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品特色
內容簡介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匯編(2014年版)(精)》由中國建築工業齣版社編。全書共分6章和8個附錄,主要技術內容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的程序和組織等。
目錄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2-2002
《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3-2011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2010年版)GB50204-2002
《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01
《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6-2012
《屋麵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07-2012
《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08-2011
《建築地麵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9-2010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01
《建築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2-2002
《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3-2002
《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303-2002
《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310-2002
《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339-2013
《建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411-2007
精彩書摘
《新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匯編(2014年版)(精)》:
4.0.6施工中不應采用強度等級小於M5水泥砂漿替代同強度等級水泥混閤砂漿,如需替代,應將水泥砂漿提高一個強度等級。
4.0.7在砂漿中摻入的砌築砂漿增塑劑、早強劑、緩凝劑、防凍劑、防水劑等砂漿外加劑,其品種和用量應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驗和試配確定。所用外加劑的技術性能應符閤國傢現行有關標準《砌築砂漿增塑劑》JG/T 164、《混凝土外加劑》GB 8076、《砂漿、混凝土防水劑》JC 474的質量要求。
4.0.8配製砌築砂漿時,各組分材料應采用質量計量,水泥及各種外加劑配料的允許偏差為±2%;砂、粉煤灰、石灰膏等配料的允許偏差為±5%。
4.0.9砌築砂漿應采用機械攪拌,攪拌時間自投料完起算應符閤下列規定:
1水泥砂漿和水泥混閤砂漿不得少於120s;
2水泥粉煤灰砂漿和摻用外加劑的砂漿不得少於180s:
3摻增塑劑的砂漿,其攪拌方式、攪拌時間應符閤現行行業標準《砌築砂漿增塑劑》JG/T 164的有關規定;
4乾混砂漿及加氣混凝土砌塊專用砂漿宜按摻用外加劑的砂漿確定攪拌時間或按産品說明書采用。
4.0.10現場拌製的砂漿應隨拌隨用,拌製的砂漿應在3h內使用完畢;當施工期間最高氣溫超過30℃時,應在2h內使用完畢。預拌砂漿及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專用砂漿的使用時間應按照廠方提供的說明書確定。
4.0.11 砌體結構工程使用的濕拌砂漿,除直接使用外必須儲存在不吸水的專用容器內,並根據氣候條件采取遮陽、保溫、防雨雪等措施,砂漿在儲存過程中嚴禁隨意加水。
4.0.12砌築砂漿試塊強度驗收時其強度閤格標準應符閤下列規定:
1 同一驗收批砂漿試塊強度平均值應大於或等於設計強度等級值的1.10倍;
2同一驗收批砂漿試塊抗壓強度的最小一組平均值應大於或等於設計強度等級值的85%。
注:1 砌築砂漿的驗收批,同一類型、強度等級的砂漿試塊不應少於3組;同一驗收批砂漿隻有1組或2組試塊時,每組試塊抗壓強度平均值應大於或等於設計強度等級值的1.10倍;對於建築結構的安全等級為一級或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及以上的房屋,同一驗收批砂漿試塊的數量不得少於3組:
2砂漿強度應以標準養護,28d齡期的試塊抗壓強度為準;
3製作砂漿試塊的砂漿稠度應與配閤比設計一緻。
抽檢數量:每一檢驗批且不超過250m3砌體的各類、各強度等級的普通砌築砂漿,每颱攪拌機應至少抽檢一次。驗收批的預拌砂漿、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專用砂漿,抽檢可為3組。
檢驗方法:在砂漿攪拌機齣料口或在濕拌砂漿的儲存容器齣料口隨機取樣製作砂漿試塊(現場拌製的砂漿,同盤砂漿隻應作1組試塊),試塊標養28d後作強度試驗。預拌砂漿中的濕拌砂漿稠度應在進場時取樣檢驗。
4.0.13 當施工中或驗收時齣現下列情況,可采用現場檢驗方法對砂漿或砌體強度進行實體檢測,並判定其強度:
1砂漿試塊缺乏代錶性或試塊數量不足:
2對砂漿試塊的試驗結果有懷疑或有爭議;
3砂漿試塊的試驗結果,不能滿足設計要求;
4發生工程事故,需要進一步分析事故原因。
……
前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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