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构思确实是独辟蹊径。当我翻开它时,首先吸引我的是那种深入到行为背后,试图探究“为什么”的学究式精神。它不仅仅是罗列法律条文,更像是带领读者走入一场哲学辩论,去审视那些我们习以为常的行为,究竟触碰了哪些不容逾越的道德底线。比如,关于“冒犯”这个概念,作者并没有止步于字面意思,而是层层剥茧,从个体心理的敏感度,到社会集体的情感共识,再到历史文化背景下的价值演变,都进行了细致的描摹。你能感受到,每一个案例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一个或一群人在情感上的巨大创伤,而刑法,作为一种最强力的社会干预手段,其介入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就变得尤为复杂和值得商榷。作者对于“故意”与“过失”的界定,对于“意图”与“结果”之间的张力,都有着相当深入的探讨,这让我不禁开始反思,在很多时候,我们对于他人的行为,是否过于草率地贴上了标签,而忽略了其中更深层的原因和复杂的人性。这本书提供了一个非常宝贵的视角,让我们能够从一个更理性、更具同情心的角度去理解法律的运行,以及它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情感体验之间的微妙联系。
评分这本书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它对于“伤害”概念的多维度审视。以往我可能更多地将“伤害”理解为物理上的创伤,但这本书让我意识到,情感上的、精神上的冒犯,其造成的痛苦有时更为持久和难以愈合。作者在探讨如何界定“冒犯”的法律界限时,并没有回避那些模糊不清、争议不断的地带,而是试图在法律的严谨性和人性的复杂性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通过大量的案例分析,他展示了法律在处理那些涉及尊严、名誉、个人情感的事件时,是如何在保护受害者与保障言论自由之间进行艰难的权衡。我尤其被书中对“潜在的冒犯”以及“情绪勒索”等概念的探讨所吸引,这些往往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為,在现实生活中却可能对个体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作者的分析让我开始重新审视,刑法是否应该,或者说能够,去干预那些尚未造成明确的物质损失,但却严重侵蚀个人精神世界的行为。这种思考是极具挑战性的,也迫使我重新审视我们社会对“伤害”的定义以及法律的能动性。
评分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冲击,在于它颠覆了我对“冒犯”的刻板印象。我之前可能更多地认为,所谓的“冒犯”就是那些公然的、恶意的侮辱或诽谤,但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冒犯”更广阔、更隐秘的触角。它不仅仅涉及言语,还可能包括一些行为,甚至是一种无声的姿态,却能深深地伤害到他人。作者在探讨这些“冒犯”的界限时,那种严谨的逻辑和对细节的关注,让我佩服不已。他没有简单地将所有“冒犯”的行为一概而论,而是根据不同的情境、不同的主观意图、不同的客观后果,进行了精细的区分。这让我对法律的公正性有了更深的理解,法律的生命力就在于它能够捕捉到这些细微的差别,并在复杂的世界中寻求一种相对公平的裁决。读这本书,就像是在进行一场思维的体操,它不断地挑战我的认知,也让我对我们所处的社会以及个体之间的关系有了更深层次的体悟,让我更加珍视对他人的尊重和理解。
评分读完这本书,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是那种沉甸甸的思考。它不是那种读完后会让你拍案叫绝的书,而是更像一杯需要慢慢品味的陈年老酒,每一口都蕴含着深邃的滋味。作者在阐述关于“冒犯”的法律边界时,着实让我看到了刑法在面对那些看似“软”却实则“硬”的伤害时的局限性,以及它试图突破这些局限所做的努力。那些关于诽谤、侮辱,甚至是一些更具争议性的言论自由的讨论,都让我对“言论的自由度”与“个体尊严的保护”之间那根纤细的界线有了全新的认识。书中对不同文化背景下,对于“冒犯”的定义和惩罚的差异性分析,也极大地拓展了我的视野,让我明白,法律的道德基础并非是绝对普适的,而是深深植根于特定的社会土壤之中。我特别欣赏作者在讨论一些棘手问题时的审慎和克制,他并没有给出简单的答案,而是通过引入各种学说、案例和哲学观点,引导读者自行探索,去构建属于自己的理解框架。这是一种真正的智力上的启发,它挑战了我固有的观念,也让我对社会公正和个体权利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评分我总觉得,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惩罚,更在于它的导向性。而这本书,恰恰在这一点上做得相当出色。它并没有止步于对“冒犯”行为的定罪量刑,而是深入到对这种行为背后心理动机、社会成因的探究。当我读到关于“冒犯”与“公共秩序”之间的关联时,我开始思考,某些看似纯粹的个人行为,如果广泛传播,是否会潜移默化地侵蚀社会的道德基石,从而对公共秩序产生不利影响。作者对于“冒犯”的程度和影响力的衡量,让我意识到,在法律的考量中,个体的主观感受固然重要,但其外溢的社会影响同样不容忽视。这种从个体行为到社会影响的视角转换,为我理解刑法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提供了全新的维度。这本书让我明白,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并非一成不变的僵化规则,而是一个不断适应社会变迁、回应个体需求的动态过程。它促使我更加关注社会中的各种微妙互动,以及它们可能带来的长远影响。
评分文笔很好,很具有可读性,内容容量大
评分在上学之后,学校里面巴不得孩子整天都在看课文,而根本很少有老师关心孩子读不读其他的图书,学校也没有能提供孩子丰富选择的图书馆,所以在选择这个环节,我们的孩子就已经没有多少可以自己做主的余地了。 到了阅读这个环节,大多数家长都认为,孩子上学了,他们怎么读书就是学校老师的事情,回家来之后,更是很少还有家长像对待没上学的幼儿那样,和他们一起读书的。最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看到钱伯斯特别提到过,在这个环节,是需要阅读时间的,但是当孩子所有的时间都被老师布置的作业占据了的时候,他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用来阅读自己选择的书? 而且有的孩子一旦没有把大量时间用在做作业上,而是用在了阅读上的时候,家长就会出来干预了,说孩子太贪玩,不用功读书,所以在这个环节,孩子仍然是不自由的,既没有多少时间去阅读,也没有多少人支持他阅读。 最后一个环节,读后的交流,不仅仅是最不受大人重视的环节,而且还往往成为扼杀孩子阅读兴趣和思考能力的环节,因为孩子读了书,就会有各种想法自然地冒出来,但是在我们的学校里面,他只能按照一个标准答案去理解书本。我印象特别深刻的一件事是一个家长在他的博客里面写,孩子读三国演义后,老师出题让学生回答,这本书里最聪明的人是谁?孩子答了自己觉得最聪明的人是孔明和庞统,但是老师就在批改的时候打了叉叉,说标准答案是:诸葛亮。 我相信任何一个成年人都知道,文学阅读和数理化考试是不一样的,文学阅读中没有所谓的标准答案,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个林妹妹,所以,我们才能在文学中收获独立思考和个性化创造的果实。但是现在这种消灭个性、扼杀创造力的教育模式,根本已经让文学阅读变成了文字背诵。所以,在钱伯斯描述的这个儿童阅读循环圈里面,中国孩子最缺少的东西——就是自由。 有一本书叫“谁偷走了我的奶酪”,我想每一个中国家长也可以扪心自问一下,是“谁偷走了我孩子的自由”?我不想在这里给出一个标准答案了,但是我相信每一个人都是能想得出这个答案的。 而在钱伯斯的阅读循环圈里面,还有一个最最大的疏漏,就是儿童文学的创作者,也是这个循环圈里一个非常重要的元素,他之所以会有这种疏漏倒也并不奇怪,因为在他的国家里面还不存在我们国家目前的这么多文学创作的怪圈。在自然的状态下,文学创作当然是作者想到什么就写什么。每个人肯定都有自己的想法,所以写出来的作品也自然是百花齐放的。但是,在中国,首先,作者能写什么,是受到很多的因素制约的。其次,因为长期以来教辅的独霸市场,以儿童文学为专职的作者非常少。仅有的几个能以创作养活自己的作者,都是如郑渊洁、杨红樱那样的,完全走通俗低俗路线的作者。 现在正在征集意见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里面有一条就是,教科书的编写可以随意拿别人的作品使用,不需要经过著作权人许可。所以可想而知,还有什么头脑清醒的人会愿意进入儿童文学这个领域来任书商宰割呢?更何况,大家很可能还不知道的一点是,中国的教辅读物基本上是民营书商通过买书号、然后东拼西凑一些文字,粗制滥造出来的,而大部分教辅读物的收入是给了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因为不打通这些关节,他们的书就不可能有市场。 所以实际上这个修改法保护的就是——民营书商、教育部门这两方面的利益,如果这样的草案得到通过,我们还能指望中国的儿童文学创作有什么发展?当中国独立的儿童文学撰稿人都不存在了,我们在选择童书的时候,就只能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国外引进的儿童图书,一个是由教育部制定的儿童图书。当我们选择的自由就剩下这一点点的时候,无论有多少有思想的成人阅读者,想给自己的孩子创造一个自由阅读的空间,都将是不可能了。
评分618图书优惠真给力 哈哈 。。。。。
评分京东速度很快,书籍也比较便宜,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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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正版图书,很不错书籍,作者的成名作,值得研读
评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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