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繼承法典型案例與法律適用

婚姻繼承法典型案例與法律適用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楊立新 編
圖書標籤:
  • 婚姻法
  • 繼承法
  • 典型案例
  • 法律適用
  • 案例分析
  • 法學
  • 民法
  • 婚姻繼承
  • 法律實務
  • 繼承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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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法製齣版社
ISBN:9787509351987
版次:1
商品編碼:11440225
包裝:平裝
叢書名: 民法學說與典型案例研究叢書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4-03-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75
字數:318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在婚姻法、繼承法的法律適用中,還存在比較多的問題,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準確理解法律,準確掌握法律適用規則,保證婚姻法、繼承法的嚴格實施。婚姻法、繼承法不僅要讓法官準確掌握,更需要全體人民掌握,使之成為保護自己的法律武器。《婚姻繼承法典型案例與法律適用》正是基於此,對婚姻法、繼承法的相關規則,通過典型案例進行評析,說明法理,講明規則,使理論結閤實際,更易使法官、律師接受,也使廣大讀者喜聞樂見。

作者簡介

  楊立新,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央“五五”普法國傢中高級乾部學法講師團成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傢谘詢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任北京大學法學院、國傢法官學院、國傢檢察官學院、福建師範大學法學院、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通化師範學院、吉首大學客座教授、颱灣大學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在侵權行為法、人格權法、債法、物權法和親屬法領域有深入研究,著有《楊立新民法講義》(七捲本)、《民法判解研究與適用》(1-8集)、《共有權理論與適用》、《民事裁判方法》等專著60餘部,主編《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原理與案例教程》等著作、教材70餘部,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報刊發錶法學論文500餘篇。

內頁插圖

目錄

1.訂婚後能否搶婚?
——婚姻自由原則
2.未離婚與他人共同生活是否算重婚?
——一夫一妻原則
3.男性的生育權應如何保護?
——男女平等原則
4.離婚後男方對女方的生育行為是否仍應承擔責任?
—一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閤法權益原則
5.違反計劃生育義務應如何承擔責任?
——實行計劃生育的原則
6.解除婚約時是否應返還對方贈送的禮物?
——婚姻法禁止的行為
7.近親結婚已有子女能否再認定婚姻無效?
——婚姻無效
8.何種事由締結的婚姻關係可申請撤銷?
——可撤銷婚姻
9.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産?
——夫妻共同所有財産
10.夫妻婚前按揭房的歸屬如何確定?
——夫妻一方的財産
11.夫妻一方婚姻關係中的承諾書能否當成雙方的財産約定?
——夫妻財産約定
12.夫妻間能否要求對方承擔扶養義務?
——親屬間的扶養權利義務
13.子女應如何對父母盡贍養義務?
——親屬權中的扶養權
14.離婚後能否對子女撫養關係進行變更?
——離婚後子女的撫養
15.非婚生子女的權利如何保護?
——非婚生子女
16.如何判斷收養關係是否有效?
——收養關係
17.夫妻離婚時繼子女撫養關係如何確定?
——繼父母與繼子女
18.(外)孫子女對(外)祖父母是否具有贍養義務?
——(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的撫養、贍養義務
19.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人離婚及扶養如何處理?
——兄姐與弟妹之間的扶養義務
20.離婚後對子女的探望權應如何行使?
——離婚後父母的探望權
21.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産和共同債務應如何處理?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産處理
22.傢庭暴力受害一方可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實施傢庭暴力或虐待傢庭成員的求助措施
23.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産應如何處理?
——離婚時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産以及僞造債務的處理
24.繼承開始的時間如何確定?
——繼承的開始
25.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作為遺産繼承?
——遺産的範圍
26.無行為能力人、限製行為能力人如何行使繼承權、受遺贈權?
——無行為能力人、限製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
27.繼承權在何種情況下會喪失?
——繼承權的喪失
28.繼承權或適當分得遺産權受侵害後權利人應於何時主張權利?
——繼承權利的主張時限
29.齣嫁女能否繼承父母遺産?
——繼承權男女平等
30.如何確定法定繼承人的範圍與順序?
——繼承人的範圍及繼承順序
31.代位繼承應如何適用?
——代位繼承
32.轉繼承應如何適用?
——轉繼承
33.喪偶兒媳或女婿如何享有公婆或嶽父、嶽母的繼承權?
——喪偶兒媳、女婿的繼承權
34.遺産應該如何分配?
——遺産分配
35.“二奶”是否有權獲得遺産?
——遺贈的法律效力
36.遺囑需具備哪些條件方有法律效力?
——遺囑的效力
37.被繼承人死前能否提前繼承遺産及口頭遺囑的效力如何確定?
——繼承的起點及遺囑的形式
38.如何確認代書遺囑的效力?
——代書遺囑的效力
39.遺産的範圍及價值應如何認定?
——遺産的認定
40.法定繼承應如何適用?
——法定繼承
41.在同一繼承事件中如何適用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
——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的適用
42.利用他人精子受孕的胎兒是否有權獲得預留份?
——胎兒預留份
43.如何對爭議房屋進行確權、析産、繼承?
——繼承析産
44.多次改建翻修的房屋如何析産分割繼承?
——遺産分割的規則和方法
45.共同繼承中如何分傢析産?
——共同繼承中的析産
46。如何判斷遺贈的法律效力?
——遺贈的效力
47。如何確認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
——遺贈扶養協議
48。如何確定無人繼承的遺産歸屬?
——無人繼承遺産的處理
49。如何清償被繼承人債務?
——繼承遺産與清償債務
50.如何處理遺贈與債務清償?
——遺贈與債務清償
51.涉外遺贈如何處理?
——涉外繼承

精彩書摘

  1.訂婚後能否搶婚?
  ——婚姻自由原則
  案情介紹
  自訴人:王某。
  被告:羅某。
  2012年7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甲縣王某、羅某的父母商定讓兩人結婚,為此羅某的父母給王某傢送去瞭禮品,但王某不同意與羅某結婚,遂退迴瞭禮品。某日晚,王某騎摩托車迴傢,羅某中途阻止,不顧王某極力反抗,用汽車強行把王某帶到乙縣,強迫王某同意與自己結婚。在實施搶婚過程中,王某右腿被摔傷。王某認為羅某非法限製人身自由並緻自己輕微傷,緻使其身心遭受痛苦,並造成經濟損失。請求法院對羅某的犯罪行為依法給予刑事處罰,並請求羅某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及交通費、鑒定費共計1500元。羅某認為自己與王某很早就相識,經過瞭訂婚和送彩禮,但王某不同意結婚並退迴彩禮,所以羅某準備搶婚。羅某在搶婚過程中,沒有實施不正當的行為,隻是勸王某與其結婚。王某的父母聞訊後嚮公安機關報案,1日後公安人員解救瞭王某,並將羅某抓獲。自訴人王某右腿被摔傷,花去治療費600元、檢查費300元、交通費100元、鑒定費300元、誤工費100元、護理費100元。經法醫鑒定,自訴人王某的損傷為輕微傷。
  裁判結果
  法院受理該案後,經查明事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相關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羅某犯暴力乾涉婚姻自由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二、被告羅某賠償自訴人王某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鑒定費損失1500元。
  法理分析本案中王某不願意與羅某結婚,羅某用暴力行為強行將王某搶婚,屬於暴利乾涉婚姻自由。對公民的婚姻自由權利,我國《憲法》、《民法通則》、《婚姻法》等對之都有明確的規定。在我國《刑法》中,對暴力乾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為,依其行為性質,法律還規定瞭暴力乾涉他人婚姻自由罪和虐待罪。其都為親告罪,即必須告訴的纔受理。因此,本案中王某是自訴人不是原告。
  婚姻自由是我國現行《憲法》賦予自然人的權利,是指婚姻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行使結婚或者離婚不受拘束、不受控製、不受非法乾預的權利,它是自然人的一項基本權利,是親屬法的首要基本原則。婚姻自由原則是貫穿整部《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它把重點指嚮摧毀封建製度、破除封建傳統的鬥爭,目的在於建立民主的婚姻傢庭製度。我國早在1950年的《婚姻法》中就明確瞭婚姻自由原則和保護婦女利益,廢除包辦婚姻和男尊女卑。隨著舊婚姻傢庭製度徹底崩潰,新婚姻傢庭製度迅速建立起來,自主婚姻顯著增加,民主和睦的傢庭大量湧現,如今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觀念深入人心。我國《憲法》第49條就明確規定:“禁止破壞婚姻自由。”《婚姻法》第2條、第3條也分彆規定,“實行婚姻自由”;“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乾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作為我國親屬法的基本原則,婚姻自由包括以下相關具體內容:第一,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主權。該規定見之於我國《民法通則》第105條。嚴格來說,婚姻自主權是具體人格權,是自然人自主決定婚姻行為的權利。親屬法規定婚姻自由,就是在親屬法中保障自然人依法行使婚姻自主權的自由權。行使婚姻自主權是自由的,但是要依法進行,按照法律的規定確定婚姻行為。第二,公民的婚姻自由不受拘束、不受控製、不受非法乾預。婚姻自由的基本要求是,當事人行使婚姻自主權的時候,要保障其自由狀態。自由的本質要求就是行為人能夠保持不受拘束、不受控製和不受非法乾預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自主決定婚姻行為。就婚姻關係的雙方當事人而言,當事人雙方確立夫妻關係時必須意思錶示真實、一緻,因此,法律要求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具體來說,一是雙方自願而不是單方自願;二是雙方本人自願而不是父母或者第三者自願;三是完全自願而不是勉強同意。正因如此,法律禁止當事人的父母或者第三人對婚姻進行包辦、強迫或者執意乾預,排斥當事人非自願地被迫同意。第三,婚姻自由的具體內容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前者是指締結婚姻關係的自由,後者是指解除婚姻關係的自由。這兩個方麵互為補充,構成完整的婚姻自由。傳統上認為,結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主要方麵,而離婚自由是特殊行為,是結婚自由的補充。①這種說法並不完全正確。
  ……

前言/序言

  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已經建立,國傢的法治已經從注重立法走嚮注重司法,將法治變為現實。因而,法律的正確適用,在今後一個時期裏將是最為重要的法治環節。
  在民法的建設中,盡管我國還沒有製定完善的民法典,但是民法的各個部門法基本完善,現有的《民法通則》、《物權法》、《閤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和《侵權責任法》,已構成瞭一個體係,並且在實踐中嚴格實施。
  可以說,搞民法的人是比較幸運的。原因在於,在所有的法律中,民法的實施效果應當是最好的。有一次,民法學者和行政法學者在一起討論問題,行政法學者不無嫉妒地說,民法好啊,有法院嚴格實施法律的保障,行政法就不行瞭,基本上沒有實施保障。當然,也不是說民法在實施中就沒有問題,但起碼比其他基本法的實施要好得多。
  不過,由於對法律的理解不同,法官的素養不同,在民法的法律適用中,也還是存在比較多的問題,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準確理解法律,準確掌握法律適用規則,保證民法的嚴格實施。隻有這樣,纔能夠更好地保護民事主體的民事權利,促進社會不斷發展,讓人民生活得更美好。
  民法不僅要讓法官準確掌握,更重要的是讓全體人民掌握,使之成為保護自己的法律武器。民事主體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還包括其他組織。他們是市民社會的主體,享有所有的民事權利,並且負擔民事義務。隻有全體民事主體能夠正確行使民事權利,全麵履行民事義務,市民社會纔能夠和諧發展。一旦自己的民事權利受到侵害,也必須依據民法救濟損害,恢復權利。
  為瞭這個目的,我們編輯瞭“民法學說與典型案例研究叢書”,對有關民法的相關規則,通過典型案例進行評析,說明法理,講清規則,讓理論結閤實際,把死闆的法律變為活的現實,不僅使法官、律師容易接受,也使廣大讀者喜聞樂見,進而掌握民法的基本知識。我們力圖把這套叢書編得更好,使之能夠在社會主義法律體係的實踐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歡迎廣大讀者關注我們的這套叢書,也歡迎對叢書存在的問題批評指正。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
  楊立新教授
  二零一三年五月一日·北京明德法學樓



好的,這是一本關於公司治理、商業閤同與知識産權保護的專業法律實務書籍的簡介。 --- 書籍名稱:現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公司治理、商業閤同與知識産權實務精解 副標題: 深度解析企業運營中的法律陷阱、閤規路徑與實戰應對策略 本書麵嚮對象: 企業法務、中高層管理人員、初創企業創始人、公司治理律師及對企業閤規實務感興趣的法律專業人士。 字數估算: 約 1500 字 --- 導讀:企業生存的法律基石 在瞬息萬變的商業環境中,企業的發展速度與日俱增,但與之相伴的法律風險也呈指數級增長。傳統的“事後補救”模式已無法適應現代商業對“事前預防”的迫切需求。本書並非停留在理論的闡述,而是深入到企業運營的“毛細血管”,聚焦於公司治理結構、核心商業閤同的構建與履行、以及知識産權的全生命周期保護這三大支柱,提供一套係統化、可操作的法律風險管理框架。 本書的撰寫團隊由資深公司法務專傢、專注於商業訴訟的律師以及知識産權領域的資深顧問組成。我們摒棄瞭冗長晦澀的法條堆砌,力求以清晰的邏輯、豐富的實務案例(均為虛擬化處理後的典型場景),為讀者提供一套可以直接嵌入企業日常工作流程的法律“工具箱”。 --- 第一篇:公司治理與股權結構優化——構築穩固的組織堡壘 本篇深入剖析瞭現代企業治理結構中最為核心和敏感的問題,旨在幫助企業建立清晰的權責邊界,有效防範“內部人控製”與“僵局”風險。 1. 股權架構設計與融資風險預警 創始團隊的“死亡之吻”與退齣機製: 詳細解析瞭期權池的設立、行權條件的設計,以及在創始人退齣、婚姻變故或重大分歧時,如何通過股權購買協議(Buy-Sell Agreement)實現平穩過渡,避免核心技術人員流失。 多輪融資的法律陷阱: 重點剖析瞭不同類型優先股(如清算優先權、反稀釋條款、迴購權)對未來估值與控製權的影響。通過對數個失敗案例的復盤,揭示瞭早期投資條款中容易被忽視的“隱藏成本”。 僵屍股東的清理與處置: 提供瞭通過股東會決議、法律訴訟或迴購談判等方式,閤法、閤規地處理長期不作為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股東的實操路徑。 2. 董事會運作的閤規與決策效力 董事會決策的法定程序與有效性: 詳細闡述瞭公司章程在會議通知、議事程序、錶決權重上的約定如何影響董事會決議的法律效力。特彆關注瞭“關聯交易”的披露與迴避製度,避免因程序瑕疵導緻的重大閤同無效風險。 董監高的忠實義務與勤勉義務的邊界: 結閤最新的司法解釋,明確瞭董監高在信息保密、利益衝突管理方麵的法律紅綫。對於如何有效分配戰略決策權與日常經營管理權,提供瞭清晰的部門劃分指南。 --- 第二篇:商業閤同的風險控製——從起草到履約的全鏈條管理 本篇聚焦於企業日常運營中最常接觸、風險敞口最大的閤同管理環節,強調閤同的“預防性設計”和“執行力保障”。 1. 核心交易閤同的“反殺”條款設計 采購與供應閤同的風險轉移: 不僅關注價格與交付,更著重於質量標準(檢驗期限與標準)、違約責任的量化設定(違約金的閤理性與可執行性)以及不可抗力條款的適用範圍的界定。 營銷與分銷閤同中的排他性界定: 如何在確保市場份額的同時,避免陷入不正當競爭的指控。對“最低銷售額承諾”與“渠道限製”條款的法律邊界進行瞭深入分析。 服務外包閤同的SLA(服務水平協議)法律化: 如何將模糊的服務要求轉化為具有可操作性的、可被法院采信的量化指標,並明確服務不達標的補救措施和費用扣減機製。 2. 閤同履行中的爭議預防與證據固定 電子證據與數字化閤同的效力: 探討瞭微信溝通記錄、電子簽名、區塊鏈存證等新興證據形式在閤同爭議中的采信標準與固定技術。 解除與終止閤同的“黃金法則”: 詳細梳理瞭法定解除權與約定解除權的適用條件,提供瞭一套“解除通知函”的標準化模闆,確保解除行為的閤法性與程序完整性。 --- 第三篇:知識産權的全景保護與商業秘密的實務壁壘 知識産權是現代企業的核心資産,本篇從戰略高度審視知識産權的布局、防禦與維權實戰。 1. 專利與商標的戰略性布局與侵權防禦 研發過程中的知識産權“審計”: 如何在産品開發初期即識彆潛在的專利侵權風險,並設計“非侵權路綫圖”。 商標防禦性注冊與跨境保護策略: 針對“搶注”行為的應對策略,以及在“一帶一路”背景下,如何構建多語言、多地域的商標防禦體係。 專利無效宣告的實戰流程: 提供瞭針對競爭對手無效宣告請求的應對技巧,以及如何利用現有技術文獻(Prior Art)進行有效抗辯的實務步驟。 2. 商業秘密保護的“三重防綫” 員工的法律責任與離職管理: 重點解析瞭《反不正當競爭法》下商業秘密的認定標準,並提供瞭從入職協議、保密承諾到離職麵談的全流程法律文件構建,有效固化員工保密義務。 技術秘密與知識産權歸屬的界定: 針對研發人員的職務發明與非職務發明界限不清的問題,提供瞭清晰的歸屬判定標準和內部激勵機製的法律構建,避免核心技術歸屬權糾紛。 --- 結語:從法律閤規到商業賦能 本書的最終目標,是幫助企業管理者和法務人員實現思維的躍遷——將法律閤規視為提升商業競爭力的有效工具,而非僅僅是運營成本的增加項。通過本書提供的係統性方法論和實戰工具,企業將能更自信地駕馭復雜的商業環境,實現穩健、可持續的發展。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的封麵設計挺彆緻的,給人一種莊重又不失現代感的感覺,一開始就被它的名字吸引住瞭——《婚姻繼承法典型案例與法律適用》。我一直覺得婚姻和繼承這兩個領域,雖然聽起來很嚴肅,但實際上與我們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傢裏長輩的財産分配、夫妻共同財産的分割,甚至是再婚傢庭的繼承問題,都可能在不經意間成為一個復雜甚至令人頭疼的難題。所以,當我看到這本書,我立刻覺得它可能就是我一直在尋找的那個解答。 我尤其期待它在“典型案例”這一塊的內容。生活中的法律問題,往往不是教科書上那種理論化的條條框框,而是充滿瞭各種細節和人性化的考量。一個看似簡單的財産分割,背後可能牽扯到多年的傢庭情感、夫妻雙方的付齣程度,甚至是子女的撫養情況。我希望這本書能搜集到一些真正有代錶性的案例,這些案例最好是經過司法實踐檢驗的,能夠真實地反映齣法律在實際操作中的應用。不僅僅是告訴你結果,更重要的是分析過程,講解法官是如何權衡各種因素,最終做齣判決的。隻有理解瞭這些,我們纔能真正地知道法律是如何保護我們的權益的。

評分

拿到這本書的那天,我翻看瞭目錄,覺得內容安排得很有條理。從婚姻法的角度齣發,到繼承法的具體應用,一步步遞進,感覺很適閤我這種想要係統學習的人。我之前也看過一些關於婚姻繼承的科普文章,但總是零散的,不夠深入。這本書既然以“典型案例”為切入點,我就覺得它在理論性上不會太枯燥,反而會更有實踐指導意義。 我希望書中對於“法律適用”的講解會非常詳細。有時候,我們知道一個法律條文,但不知道具體在什麼情況下該如何運用,這就很麻煩瞭。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齣軌,對共同財産的分割會有什麼影響?或者,遺産的分割是否一定要平均分配?如果有人不服,可以通過什麼途徑來維權?這些具體的操作層麵的問題,我希望這本書都能給齣一個清晰的答案,並且有相應的案例來佐證。

評分

這套書的排版和紙質都挺不錯的,拿在手裏有分量,翻閱起來也很舒服。我之前對婚姻繼承方麵的法律瞭解不多,總覺得特彆遙遠,直到身邊有些朋友遇到瞭相關的問題,纔意識到這其中的復雜性。特彆是關於遺囑的效力、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的區彆,還有一些關於贈與、代持等財産轉移方式在繼承中的處理,這些都是我比較睏惑的地方。這本書光看名字,就感覺它會把這些復雜的法律條文,通過一個個生動具體的案例,變得更容易理解。 我特彆想知道它有沒有提到一些比較前沿或者說比較少見的繼承問題。比如,現在年輕人有很多新的生活方式,像共同居住但未結婚、同居關係下的財産繼承、甚至是涉及虛擬財産的繼承,這些在傳統的婚姻繼承法中可能並沒有明確的規定,那麼司法實踐是如何處理的呢?我希望這本書能夠在這方麵有所涉及,提供一些前瞻性的分析和指引。畢竟,法律也需要與時俱進,纔能更好地適應社會的發展變化。

評分

這本書的書名就直接點齣瞭核心——“典型案例”與“法律適用”。這讓我覺得它不是那種隻會講理論的書,而是會把理論落實到實際操作中。我一直覺得,學習法律,尤其是與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最有效的方式就是通過案例來理解。因為案例更能展現齣法律的溫度和實踐中的復雜性,而不是乾巴巴的條文。 我尤其關注那些關於遺囑繼承方麵的案例。很多人會提前立遺囑,但遺囑的訂立過程、形式要件、甚至是內容是否閤法,都可能成為日後引起糾紛的根源。比如,遺囑有沒有經過公證?遺囑的內容有沒有違反法律規定?是否有其他繼承人對遺囑提齣質疑?我希望這本書能包含這方麵的內容,並且詳細分析這些案例中可能齣現的各種法律風險,以及如何規避這些風險。

評分

這本書的內容,尤其是“典型案例”的選取,給我留下瞭深刻的印象。我一直覺得,婚姻和繼承問題,往往是傢庭矛盾最集中的爆發點,而這些矛盾的背後,往往都隱藏著復雜的法律關係。僅僅瞭解法律條文是遠遠不夠的,關鍵在於如何在實際生活中,將這些條文恰當地運用到具體的糾紛處理中。 我非常期待書中關於“法律適用”的論述。有時候,即使我們瞭解瞭案例的判決結果,但對於為什麼會做齣這樣的判決,背後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可能仍然一知半解。這本書如果能做到深入淺齣地講解,將具體的法律條文和案例判決緊密結閤起來,並分析其中適用的法律原則和司法解釋,那麼對於我們理解和掌握婚姻繼承法律的適用,將會有巨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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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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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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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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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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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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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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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都破瞭,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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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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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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