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適讀人群 :文史愛好者,高中及以上學曆者 ☆ 本書作者孟森先生是近代著名曆史學傢,為明清史的奠基者,備受包括魯迅在內,鬍適、王國維、陳寅恪等大師的推崇;此書是先生代錶作。
☆ 全書內容充實、輪廓清晰、考證翔實,具有極高的學術深度,在清史研究領域有著深遠的影響,為現代清史研究的代錶作之一。
☆ 本書是盂森先生早年在北京大學授課時的講稿,zui初為北大內部發給學生使用的教材,後被整理齣版後,多次再版,為研習清史者之入門必讀書。
內容簡介
本書是作者早年在北京大學授課時的講稿,是有關清史問題研究的代錶性作品,zui初為北大內部發給學生使用的教材。作者以《清實錄》和《清史稿》為基礎,兼采清廷檔冊及《朝鮮李朝實錄》等鮮為人用的史料,以乾嘉學派紮實細密的功夫考訂清之先世源流,揭示八旗製度原貌,剖析瞭清代曆史的諸多核心問題。本書主要分為《開國》、《鞏固國基》、《全盛》、《嘉道守文》、《鹹同之轉危為安》五章,對清代從開國到國運由盛轉衰的過程和重要史實進行瞭有力的論證,特彆肯定瞭康熙帝削平三藩之亂、統一颱灣、收撫外濛古、親徵噶爾丹的重大功績,對雍正帝也作瞭“好名圖治、於國有功”的評述。為研習清史者之入門必讀書。
作者簡介
孟森先生(1869—1938),字蒓孫,號心史,江蘇武進人,曾就讀於東京政法大學。先生是我國明清史學的奠基人之一,其有關明清兩代曆史的專題考證文章,在當時的學術界引起瞭極大轟動;其治史方法為中國傳統方法,即多取官修正史,其特點是善於發見問題,考證疑事,必有所為。先生一生著述頗豐,主要著作有:《心史叢刊》《滿洲開國史講義》《明史講義》《清史講義》《清初三大疑案考實》《明元清係通紀》等。
精彩書評
孟心史先生以考證方法施之於清史,成就超卓,以材料之多,任何問題均可作定論。——曆史學傢 顧頡剛
迄至目前史學界均十分肯定,孟森是我國近代清史學派的開山祖。——曆史學傢 王鍾翰
迴首百年,給清史學貢獻zui大的,首推孟森。他給清史學提供的新的東西,至今無人能及……這是百年中湧現齣的一位令人景仰的清史學大師。——知名學者 何齡修
目錄
目錄
第一編總論
第一章清史在史學上之位置 /
第二章清史體例 /
第三章清代種族及世係 /
第四章八旗製度考實 /
第二編各論
第一章開國 /
第一節太祖 /
第二節太宗 /
第三節世祖 /
第二章鞏固國基 /
第一節聖祖嗣立至親政 /
第二節撤藩 /
第三節取颱灣 /
第四節治河 /
第五節綏服濛古 /
第六節定西藏 /
第七節移風俗 /
第八節興文教 /
第九節盛明之缺失 /
第三章全盛 /
第一節世宗初政 /
第二節雍正朝特定之製 /
第三節武功之繼續一——收青海及喀木 /
第四節武功之繼續二——再定西藏 /
第五節武功之繼續三——取準噶爾 /
第六節武功之繼續四——取迴疆 /
第七節世宗兄弟間之慘禍 /
第八節雍乾之學術文化(上)——禪學 /
第九節雍乾之學術文化(下)——儒學 /
第四章嘉道守文 /
第一節內禪 /
第二節嘉慶間兵事一——三省苗 /
第三節嘉慶間兵事二——三省白蓮教 /
第四節嘉慶間兵事三——海患 /
第五節嘉慶間兵事四——畿輔天理教 /
第六節道光朝士習之轉移 /
第七節鴉片案 /
第八節鴉片案究竟 /
第五章鹹同之轉危為安 /
第一節太平軍(上) /
第二節太平軍(中) /
第三節太平軍(下) /
第四節太平軍成敗及清之興衰關係 /
第五節平撚 /
第六節平迴 /
附:俄還伊犁始
精彩書摘
第yi章清史在史學上之位置
清未有史也,而有《史稿》,《史稿》為辛亥革命後政府所修。若以革命為易代之限,則《清史稿》與史有同等效力。然革命後同為民國,而政府之遞嬗,意義有不盡同。故前一期政府之所修,又為後一期政府之所暫禁。今猶在審查中,卒濛弛禁與否未可知。要之,吾輩今日之講清史,猶未能認《清史稿》為勒定之正史也。則於史學上,無一定之史書可作根據。但論史之原理,一朝之經過,是否有為修正史之價值?能統一國土,能治理人民,能行使政權,能綿曆年歲,則能占一朝正史之位置,意義全矣。政府之意,亦非謂清不當有史,但未認《清史稿》即為《清史》。然則於清一代史料之正確者,懸設一正史之位置處之,史料極富。《清史稿》為排比已有具體之一大件,亦應在懸設正史之位置中,參加史料之一席。真正史料,皆齣於史中某一朝之本身所構成,聞野記,間資參考,非作史之所應專據也。
清之於史,自代明以來,未嘗一日不踐有史之係統。中國史之係統,乃國傢將行一事,其動機已入史,決不待事成之後,乃由史傢描寫之。描寫已成之事,任何公正之人必有主觀,若在發動之初,由需要而動議,由動議而取決,由取決而施行,曆史上有此一事,其甫動至確定,一一留其蛻化之痕跡,則雖欲不公正而不能遇事捏造,除故意作僞之彆有關係者外,國事之現象,如攝影之留真,妍媸不能自掩也。有史之組織,清代明時未嘗間斷,故有史之係統未嘗差池。民國代清,獨未嘗留意此事,及今而始議保管檔案。保管檔案,乃抱殘守缺之事,非生枝發葉,移步換形,而皆使之莫可逃遁之事也。中國有史之係統,嚴正完美,實超乎萬國之上。由科鈔而史書,由史書而日錄,而起居注,而絲綸簿,清代又有軍機處檔。具此底本,再加種種之纂修,《實錄》又為其扼要,分之而為本紀,為列傳,為方略,為各誌各錶,史已大備。易代後就而裁定,其為史館自定者無幾矣。《清史稿》即就此取材,故大緻當作《清史》規範。而其原件之存在,因印刷之發達,流布尤多。故以此大宗史料歸納之為《清史》。而此《清史》之在史學上位置,必成正史,則無可糾駁矣。
近日淺學之士,承革命時期之態度,對清或作仇敵之詞。既認為仇敵,即無代為修史之任務。若已認為應代修史,即認為現代所繼承之前代,尊重現代,必並不厭薄於所繼承之代,而後覺承統之有自。清一代武功文治,幅員人材,皆有可觀。明初代元,以鬍俗為厭,天下既定,即錶章元世祖之治,惜其子孫不能遵守。後代於前代,評量政治之得失,以為法戒,乃所以為史學。故史學上之清史,自當占中國纍朝史中較盛之一朝,不應故為貶抑,自失學者態度。
第二章清 史 體 例
清史今皆隻可謂之史料,未成正史。惟《清史稿》為有史之輪廓,後有修訂,大約當本此為去取。則《清史稿》之與前史異同,其為斟酌損益之故,即吾輩治清史所應討論者也。紀誌錶傳,四大總類,仍前不變。紀有十二,zui後為《宣統紀》。據金梁《校刻記》,言初擬為“今上本紀”,後改定。“今上本紀”之名,自為不閤,稱《宣統紀》,亦屬變例,宣統乃一國紀年之號,非帝身所獨有,若稱宣統帝,猶為宣統朝之帝,否則以遜國而稱遜帝,亦尚相符。古有易代而前代之君存在者,修史時其君已亡,則由後代為之追謚,而即以謚入史,若漢之獻帝,元之順帝,皆是。清遜帝獨在,而《史稿》已成,無謚可稱,似當以遜帝名紀。誌目十六:曰《天文》、《災異》、《時憲》、《地理》、《禮》、《樂》、《輿服附鹵簿》、《選舉》、《職官》、《食貨》、《河渠》、《兵》、《交通》、《刑法》、《藝文》、《邦交》。其《交通》、《邦交》兩誌,為前史所無,今以時政重要,專為作誌。其《災異》則所以變前史之《五行誌》。《時憲》即曆,清避高宗諱,改《曆書》為《時憲書》,其實《時憲》乃清曆之名。曆代曆皆有名,且或一代數名,而曆之公名不變。清改明之《大統曆》為《時憲曆》,至曆字成諱遂去之。《史稿》作誌,《曆誌》竟稱《時憲誌》,假如明之《曆誌》,豈可作《大統誌》?但文字因避諱而流變,其例亦多,姑不論。第其誌中全載《八綫錶》,篇幅占全誌三之二。夫《八綫錶》為步天濟算之用具,習算者人人挾之,且充用之《八綫錶》,亦無需密至七八位。清修《明史》,已用新法列圖,即具八綫之法,而不必盡推其數。今何必於誌中括其用具?若果為便用計,則豈不更有《八綫對數錶》乎?學校習算之生皆挾一錶,書非難得,史誌又非便人工作之文,不應浪費篇幅。以《災異》變前史之《五行》,不可不謂為進步,又仿明《五行誌》,削事應之附會,似皆取長去短;然所載事目,仍拘於五行之分項,豈非矛盾?夫果以災異而後誌,則必有關於國計之盈絀,民生之登耗,若水旱、飢饉、疾疫之類,載之可也;一時一地之物異,一人一傢之事變,載之何為?尤可異者,狂人、服異二事。人之狂為生理中之事,以醫學為統計,人之狂者正多,何時何地不有狂人,而《誌》獨載雍正三年七月一狂人,雲:“靈川五都廖傢塘,有村民同眾入山,砍竹不歸,一百四十餘日始抵傢,所言多不經。”清一代二百六十八年,隻有此一狂人,其狂之程度又甚馴善,若在世俗言之,乃小說傢所謂遇異人得道者。以此列入《災異誌》,當是清國史館原有《五行誌》曾列此事,今不知抉擇而隨手采入,未免苟且固陋。服妖之說,尤非有政刑之國所應為。朝不信道,工不信度,有此現象。若謂國無法度即是災異,則又不當終清之世僅得一事。《誌》雲:“道光十七年,崇陽鄉民好服尖頭帽鞋,站步不穩。識者以為服妖。”由事實言之,叔季之世,奢靡之鄉,服之妖者占多數,何可勝載!其人屙一事,以一産三男占篇幅十之七八。此事古或以為祥,清代功令,亦在優待之列。此雲人屙,豈節育傢言乎?至《藝文誌》之為目錄學傢詬病,則在疏漏,較之《時憲》、《災異》兩誌,常識未具,猶為有間。錶目十:曰《皇子》、《公主》、《外戚》、《諸臣封爵》、《藩部》、《大學士》、《軍機大臣》、《部院大臣》、《疆臣》、《交聘》。《軍機大臣》為前史所無。《部院大臣》即《明史?七卿錶》。而衙門加一理藩院,官職列至侍郎。其軍機、理藩院之增加,乃應閤時製,侍郎之添列,則用意周密,殊便考核。任其事者為職官製錶專傢吳君廷燮,亦人存政舉之道。《疆臣》一錶,比之《方鎮》。清中葉以來,實有外重之漸,即其初,設督撫為專官,已有兼轄軍民之柄,位尊地重。史列年錶,亦應時代而為之。而駐防之將軍、都統,亦列疆臣,又清之特製也。《交聘》有錶,與《邦交》有誌相應。傳目十五:曰《後妃》、《諸王》、《諸臣》、《循吏》、《儒林》、《文苑》、《疇人》、《忠義》、《孝義》、《遺逸》、《藝術》、《烈女》、《土司》、《藩部》、《屬國》。其中《疇人》一傳,前史所無,古豈無明習曆算之人,一藝之長,史傢為之類傳,無庸另標專目。九數屬之保氏。經生不通算術,本不得為全材。孟子言“韆歲之日至,可坐而緻”。可見其視此為學問之餘事,不過孔門六藝之一耳。清代經師,能治曆者甚多,既文達偶然創作《疇人傳》,並非為史立例,《史稿》乃沿之,似亦多事,並入經學為宜。《儒林》一傳,沿清代學風之弊,以詞章為《文苑》,考據即為《儒林》。考據中專究文字學者,明明文苑耳,而亦與尊德性飭躬行者並驅爭先,且形容以身教人者為迂腐,為空疏,人心風俗,於是大壞。此亦非《清史稿》作俑,舊國史館《儒林傳》已立此例。蓋為乾嘉以來學風所劫製,不自知其捨本逐末,而卒為世道之憂也。此皆其可議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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