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在《債權法》第四版的基礎上修訂的。本次修訂,吸收瞭2017年3月15日第12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第5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下稱《民法總則》)的精神,援引瞭《民法總則》大量法律條款對債法作齣的規定,還援引瞭大陸法係國傢和英美法係國傢有關債法的*新理論,修正瞭我國債法領域存在的一些陳舊和錯誤觀點。本書從債法理論、債的主要淵源、債的效力、民事責任債和債的變動等方麵,對債法的基本原理進行瞭係統闡析。
張民安,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先後在核心學術刊物發錶學術論文90多篇,在法律齣版社、北大齣版社、中大齣版社等齣版學術著作近50部。是當今我國民商法學界為數不多的能夠同時對我國民商事立法和民商事司法産生重要影響的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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