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牛虻》是英国女作家埃·莉·伏尼契的代表作,小说出版以来,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在人口最多的中国和土地最宽的前苏联,《牛虻》拥有无数的读者,影响了几代青年。
《牛虻》以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斗争为背景,以爱国志士“牛虻”的命运、遭遇和结局为线索,猛烈抨击了天主教会虚伪的反动本质,热情歌颂了意大利人民为民族解放,国家独立所作的英勇斗争。
##在地铁上读完。非常好。是为革命奉献一切的壮烈故事,也是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同时还是一个揭穿宗教虚伪怯懦的蜕变故事。
评分##经典 全篇没有一句多余的话 连景物描写也不让人厌烦 这本书不仅是牛虻的悲剧 更是主教和琼玛的悲剧 主教最后死于心脏破裂症 这真的是最好的托词了吧
评分##革命只是插曲,更重要的是爱与追求。
评分##所有爱恨情仇皆因“信仰”而起,无论是神父抑或牛虻。基督的信仰将世人皆贬低为平等奴仆,世人也因此不必为自己承担责任,因为祷告于基督耶稣时他们已经将身上的罪恶转移给最高无上的神,一切罪与过都是神的旨意,“怪我咯”~
评分##每个人心中都恋着一个父亲。
评分##没有意想的震撼 反而感觉牛虻很幼稚 就算是父子又凭什么让人在信仰和儿子之间必须选择一个呢? 毕竟信仰这种很玄学 信的人无论怎么都信 就连牛顿都信仰上帝 很矛盾吧 牛虻那种九死不悔的战斗精神确实很令人敬佩 但我觉得他至少不是个心理人格健全的人 苦难让他偏执而不是通透 不是每个经历苦难洗礼的人都能成贤成圣的 脱胎换骨不一定说的都是好的方面
评分##补标,中学时超爱,读过不止一遍
评分##牛虻,自虐的牛虻,可怜的牛虻,教父对他太残忍,一再地失去他,最终也执迷不悔。琼也算是,哎 生活就该如此吗?还是生活冲淡了一切,只是看见有个疤,忘了是因为什么才有的疤。
评分##没有意想的震撼 反而感觉牛虻很幼稚 就算是父子又凭什么让人在信仰和儿子之间必须选择一个呢? 毕竟信仰这种很玄学 信的人无论怎么都信 就连牛顿都信仰上帝 很矛盾吧 牛虻那种九死不悔的战斗精神确实很令人敬佩 但我觉得他至少不是个心理人格健全的人 苦难让他偏执而不是通透 不是每个经历苦难洗礼的人都能成贤成圣的 脱胎换骨不一定说的都是好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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