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25-02-25
刘志伟,1955年生于广东省韶关市,1983年中山大学历史系研究生毕业,现为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曾任中山大学历史系主任,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山大学亚太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曾在牛津大学、耶鲁大学等国外以及台湾、香港地区的多所大学做访问学者或客座教授。论著有《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研究》、《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1983年起一直在中山大学从事明清社会经济史教学与研究。
本书从中国王朝时期户籍赋役制度在地方社会实施过程入手,尝试探索一种关于明清时期中国传统社会变迁和国家转型的解释路径。作者认为,户籍制度是中国王朝时期国家统治与社会整合最重要的基础之一,明清时期的里甲制由以人丁事产构成的家庭为核心衍变为以田地赋税为核心的户籍系统,建立在一条鞭法下财政白银化和赋税定额化基础上的这一深刻转变,同地方基层社会发生的变迁过程互动,从而确立起一种新的“国家—社会”体制。
在国家与社会之间 下载 mobi pdf epub txt 电子书 格式 2025
在国家与社会之间 下载 mobi epub pdf 电子书##非常详细的珠三角社会经济史,史料分析非常严谨,逻辑清晰而缜密,刘老师不愧为华南学派的代表人之一。户籍制度、赋役制度和各类地方历史事件相互交织,从而滚动着向前发展,形成了量化标准和近代的财政制度。而这一变化必然带来社会组织发生巨大转变,即宗族的出现。如和科大卫的作品一起看,很多当代珠三角的社会现象和问题都可以得到解答。
评分##以广东地区户籍制度和赋役制度在明清时期的变革为对象,考察王朝制度与基层社会社会结构、经济发展等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发展趋势,认为明清时期的赋役制度变革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考察了明初确立的划地为牢的里甲制度如何重建基层秩序,发现政府规定户籍编制形成的里甲与早已存在的村社组织都甲并存的现象,以及里甲之外存在的“化外之民”和“逋负之徒”。从明中期开始,为了纠正里甲制以“户”为课税单位导致的课税客体与征税对象之间的疏离和应对社会动乱,从均徭均平到一条鞭法摊丁入地,历经丁银按田地计征和丁银同田赋合并两个阶段的改革,确立了定额化和课税客体一体化的赋役制度。户籍制度相应发生了根本变革,延续里甲制的图甲制成为一个户籍登记与税粮征收系统而非基层组织系统,并在户的层次上与基层组织系统接轨(户的性质)。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 评分##不敢多加妄言,对于里甲制度的设立、发展到残破再到被取代都说清楚了,但是标题和序言都强调的“国家—社会”体制具体是怎么样的、关系如何演变,基本就没说,可以说是很标题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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