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伟,1955年生于广东省韶关市,1983年中山大学历史系研究生毕业,现为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曾任中山大学历史系主任,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山大学亚太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曾在牛津大学、耶鲁大学等国外以及台湾、香港地区的多所大学做访问学者或客座教授。论著有《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里甲赋役制度研究》、《宗族与地方社会的国家认同——明清华南地区宗族发展的意识形态基础》,1983年起一直在中山大学从事明清社会经济史教学与研究。
本书从中国王朝时期户籍赋役制度在地方社会实施过程入手,尝试探索一种关于明清时期中国传统社会变迁和国家转型的解释路径。作者认为,户籍制度是中国王朝时期国家统治与社会整合最重要的基础之一,明清时期的里甲制由以人丁事产构成的家庭为核心衍变为以田地赋税为核心的户籍系统,建立在一条鞭法下财政白银化和赋税定额化基础上的这一深刻转变,同地方基层社会发生的变迁过程互动,从而确立起一种新的“国家—社会”体制。
##不敢多加妄言,对于里甲制度的设立、发展到残破再到被取代都说清楚了,但是标题和序言都强调的“国家—社会”体制具体是怎么样的、关系如何演变,基本就没说,可以说是很标题党了。
评分 评分##系统考察了明清时期赋役制度如何从下至上从丁最终演变为田的变化。明初里甲制度致力于将所有民众编入户籍,但由于负担繁重而主动逃脱户籍。嘉靖年间的改革以定额赋税为中心,合并部分赋役项目,以白银为主要支付手段,按户派征改为按丁粮征银,为一条鞭法铺平道路。明后期到清前期,丁税转变为地税,逐渐实行“丁随粮办”,自下而上推动变革。图甲制度与社会现实交织,不是一种社会组织系统,仅仅是承担纳税责任而已。这种自发地从下而上的变革与从上而下的政府理想化强制措施的互动可以拉长到整个中国历史的脉络之中来观察。
评分对于非本领域的我而言,·阅读本书最大的收获还是方法论意义上的,一本好的著作,往往永垂不朽的,还是提供了一种怎样的方法。 就本书而言,内容实则相当精炼,就讲述了明末清初发生的赋役制度改革。全文紧扣此主题,对广东地区这一制度的沿革透彻阐述。这种研究应当就是一种大...
评分 评分##少有并不枯燥的制度史,理清了明初至中叶以及清初广东地区里甲和差役制度变革。总体趋势:1、赋役折银化,广东作为海外贸易入超省份,天然具有优势;2、地方公费摊入整体赋税,把暗地不可控制费用明面化;3、从人丁结合到分离,把土地作为征收唯一对象,4、赋役定额化,项目合并化。整体改革从嘉靖年间一直延续到张居正一条鞭法,以及后续摊丁入亩。历时百年之久,可见改革之不易,曲折与漫长。也见统治阶级不断压迫,人民不断逃亡,镇压束缚,减轻又进一步循环往复历史过程。
评分 评分##翻看绪论,很清晰。 记得有位老师推荐过,但恐怕短时间内都看不进去如此精细的研究,索性标记。 制度演变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对话和互动过程,区域社会制度史,名词内涵外延的演变,制度运行的实态。
评分##系统考察了明清时期赋役制度如何从下至上从丁最终演变为田的变化。明初里甲制度致力于将所有民众编入户籍,但由于负担繁重而主动逃脱户籍。嘉靖年间的改革以定额赋税为中心,合并部分赋役项目,以白银为主要支付手段,按户派征改为按丁粮征银,为一条鞭法铺平道路。明后期到清前期,丁税转变为地税,逐渐实行“丁随粮办”,自下而上推动变革。图甲制度与社会现实交织,不是一种社会组织系统,仅仅是承担纳税责任而已。这种自发地从下而上的变革与从上而下的政府理想化强制措施的互动可以拉长到整个中国历史的脉络之中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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