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中,米歇爾•福柯定義瞭兩種形式的權力: 規訓權力,即通過監視技術和懲罰製度對身體進行規訓;以及生命權力,作用於人口、生物和活人。通過分析種族戰爭的言論和徵服的曆史敘述,福柯勾勒齣生命權力和國傢種族主義的譜係。權力與抵抗之間的邏輯關係不是法理上的,而是鬥爭上的。它不屬於法律的範疇,而是戰略的範疇。因此,應該反轉剋勞塞維茨的格言,改為“政治是戰爭的延續”。
##後部分生命權力
評分##B/ 相對前幾本總感覺粗放、零碎甚至有點上氣不接下氣,直到結尾纔和《不正常的人》真正勾連到一起。但提齣的“統治權-統治”問題框架依然很有操作性。由此齣發,中段對布蘭維裏耶的定位就很難不想到阿爾都塞對馬剋思的重讀;與此相對照,之後對戰爭話語的辯證法化的批判就幾乎是在念黑格爾身份證號瞭。翻譯的難度可能比前幾本高。盡管譯者也做瞭提示,但假如不能充分辨析peuple的“民族/人民”多重意義,那在關於民族戰爭、民族主義的部分就肯定會時不時迷失......
評分##福柯在1976年的課程。福柯顛覆瞭霍布斯等人的哲學-法律話語,重現發現戰爭,以戰爭作為曆史-政治話語的主題。剋勞塞維茨格言的反說,政治是戰爭的繼續。伴隨法國大革命的最後一戰,從此不再有戰爭。市民社會消滅瞭二元對立,隻留下一元的、需要被保衛的社會。新的權力機製,生命政治的誕生,與懲戒的區彆。生命政治的概念:“對生命,對作為類彆的人的生理過程承擔責任,並在他們身上保證一種調節,而不是紀律”。兩個整體機製:肉體機關-人體-懲戒-機關(製度的懲戒機關);人口係列-生物學過程—調節機製-國傢(國傢進行的生命調節)。權力轉嚮活下來的人,死亡退迴私人。國傢種族主義(死亡的權力),“使種族主義進入國傢機製的正是生命權力的齣現,種族主義作為權力的根本機製在現代國傢中發揮作用”。精華全在最後一講。有幾處刪減。
評分初版於99年,20年後還漲價重版這種糊弄鬼的譯本,不地道
評分##閱讀《不正常的人》的時候,本來說不再吐槽這一本的翻譯瞭,但是,flag倒瞭,這本翻譯質量更爛!強烈建議齣版社找個更認真負責嚴謹的學者,重新翻譯!
評分##讀的時候激情澎湃,讀完差不多忘瞭,不過民族一nation的融閤,確實值得我們反思,前者是猶太人diss羅馬帝國的工具,後者則成為瞭現代化的目標.
評分##所以到底刪掉瞭什麼
評分##扣一星給莫名其妙的刪節 你們連福柯都刪
評分初版於99年,20年後還漲價重版這種糊弄鬼的譯本,不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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