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第三版) [International Law]

國際法(第三版) [International Law]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邵沙平 編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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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高等教育齣版社
ISBN:9787040483420
版次:1
商品編碼:12171259
包裝:平裝
叢書名: 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
外文名稱:International Law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7-08-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401
字數:620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在體係內容科學閤理的基礎上力求論述簡明;在重點論述國際法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基本製度的基礎上研究國際法的新問題和新趨勢;注重結閤國際法律文件和典型案例進行理論聯係實際的分析;注重結閤中國實際,將推動國際法治與中國法治的良性互動聯係起來進行理性思考。為便於學生閱讀及課下復習,《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國際法(第三版)》在每章前安排“導語”引導學生進行該章的學習,在每章後安排“復習思考題”“必讀法律文件”“推薦閱讀書目”以及“典型案例”引導學生進行思考和總結。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國際法的性質
第二節 國際法的曆史發展
第三節 國際法的主體
第四節 國際法的體係
第五節 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

第二章 國際法的淵源與編纂
第一節 國際法的淵源
第二節 國際法的編纂

第三章 國際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聯閤國憲章》與國際法基本原則
第三節 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與國際法基本原則
第四節 國際法基本原則的主要內容

第四章 國際法上的國傢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傢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節 國際法上的承認
第四節 國際法上的繼承
第五節 管轄及管轄豁免

第五章 國際法上的個人
第一節 國籍
第二節 外國人的法律地位
第三節 庇護和引渡
第四節 難民

第六章 領土法
第一節 國傢領土的取得
第二節 領土主權
第三節 國傢邊界
第四節 南北極地區

第七章 國際法律責任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傢對國際不法行為的責任
第三節 國際組織對國際不法行為的責任
第四節 國際法不加禁止行為所造成損害的責任
第五節 國際刑事責任

第八章 條約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條約的締結
第三節 條約的保留
第四節 條約的生效與暫時適用
第五節 條約的遵守、適用與解釋
第六節 條約的無效、終止與停止施行

第九章 國際組織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組織的基本製度
第三節 聯閤國及其法律製度
第四節 專門性國際組織
第五節 區域性國際組織

第十章 外交和領事關係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外交機關與外交人員
第三節 外交特權與豁免
第四節 領事關係法
第五節 中國的相關法規

第十一章 海洋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內水
第三節 領海與毗連區
第四節 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與群島水域
第五節 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
第六節 公海
第七節 國際海底區域
第八節 中國的相關立法與權益

第十二章 空間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際航空法的製度
第三節 外層空間法的原則與製度
第四節 外層空間法的新發展

第十三章 國際環境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國傢的環境權利和義務
第三節 國際環境法的執行與監督
第四節 國際環境損害責任
第五節 國際環境保護的主要領域
第六節 國際環境法的最新進展與中國的貢獻

第十四章 國際人權法
第一節 國際人權法的産生與發展
第二節 國際人權法的淵源
第三節 國際人權法的實施
第四節 中國與人權的國際保護

第十五章 武裝衝突法與國際人道法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武裝衝突法的一般原則與規則
第三節 國際人道法的一般原則與規則
第四節 武裝衝突與中立

第十六章 國際刑法
第一節 國際刑法的基本問題
第二節 國際刑事法庭管轄的罪行
第三節 國際刑事司法組織

第十七章 和平解決國際爭端
第一節 國際爭端的特點與類型
第二節 國際爭端的政治解決方法
第三節 國際爭端的法律解決方法
第四節 國際組織與國際爭端的解決
第一版 後記

精彩書摘

  《國際法(第三版)》:
  任何事物都是對立統一的,作為兩個不同法律體係的國際法與國內法,它們之間的關係也不例外。一方麵,國際法與國內法,二者相互獨立,互不從屬,在性質、主體、淵源、效力根據、適用空間、調整對象和實際執行等方麵,都有著顯著區彆,這是它們"對立"的一麵;另一方麵,國際實踐也錶明,國際法與國內法作為兩種不同的法律體係,它們的存在與發展並不是彼此孤立無關的,而是相互聯係著的,二者具有內在的"統一"性。這種統一性主要錶現在:
  第一,國際法與國內法的相互吸收。一方麵,國內法的許多原則和概念為國際法所吸收,成為發展國際法的重要方式之一;另一方麵,國際法的某些原則、規則和製度通過國傢的法律行為被轉化為國內法的原則、規則和製度。前者如:條約法中"條約必須遵守"原則就來.自"契約必須遵守"這一羅馬法的古老原則,又如國際法上的強行法概念,也是來自國內法。後者如:有關國傢由於參加瞭製止劫機罪的海牙公約、濛特利爾公約,從而將新的刑事管轄原則——永久居所地或營業地原則引入自己的國內法。
  第二,國際法與國內法的相互配閤。國際法對國內法的配閤主要錶現為國際法的某些規則和製度的確立是以滿足國內法的需要為目的的。例如,國際法中的引渡製度,就是為瞭實施國內刑法規定而建立起來的。而國內法對國際法的配閤則主要錶現在各國都在其國內法(主要指憲法)中承諾願意遵守作為國際行為規則的國際法,而且,當國際法作齣原則規定,時,國內法會進一步作齣具體規定,以保證國際法的原則規定在國內法中的有效實施。
  第三,國際法與國內法的相互製約。一方麵,在國際法的管轄範圍之內,一國不能以國內法作為不遵守國際法的理由,當國際法明確規定國傢承擔製定、修改、廢除有關的國內法的義務的情況下,承擔義務的國傢必須製定、修改、廢除有關的國內法,否則,就要承擔不履行國際義務的國傢責任。另一方麵,在國際法的管轄範圍之外,按照國傢主權原則,國際法不能任意乾預國傢製定的國內法。《聯閤國憲章》第2條第7款規定:"本憲章不得認為授權聯閤國乾涉在本質上屬於任何國傢國內管轄之事件。"根據憲章的這一規定,國傢根據主權原則所具有的國內立法權力和基本法律製度,屬於主權國傢的內政,聯閤國和國際法都不得任意乾預。因此,在通過條約製定有關國際法規則和製度時,必須尊重有關國傢的國內立法權,充分考慮有關國傢的法律製度和法律實踐,否則,條約既不可能成功地談判,更不可能得到有效實施。
  可見,國際法與國內法之間的關係是一種既相互區彆又相互聯係的辯證關係。這種觀點既與法律一元論相彆,又和法律二元論不同,我們可以將其稱之為國際法與國內法之間的"辯證關係論"。
  二、關於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的國際法規則
  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不僅是一個理論問題,更是一個實踐問題,且一直是國際法發展的重要內容,由此形成的基本製度,概括起來包括以下兩個方麵的規定:
  第一,約定必須遵守,國傢不能以國內法改變國際法。1969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27條明確規定:"一當事國不得援引其國內法規定為由而不履行條約。"《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第16(4)條也規定:"每一成員應保證其法律、法規和行政程序與所附各協定對其規定的義務相一緻。"在"希保少數民族'社團'問題"的谘詢意見中,常設國際法院確認:"在同為一條約締約方的大國間關係中,國內法的規定不能優於條約的規定,這是一項普遍承認的國際法原則。"該法院在"但澤波蘭國民待遇問題"的谘詢意見中甚至認為,"一國不能為對抗另一國而援引其憲法,以規避依國際法或生效的條約而需要履行的義務''。可見,從條約義務的性質和習慣國際法規則來看,國內法具有遵循國際法的普遍義務,國傢不能以違背自己的法律或本國法律依據不足作為其違反國際法的抗辯。
  第二,內政不容乾涉,國際法不能乾預國傢依主權原則而製定的國內法。凡是國傢沒有承擔國際義務的事項,都屬於國內法管轄的範圍,不在國際法的效力範圍之內。
  上述兩個方麵的規定彼此聯係且相互製約。在有關事項既屬於國內法的管轄範圍,又屬於國際法調整的事項的情況下,如果二者的規定一緻,則錶明國傢製定瞭使它能夠履行其國際義務的法律,或者沒有製定使它可能違反其國際義務的法律。但是,如果二者的規定不一緻甚至相互抵觸,則可能使國傢處於違反國際義務的地位而成為其他受影響的國傢提齣外交申訴的對象。因為在二者相互抵觸的情況下,盡管包括法院在內的國傢機關可以不顧國際法而適用國內法,但該國作為國際法主體,卻應對其所屬機關的這一行為承擔違反國際法的一切國際責任。
  三、關於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的國傢實踐
  國際法是國際社會的行為規則,國傢必須將國際法接受為國內法而在國傢內部予以適用。這是"約定必須遵守"這一習慣國際法和條約法基本原則的直接要求和必然結果。但是,涉及國際法如何在國內適用的三個問題:一是國際法接受為國內法的方式,二是國際法在國內適用中的效力等級,三是對於被接受為國內法的國際法,是否需要國內補充立法纔可以在國內機關予以適用,國際法上並沒有統一的規則,各國依其國內法有著不同的處理方式,情況各不相同。
  ……

前言/序言

  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並推進國際法治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與責任。國際法治是《聯閤國憲章》確立的基本原則,也是《聯閤國憲章》為聯閤國確立的核心使命。聯閤國《關於衝突中和衝突後社會的法治和過渡司法的報告》中提齣,“法治”是聯閤國使命的核心概念。對聯閤國而言,法治概念指的是這樣一個治理原則:所有人、機構和實體,無論屬於公營部門還是私營部門,包括國傢本身,都對公開發布、平等實施和獨立裁斷,並與國際人權規範和標準保持一緻的法律負責。聯閤國對國際法治的影響是全方位的。聯閤國在國際法規則的確立和國際法規則的實施方麵均發揮瞭重要和獨特作用。
  在國際法的編纂方麵,2013年12月16日,聯閤國大會通過瞭“對條約的保留”的決議。大會審議瞭國際法委員會提交的《對條約的保留實踐指南》o大會決議指齣,條約的保留這一主題在國傢間關係中非常重要。確認該指南對條約的保留可發揮作用,在捍衛多邊條約的完整性與促進廣泛參與這兩項目標之間達成令人滿意的平衡。該決議鼓勵對《對條約的保留實踐指南》予以最廣泛的散發。2016年8月,國際法委員會通過瞭關於與條約解釋相關的嗣後協定和嗣後慣例的結論草案的評注,並請各國政府在2018年1月1日之前嚮秘書長提交這些評論和意見。
  在國際法的實施方麵,國際法院和國際法庭的諸多案件均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例如,本書新增的南極捕鯨案(澳大利亞訴日本)、與起訴或引渡義務有關的問題案(比利時訴塞內加爾)、“海洋爭端案”(秘魯訴智利)、北極日齣號案(荷蘭根據《聯閤國海洋法公約j的相關規定提起對俄羅斯的仲裁)。1999年,聯閤國安理會通過1267號決議,第一次明確將“凍結資産”的製裁措施適用於塔利班擁有和控製的“企業”。2014年8月15日,聯閤國安理會通過2170(2014)號決議,明確要求伊拉剋和黎凡特伊斯蘭國、勝利陣綫和其他所有與基地組織有關聯的個人、團體、企業、實體停止一切暴力和恐怖行為,敦促所有國傢按照1373(2001)號決議的規定的義務積極閤作,努力緝拿實施、組織和資助恐怖主義行為的與基地組織,包括與伊黎伊斯蘭國和勝利陣綫有關聯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並將之繩之以法。2017年6月2日安理會一緻通過的有關製裁朝鮮的決議也包含資産凍結和旅行禁令等措施。
  2014年6月28日,習近平主席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錶60周年紀念大會上的講話明確指齣,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生動反映瞭聯閤國憲章宗旨和原則,體現瞭各國權利、義務、責任相統一的國際法治精神,習主席進一步指齣我們應該共同推動國際推動國際關係法治化推動各方在國際關係中遵守國際法和公認的國際關係基本原則,用統一適用的規則來明是非、促和平、謀發展。
  2017年1月18日,習近平主席在日內瓦萬國宮齣席“共商共築人類命運共同體”高級彆會議,並發錶題為《共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主旨演講,深刻、全麵、係統闡述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習近平主席指齣,人類正處在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時期,也正處在一個挑戰層齣不窮、風險日益增多的時代。麵對曆史的挑戰和機遇,中國的方案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實現共贏共享。習近平主席還明確指齣,各國和國際司法機構有責任維護國際法治權威。中國堅定維護以聯閤國為核心的國際體係,堅定維護以《聯閤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基礎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
  中國是聯閤國創始會員國,是聯閤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中國在推動國際法治的發展、推動國際法治和中國法治的良性互動方麵,成就顯著,有效地維護瞭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和中國的核心利益。如何通過推進國際法治,促進國際和平和發展,建設更加公正的國際秩序,是國際社會麵臨的新挑戰和新課題,也是我們國際法研究和教學的責任和使命。本教材第三版將在保持原有風格的基礎上,進一步探討國際法理論和實踐的最新發展,探討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法治基礎和措施,為進一步推進國際法治和中國法治的良性互動貢獻我們的微薄之力。
  高等教育齣版社法學分社社長宋軍,責任編輯王亞敏、左宇晗對本教材的修訂提供瞭重要的支持和幫助。本教材第三版的修訂不僅得益於多位閤作同仁的集體智慧,宋傑、張穎軍、劉芳雄、廖詩評、闕占文、蘇潔澈、徐超、王佳、王蕾凡等諸多國際法研究者也提供瞭有價值的資料、意見和建議,並參與瞭相關的修訂工作。在此一並緻謝。
  邵沙平
  2017年6月6日於北京
好的,根據您的要求,我將為您撰寫一本名為《國際法(第三版)》之外,內容詳盡且不包含該書特定內容的圖書簡介。由於您未提供任何關於該“替代”書籍的具體信息,我將構建一個聚焦於國際法領域、但側重於不同方麵或采用不同視角的、結構嚴謹的學術著作簡介,以滿足您對篇幅和專業度的要求。 《全球治理中的權力、規範與正義:當代國際法的新範式探析》 (Global Governance: Power, Norms, and Justice – Exploring New Paradigms in 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Law) 作者: [此處可填入一個虛構的權威學者名稱,例如:艾倫·範德堡教授 (Prof. Ellen Vandenberg)] 齣版社: [此處可填入一個虛構的學術齣版社名稱,例如:牛津環球法律齣版社 (Oxford Global Legal Press)] --- 內容概要 本書是對二十一世紀國際法發展軌跡進行深入批判性反思的重磅學術著作。它摒棄瞭傳統上側重於國傢主權對等原則的古典教義學路徑,轉而聚焦於全球化、技術變革和非國傢行為體崛起對國際法律秩序構成的根本性挑戰。本書核心論點在於,當代國際法已不再僅僅是主權國傢間通過條約和習慣法達成的閤意,而是一個動態演化、充滿張力的全球治理體係,其中權力分配、規範的閤法性基礎以及對基本正義的追求,共同塑造著法律的實際效力與未來形態。 全書共分為五大部分,涵蓋瞭從理論基礎到具體實踐的多個前沿領域,旨在為理解和應對當前的全球復雜性提供一個整閤性的分析框架。 --- 第一部分:理論重塑與方法論轉嚮 本部分首先批判性地審視瞭自《威斯特伐利亞體係》以來國際法賴以存在的基石——國傢主權的概念。作者提齣,在全球化背景下,主權已從“絕對排他性權力”演變為“受約束的責任性權力”。 核心章節探討瞭: 1. 規範的“去中心化”: 分析瞭國際組織、跨國公司、非政府組織(NGOs)以及技術平颱如何繞過傳統的外交途徑,直接參與或形塑國際規範的生成與執行過程,包括“軟法”(Soft Law)的崛起及其對硬法(Hard Law)的侵蝕或補充作用。 2. 本體論視角的轉換: 本章引入瞭後殖民主義和批判法律研究的視角,探討瞭既有的國際法律框架如何內在地反映瞭曆史上的權力不平等,以及是否存在構建更具包容性和平等性的“多中心”國際法理論的可能性。 3. 法律實證主義的極限: 對傳統上側重於識彆現有法律規則(lex lata)的方法論進行瞭檢驗,論證瞭在麵對氣候危機、人工智能倫理等新興領域時,國際法理論必須更積極地擁抱規範性論證(lex ferenda)。 第二部分:權力運作與全球安全秩序的法律邊界 本部分將研究的焦點置於國際法在處理全球安全威脅時所麵臨的結構性睏境,尤其關注軍事乾預、信息戰和新型武器研發帶來的法律真空。 重點分析瞭以下議題: 1. 禁止使用武力原則的新詮釋: 深入分析瞭“預防性自衛”的爭議性,以及在應對國傢支持的非國傢武裝團體(如恐怖組織)時,地理範圍和持續性武力行為的界定難題。本書特彆關注瞭無人機技術在跨境打擊行動中對國際人道法(IHL)的衝擊,挑戰瞭“有效控製”標準的適用性。 2. 網絡空間的主權延伸與管轄權衝突: 探討瞭國傢在網絡空間中實施的“影響行動”和關鍵基礎設施攻擊,如何與傳統的主權原則和不乾涉原則産生摩擦。作者詳細分析瞭不同國傢在網絡空間“歸因”(Attribution)和“反應”(Response)方麵采取的截然不同的法律立場。 3. 對人道乾預的範式轉換: 不再停留在“保護責任”(R2P)的錶麵論述,而是著重剖析瞭R2P在實踐中被政治選擇性應用的機製,以及國際社會在“不乾預”與“人道乾預”之間尋求平衡的法律睏境。 第三部分:經濟互聯與治理的閤法性危機 隨著全球供應鏈和金融係統的深度整閤,傳統的國際經濟法框架正遭受來自內部和外部的雙重壓力。本部分聚焦於國際貿易、投資爭端解決機製(ISDS)以及全球稅收規則的變遷。 關鍵研究領域包括: 1. 投資條約的“範式反思”: 全麵評估瞭針對投資者-國傢爭端解決(ISDS)機製的改革呼聲,批判瞭其在程序公正性和環境/公共健康保護方麵的先天不足。本書提齣瞭一種“多邊化與透明化”的替代性框架,旨在平衡國傢監管權與投資者預期。 2. 氣候變化與國際經濟法的交叉點: 詳細考察瞭“碳邊境調節機製”(CBAM)等氣候政策對世界貿易組織(WTO)基本原則(如最惠國待遇和國民待遇)構成的挑戰,並分析瞭此類措施是否能被成功地援引為環境例外。 3. 全球稅收正義的法律構架: 探討瞭經濟閤作與發展組織(OECD)推動的“雙支柱”方案,如何試圖填補數字經濟時代國際稅收管轄權的法律漏洞,並評估瞭這一政治性方案在國際習慣法框架內獲得持久閤法性的可能性。 第四部分:人權、身份與全球正義的延伸 本書將國際人權法(IHRL)置於全球環境退化和身份政治衝突的大背景下進行考察,強調法律規範在保障邊緣群體權利方麵的滯後性。 深入探討瞭: 1. 環境權與代際正義: 首次將環境惡化提升到國際人權法體係中的核心地位,分析瞭“環境難民”的法律地位問題。作者呼籲建立明確的“氣候訴訟”機製,以追究國傢和跨國公司在氣候損害中的法律責任。 2. 全球健康治理的法律短闆: 以新冠疫情為案例,批判性分析瞭《國際衛生條例》(IHR)在麵對突發性全球公共衛生危機時的執行剛性不足,並探討瞭知識産權豁免(如疫苗專利)在國際法框架下的道德與法律辯論。 3. 身份與跨國流動性: 聚焦於身份政治對國際法的影響,包括對性彆、性取嚮少數群體和原住民權利的跨國保護機製的構建與挑戰。 第五部分:國際法的未來:從共識到衝突的管理 在結語部分,作者總結瞭權力、規範與正義三者之間的持續張力,並提齣瞭對國際法未來形態的審慎預測。 本書認為,國際法並非一個趨嚮於統一和完美和諧的體係,而是一個在不同價值訴求(安全、繁榮、公正)間不斷進行動態權衡與衝突管理的實踐領域。其生命力不在於預測最終的穩定狀態,而在於其持續適應和迴應全球性危機與權力重塑的能力。本書旨在裝備讀者,使其能夠批判性地分析這些權力互動,並為構建一個更具韌性和閤法性的全球法律秩序貢獻智慧。 --- 本書特色 跨學科視野: 深度融閤瞭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和法理學的最新理論成果。 前沿問題導嚮: 聚焦於網絡安全、人工智能監管、氣候訴訟和全球稅製改革等當前國際法學界爭議最大的熱點。 批判性分析: 不僅描述法律現狀,更深入剖析法律背後的權力結構和意識形態基礎。 思辨性強: 為高級學生、學者、外交官及法律實務工作者提供瞭挑戰傳統思維模式的有力工具。

用戶評價

評分

《國際法(第三版)》這本書,在我看來,更像是一份詳盡的“地圖”,它為我繪製瞭國際法的基本版圖,讓我對這個領域有瞭初步的認知。書中的一些基礎概念,比如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國際法的主體等,解釋得相當到位,對於初學者來說,確實是很有幫助的。我尤其喜歡作者在闡述國際法如何産生和發展時,會結閤一些曆史事件和關鍵人物,這讓學習過程增添瞭許多趣味性。但是,如果以一個“深入研究者”的標準來衡量,這本書的深度還有待提高。有些地方,作者隻是淺嘗輒止,並沒有展開深入的論述。例如,在討論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時,雖然提到瞭二元論和一元論,但對這兩種理論的深層爭論以及在不同國傢實踐中的具體體現,並沒有做太多的分析。這讓我感覺,這本書更側重於“介紹”而非“探討”,更傾嚮於“陳述”而非“辯論”。我希望這本書能夠引導我進行更深層次的思考,激發我對某些爭議性問題産生自己的見解,而不是僅僅接受書中所提供的“既定答案”。總的來說,它是一本不錯的入門讀物,但如果想要在該領域有所突破,可能還需要藉助更多其他的研究資料。

評分

這本書,說實話,我一直挺糾結的。剛拿到《國際法(第三版)》的時候,就被它厚實的封麵和密密麻麻的目錄嚇到瞭。我本身是文科背景,對這種法律類的書籍總有些天然的畏懼,總覺得裏麵充斥著拗口的專業術語和晦澀的理論,讀起來會像嚼蠟一樣。然而,現實並沒有我想象的那麼糟糕,也並沒有完全達到我期望的“豁然開朗”。書中對於一些基本概念的闡述,比如國傢主權、管轄權、國際條約的效力等方麵,確實是做瞭一些梳理,這一點我倒是挺欣賞的。但是,我總覺得在理論深度上,這本書可以再往前一步。有些地方,就像是點到為止,留下瞭一些懸念,讓我覺得意猶未盡。尤其是對於一些前沿的國際法問題,比如網絡空間管轄權、人工智能的法律規製等,這本書的篇幅相對較少,討論也顯得有些淺嘗輒止,這讓我有些失望。我希望能看到更深入的案例分析,更激烈的學術爭鳴,而不僅僅是教科書式的陳述。當然,作為一本“第三版”,它肯定比之前的版本在內容上有所更新,這我是看得到的。隻是,更新的力度和廣度,我個人覺得還有提升的空間。總體而言,它算是一本閤格的入門讀物,但要說它能讓我醍醐灌頂,那還差瞭點火候。

評分

這本《國際法(第三版)》給瞭我一種“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覺。熟悉,是因為它涉及到的很多概念,比如主權國傢、國際組織的運作、戰爭法的一些基本原則,在新聞報道或者日常生活中偶爾會聽到,所以讀起來不至於完全沒有概念。陌生,則是因為一旦深入進去,那些嚴謹的法律條文、復雜的國際實踐,就會把人拉到一個完全不同的思維模式裏。這本書在介紹一些核心的國際法淵源,比如條約和習慣國際法的時候,確實花瞭不少筆墨,而且也嘗試用一些生動的語言去解釋,這一點我還是覺得挺用心的。但是,我總覺得它在邏輯的遞進上,似乎可以更巧妙一些。有時候,我感覺它像是一個大雜燴,把各種知識點一股腦兒地倒齣來,卻沒有很好地將它們有機地聯係起來,形成一條清晰的學習脈絡。尤其是當遇到一些關於國際法適用性、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的討論時,我感覺作者的論述有點過於保守,或者說,在解釋一些具有爭議性的問題時,往往傾嚮於給齣一種“標準答案”,而忽略瞭背後更深層次的理論分歧和實踐的復雜性。這讓我覺得,這本書更像是在“教我記住什麼”,而不是“教我如何思考”。我更希望它能激起我更多的疑問,而不是直接給我一個看似完整的答案。

評分

說實話,拿到《國際法(第三版)》的時候,我抱著一種“學習新知”的心態,也期待它能給我帶來一些“豁然開朗”的感覺。這本書確實在國際法的各個領域都有所涉獵,從國傢的基本權利義務,到國際組織的設立與運作,再到海洋法、航空法等專門領域,都進行瞭較為係統的介紹。我特彆喜歡書中在解釋一些復雜的國際法律概念時,會穿插一些現實案例,這讓學習過程不那麼枯燥。例如,關於海洋劃界的一些案例,讀起來就很有意思。但是,我總覺得,這本書在一些關鍵的理論構建和邏輯聯係上,還可以做得更紮實一些。有時候,讀著讀著,我就會産生一些“為什麼是這樣”的疑問,而書中卻沒有給齣足夠清晰的解答。比如,在討論國際法的效力來源時,作者雖然提到瞭國傢同意,但對於國傢同意的“強製性”以及在某些情況下國傢同意的“局限性”,探討得不夠深入。這讓我感覺,這本書更像是一個“百科全書”,把各種知識點羅列齣來,但卻缺少瞭那種“抽絲剝繭”的分析能力,將復雜的理論梳理得條理清晰。我期待的是能通過這本書,建立起一個更清晰、更完整的國際法理論框架,而不是僅僅滿足於對各個知識點的瞭解。

評分

拿到《國際法(第三版)》這本書,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它的“厚重感”,不僅僅是物理上的厚度,更是知識體係的厚重。它為我打開瞭一個全新的視野,讓我意識到我們生活的世界,遠比我之前想象的要復雜和精妙。書中對於國際法基本原則的闡釋,比如不乾涉內政、和平解決爭端等,讓我對國傢間的互動有瞭更深刻的理解。我尤其欣賞它在介紹國際法基本原則時,會引用一些曆史性的條約和重要的國際司法判例,這讓枯燥的法律條文變得生動起來,也讓我看到瞭國際法是如何在實踐中演變的。然而,在一些更具挑戰性的議題上,比如國際人權法的發展、國際刑事法院的職能等,我感覺這本書的探討還可以更深入一些。作者雖然提到瞭這些問題,但似乎更側重於對現狀的描述,而對未來可能的發展趨勢,或者是一些激進的學術觀點,則討論得相對較少。這讓我覺得,這本書在“現狀梳理”上做得不錯,但在“前瞻性思考”上,還有提升的空間。此外,書中對一些國際法實踐中的灰色地帶,比如混閤戰爭的法律規製,或者是在不確定情況下如何解釋國際法等問題,也顯得有些避重就輕,沒有給齣足夠詳盡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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