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深入讲解了银团贷款、房地产融资、项目融资、并购融资、资产融资、贸易与供应链等主要金融业务的办理规范,从分析设计交易结构、起草与谈判法律文件到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等进行全流程的业务操作指引,并归纳业务要点与办理规范,提炼操作技巧。此外,还附有作者办理相关业务的法律文书等工作底稿,是作者多年办案经验的无私分享。
作者简介
任谷龙,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硕士校外导师。有十多年的金融和投资法律服务经验,曾先后就职于国内、国际顶*律师事务所,并曾在大型国际银行担任法律顾问。擅长的业务包括项目融资及其他银行融资、债券资本市场、跨境投资与并购等。
韩利杰,法学硕士,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目前在某国际律师事务所任职。有十多年的国际金融与投资法律从业经验,主要从事领域包括国际项目开发与融资、企业并购和重组、国际资本市场。
姚琦,法学博士,现执教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任院长助理、北外法学院对外经济合作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WTO研究会理事、北京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尤其关注研究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前沿法律问题、金融全球化领域中的竞争法律问题。
目录
第一部分 金融业务基础
第一章金融律师业务概述
第一节金融业发展及其监管
一、我国的金融业发展情况
二、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第二节狭义金融律师业务
一、狭义金融律师业务
二、信贷融资业务
三、其他银行金融业务
第三节广义金融律师业务
一、证券律师业务
二、基金律师业务
三、保险律师业务
四、信托律师业务
第二章贷款和贷款协议
第一节贷款业务概述
一、贷款分类
二、信贷额度类型
三、贷款模式
四、特殊信贷项目
第二节贷款协议
一、贷款协议的结构
二、贷款协议中最重要的谈判条款
第三节贷款业务中律师的注意事项
一、了解贷款人的考虑
二、熟悉借款人的考虑
附件:贷款协议样本
第三章担保
第一节担保方式和担保效力
一、担保方式
二、担保效力
第二节融资业务中的常见担保
一、房地产抵押
二、动产抵押
三、股权质押
四、应收账款质押
五、账户质押
第三节普通法下的担保
一、押记
二、抵押
三、让与担保
四、质押
五、留置
第四节担保注意事项
一、合同问题
二、被担保债务
三、担保的完善
四、可撤销的交易
五、结构上的从属
六、公司利益
附件:保证合同样本
第四章尽职调查和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尽职调查
一、尽职调查的目的
二、尽职调查范围
三、尽职调查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节法律意见书
一、法律意见书概述
二、法律意见书的结构和内容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注意事项
附件:法律意见书样本
第二部分 高端融资业务
第五章银团贷款
第一节银团贷款概述
一、银团贷款的概念和起源
二、银团贷款的优势与缺点
三、银团贷款基本原则
四、常见授信类型
第二节银团贷款的参与方
一、借款人
二、牵头行
三、代理行
四、参贷行
五、其他方
第三节银团贷款的主要文件
一、组团授权书
二、贷款意向清单
三、信息备忘录
四、参贷承诺书
五、银团贷款协议
六、担保文件
七、债权人间协议
八、费用函
第四节银团贷款中律师工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银团授权和交易结构设计
二、银团贷款文件起草与谈判
三、签约
四、银团银团贷款发放
附件1:银团贷款授权书格式
附件2:银团贷款协议中的银团关系条款
附件3:费用函格式
第六章房地产融资
第一节房地产融资概述
一、房地产融资的范围
二、房地产融资的特点
三、房地产融资的当事方
第二节商业地产抵押贷款
一、概述
二、贷款协议中的特别约定
第三节房地产融资中的主要担保
一、房地产抵押
二、租金收益权质押
三、账户质押
四、保单权益转让
第四节房地产融资律师操作建议
一、商业房地产涉及的法律法规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四证
三、房地产项目尽职调查
附件:房地产抵押协议参考文本
第七章项目融资
第一节项目融资概述
一、项目融资的概念
二、项目融资的优点与缺点
第二节项目融资交易结构
一、典型结构
二、项目融资的参与方
第三节主要交易文件
一、概述
二、项目文件
三、融资文件
第四节公私合营
第五节项目融资业务律师实务建议
一、融资前的筹备阶段
二、项目融资阶段
附件:项目融资条款清单格式
第八章并购融资
第一节并购方式
一、资产并购
二、股权并购
三、选择并购方式
第二节融资方式及其比较
一、贷款
二、债券
三、贷款与债券的区别
第三节并购融资注意事项
一、融资文件中的重要事项
二、融资承诺函
三、对赌机制
四、跨境并购融资涉及的监管问题
附件: 跨境并购结构
第九章资产融资
第一节资产融资概述
一、什么是资产融资
二、资产融资的主要特征
第二节资产融资的交易结构
一、担保贷款
二、租赁
三、担保贷款与租赁相结合
第三节资产融资中的几个问题
一、资产的使用和维护
二、到期返回条件
三、保险
四、担保
第四节我国融资租赁业务中的法律问题
一、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处理
二、买卖合同无效对融资租赁的影响
三、承租人对出卖人的权利
四、承租人擅自处置租赁物的后果
五、承租人未能按期支付租金的责任
六、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七、特定租赁物的经营许可
八、租赁物的损毁
附件:设备融资租赁合同(简易版)
第三部分 其他金融业务
第十章贸易与供应链金融
第一节保函与备用证
一、保函简介
二、备用证简介
三、国际公约和惯例
四、保函和备用证的独立性
五、保函和备用证业务及风险防范
第二节信用证及相关融资
一、信用证简介
二、进口信用证融资
三、信托收据
四、提货担保
五、出口信用证融资
六、打包贷款
第三节票据业务
一、票据概述
二、票据贴现
三、代理贴现
四、转贴现与再贴现
五、福费廷
第四节应收账款融资
一、概述
二、应收账款质押
三、应收账款转让
四、保理
五、应收账款融资的风险及防范
附件1:银行保函格式
附件2:提货担保
附件3:信托收据
附件4:保理融资合同样本
第十一章金融理财
第一节金融理财业务概述
一、理财基本概念
二、银行理财方式
三、银行理财客户
第二节理财业务监管
一、监管法规
二、监管基本原则
三、资质要求
四、内部风险控制要求
五、产品设计开发要求
六、产品的销售要求
七、投诉处理要求
第三节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
一、被信任关系中的投资顾问
二、买卖关系中的销售商
三、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
四、总结和建议
附件:理财法律文件基本内容
精彩书摘
第七章 项目融资
第一节 项目融资概述
一、项目融资的概念
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e)是以特定项目的名义筹措资金,并仅以项目本身预期收入和资产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融资方式。项目融资以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主要保障,债权人主要基于项目预期产生的现金流而非项目发起人自身的信用来评估是否提供融资。在项目本身的资产、权益和收入之外,项目的发起人一般不为项目债务提供担保或仅提供有限的担保,因此债权人对发起人在项目以外的资产、权益和收入一般无追索权,或仅具有有限追索权。
项目融资主要用于投资规模较大且具有长期、稳定预期收入的项目,包括电力项目(如火电、风能、太阳能、核能及其他替代能源)、石油及天然气项目(如石油、天然气开发、液化天然气、石油化工、油气码头)、管道及电力传输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如收费公路和高速公路、机场、铁路、港口、桥梁和隧道、体育场馆、停车场)、公用事业及部分工业项目(如化工厂、造纸厂)、采矿和选矿项目、电缆和通信设施以及酒店、娱乐和博彩项目等。
二、项目融资的优点与缺点
(一)优点
项目融资主要有以下优点:
第一,在对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影响有限的情况下募集资金。项目融资中,发起人一般对项目提供股本投入,不为项目的债务提供或仅提供有限担保,因而项目发起人可以实现资产负债表外融资。
第二,发起人在投资额有限的情况下,提高投资回报。在项目融资模式下,发起人只投入有限资本,采取杠杆方式,利用贷款人的资金修建项目。这样一来,发起人既可以避免对融资承担全部责任,又可以从项目的成功运营中获得较高的资本回报。
第三,风险由项目参与方分担。项目融资涉及多种风险,因此需要准确识别和合理分配风险。具体而言,项目融资风险一般由发起人、为项目提供融资的债权人、建筑商及其他项目参与方合理分担,从而推动项目融资完成。
(二)缺点
项目融资主要有以下缺点:
第一,项目融资的融资成本较高。由于债权人对项目以外的资产和收入无追索权或仅有有限追索权,贷款的偿还完全依赖项目的预期收入,债权人的债权主要通过项目结构、融资结构、风险分担等措施来保障,因此债权人承担的风险较大,融资成本也相应较高。
第二,项目贷款的文件比其他贷款安排复杂。与传统的公司融资相比,项目融资各参与方可能面对的风险更多,因此项目的商业和法律结构、融资结构、风险分担、担保权益等方面的商业和法律安排也更为复杂。
第三,融资过程复杂且耗时长。项目融资对项目结构、项目预期收入、发起人的信誉、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等诸多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项目融资的商业和法律结构通常纵横交错,融资方需要法律、技术、财务等顾问提供意见,同时需要根据市场惯例进行复杂的尽职调查和谈判程序,因而完成融资所需时间较长。
第二节 项目融资交易结构
一、典型结构
在典型的项目融资结构下,项目发起人成立特殊目的公司(项目公司)来开发、设计、修建和运营项目,特殊目的公司与项目相关方签订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各个协议,将从银行等融资方获得的融资用于建设项目,并以项目资产作为抵押物保证还款。如下图所示:
如上图所示,发起人提供部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并为项目公司提供其他类型的支持;融资方也为项目提供部分资金,并就项目资产获得担保权益。项目公司为融资方聘用法律、财务、技术、环保等第三方顾问,以协助融资方确认项目可行性并提供咨询意见。项目公司聘请工程总承包商签订项目设计、采购和建设的工程承包协议,还与项目的供应商、采购商、运营商等签订项目修建和运营所必须的重大协议,并向保险公司购买项目所需保险。融资方就项目资产享有担保权益。项目供应商、采购商及总包商等项目重大合同相对方应同意,如融资方行使其担保权查封并执行项目资产,将与融资方指定的项目继任方继续履行协议。融资方同意,如项目失败,就其债权不会追索发起人在项目之外的资产。
如上所述,项目融资属于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方式,发起人和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包括项目资产、权益和项目文件项下权益。发起人的投入确定,项目结构以协议为基础,各方关注风险控制和分配。项目债务的偿还主要依赖项目未来的收入,项目产品的销售安排和销售商的可靠性从而显得至关重要,所以融资方也需要对项目的销售收入及现金使用流程进行控制和监管。
二、项目融资的参与方
项目融资的参与方主要包括:
(一)发起人和项目公司
项目融资的发起人可能是私营企业,也可能是政府部门。出于一定目的,发起人参与和推动项目开发,并为项目提供支持。项目公司是项目发起人成立的、用来运营项目的特殊目的公司。发起人通常直接或间接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在大部分项目中,项目公司与相关方签订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各类协议,且作为借款人从贷款人处取得用于项目建设的融资,并以项目资产和项目未来收入来担保贷款人的债权实现。
(二)特许方
很多项目,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政府掌握自然资源的项目,多由政府或其授权机构作为特许方,通过特许协议或其他许可文件,授权项目公司在一定范围内按照约定标准和条件来开发和建造特定项目,并按照约定模式获得经济回报。
(三)采购方
在很多项目中,项目公司通常会与采购方签订销售协议,约定采购方在项目完工后按照一定条件从项目公司购买项目的产品,并支付价款。但是,在收入主要来自于向社会公众收取服务费用的项目中,如公路、桥梁、隧道建设项目,不一定有特定采购方。作为项目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发起人利润的主要来源,项目公司的销售收入会被用于支付项目费用及偿还融资方债务。
(四)建筑商
如项目需要修建一定的设施,项目公司就需要与建筑商签订建筑合同。该合同往往会约定建筑商应根据项目公司要求建造项目设施,并保证按时按质完工,项目公司则负责承担项目成本及支付建筑商报酬。
(五)运营商
项目建成后的运营和维护(简称“运维”)有不同安排方法,可以由项目公司自行负责,也可以聘请具有经验和实力的第三方运营商负责。对于运维和管理涉及专业经验且较为复杂的项目,发起人及项目公司往往会选择与运营商签订运维协议,约定由运营商为项目提供运营和维护等服务并获得相应报酬。
(六)供应商
对于运营和生产需要原材料及燃料的项目,项目公司多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协议,以确保项目完工投产后有稳定且可靠的供应源。例如,火力发电项目需要供应商长期供应煤炭,而化工项目需要供应商提供所需原料。
(七)融资方
在项目融资中,常有多家金融机构组成银团,共同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具体而言,融资方可能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其他类型金融机构。与银团贷款相似,借款人有时会任命一家牵头行筹组融资银团。为确保融资方资金管理及后续事宜顺利进行,融资方会任命贷款代理行(Facility Agent)作为融资方在贷款协议项下有关事务的代理人,同时任命担保代理行(Security Trustee)代表融资方持有对项目资产、收入的担保权益。此外,融资文件中一般还会指定账户行(Account Bank),负责开立和监管借款人的账户。
第三节 主要交易文件
一、概述
项目融资中的交易文件可以分为两类,即项目文件(Project Documents)和融资文件(Finance Documents)。项目文件是项目公司或其关联方作为一方,与项目的修建、运营、采购、销售、服务等相关方签订的法律文件。各个项目文件共同组成项目的基础合同关系。融资文件是项目公司与融资方签订的约定融资方为项目提供融资的法律文件,包括贷款、担保、发起人支持、融资方之间协议等方面。
项目融资中存在各类风险,包括发起人及项目文件相对方的信用风险、项目完工前的建造风险、政府审批及政策风险、技术风险、项目超支风险、完工后的经营风险、项目产品的市场风险、原料价格风险、利率和汇率风险,还有法律风险、环境和社会影响风险、政治风险等。各类风险都可能对项目公司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风险分配贯穿项目文件和融资文件。在公司融资中,许多风险可由借款人承担,但在项目融资中,借款人本身为特殊目的公司,将风险配置给借款人通常意味着最终是由融资方承担风险。相比公司融资,项目融资的融资方要保守得多,要求其债权得到最大限度的担保,项目未来可以按时偿还本息,项目风险尽可能由项目公司、发起人和其他项目参与方合理承担。
识别和妥善配置风险是项目融资交易文件的主要目的之一。项目方、融资方及项目文件相对方会对风险进行细致的分配。风险配置一般可以通过三种渠道,即融资方、发起人及项目文件项下的协议第三方,而风险分配的原则是由最熟悉某类风险的一方承担该风险。项目公司抗风险的能力偏低,贷款人只愿承担少数风险,如外汇和利率风险和项目违约风险等,因此项目建设期的建造风险多由建筑商承担,项目建成后的运营风险多由运营商来承担,项目供应和销售的风险则由项目公司与供应商及购买商分担。此外,项目公司还可以通过购买针对政治和商业风险的保险来防御若干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
从项目建设、原料采购、项目运营到产品销售,项目融资中各个项目文件彼此关联并相互影响,共同组成项目的基础商业和法律框架。项目文件之间彼此影响,任一协议项下发生的重大事件都可能严重影响其他文件的履行,但各个项目文件是分别谈判和签署的,其具体内容及风险分担机制是融资方审阅项目文件做出融资决定的基础,因此项目文件之间的协调非常重要。例如,供应协议如由供应商解除,将直接影响项目公司的生产活动及其在销售协议项下向购买方提供项目产品的能力;特许协议中对项目的设计要求、项目设施的完工期限及违约责任也需要在建筑合同中得到体现。
……
前言/序言
金融犹如人体中的血液,是现代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但简单而言,金融是指资金的融通,也就是融资。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金融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金融业务的发展也越来越复杂和细化。在金融的发展过程中,律师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律师在复杂的金融交易中厘清各种法律关系,明确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其落实到书面合同中,进而管控交易风险。
本书以金融业务中最核心的银行金融业务为基础,从律师的视角出发,介绍金融业务的操作指引和办理规范,内容包括业务的基本流程,厘清其中的法律关系,提示每个业务环节或阶段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要点,并给出律师操作的实务建议。
本书共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贷款、担保以及律师的尽职调查和法律意见书。贷款和担保是金融业务的基础。因此,律师从事金融业务必须了解贷款和担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实务知识。法律尽职调查和法律意见书则是律师金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从事金融业务必须掌握这方面的技能。
第二部分介绍几类典型的融资业务,包括银团贷款、房地产融资、项目融资、并购融资和资产融资。由于每一类业务都涉及较为复杂的法律关系,所以金融机构在开展这类业务时一般都需要聘请外部律师介入。从律师角度而言,这些业务是金融领域相对高端的业务,也是最能充分体现律师价值的业务。
第三部分介绍贸易和供应链金融业务以及金融理财业务等其他金融业务。这些业务涉及相对复杂的法律关系,需要细致的法律文本来规范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此之外,律师可以介入的其他金融业务还有很多,例如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重组和收购,债务重组与不良资产处置,金融合规咨询,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咨询等等。限于篇幅,本书不再逐一介绍。
本书是作者十余年金融法律实务的经验总结。从金融业务实务操作角度切入,着重讲解业务流程指引、法律问题分析以及法律风险防控,同时辅以法律文件范本和案例,希望读者能够全面系统地了解金融法律实务。同时,由于作者实务经验侧重于国际金融业务,本书在阐述时介绍了国际市场上的一些可供参考的实践和做法,希望对国内金融业务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金融业务律师实务:操作指引与办理规范鉴于我国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还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很多实践有待进一步归纳和总结,因此本书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另外,限于作者的时间和水平,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金融业务律师实务:操作指引与办理规范 下载 mobi epub pdf txt 电子书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