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千年,一世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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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十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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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云南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22068650
版次:1
商品编码:10603179
包装:平装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1-03-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272

具体描述

编辑推荐

     《逆流千年,一世倾城》由小十所著。不容错过的凄美爱情绝唱。三个绝世美男与同一个女人陷入纠缠,在四个人命运的终端,又有着怎样一个惊天秘密?千年前那段飞蛾扑火的暗恋,缘何牵动了这场动乱三界的劫?

内容简介

     《逆流千年,一世倾城》衍,他是魔界之王,英俊绝伦,冷酷自制,骄傲而寂寞,一直冷淡于她的热烈与爱恋,直到她决然远走,终难挽回。   清/林子情 他是天纵奇才,惊世绝艳,千年前的三界之乱,他一剑定乾坤,却就此与她生生错过。   音/小爱 他是妖族,无端端卷入一场情爱,种族被灭,精魂封印于猫身,日日蜷缩在仇人怀中,直到找回前世的记忆……   锦夜 因为他的辜负,她饮泉断义,自伤精魂,终逃离了魔君的桎梏。许多年后,灯红酒绿的大都市,她是烟视媚行的酒吧老板,养一只猫,抽男士香烟,与很多人约会。他闻讯而来,可此时的她,再也不是他言听计从、温顺隐忍的妻。   三个绝世美男与同一个女人陷入纠缠,在四个人命运的终端,又有着怎样一个惊天秘密?   千年前那段飞蛾扑火的暗恋,缘何牵动了这场动乱三界的劫?   适用于:15-35岁广大上班族,大中专学生,以及其他喜欢玄幻言情,青春小说的读者大众等。

作者简介

  小十,网名某R,新浪人气写手,2009年新浪原创小说最佳新人奖得主。混迹媒体多年,生性懒散自由,不善迎合,所以身边的朋友都是神经强悍、品性真朴之人。文风多变,却皆为干净清爽的文字。私以为,作者的使命,不是让你知道真相的残酷,而是残酷背后的温暖。

精彩书评

     三生河畔,繁花娇娆的寂寞,见证了一场场爱的传说。千年之后,星辰都已陨落,又怎么说得清对与错?属于自己的三千弱水一瓢饮,在彼岸汇流成了另一条忘川河。   ——叶琉光   
   很久没有感受过这样的悲哀了,无法言说,无从解脱。上一次,是很久之前了。悲剧不是表演得淋漓尽致,悲剧是表演得云淡风轻,却让人悲哀得淋漓尽致。   ——Wendyshad   
   这文绝对空灵。借着神妖的外壳来讲人间真情,却能出人意料,让人欲罢不能。锦夜这个奇女子,爱时,轰轰烈烈,不爱时,彻底放手。爱得那样勇敢,又那样卑微。   ——草长莺飞

目录

楔子 第1章 养猫是一件很复杂的事 那时候的小爱是最乖的,慵懒地蜷缩在我怀里,阳光星星点点,洒在它雪一般的毛皮上,无比圣洁。 不过,我比谁都清楚,这绝对是表象。 第2章 小男生是不能随便招惹的 我好笑地看着落荒而逃的小爱,想着它方才的傻问题,突然戚戚。 是啊,心离了身体还能活吗? 很多时候,只怕生不如死吧! 第3章 眼睛可能会骗人,美男可能很危险 该用什么词语,去形容一种动人心魄的温暖呢? 当镜头挪到他的脸上时,我只觉得太阳从未像今天这样明亮过,那种缱绻的热度,从我的指尖,一点点蔓延到心底。 第4章 手一挥就再见,嘴一翘就笑 很多时候,我们千山万水去寻找一个人,千回百转地想忘记一个人,可等他真的站到了你面前,心中无忧无喜无怨亦无爱。 第5章 倒追是一项技术活 我甚至还能清晰地感受到,在看见衍的 第一眼时,刚刚形成的心脏,雀跃着要跳出胸腔的感觉。 如一场劫难。 第6章 哪一念才能不灭 我勇往直前,走到荒凉寂野,欣然转头,却发现身后早已空无一人。 不知自己因何要前行。 第7章 风吹到这里,就是你 纵然逝去的岁月覆水难收,给你长达千年的爱无怨亦无悔,可现在,一切都已经结束了。 那就连最后的羁绊都不要留下,不然,这场决绝的分离,未免虚伪。 第8章 陪君醉笑三千场,不诉离殇 可我其实很容易满足,哪怕只是坐在大街上,看着这熙熙攘攘的人流,人生百态,似乎也是一件很欣喜的事情,好像求了千年也不曾得一样。 第9章 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 一直一直在,可是碎叶早已经逝去,不能再追。 一直一直在,可是爱恋早已经枯萎,不复鲜活。 第10章 若繁华中没有你,我决定不说话 凡是太美的东西,总是会让人心生遗憾的。 因为知道,无论多高级的相机,也无法留住这一刻的美丽与震撼。 第11章 水一般的岁月,风一般的歌 我遵守了承诺,一直一直地活下去。 即便已经了无生趣,可还是,没想过将它结束。 因为你说了。——如果这是你定下来的囚期,我甘心而且情愿。

精彩书摘

  我还有一个酒吧。   酒吧不大,也不在闹市区,只是G市沿江酒吧一条街上最靠里最靠里的一间。门面晦暗,上下两层,一楼是大厅,晚上会有表演,譬如钢管舞脱衣舞什么的。   二楼,是包厢,可以唱KTV、开生日party。   这里提供男人、女人、酒和乐子。   偶尔,我是说偶尔,也会提供违禁商品——抱歉,我不是警察,只是商人。   既是商人,如果不唯利是图,那便是对不起自己的金字招牌!   好吧,我的招牌不是金色的……   酒吧的名字很普通很普通,在木板上随便划拉的黑糊糊四个大字:“锦衣夜行”。   锦衣夜行,是我的酒吧。   坐落在G市,沿江大道,一百三十七号,7-Eleven便利店后面。   每晚七点,欢迎光临。   到了七点钟,我们会将铁门卷上去,门窗玻璃擦得纤尘不染。推销啤酒的小妹穿着超短裙,窈窕多姿地站在门口迎宾。   开始人不多,我还能坐在吧台上,喝喝白开水,听听音乐,看着服务生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侃白。   等到了晚上十点左右,客人渐渐多了,虽说我好歹也是个小老板,却还是秉着赚钱为重的伟大理念,偶尔也会客串一下杂工。   只要你来到锦衣夜行,就一定不会轻易将你怠慢。   十二点时,人手渐渐不够了,霓虹灯下川流不息的男女妖如鬼魅。见大厅角落还有一个人坐着没人招呼,我拿着酒单,顺道走了过去。   这位客人似乎是第一次来,有点面生。他拿着酒单,点了一通后,目光终于停在了我身上。   “你是兼职的大学生?”他问。   我暗叹。   长了一张欺世盗名的脸,实在很作孽。   “嗯,兼职,不过,不是学生了。”顾客是上帝,虽然那个人的眼神实在熟悉得有点无语,我还是笑吟吟地回答他。   何况,现在可不是兼职招待么?   “这么年轻,怎么就不上学了?是不是家里没钱?”他非常关怀地问了一声。   “还好,不太缺。”我老实回答。   “……还要这么辛苦地工作,小妹妹真是勤力啊!”他正说着,已经有人将他的酒端了上来。他瞧了我一眼,满满地倒了一杯威士忌,递到我面前,“这样吧,给小妹妹一个快点赚钱的机会,你喝一杯酒,我给五百块小费。”   “八百吧!”我眨眼,小心翼翼地提议。他大笑,“小妹妹很爽快啊!”   “哪里,赚钱而已。”我依旧纯洁无辜地笑,端着酒杯,满满地灌了下去。   喝完后,我示意旁边贼笑不已的服务生,“再满上。”   依旧是一口一杯。   那人的笑容,初时还自然兴味,到了后面,渐渐有点招架不住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连着喝了多少酒,只是见他的脸色晴雨表般变化着,心中琢磨着:应该把他身上带着的现金啊信用卡啊,都剥削得差不多了吧!   念及此,我终于有了收手的打算。   可惜,这个念头刚刚转进脑海里,还没有来得及实施呢,旁边便有一只漂亮如世界顶级手模的素手,将我的高脚杯轻轻地端了过去。然后,手的主人红唇微启,含着杯沿,极优雅地抿了一口,碧色的大眼睛半眯着,敛着万种风情,乜斜着那个面色苍白、口水长流的男人,“我帮她喝‘,好不好?”   “他已经没钱了。”我有点头疼地看着她,接口道,“算了,不要太难为客人。”   说完,我双手往前一摊,笑吟吟地看着男人道:“先生,现在可以打赏我小费了么?”   眉眼弯弯,分外天真。   送走了净身出门的客人,我回到吧台,满满地喝了一杯白开水,然后,去洗手间,呕吐。   酒不醉人,可会让人的胃很不舒服。   吐完后,用清水漱口。再抬头时,却发现盥洗室里又多了一个人。   酒红色的长卷发,鹅蛋脸,大大的、如混血儿般的碧色眼睛,还有一张任谁都想吻一下的唇。   烟视媚行。   所谓美人,当如是也。   “明知道喝酒会吐,干吗还要喝?”她靠近一步,贴着我的后背,用极低醇的嗓音问,“你可别说,你是看上了那些小钱。”.   “好几万呢,怎么是小钱!”我嘻嘻地笑了笑,“更何况,还能顺道促销店里的酒。多好的买卖,干吗不赚?”   她又走近了一步,几乎贴到了我的脸,那只漂亮的手,已经顺势勾住了我的下巴。   “锦夜,你不是还忘不了他吧?”她吹气如兰,唇已经咬上了我的耳垂。我满头黑线。   “小爱!”   “嗯?”   她的脸正往这边游移,眼看着越来越近了。我赶紧往后一折,手挡在脸前,慌忙阻止她,“我不习惯被女人吻。”她愣了愣,随即妩媚地笑了笑,娇俏可爱,“你怎么知道我想吻你?”   无语。   这么明显的动作,难道当我是未经人事的纯情高中生?   “那——我变成男人吻你好不好?   ……

前言/序言

  楔子   我仍然记得自己大婚时的情景。   那日礼乐喧天,宾客满盈。一直以来暗沉沉的魔宫,被流光与彩焰装饰得明媚无比。繁花一夕开尽,红色的花瓣铺满了我前行的路。我穿着簇新的后服,在一群华衣丽影的簇拥下,缓缓走向他的殿堂,从一百三十七个台阶拾级而上,终于停到他的面前,仰头看时,焰火在他身后乍然盛开。   一派盛世繁华。   多年后的今天,当我再次站在最后一级台阶之上,仰面望着那座空荡而暗沉的宫殿,却早已没有了那日被希冀充盈满满的心境。唯觉荒凉。而荒凉从心底逸了出来,终化成一抹自嘲的笑。   我以为那场婚礼是一个完美绝艳的结局。   却未曾想,一切不过是个开端。   将视线一点一点地上移,透过那扇微敞的门,透过长而幽深的甬道,透过空气里细碎密集的尘埃,我看见了他。   他先是疾行,在撞上我的目光时,脚步慢慢减缓,最后停了下来。   就这样站在彼端,隔着大殿,用他一贯的从容与冷傲,回望着我。   我微微一笑,腰低下去,向他深深地福了一礼,而后,转身。   半敞的大门,在我身后轰然合拢。   猩红的血,顺着我赤着的脚尖,一步一步,绵延了整条台阶。   一百三十七级。   我记得这个数字。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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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速度快,加油哦喜欢,会一直在京东购书 发货真是出乎意料的快,昨天下午订的货,第二天一早就收到了,赞一个,书质量很好,正版。独立包装,每一本有购物清单,让人放心。帮人家买的书,周五买的书,周天就收到了,快递很好也很快,包装很完整,跟同学一起买的两本,我们都很喜欢,谢谢!今天家里没有牛奶了,我和妈妈晚上便去门口的苏果便利买了一箱牛奶和一点饮料。刚好,苏果便利有一台电脑坏了,于是便开启了另外一台电脑。因为开电脑和调试的时间,队伍越排越长。过了5分钟,有一个阿姨突然提出把键盘换了,这样就能刷卡了。我妈妈就在旁边讲了一句:“键盘不能热插拔,必须要重启。”那个阿姨好像没听见,还在坚持已见。我提出:“妈妈,我们不要在这家店卖了吧!又不是在其他地方买不到。”妈妈看了看队伍,同意了。我们把东西一放,就去了另一家百货。我提出要换另一家店不是只因为这队伍太长,还有店员素质之差。你布置了两台电脑,那你随时都要准备好换一台电脑呀,你现在让人的感觉就是你只有一台电脑能用,那一台就好像是摆设,没有一点用。我气愤不过跟妈妈说“我们去网上买吧”这样就来京东了,看到了这本书就顺便买了。通读这本书,是需要细火慢烤地慢慢品味和幽寂沉思的。亲切、随意、简略,给人洁净而又深沉的感触,这样的书我久矣读不到了,今天读来实在是一件叫人高兴之事。作者审视历史,拷问灵魂,洋溢着哲思的火花。人生是一段段的旅程,也是需要承载物的。因为火车,发生过多少相聚和分离。当一声低鸣响起,多少记忆将载入历史的尘梦中啊。其实这本书一开始我也没看上,是朋友极力推荐加上书封那个有点像史努比的小人无辜又无奈的小眼神吸引了我,决定只是翻一下就好,不过那开篇的序言之幽默一下子便抓住了我的眼睛,一个词来形容——“太逗了”。|据悉,京东已经建立华北、华东、华南、西南、华中、东北六大物流中心,同时在全国超过360座城市建立核心城市配送站。是中国最大的综合网络零售商,是中国电子商务领域最受消费者欢迎和最具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网站之一,在线销售家电、数码通讯、电脑、家居百货、服装服饰、母婴、图书、食品、在线旅游等12大类数万个品牌百万种优质商品。选择京东。好了,现在给大家介绍两本好书:《电影学院037?电影语言的语法:电影剪辑的奥秘》编辑推荐:全球畅销三十余年并被翻译成数十种语言,被公认为讨论导演、摄影、剪辑等电影影像画面组织技巧方面最详密、实用的经典之作。|从实践出发阐明摄影机位、场面调度、剪辑等电影语言,为“用画面讲故事”奠定基础;百科全书式的工作手册,囊括拍摄中的所有基本设计方案,如对话场面、人物运动,使初学者能够迅速掌握专业方法;近500幅机位图、故事板贯穿全书,帮助读者一目了然地理解电影语言;对大量经典影片的典型段落进行多角度分析,如《西北偏北》、《放大》、《广岛之恋》、《桂河大桥》,深入揭示其中激动人心的奥秘;《致青年电影人的信:电影圈新人的入行锦囊》是中国老一辈电影教育工作者精心挑选的教材,在翻译、审订中投入了巨大的心力,译笔简明、准确、流畅,惠及无数电影人。二、你是否也有错过的挚爱?有些人,没有在一起,也好。如何遇见不要紧,要紧的是,如何告别。《莫失莫忘》并不简单是一本爱情小说,作者将众多社会事件作为故事的时代背景,俨然一部加长版的《倾城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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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遵守了承诺,一直一直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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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一本书,她说:我们既是作者的同伙,又是作者的审判官,作为同伙,我们对作者的态度应该是宽容的,无论怎么宽容也不过分;作为审判官,我们对作者的态度应该是严厉的,而且,无论怎样严厉也同样不过分。“喜欢这一段话的不再具有独立感的批评意味。她在这时俨然不是一位智慧的知人者,而是一位明晰的自知者,一如她所言:“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更喜欢当一个观众。而这对于想要自己写东西的我来说,就是一个弊端。只有作为一个审判者,常常以审视的态度和眼光去看待别的作家,才能让我真正受到启发。” ”我们再次承认,我们这个时代是个疲劳不堪又一无所获的时代,回顾前一个时代,我们深表羡慕;但与此同时,我们又觉得,我们这个时代也像早春一样美好,我们的生活并不完全是暗淡无光的。 英国人毛姆读书却是图的“快乐”二字。阅读是一种乐趣,不能使你快乐的书,就不是一本好书。当然,这里的快乐是广义的。在毛姆眼中,能在书中与人物一起嬉笑怒骂,经历悲欢离合,都是快乐的事。      我喜欢毛姆,因为他不装。他最爱读的是小说,而且是他那个年代的通俗小说。当然,这些小说在我们现在看来都是世界名著了:狄更斯,简奥斯汀,福楼拜,巴尔扎克等。他喜欢一本书,就会想去研究一下作者的生平,想一想为什么这个人可以写书这样的东西。所以读他的书评,就像是读一本野史一样,充满了猎奇的趣味。巴尔扎克为了钱勾引了一个富有的寡妇,福楼拜原是个性无能,托尔斯泰夫人有婚外情。。这些东西本来很难登大雅之堂,不过既然毛姆能孜孜不倦地把这些八卦讲得绘声绘色,我这个读者也看得津津有味。    提倡跳跃式读书。对于《堂吉诃德》里面大段无关紧要的小故事,他是深恶痛绝。因为这些小说中的小故事,就要大城市里的城中村一样,把一个完整的故事切割得支离破碎,还消耗读者的时间精力,打击他们读书的积极性,罪不可恕。 根据这一点,毛姆首创了“节选本”这个概念。把冗长的名著浓缩起来,好让读者在不浪费太多的时间前提下,领略到名著的精华。当然,”节选“这个权利如果本滥用了,被改写的名著就会惨不忍睹了。 生命里某些当时充满怨怼的曲折,在后来好像都成了一种能量和养分,因为若非这些曲折,好像就不会在人生的岔路上遇见别人可能求之亦不得见的人与事;而这些人、那些事经过时间的筛滤之后,几乎都只剩下笑与泪与感动和温暖,曾经的怨与恨与屈辱和不满仿佛都已云消雾散。 对书的爱,更是如此。    这本书是在几个小时之内就看完了,它也就值几个小时。   我是在网上看到几篇,觉得性格观点有些相近才看了师兄在图书馆借的黄金年华的文章。就文笔来讲,语气生动可爱,算是卖萌也卖得很犀利的那种。文章夹杂着她挥之不去的政治学背景,各种生活场景穿插着哲学的碎碎念。可惜,仅此而已。    书中说也许人的知识和认知的能力不成正比甚至是负相关的。叔本华大笑一声,你再好好看看《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行不?叔本华在论天才一文中已经把这个问题讲清楚了。    书中的章节标题有一个叫“论他人即是地狱”,算是刘瑜借此施展自己不易合群的小脾气。但是当大讲特讲“自由主义”的时候,我又迷糊了。明明看过萨特的一个人咋就把“我们被判了自由的刑”给忘了捏?而且谈到民主的社会成本和美国社会政治形态的时候对《政府论》和美国宪法又只字不提。美国本质上就是一个洛克自由主义的宪政国家。    这本书是成长过程中的记录,所以不成熟的思想很多也很真实。比如她对自由主义的政治形态无条件喜欢,甚至对美国左派给以“对渴望M的人,不S一下他,他就不会消停”的评价。其实,民主的优势恰恰在于一种思想无法统治全部社会阶层----总要有个声音是反对的,而且你还要重视。丘吉尔讲,民主是个不好的制度,但是,我们还没有发现比它更好的制度,所以不得不用它。美国社会就是在一种“两害相较取其轻”的原则中建立起来的。    说实话,看过这本书我对文章的喜爱程度有增无减。在此我只是挂着书评的羊头,卖卖伪社评的狗肉。    引用豆瓣评论,“这是独立思考的起手式,但在中国,却成为一种与众不同的高手风范。 ”中国人的精神已经贫瘠到“不管你抓不抓得住耗子,只要是猫,就是好猫”的境地。有一篇文章讲启功先生接受CCTV“东方之子”栏目组采访,采访组一上来就列举众多头衔,先生一句话轻轻拨开众多桂冠:“这叫此地无砂,红土为贵”。这不是谦虚,这是有自知之明。    是啊,“此地无砂,红土为贵”是当代中国最大的悲哀。只不过刘瑜的文章束着时尚的小蛮腰,撒着文艺清新的娇,写出来的东西还是有那么一股子知产阶级味道的。学术讨论仅仅在象牙塔之内,象牙塔之外的东西认真你就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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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得去超市了,价格也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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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年前那段飞蛾扑火的暗恋,缘何牵动了这场动乱三界的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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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奇女子与三个伟岸男子的情爱纠缠,读后令人欲罢不能,忍不住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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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是个不用早起的好日子,躺在床上从第一章第一个字慢慢读,看到最后一个字,终于明白,为何凌云会选择曲恒。先从傅轶则说起,这个男人不用多讲,英俊,多金,才华横溢,对自己、对生活都有掌控力,是女人都会趋之若鹜,这么个散发无限吸引力的男人,凌云爱上不奇怪,可惜这份爱不牢固,在刚开始萌芽的时候,就被大嫂米晓兰给熄灭了。凌云的骄傲让她做出来隐瞒自己爱上傅轶则的事实,找来曲恒打掩护,还没开始走进的爱情大门,就仓皇的退出来。太在乎所以伤的深,哪怕又在校园里开始了另一段感情,还是能感受到女看似平静的外表下蛰伏着受伤的心。走到社会工作后,再次和傅轶则相遇,可能是女主多年前的离去给傅轶则的印象很深,也许是小女孩长大了,傅轶则看着依然心动,于是两人又开始扑朔迷离的感情纠缠,如果这时候傅轶则是真心爱上凌云的话,他是有机会的,但是,傅轶则不是家骢,他对凌云没有家骢对小冉的眷眷深情,凌云的不投入和不在乎,他都视若不见,女主在迷雾一般的感情中看不清退路和去路,商场的风起云涌,家族的利益,个人的感情,家人的关系都让凌云举步维艰,傅轶则都没在女主最需要的时候,给予心灵的慰藉,倒是充当了称职的好□角色。可惜女主需要的不是床伴,她需要的是什么傅轶则一直都没看懂,不能不遗憾这么个完美的男人,居然没看透自己的心,也未看清凌云的心。身体无限接近,灵魂却越来越远,傅轶则太在意那些细枝末节的技巧,少了真情流露的投入,他老想用无边的□来战胜凌云,对凌云来说,灵魂的陪伴其实比身体上的陪伴带来的影响更长久所以傅轶则败给了自己,输了这场爱情的根本在于我不够爱你,我更在乎自己吧。我不认为女主是最后突然感悟才做出抉择的,其实在书中行文多处,凌云的心早就优先于头脑理智的选择曲恒了,不然她不会在上药的那刻迷失在曲恒的深情目光里,但是当时迷乱的她选择不去多想,还有,凌云在曲恒面前始终是放松的,推着曲恒滚出去,抱着曲恒大哭的发泄,这份放肆在傅轶则那里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哪怕傅轶则误解,她也选择不去解释,随你怎么看好了。而且以凌云清冷的性格,三番四次的主动去帮助曲恒,替他解决难题,渡过难关,恐怕她自己也不晓得为何这么关心曲恒原因吧,幸好最后有朋友推了一把,让他们看清自己的心。青衫把凌云刻画的很好,这个女孩坚强,独立,对自己负责,对家人尽责,尽管生在一个残缺的家庭,但是心地善良,对着爱情依然有憧憬和向往。可惜先后遇上的傅轶则和韩启明都没给她带来爱情的美好。在家族遇到致命打击的时候,她没轻言放弃,扛起了家族的重担,这时候的凌云是让人心疼的,她没抱着傅轶则求救,也没接受鹦鹉公子的联姻来解决公司危机,这个女孩的骄傲给人印象很深,在觉得傅轶则要对她公司给予致命一击的时候,她淡淡的说出来当年为何找曲恒上演了那个戏码,在撼动傅轶则的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这个骄傲女孩的受伤的心,多年一直未能示人的伤口就那么的残忍揭开,傅轶则被打动了同时,我就已经知道他彻底的没有机会了。这就是傅轶则和曲恒的最大不同,所以不存在什么曲恒配不上凌云,凌云根本就不在乎锦上添花的爱情,她更在乎的是爱情本身,所以曲恒最后说我能给你的只有我的爱,这句话打动的不是凌云的心,也打动了看客的心,凌云缺少的就是这份不计较得失,不计较回报,不算计,看得见摸得着的这份爱,所以握着曲恒的手的凌云是幸福的,温暖实在的感觉是她在傅轶则身上从没体会到的,触手可及的幸福让他们都圆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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