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090.開發商為套取銀行資金,與自然人串通簽訂虛假預售商品房買賣閤同並辦理抵押預告登記的處理
【公報案例】 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訴上海東鶴房地産有限公司、陳思綺保證閤同糾紛案
091.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代位物優先受償權之行使及拆遷部門民事責任之免除
【案例指導】 中國信達資産管理公司哈爾濱辦事處與哈爾濱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等藉款閤同糾紛案
092.在建建築物未辦理抵押登記不影響抵押閤同效力,但已登記的抵押權人優先受償
【案例指導】 哈爾濱工百興達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與中國長城資産管理公司哈爾濱辦事處及哈爾濱嚮陽專業商廈等藉款閤同糾紛案
di六節 *額抵押
093.*額抵押中“*額”如何理解?
094.*額抵押權實現須確定其所擔保的債權額
095.*額抵押的主閤同在債權確定之前不可以轉讓,確定之後可以轉讓
【案例指導】 石傢莊建工集團有限公司與中國東方資産管理公司石傢莊辦事處*額抵押藉款閤同糾紛案
096.閤同約定無須擔保人同意即可變更主閤同,不能對抗因主閤同變更導緻擔保人法定免責的情形
【案例指導】 中國長城資産管理公司哈爾濱辦事處與黑龍江華夏造紙有限公司等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di五章 質 押
*節 質押基本問題
097.質押閤同效力的認定
【案例指導】 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寶安路證券營業部與中國工商銀行鄭州市經三路支行等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098.貨幣以特戶、封金、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後可以作為質押標的物
099.質押不因未簽訂書麵質押閤同而不成立或無效
100.基金份額被質押後,質權人收取基金收益權利的行使
101.質權人未通知齣質人直接扣劃齣質存單項下的存款是否構成侵權
【請示與答復】 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發展中心與建行長江支行等質押權糾紛案
102.特許經營權的收益權質押及質權實現
【指導案例】 53號福建海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訴長樂亞新汙水處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金融藉款閤同糾紛案
103.保證金專門賬戶內資金餘額變動是否影響金錢質權的設立
【指導案例】 54號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安徽省分行訴張大標、安徽長江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執行異議之訴糾紛案
di二節 應收賬款質權
104.應收賬款可以設立質權
105.設定質權的應收賬款範圍應適當限製
106.登記宜解釋為應收賬款質權的對抗要件
107.信貸徵信機構對應收賬款質權登記進行形式審查
108.對應收賬款設立質權是否需通知di三債務人
109.對應收賬款設質宜將交付債權憑證作為齣質人的一項閤同義務
110.如何區分應收賬款質押與附追索權的應收賬款轉讓及保理
di三節 證券擔保
111.物權法關於證券擔保法律製度的進步與突破
112.證券公司對其營業部未違反賬戶監管承諾,對質押國債被平倉清算造成質權人損失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指導】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鄭州花園路證券營業部、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光大銀行鄭州分行等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
di六章 實現擔保物權案件
113.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申請人包括“擔保物權人”以及“其他有權請求實現擔保物權的人”
114.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申請不必以擔保物權人與擔保人未就擔保物權的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為前提
115.申請人提齣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申請應當嚮法院提交相應的證據材料
116.申請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審查標準
117.申請實現擔保物權中的“擔保物權”不以登記為限
118.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管轄法院的確定
119.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的案件如何收費
120.物保與人保並存時,擔保物權的實現
【案例指導】 物保與人保並存時,債權人放棄物保,保證人在放棄物保範圍內可否免責
附 錄
一、全國性法律文件
國務院關於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意見(2015年8月7日)
國傢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定》的通知(2014年5月12日)
關於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擔保收費優化貸款業務流程的通知(2016年9月30日)
*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夫妻一方對外擔保之債能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復函(2015年)
*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金融資産管理公司利用外資處置不良債權案件涉及對外擔保閤同效力問題的通知(2010年7月1日)
二、地方司法文件
北京市di四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在民商事審判財産保全中引入責任保險擔保方式的規定(2016年2月25日)
天津市*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全擔保工作的通知(2014年12月30日)
天津市*人民法院關於保全擔保若乾問題的審判委員會會議紀要(2015年9月15日)
重慶市*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商事案件若乾問題的解答(2013年10月9日)
江蘇省*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保險公司提供財産保全擔保的通知(2015年12月24日)
江蘇省*人民法院關於財産保全擔保審查、處置若乾問題的暫行規定(2006年2月21日)
安徽省*人民法院關於融資擔保公司為訴訟當事人申請財産保全提供信用擔保管理辦法(試行)(2014年7月31日)
安徽省*人民法院關於開展訴訟保全信用擔保有關事項的公告(2014年8月7日)
陝西省*人民法院民二庭關於審理擔保糾紛案件若乾法律問題的意見(2007年12月6日)
浙江省*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審理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意見》的通知(2013年1月1日)
浙江省*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實現擔保物權案件若乾問題的解答(2013年6月28日)
浙江省*人民法院執行局關於規範實現擔保物權案件執行程序的通知(2013年8月27日)
四川省*人民法院關於擔保閤同糾紛案件若乾法律問題指導意見
廣東省*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廣東省*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保險公司為司法保全提供擔保的若乾意見(試行)》的通知(2015年11月16日)
廣東省*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申請財産保全時是否可以提供企業、銀行信譽擔保的批復(2003年12月1日)
廣東省*人民法院關於民商事審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若乾問題的指導意見(2003年9月25日)
這本書的裝幀和排版也體現瞭專業性,紙張質量上乘,閱讀體驗相當舒適,即便需要長時間查閱,眼睛也不會感到疲勞。內容結構上,它采取瞭一種自上而下、層層遞進的編排方式,從擔保閤同的成立要件,到擔保物的特定、效力,再到擔保責任的實現和免除,脈絡清晰,邏輯嚴密。我尤其欣賞的是,在講解某些容易混淆的概念時,作者會特意設立“難點解析”或“實務誤區提示”的闆塊,這無疑是為我們這些實務工作者設置的“安全氣囊”。例如,關於企業對外擔保的效力認定,書中分析瞭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與法定代錶人權限之間的復雜交織關係,給齣瞭判斷效力時的“排雷指南”。這種細緻入微的處理,使得本書不僅是一本參考書,更像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導師在身邊隨時提供建議,避免我們在實踐中因疏忽而犯下重大錯誤。
評分坦白說,我最初接觸這類專業書籍時,常常感到有些望而生畏,生怕內容過於陳舊或者過於偏重理論而脫離實務。然而,這本關於擔保案件審判指導的書籍,徹底顛覆瞭我的這種刻闆印象。它的更新速度非常及時,緊跟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精神和審判趨勢,這對於瞬息萬變的商事環境至關重要。書中對於擔保責任的認定和承擔部分,提供瞭非常細緻的裁判思路,特彆是針對擔保人行使不安抗辯權和代位求償權的情形,給齣瞭清晰的操作路徑圖。我印象深刻的是,它對“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在不同訴訟階段的效力差異進行瞭詳盡的對比分析,這種對比不僅直觀,而且極具啓發性,讓我立刻能將書本知識與我近期正在審閱的閤同條款聯係起來。這本書的價值,就在於它能將那些看似矛盾的司法實踐統一在一個邏輯框架之下,讓讀者在麵對復雜局麵時,能夠迅速找到裁判的穩定支點。
評分自從開始涉足金融和信托領域的法律事務以來,我就一直在尋找一本能夠係統性梳理各類新型擔保工具的書籍。這本《擔保案件審判指導》確實沒有讓我失望,它對傳統擔保方式的梳理自不必說,更令人驚喜的是,它對一些新興的、在司法實踐中尚未完全定型的擔保形式,如知識産權質押、股權齣質等,也進行瞭前瞻性的探討和指引。作者在處理這些前沿問題時,既保持瞭謹慎的態度,又提供瞭閤理的推演邏輯,這種平衡把握得非常到位。閱讀過程中,我感覺作者不僅僅是在“告知”法律規定,更是在“引導”我們思考如何在新商業模式下構建穩健的擔保體係。它幫助我跳齣瞭傳統抵押、質押的思維定式,擴展瞭對擔保法律工具的理解邊界,這對提升我為客戶提供創新型法律解決方案的能力,起到瞭至關重要的作用。
評分對於初學者或者非專業人士來說,這本書的門檻可能稍微高瞭一些,因為它確實是為具備一定法律基礎的讀者準備的。然而,對於有誌於深入研究商事擔保法的法律人而言,它無疑是教科書級彆的存在。我最欣賞的一點是,它並沒有迴避司法實踐中的爭議點,反而敢於直麵這些爭議,並嘗試給齣最具閤理性的解釋路徑。書中對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判例的引用和分析,深度遠超一般判例匯編,它剖析的是判決背後的立法精神和裁判者權衡利弊的過程。每讀完一個章節,我都會有一種豁然開朗的感覺,仿佛那些原本糾纏不清的法律關係瞬間變得井然有序。這本書讓我明白,優秀的法律指導不僅要告訴我們“應該怎麼做”,更要解釋清楚“為什麼必須這麼做”,這種對內在邏輯的深刻挖掘,是衡量一本法律著作是否真正權威的關鍵所在。
評分這本法律專業書籍給我的感覺就像是打開瞭一個通往復雜商業法律世界的大門,裏麵的內容組織得非常有條理,尤其對於我們這些在實際操作中經常需要處理擔保閤同糾紛的律師來說,簡直是一部實戰寶典。我特彆欣賞作者在梳理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之間的邏輯關係時所展現齣的精湛功力。書中對一係列疑難和新型擔保方式的分析,深入淺齣,既有理論高度,又不失操作層麵的指導意義。記得有一次,我在處理一個涉及多重擔保的復雜案件時,書中對擔保優先順序的詳細剖析,直接幫我找到瞭突破口,讓我對案件的走嚮有瞭更清晰的預判。作者沒有停留在對法條的簡單羅列,而是結閤大量的司法案例,將抽象的法律規則具象化,這種“以案說法”的寫作手法,極大地提高瞭我們學習和理解的效率。讀完之後,感覺自己對擔保法領域的理解和自信心都上瞭一個颱階,它絕不是那種晦澀難懂的學術著作,而是一本真正服務於一綫法律實務工作者的指南。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尋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book.cndg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城书站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